鎂業公司各級崗位工作人員質量管理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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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845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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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鎂業公司各級崗位工作人員質量管理考核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目的:為了加強質量管理工作,促進公司產品質量水平穩步提升,真正樹立員工質量意識,加強全體員工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心和質量意識,認真執行公司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操作標準,減少或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與質量有關的各級崗位工作人員。三、職責:1、質管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2、質管部是特大及重大質量事故處理的召集和主導部門,承擔因檢驗人員出現過失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相關投訴的責任并且負責落實相應糾正措施;3、總2、經辦是質量事故處理經濟執行部門,財務部負責及時向質管部提供相關的產品價目表。4、生產部負責承擔因生產管理內部控制不當(含設備維護不當、工藝執行不當、現場管理不當)等造成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以及糾正措施的落實; ( D6 D3 A$ _, K機械設計,機械加工,設計軟件,機械工程師,設備管理,焊接,液壓,鑄造,密封,測量,工程機械,粉末冶金,軸承,齒輪,泵閥,工業自動化55、生產部技術設備科承擔因設計、工藝不當以及產品技術標準不明確造成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以及糾正措施的落實;6、倉儲部門承擔因物料發放錯誤、倉庫出貨數量錯誤等造成的質量事故的責任以及糾正措施的落實。7.供應部承擔因采購不合格品導致的質量事3、故的責任及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實8、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執行。四、主要工作內容:4.1、原材料的申請與采購(1)原材料申請與采購部門必須嚴格執行采購過程控制程序或其他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執行,每發現一項次罰責任人10元。(2)若因未按規定執行或操作不當而造成質量事故,則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4.2、生產所用原輔材料必須實行報檢制度,合格后方能入庫并進入生產使用。(1)不報檢或報檢遲緩(超出來料日期兩個工作日)每次考核責任人10元。(2)檢驗員接到報檢后,不檢驗或檢驗遲緩(超出報檢日期兩個工作日)每次考核責任人10元。(3)原料未按劃定區域存放,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10元。(4)緊急用原料,可以電話通4、知報檢,事后補辦手續,否則對責任人考核20元。(5)造成生產延誤者每次考核50元。(6)經檢驗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原料流入生產使用,考核責任人100元,嚴重者按照質量事故考核辦法處理。4.3、生產領用原輔材料使用過程中必須自檢(外觀);合金錠有氧化夾渣、熔劑夾渣或夾雜等其他產品缺陷禁止流入下工序。(1)鎂合金錠使用中不檢測外觀(氧化夾雜、帶溶劑及其他缺陷),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10元。(2)合金車間外觀嚴重夾渣、夾雜流入拋光工序,拋光工序發現一塊由合金車間流入拋光工序嚴重外觀不良產品(表面氧化夾渣、夾雜、熔劑夾渣、嚴重冷隔等),每塊外觀嚴重不良考核合金車間當班班長5元;連續三次出現類似嚴重不良考核5、產線總負責人1元/塊嚴重不良。(3)質管部每日統計前一天嚴重不良數據和照片;每周公布嚴重不良考核數據;每月由總經辦對結果實施考核。4.4、生產任務單(包含產品技術要求)、生產計劃等控制文件必須隨生產計劃下發到相關部門,未下發不予生產作業。(1)合金生產車間、質管部(包括中心化驗室)等任一相關部門未接收到上述文件視為未下發,每次相關責任人考核20元。(2)生產計劃、生產任務單、控制文件等未下發而盲目作業、生產,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4.5、生產中必須嚴格執行首件檢驗(合金首檢檢驗確定為爐前樣光譜分析),首件檢驗無結果前禁止繼續合金澆鑄生產。(1)不做首件檢驗生產,每次考核責任人150元。(2)6、首件未確認繼續生產者,每次考核產線責任人100元。(3)合金成分調整后應重新做首件確認,按上述2款執行考核。4.6、各工序實行自檢和報檢制度。(1)對不自檢或自檢不到位使嚴重不合格產品流到下道工序(拋光工序),經質檢員抽檢或下道工序人員發現,或流到客戶處按4.3中條款2執行,情況嚴重者會議討論進行特殊處理。(2)接到報檢后質檢員未按規定抽檢的每次考核20元。4.7、工藝控制文件、控制計劃必須嚴格執行。(1)作業現場無工藝文件或作業指導書而盲目生產,對責任人每人處罰20元/次,若因此而造成質量事故,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特殊處罰。(2)未按工藝控制文件執行操作,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20元。(3)未真實記7、錄操作數據,弄虛作假者,發現每次考核20元,記錄不完整、不規范,每次罰責任人5元。(4)控制計劃、圖紙等未下發或標注不明,不能進行生產,盲目生產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100元。(5)質檢員發現上述行為不制止,每次考核30元。4.8、各工序半成品的存放必須在規定區域或放置架放置,并標有明確標識或流程卡,且不許工件、半成品放置地面。(1)物料、半成品未按規定區域放置,每次考核5元。(2)合金錠產品直接放置地面每次考核5元。(3)由于標識不清等引起物料混亂,如合金牌號標識不清;每次考核50元。(4)合金錠成品禁止用手觸摸,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5元。4.9、所有生產原料、半成品、成品放置須輕拿輕放,禁止野蠻8、作業,發現每次考核10元。4.10、各生產工序不合格品必須放置不合格架,產線自檢不合格品,由生產線統計記錄后做重熔處理;拋光檢查不合格品只能由質檢員判定并記錄確認后才能進行處置。(1)未按規定放置不合格品,每次考核10元。(2)未經當班質檢員判定批準隨意處置不合格品,每次考核20元。(3)當班質檢員發出不合格品處置命令后,拖沓不執行者,每次考核10元,拒不執行每次考核20元。(4)各工序自檢不合格鎂合金錠產品,當班記錄后處置,當班不處置每次考核5元。(5)確實不能處置的交接班記錄交接清楚,未交接每次考核10元。4.11、標識和可追溯性實施。(1)庫房、各生產場所的所有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廢9、料都不能混放,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給予10元考核。(2)庫房、各生產場所存放的所有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廢料都必須有 明確的產品標識和狀態標識,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給予10元考核。(3)確保記錄保持清晰完整,以證實產品的符合性和實現可追溯性,否則對每次對責任人員給予5元考核。4.12、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1)發現次品率超出警戒線時,質管部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由生產車間組織進行分析,2個工作日內報質管部備案,逾期每次考核20元。(2)對質管部在日常檢查中發出的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不予理睬,在2個工作日內未作出相應,對責任者給予20元考核。4.14、管理者的責任。(1)各部門主管及負責人若對上述不符合質量管理規定之處不予關心,甚至不予處理,兩個工作日內無反應,則對其給予50元罰款,并在當月業績中作為一次質量事故進行考核。4.13、上述違規行為引起質量事故,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處理。4.1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相關制度執行,具體事項由質管部會同總經辦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