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財務盤點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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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907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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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財務盤點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xx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盤點制度隨著xxxx集團的發展壯大,外埠公司的逐漸增多。為了加強對分、子公司的財務監督、控制和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各類庫存商品。(每月末進行)(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每月末進行)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等的盤點而言。(每半年一次) 1、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車輛等。 2、其他資產:包括桌、椅等雜項資產。注2、:總公司主要進行固定資產和財務的盤點,各分、子公司重點進行存貨和財務的盤點。二、 盤點方式(一)年中、年終盤點1、存貨:由各公司財務部門會同倉庫保管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總公司審計部進行不定期抽點。2、財務:由審計部與資金部共同盤點。3、財產:由審計部門會同行政部門等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倉庫保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填寫盤點統計表。存貨盤點統計表盤點單位: 盤點日期: 編號:品名規格盤點數量該物品的位置備注復盤人記錄員盤點員注:1:上表一式三份,第一聯給財務處,第二聯給倉管員,第三聯貼于物資存放位置。本表應事先編號3、,以利于盤點時的控制。2:對于存貨、財務的盤點,原則上由各分、子公司于每月末進行盤點,并將盤點結果送回總公司審計部門。總公司的審計部門可以對各分、子公司進行不定期的抽點。三、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參與部門:總公司審計部、核算部、資金部;各分子公司財務部門、倉庫保管部門;其他相關部門。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分、子公司經理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公司財務處視需要指派審計部人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如果沒有總公司的審計人員在場,則該職能由盤點負責人行使(原則上應為財務負責人擔任)。 (四4、)盤點人:由各分、子公司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點、記數量。 (五)協點人:由各分、子公司經理指派,負責盤點時物品的搬運及整理工作。 四、盤點前準備事項(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分為盤點項目、盤點人、記錄人)(二)財務部門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盤點表格。(項目、數量、位置)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倉管員負責)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資金部負責)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核算部相關人員負責) 4、各項財務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5、,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帳的有關單據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帳面數調整為正確的帳面結存數后,第一聯送審計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核算部負責)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貨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貨物,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五、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一)審計部門應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部門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情況外,暫停收發貨物。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6、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記錄員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且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倉管員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六、 不定期抽點(一)由總公司審計部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各分、子公司為原則。 (三7、)盤點前應由財務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帳面數先調整至盤點時的實際帳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七、 盤點報告(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存貨實存帳存對比表”一式三聯,送倉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總部審計部門匯總轉呈財務經理簽核,第一聯送倉管部門,第三聯轉送財務經理,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帳項調整的依據。財務部門在對存貨的賬冊進行調整前,可先填列“存貨實存帳存調整表”進行整理總結,做好輔助工作。存貨實存帳存對比表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編號類別及名稱計量單位單價實存帳存對比結果備注數量金額數量金額盤盈盤虧數量金額數量金額會計人員簽章: 稽核人簽8、章:存貨實存帳存調整表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盤點單編號存貨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庫存數量單價金額賬面數量差異備注盤點加減調整后數量單價金額注:上表應一式兩聯,第一聯給財務處,第二聯給倉庫保管員。(二)不定期抽點,審計部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財務經理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審計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財務經理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八、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一)現金、銀行存款、備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審計部門對總部的資金部每月盤點一次,對各分、9、子公司不定期抽點。(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日上班未行收支前辦理。(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帳冊后開啟,由審計人員與出納人員共同盤點。(四)盤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資金部門存,第二聯審計部門存,第三聯財務處長存。(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證等應確實核對認定,盤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資金部門或相關保管部門,第二聯存審計部門,第三聯送往財務處長,如有出入,應即呈報財務經理批示。九、存貨盤點(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10、點,如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十、 注意事項(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盤點負責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尋妥別人代替的,應事先報批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實際資料為依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六)盤點開始至工11、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盤點負責人指揮監督。(七)盤點終了由各組盤點人向盤點負責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十、盤點工作處罰措施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輕重,由盤點負責人簽報人事部門處理。十一、 帳載錯誤處理(一)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者,記帳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呈報財務經理議處。(二)帳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審計部呈報財務經理議處。十二、賠償處理財、物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二1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輔助措施:為了更好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為盤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建議采取以下措施:1、核算部的資產組應編制“固定資產卡片”,詳細填列固定資產資料,按固定資產類別和使用單位順序排列,編碼保管,并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帳簿和使用單位的固定資產臺帳定期進行核對,使三者保持一致。2、資產組填制統一的一式三份的固定資產卡片,對每一臺固定資產的自然情況、使用情況等進行登記,一份交行政部,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留作帳簿依據。固定資產登記卡總帳科目: 本卡編號:明細科目: 財產編號:中文名稱抵押權設定 、解除及保險記錄抵押物英文名稱設定日期規格型號解除日期廠牌號碼險別購置時間承保公司購置金額保單號碼存放地點投保日期耐用年限費率附屬設備保險費備注移 動 情 形年月日使用部門用途保管員年月日使用部門用途保管員固定資產目錄設備名稱編號放置地點單位取得時間價格耐用年限本期折舊累計折舊年月日取得改良增值主管會計: 制表:注:上表有利于管理者了解設備的情況,以便及時淘汰舊設備,使用新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