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資產及利潤分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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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797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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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資產及利潤分配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根據企業財務通則、金融企業財務制度、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和稅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其附屬核算單位。 第三條公司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條公司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其財務管理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如實反映經營狀況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公司財2、務工作實行董事長負責制同時接受廣大社股東的民主管理和監督。重大財務事項、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必須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按年向股東大會報告財務狀況。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金融政策并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稅務機關的稅收、財務監督管理。 第七條公司收入、成本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二章 所有者權益和負債 第八條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對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第九條公司的實收資本是指股東繳納的股本金和公司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按法定程序轉增形成的資本金。 第十條股東應按照出資比例或3、公司章程規定分享收益和承擔風險。公司印發記名股權證書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作為股東所有權憑證和分紅依據股權證書依法可以承繼和轉讓。股份過戶手續在年終決算之后股東大會之前辦理。 第十一條股東投入公司的資本按實際投入數額計價。公司對實收資本依法享有經營權。 第十二條公司資本公積包括:在籌集資本過程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認繳出資額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資產,按國家規定增加的資本公積。資本公積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公司盈余公積是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積可用于彌補虧損和轉增資本金。法定盈余公積按規定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不少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四條公4、司未分配利潤是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第十五條公司的負債包括各項借入資金、各種應付款項和其他負債等。負債按承擔經濟義務的期限長短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其中:流動負債為期限在1年期,含1年,以下的各項負債,長期負債為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各項負債。各項負債按實際發生額計價。 第十六條公司以借款形式籌集的資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適用利率或國家政策允許的協商利率支付利息或計提應付利息并計入成本。對已計提應付利息的資金實際支付給債權人利息時沖減應付利息若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大于應付利息余額時其差額部分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章 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生產經營、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5、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當一項固定資產的某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與該項資產相對獨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時應將該組成部分單獨確認為固定資產。 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機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購置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不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物品為低值易耗品。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原則計價: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價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價基礎6、,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附票據或資產驗收清單所列金額加上由本社負擔的運輸、保險、安裝等費用計價。無發票賬單的根據同類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計價。 ,五,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除外,按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等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指按公允價值重新購置某項固定資產所需支付的金額,計價。 ,七,換取的固定資產是指用我公司固定資產交換取得其他企業7、單位或個人資產作為公司的固定資產。 換取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價值為原值以換出的固定資產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值加上,或減去,另外支付,或收取,的金額為凈值。換出固定資產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值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損益。 第二十條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及時處理。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清理、報廢和盤盈、盤虧、毀損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發生的固定資產產權轉移、兼并、清算等事宜均應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8、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實際成本計價。 第二十三條在建工程發生毀損或報廢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毀損或者報廢的凈損失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計入開辦費在投入使用以后發生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四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按規定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照決算數調整估價和已計提的折舊。 第二十五條應按月,或季,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計入當期成本。當月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當月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9、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二十六條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類設備, ,三,季節性停用、維修停用的設備,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五,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除外,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三,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七,經批準已在管理費列支的固定資產, ,八,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固10、定資產折舊率應按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計算確定。凈殘值率一般按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以下年限掌握: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機器、機械及其他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運輸工具、器具、家具等為5年。 第二十九條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折舊方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其計算方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季折舊額=原值年折舊率?4 月折舊額=原值年折舊率?12 第三十條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包括裝修費,支出計入當期成本。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的可作為遞延資產分期攤入成本。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指定固定資產日常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11、產的采購、驗收、維修、盤點、處置。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和維修保養制度。固定資產原則上由使用人負責保管發生人為損壞應由有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購置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向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同意后購置大宗物品應采用招標形式采購。 第三十三條公司應指定管理部門負責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領用、報損和核銷工作。低值易耗品的賬務核算按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現金資產 第三十四條現金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存放同業款項。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配備專職出納人員負責現金的收繳、支出和存放同業存款的賬務核算及對賬工作。 第三十六條辦理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做到錢賬分管及時核對庫款賬款相符。 第三十七條出納12、長短款的處理按公司相關崗責任制規定執行。 第五章 其他類資產 第三十八條公司的其他類資產包括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九條無形資產是公司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租賃權、土地使用權、商譽和非專利技術等。 第四十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二,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證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格計價。 ,三,自行開發并已取得法律承認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成本計價如計算機軟件開發。 第四十一條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內平均攤入成本。 ,一,計算機軟件費用攤銷期不短于2年。 ,二,土地使用13、權費用攤銷期不短于10年。 第四十二條公司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其他營業收入。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的賬務核算執行企業財務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費用包括開辦費、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攤銷期超過1年的修理費以及攤銷期超過1年的其他攤銷費用等。 開辦費是指公司及其下設機構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工作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印刷費、律師費、注冊登記費、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的凈損失和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凈損失等支出。 第四十五條開辦費自營業之日14、起分期攤入營業費用攤銷期不得短于5年。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賃期限和耐用期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收入是指從事貸款利息、咨詢等業務和為股東、客戶提供管理服務取得的收入。包括貸款利息收入、存放金融機構款項收入、行政管理費收入、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收入、營業外收入等。 ,一,貸款利息收入是指公司發放貸款利息收入和逾期罰息收入存放金融機構款項收入是指公司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資金的利息收入。 ,二,行政管理費收入是指公司履行對轄內分支機構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的基本職能后按規定每年按分支機構總收入收取的管理費用。 ,三,手續費收入是指公15、司辦理承兌匯票貼現取得的息差、手續費和為股東、客戶提供的科技支持等服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 ,四,其他營業收入是指公司開展咨詢業務等取得的收入。 ,五,營業外收入是指公司辦理其它事項時取得的收入如固定資產經營性租賃收入、固定資產盤盈、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出納長款收入、因債權人的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依法合規取得各項收入并即時納入會計賬核算。除行政管理費收入外其他各項收入賬務核算范圍及方法執行稅收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 成本費用 第四十八條成本費用是指公司從事貸款運作、咨詢等業務和為股東、客戶提供管理服務支付的費用。包括借款利息支出、匯票貼現差額支16、出、行政管理費支出、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營業稅及附加、營業外支出、所得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 ,一,借款利息支出指公司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在政策允許范圍內融入資金發生的利息支出等。其中如有當年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利息應逐筆計算應付利息計入當年損益。 ,二,行政管理費支出是指公司為履行對轄內分支機構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的基本職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1、宣傳費開展各項業務宣傳活動支付的費用。 2、印刷費印刷業務報表、文件資料等支付的費用。 3、電子設備運轉費購置計算機的配套設備、專用紙張、色帶、軟盤等費用。 4、保險費向保險公司投保支付的保險費。 5、郵電費電話安裝費、月租費、17、電話費、線路租用費、郵費等支出。 6、咨詢費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律師等支付的費用。 7、職工工資職工、臨時工的工資、各種津貼、獎金、補貼等。 8、職工福利費職工的醫藥費、集體福利費等開支。 9、職工培訓及教育費對轄內職工進行教育培訓的費用和培訓基地的教育費開支。 10、工會經費按有關規定列支的工會費用。 11、勞動保護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勞動保護費。 12、勞動、醫療及失業保險金職工異地安家補助費、六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經費、按規定提取支付的職工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等費用。 13、公雜費購置辦公用品、訂閱公用書報雜志等費用。 14、差18、旅費職工因公出差、工作調動或探親等報銷的車、船、飛機費及出差補助費、住宿費等。 15、水電費公用水電費支出。 16、會議費各項會議費用包括會議支付的伙食費、住宿費、場租費及文具、紙張等其他費用。 17、交通用具費使用和修理維護工作車輛開支的費用。 18、租賃費因管理工作需要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辦公用房、電子設備、汽車及其他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金。 19、修理費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用。 20、固定資產購置費因工作需要并經董事會批準后購置固定資產支付的費用。 21、低值易耗品購置費因工作需要購置低值易耗品支出。 22、勞動競賽費因組織勞動競賽、開展考核支付的費用和獎勵。 23、困難補助費對19、股東、職工個人的困難補助費用。 24、教育設施購建支出為職工提供培訓教育而購建教育設施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經批準的其他支出。如業務接待費、安全防衛費、訴訟費、公證費、審計費等。 ,三,營業費用是指公司在在辦理小額貸款等服務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四,手續費支出是指公司在辦理小額貸款等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 ,五,其他營業支出是指公司開展業務過程中不屬于以上三項的其他成本支出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呆賬準備、流動資產盤虧及毀損、投資業務發生的損失等。 ,六,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公司按稅法規定交納的稅金如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綜合規費等。 ,七,營業外支出是指公司辦理其它事項時發生的費用20、如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及清理損失、出納賠款等。 ,八,所得稅是指公司按規定交納的所得稅。 ,九,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公司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事項。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建立分級授權的審批制度。 第五十條公司的經營性費用支出要與行政管理費分別核算。 第五十一條行政管理費核算、其他成本費用的核算應執行稅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第九章 利潤及分配 第五十二條公司利潤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以及營業外收支凈額。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在稅前彌補,下一年度利潤彌補不足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納稅稅后可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21、以前年度虧損, 2、按10%提取盈余公積, 3、按10%提取公益金, 4、按5%提取員工勞動分紅基金, 5、按5%提取董事長基金, 6、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十章 財務報告 第五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公司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五十五條財務報表包括業務狀況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表。 第五十六條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列示的項目和內容按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財務部門要按季向公司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第五十八條公司按年向股東大會以及有關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辦法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后頒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