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財務稽核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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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8047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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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財務稽核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財務稽核辦法1. 總則1.1. 制定目的為了使公司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更具有適用性、完整性、時效性、可靠性,特制定本辦法。1.2. 適用范圍本公司稽核業務范圍,定為賬務、財務、總務、人事,除另有規定外,均以本辦法規定辦理。1.3. 權責單位 1) 財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2) 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2. 稽核辦法2.1. 稽核人員工作要點1) 稽核人員對于所審核的事項,應負責任,并在有關賬冊報表上簽章。2) 稽核人員,除依照2、規定審核各單位所送憑證賬表外,并應分赴各單位實地稽查,每年稽查次數視實際需要而定。3) 稽核人員前往稽核之前,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并應事前將各單位以往的審核及檢查報告詳予研究以作參考。4) 稽核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應先準備及收集有關資料,擬訂計劃及進度表,并應事前將各單位以往檢查報告詳予研究以作參考。5) 稽核人員有保守職務上所稽核秘密的責任,除按公司核定呈報外,不得泄漏或預先透露予檢查單位。6) 稽核事務如涉及其他部門時,應會同各有關部門辦理,且應提出會同報告。如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須單獨提出,與書面報告一并呈核。7) 稽核人員對本公司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3、向有關單位詳盡查詢,并調閱賬冊、表格及有關檔案,必要時得請其出具書面的說明。8) 稽核人員執行工作時,除將執行稽核之憑據(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單位主管驗明外,工作態度應力求親切,切忌傲凌或偏私。9) 稽核人員于稽核事務完妥后,應實事求是地提出檢查改善報告書呈核。2.2. 財務稽核2.2.1. 記賬憑證1) 每交易行為發生,是否按規定填制傳票,如有積壓或事后補制者,應查明其原因。2) 會計科目、子目、細目有無誤用,摘要是否適當,有無遺漏、錯誤以及各項數字的計算是否正確。3) 轉賬是否合理,借貸方數字是否相符。4) 應加蓋的戳記、編號等手續是否完備,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5) 傳票所附原始憑證是否4、合乎規定,手續是否完備。6) 傳票編號是否連續,有無重編、缺號現象,裝訂是否完整。7) 傳票的保存方法及設置的地點是否妥善,是否已登錄日記簿或日記表。8) 傳票的調閱及拆閱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2.2.2. 賬簿1) 各種賬簿的記載,是否與傳票相符,是否有得復核,每日應記的賬是否當日記載完畢。2) 現金收付日記賬收付總額,是否與庫存表當日收付金額相符。3) 各科目明細分類賬各戶或子目之和是否與總分類賬各該科目之余額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對。相對科目之余額是否相符,有無漏轉現象。4) 各種賬簿啟用、移交及編制的明細賬目,是否完備。5) 各種賬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點是否妥善,是否登記備忘簿。賬簿的5、銷毀,是否依照政府及公司制度規定的期限及手續辦理。2.2.3. 庫存檢查1) 檢查庫存現金應隨到隨查,如在營業時間之前,應根據前一日庫存中所載今日庫存數目查點;如在營業時間之后,應根據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現款、銀行存款查點;如在營業時間這內,應根據關一日現金簿中今日庫存數目加減本日收支檢點。檢查內容包括支票簽發數額與銀行存款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齊全,作廢部分有無辦理注銷。2) 現金是否存放在公司保險柜內,如有另存他處者,應立即查明原因。3) 庫存現金有無以單據抵充現象。4) 托收未到期票據等有關庫存財物,應同時檢查,并核對有關賬表、憑證單據。5) 庫存查點數目與賬簿核對。6) 保險柜鑰6、匙、暗鎖,應嚴密保管。保險柜門的啟用,應嚴密辦理。7) 匯出匯款寄回的收據,是否妥為保存,有無匯出多日尚未解訖的匯款。8) 內部往來賬,是否按月填制未達賬明細表,查對賬單是否依序保管。9) 營業日報表的記載是否與銀行存款相符。2.2.4. 報表1) 各種報表是否按規定期限及份數編送,有無缺漏。2) 各種報表內容是否與賬簿上的記載相符。3) 數字計算是否正確,簽章是否齊全。2.3. 財務稽核2.3.1. 有價證券1) 購入及出售有無核準,手續是否完備。2) 證券種類、面值及號碼是否與賬簿記載相符。3) 債券附帶的息票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4) 息票有無到期或是否齊全,并與賬冊相符。2.3.2.7、 各種質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價值的憑證單據單據是否存放在保險柜內,并應根據開出收據在存根副本及有關賬冊與庫存查核是否相符、有無漏記,如有另存其他地點者,應查詢原因并檢閱其有關單據。2.3.3. 各種房地契約書單據是否妥善保管。2.3.4. 其他所有權狀如: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保管是否妥善。2.4. 總務人事稽核2.4.1. 各項費用1) 各部門的各項費用支付與物品領用是否依規定呈核。2) 各費用是否在預算范圍內,是否有浪費或業務上無需要的開支,各項費用的列支是否照規定辦理。3) 各種單據是否齊全及手續是否完備。2.4.2. 儲藏物品1) 儲藏物品種類、數量、價格是否與賬簿(冊、卡)8、記載相符,有無遺漏或短少。2) 儲藏物品是否妥善保管。3) 儲藏物品的質量、規格是否與購案相符。4) 領物憑證是否均經有關人員簽章后核發。5) 已領物品未轉賬者,與儲藏物品合計表是否相符,有無損壞待廢物品,賬簿是否注明所存應報廢物品。2.4.3. 交通運輸及設備登記卡附項1) 各種登記卡的設置登記及排列,是否依照規定隨到隨辦。2) 各種登記卡的記載是否正確詳明。3) 核對財物有關的登記簿、備查簿,是否有未設登記卡或漏記賬的財物。4) 登記卡是否登記關折舊、修理、添建及轉移事項。5) 檢查人員如認為必要時,應依據登記卡或財務登記有關賬簿,進行實地盤點或抽查盤點,并相互核對。2.4.4. 人事1) 各部門工作人員每日是否按照規定時間辦公,并按時打卡或在簽到簿上簽到,有無盡到早退現象。2) 各單位辦事人員對于顧客是否竭誠招待,有無怠慢現象。3) 各單位目前業務繁簡與現有人員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無應增、應減現象。4) 各單位辦事人員對本身所擔任的職務是否勝任適當。5) 各單位人員于上班時間,其儀表、態度、談吐是否逾超公司的規定。6) 職員身份保證書、證照是否齊全,保證人是否已做好對保工作。7) 獎懲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規定執行。8) 招聘的制度是否完善。9) 工資福利制度是否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