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產車間防塵防毒工作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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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921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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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生產車間防塵防毒工作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防塵與防毒管理制度目的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做好防塵防毒工作,保證公司塵毒崗位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有效防止和避免職業危害的發生,改善公司勞動衛生條件,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生產車間防塵、防毒工作的安全管理。相關文件及引用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第60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 302、13-200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職責4.1安環質監部職責4.1.1負責所有塵毒崗位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4.1.2負責監督工會對塵毒崗位的定期檢測和對從業人員的體檢。4.1.3負責對從業人員防塵與防毒的培訓教育工作。4.1.4負責編制年度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4.2工會的職責4.2.1負責對公司塵毒崗位的定期檢測和對從業人員的體檢。4.2.2負責監督生產部門對作業現場存在的塵毒隱患的治理工作。4.3生產部門職責4.3.1負責對作業現場各類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杜絕跑、冒、滴、漏現象。4.3.2負責對產生塵毒物質的工藝進行技術3、改造和塵毒隱患的檢查治理工作。4.3.3負責優先采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提高生產過程密閉化、機械化和自動化水平。4.3.4配合安環質監部編制好年度防塵防毒規劃,并落實防塵防毒規劃。4.4生產車間的職責4.1負責對作業現場各類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杜絕跑、冒、滴、漏現象。4.2負責對從業人員防塵與防毒的二、三級培訓教育工作。4.3負責所管轄區域的塵毒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4.4負責所管轄區域配置的防塵毒器具的維護、報廢、更新工作。防塵、防毒的基本原則5.1建設項目中的防塵防毒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5.2公司各級領導要切實把防塵、防毒工作列4、入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毒防塵工作。5.3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開動條件,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5.4公司每年應將防塵、防毒規劃和采取的技術措施經費、設備、器材等與生產計劃一起安排,把防毒、防塵的措施計劃列入技術措施計劃和財務、物資計劃中,予以切實保證。防護與治理6.1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漏和擴散,保持作業場所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6.2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5、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現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6.3 一切有粉塵的作業,必須積極采取濕式操作和隔離操作,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未經以上方法處理,不得進行作業。6.4一切有塵毒的作業點,必須加強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管理,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含量保持在國家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以下。通過凈化設備的吸收、吸附、分離,降低空氣中的有害物濃度。6.5在生產過程中,對散發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如廢氣、廢水等,要采取回收綜合利用和凈化處理措施,未經處理合格不得隨意排放。6.6對于容易泄漏或散發有毒氣體、液體的工藝設備,要加強計劃檢修,提高檢修質量,嚴格控制跑、冒、滴、漏,對排毒防塵,通、排風裝置要6、加強管理,搞好維護保養,未經生產或安環副總同意批準,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6.7對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管道、容器等進行檢修時,應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6.8在審查、驗收新、擴、改工程的設計、施工、竣工時,發現有不符合防塵、防毒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則不予以驗收和投產。6.9生產區和生活區的安全距離,要符合安全間距規定,除值班室外,生產區內不得安排人員居住,非生產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生產區。6.10.加強對生產區域塵、毒等污染物的定期監測,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預防措施。6.11對有塵毒作業的崗位,現場應設置防護和急救器具專用柜,配備足夠的防塵、防毒7、器具,防塵、防毒面具及濾罐的配置數量應超過每班生產值班人員的數量。6.12各級部門應對所配置的防塵、防毒器具加強管理和維護保養,各級管理人員要經常進行檢查和更新,并及時進行標示,防止失效。6.13有腐蝕性的有毒物質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生產車間(崗位),必須配置適用的防護器具、急救藥品和應急設施(如洗眼器、噴淋等沖淋設施)。6.14崗位人員要通過培訓,做到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處理故障。6.15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在貯運過程中嚴防泄露擴散,包裝外部必須有安全標簽。6.16生活用水、用汽,必須與生產用水、用汽徹底分開,防止生產系統有毒物質竄入生活水,造8、成人員中毒。6.17在相關有毒、有害崗位設置有毒監測報警儀。6.18保證防塵、防毒管理制度的執行,教育員工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對防塵、防毒工作有突出貢獻者要予以表彰和獎勵。組織與搶救7.1公司成立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組長的急性中毒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各科室、車間主管組成。7.2公司為主要崗位配備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公司醫務室在業務上負責中毒人員的搶救或與醫療機構建立聯合救護協議。7.3夜間,要以化工生產橫輪班為單位,由公司值班人員與公司調度成立現場搶救小組并及時通知主管副總經理及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生產部(設備、電氣)、安環質監部等相關部室領導到現場。并通告廠內周邊車間,做好相應應急準備與措施。79、.4發生微量泄露中毒事故后,崗位人員應立即佩戴防護用品,將中毒人員脫離有毒區域,送醫務室或公司定點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發生重大泄露,并有人員中毒,崗位人員首先向公司調度報警,并佩戴防護用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向上風向轉移。7.5公司調度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啟動公司中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7.6人員未撤出,參加搶險的人員應戴好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進行搶險搶救(但必須是二人以上進入有毒區域,并保持相互聯系)。7.7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應嚴格按照化工企業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執行。體檢與職業病8.1新職工入廠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的工作。8.2 對接觸有毒、10、有害物質的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8.3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性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癥和過敏癥者,應及時調離。8.4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按工傷處理。8.5加強塵毒檢測,檢測項目、采樣點的設定及數量、采樣時機、采樣頻率、采樣方法、采樣記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8.6建立健全職工上崗前和定期的防塵防毒安全衛生知識、安全衛生法規制度的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制度和檢查考核制度。8.7所有職工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考核9.1對塵毒崗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定期檢測,未執行扣500元9.2對塵毒崗位人員作業時按照規定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次扣10元。造成事故的扣當事人100元。9.3對防塵防毒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或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00元。10記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