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公司肥料質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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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869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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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機農業公司肥料質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 目的42 適用范圍43 定義解釋43.1 肥料:43.2 有機肥料43.3 無機肥料43.4 有機-無機復混肥54 職責54.1 農場基地職責54.2 采購部職責54.3 種植管理部職責54.4 標準稽查部職責55 肥料的選擇和評估55.1 供應商的資質65.2 產品的選擇65.3 供應商的評估65.4 樣品的評估和試用66 肥料的驗收和確認76.1 肥料的驗收76.2 肥料的確認87 肥料的儲存87.1 儲存要求87.2 不合格品的處理88 參2、考文件98.1 供應商管理制度98.2 綜合農場保證及遵循標準-作物基礎98.3 有機標準-GBT19630-201199 附件99.1 肥料產品質量標準910 記錄表單1010.1 有機肥風險評估表1010.2 肥料出入庫記錄1010.3 肥料到貨驗收記錄1010.4 肥料檢測報告1011 記錄保存1012 文件的有效性10目的1.1 為了滿足有機農業集團有限公司對肥料質量管理的需求,明確各部門對肥料質量管理相關職責,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2.1 本制度適用于為有機農業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基地肥料采購和儲存的質量管理。3 定義解釋3.1 肥料3.1.1 是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3、營養元素,改善土壤性質、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類物質;3.2 商品性肥料3.2.1 由有資質的廠家加工、包裝生產出的肥料;3.3 有機肥料3.3.1 定義:天然有機質經微生物分解或發酵而成的一類肥料。其特點有:原料來源廣,數量大;養分全,含量低;肥效遲而長,須經微生物分解轉化后才能為植物所吸收;改土培肥效果好。常用的自然肥料品種有綠肥、人糞尿、廄肥、堆肥、漚肥、沼氣肥和廢棄物肥料等;3.3.2 有機肥分為普通有機肥和生物有機肥;3.3.3 生物有機肥:生物有機肥是指特定功能微生物與主要以動植物殘體(如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為來源并經無害化處理、腐熟的有機物料復合而成的一類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機肥4、效應的肥料;3.3.4 普通有機肥:無添加功能微生物菌種;3.4 無機肥料3.4.1 主要成無機鹽形式的肥料。所含的氮、磷、鉀等營養元素都以無機化合物的形式存在,大多數要經過化學工業生產,特點:成分較單純,養分含量高;大多易溶于水,發生肥效快;常見的還有氮肥、磷肥,鉀肥、鈣肥和復合肥等;3.4.2 無機肥料又包括摻混肥料、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單質肥料等;3.4.3 摻混肥料:又稱配方肥、BB肥,是由兩種以上粒徑相近的單質肥料或復合肥料為原料,按一定比例,通過簡單的機械摻混而成,是各種原料混合物;3.4.4 復混肥料: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表明量的僅有化學方法和(或)摻混方法制成的肥料5、;3.4.5 復合肥料: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有兩種養分表明量的僅有化學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復混肥料的一種;3.4.6 單質肥料:指只含有一種植物必須營養元素的肥料,如尿素、磷肥等;3.5 有機-無機復混肥3.5.1 是一種既含有機質又含適量化肥的復混肥。它是對糞便、草炭等有機物料,通過微生物發酵進行無害化和有效化處理,并添加適量化肥、腐殖酸、氨基酸或有益微生物菌,經過造?;蛑苯訐交於频玫纳唐贩柿?;4 職責4.1 農場基地職責4.1.1 農場年度肥料使用計劃清單的制定;4.1.2 肥料采購申請;4.1.3 產品到貨的檢驗驗收;4.1.4 肥料入庫后的儲存管理;4.1.5 肥料樣品的試用;4.26、 采購部職責4.2.1 肥料供應商的選擇和評估;4.2.2 肥料采購的實施;4.2.3 不合格品的處理;4.3 種植管理部職責4.3.1 肥料年度使用計劃清單的審批確認;4.3.2 肥料采購需求的審批確認;4.4 標準稽查部職責4.4.1 協助采購部對供應商的選擇和評估;4.4.2 檢測項目的制定;4.4.3 肥料檢驗結果的確認和使用放行;5 肥料的選擇和評估5.1 供應商的資質5.1.1 商品性肥料供應商應具有合法資質,采購的肥料應國家批準登記;供應商及其產品應滿足如下基本要求:1) 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結構代碼證;2) 肥料生產許可證(僅限于無機肥)和(或)肥料經營許可7、證、肥料登記證、檢測報告等;3)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料;4) 對于有機種植使用的商品有機肥需提供有機評估報告或有機肥工廠提供的有機配料和加工工藝證明材料; 5.1.2 有機肥原料無供應商的資質強制要求,如搜集的糞源、秸稈、食品廢棄物等;5.1.3 優先選擇規范性好的供應商作為合格供應商;5.2 產品的選擇5.2.1 依據作物種植方式不同,肥料選擇范圍應被限制;有機種植,僅使用有機標準推薦使用的肥料參照(GBT19630-2011),標準中禁用物質嚴禁選擇和使用;5.2.2 肥料的選擇還應考慮作物的營養需求、土壤的營養含量、作物的吸收能力等因素,確定農場作物的需肥計劃,如需要的營養元素、數量等8、;所有肥料產品的選擇都應具有勝任能力的技術人員的制定,技術人員應結合農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農場肥料使用計劃,該計劃清單應每年更新一次,制定的作物營養肥料需求計劃清單應被種植管理部批準認可;5.2.3 負責制定和審批肥料使用計劃清單和肥料采購的技術人員應具備如下能力:制定肥料使用計劃和肥料采購申請的人員應具備3年以上農場技術管理經驗,負責審批人員應具備5年以上農場技術管理經驗,且都接受過相應植物營養、土肥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和認可,熟知植物營養的基礎知識;5.3 供應商的評估5.3.1 商品性肥料初次采購前,采購部組織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供應商的評估,評估的內容應包括供應商的資質、規模、產品質量保證等因9、素;對于商品性有機肥料應評估其原料來源、原料質量保證、發酵工藝流程、產品的腐熟程度等(見附件),同時還應評估其肥源的來源及其數量是否滿足產品采購的需求量;5.3.2 非商品性有機肥(畜禽糞便等)采購,應從飼養場的飼料來源及組成、飼喂方式,肥源的重金屬含量、PH值等因素評估,確保肥源可利用,且無重金屬超標風險;5.3.3 肥料質量評估應尤其考慮重金屬的污染,肥料的營養成分含量等質量指標;5.4 樣品的評估和試用5.4.1 為保證肥料的質量,現場評估人員應隨機抽取適宜數量的樣品(混合樣品),送至檢測中心,若存在外包檢測,則由檢測中心選擇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5.4.2 檢測指標和項目應參照相應肥10、料的質量標準(見附件肥料質量標準號);5.4.3 必要時,應提供少量樣品供農場生產部門進行小范圍試用,評估產品的營養效果、產品的溶解性等;6 肥料的驗收和確認6.1 肥料的驗收6.1.1 農場人員在肥料到貨后,檢驗確認供應商的基本信息、產品信息,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營養配比、產品的批次、生產日期等;6.1.2 檢驗確認產品的數量、標簽和包裝是否完好,肥料包裝袋上必須注明產品名稱、養分含量、等級、商標、凈重、標準代號、廠名、廠址、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標志,非商品性有機肥除外。對于數量不一致、產品不一致、標識不清晰,應隔離單獨存放,并反饋采購部門;6.1.3 對于有機肥原料(畜禽糞便等)到貨驗收時11、,應檢驗產品的水分含量,并依據合同確定的水分含量要求進行驗證,若超過確定的水分含量要求,則應進行扣重處理;6.1.4 每批肥料由基地人員感官驗收后,應依據標準稽查部制定的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對產品進行取樣檢測,樣品測試申請遞送至標準稽查部,確認檢測項目,樣品送至檢測中心,若存在外包檢測,則由檢測中心選擇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檢測;6.1.5 對于商品性肥料新供應商:連續抽檢20批次,以到貨日期為設定批次,相鄰日期到貨仍視為同一批次,此處連續批次為所有自屬農場和合作農場總累加批次,分產品類型。若出現2批次以下產品不合格,則應對供應商提出警告,產品退貨;若出現2批次以上不合格品,則應暫停供應商資質,由采12、購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供應商進行再次評估;6.1.6 對于商品性有機肥非新供應商:前20批次未出現不合格品,則在今后采取50%抽樣頻率進行取樣檢測監控;對于出現2批次不合格品的供應商,則依然采取100%抽樣頻率進行取樣檢測監控,直至連續20批次無不合格品產生,后采取50%抽樣頻率檢測監控;若后續50%抽樣檢測出現不合格品,則立刻恢復100%抽樣,直至連續20批無不合格品產生,再實施50%抽樣;6.1.7 自有養殖場產生糞源,無需檢測;6.1.8 對于外購非商品性有機肥,優先選擇具有一定規模的供應商,牛羊等草食性畜禽糞源每200方取樣檢測一次,豬雞非草食性畜禽每100方取樣檢測一次;若連續檢測10次13、,無重金屬殘留等不合格品被檢出,經供應商評估,風險可控較低的供應商取樣頻率可遞增性增加(每次遞增100%),牛羊糞源最大量不能超過1000方一次,畜禽糞最大量不能超過500方一次;若檢測超標2次,則恢復原始取樣量;6.1.9 外購有機肥糞源取樣方法:每裝運車輛或批次進行取樣,每次取樣應至少覆蓋5個點,每個點取樣1公斤,后進行混合,混合后留1公斤小樣,即每裝運車輛或批次取1公斤混合小樣,原料累加到設定取樣量時,將所有小樣進行混合,混合后留1公斤大樣,此大樣作最后檢測樣,送至有資質實驗室檢測;6.1.10 農場基地在每批肥料到貨后都應保留一份樣本,以待檢測;6.2 肥料的確認6.2.1 農場人員對14、其供應商信息、產品信息、數量、包裝、標簽等驗收確認后可辦理入庫,但尚不可以使用;6.2.2 每批產品通過檢測待標準稽查部認可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6.2.3 對于現場檢驗或后續檢測出現的不合格品應暫存,且張貼標識,嚴禁使用;6.2.4 計劃外采購,對于來自新供應商則必須檢測,來自非新供應商可直接采購使用,事后檢測;7 肥料的儲存7.1 儲存要求7.1.1 無機肥儲存區域應有覆蓋,避免陽光、霧氣或雨水等氣候因素影響。使用塑料覆蓋物應基于肥料類型、天氣狀況、臨時儲存時間等因素,確保肥料不會分解、融化、淋濕等;石灰和石膏肥料可在施用前12天存在田間;7.1.2 無機肥儲存區域應清潔干凈,倉庫內無廢棄15、物、鼠害、滲漏和泄露物;7.1.3 無機肥儲存區域應干燥,通風良好,防止雨淋,避免儲存密度過大。不可直接存放在地面,應采用托盤或支架方式儲存產品;7.1.4 無機肥的儲存應考慮肥料的類型,酸性肥料堿性肥料應保持適宜的間隔,避免互相影響,如硝銨、碳酸氫銨、氯化鋅等酸性肥料不要與石灰、草木灰等堿性肥料堆放在一起,或混雜施用,免得發生化學變化下降肥效;7.1.5 對揮發性強的肥料,如碳酸氫銨,要緊密包裝封存。如果包裝袋漏縫或破損,應及時補好;7.1.6 無機肥的儲存區域遠離水源,至少與水源地保持25米的距離,避免對環境的污染;7.1.7 對吸濕性強并易燃的肥料,如:硝酸銨,要留意放置于涼爽處,底下用16、圓托盤墊上,不要和柴油、酒精、紙類等物品放在一起。同時也要留意防火?;室坏鼭窠Y塊,不要強烈敲擊,免得發生爆炸,搬放時要避免強烈震動;7.1.8 無機肥、有機肥的儲存應與植物產品和植保產品分開儲存,避免相互影響;7.1.9 有機肥的儲存和發酵加工場所應無泄漏,遠離水源25米,四周無滲透;7.1.10 農場建立肥料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對入庫肥料識別和登記肥料供應商信息和產品批次信息,出庫記錄應識別使用區域、使用數量等信息;7.2 不合格品的處理7.2.1 經檢驗或檢測,對于判定為不合格的產品應在倉庫內隔離單獨儲存,且張貼顯著的標識,避免誤用;7.2.2 所有不合格品應有采購部等部門門與供應商商討17、解決措施,在解決之前都應暫存在儲存庫中或其它制定儲存地點;8 參考文件8.1 供應商管理制度8.2 綜合農場保證及遵循標準-作物基礎8.3 有機標準-GBT19630-20119 附件9.1 肥料產品質量標準標準號標準名稱標準號標準名稱NY525-2012有機肥料GB21633-2008摻混肥料NY884-2012生物有機肥GB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18877-2009有機無機復混肥GB2440-2001尿素GB 20412-2006鈣鎂磷肥GBT10510-2007硝酸磷肥、硝酸磷鉀肥GBT20937-2007硫酸鉀鎂肥GBT17420-1998微量元素葉面肥NY 1418、28-2010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6-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GB/T 17419-1998含氨基酸葉面肥料NY 411-2000固氮菌肥料NY/T 797-2004 硅肥GB/T 23348-2009緩釋肥料GB20287-2006 農用微生物菌劑 NY 227-1994微生物肥料NY 1429-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GB535-1995 硫酸銨NY/T798-2004 復合微生物肥料GB/T2946-2008氯化銨GB3559-2001農業用碳酸氫銨GB/T20784-2011 農業用硝酸鉀GB/T20782-2006農業用含磷型防爆硝酸19、銨GB6549-2011氯化鉀GB10205-2009磷酸一銨 磷酸二銨GB20406-2006農業用硫酸鉀GB20413-2006過磷酸鈣GB21634-2008 重過磷酸鈣GB/T3460-2007鉬酸銨NY/T1111-2006農業用硫酸錳 HG2321-1992 磷酸二氫鉀HG2598-1994 鈣鎂磷鉀肥HG/T3275-1999肥料級磷酸氫鈣HG3277-2000 農業用硫酸鋅HG/T3733-2004 氨化硝酸鈣注:標準更新日期2013年11月25日10 記錄表單10.1 有機肥風險評估表10.2 肥料出入庫記錄10.3 肥料到貨驗收記錄10.4 肥料檢測報告11 記錄保存11.1 本文件的全部記錄正本由文件編撰部門歸檔保存備查。12 文件的有效性12.1 本管理制度由有機農業集團授權起草,經內控審計部進行內控有效性審核后,由集團總裁批準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文件的解釋權歸標準稽查部和內控審計部。12.2 自管理文件執行之日起,公司管理文件體系中較前頒布之相同規定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