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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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922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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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術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內蒙古xx高新技術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編制工作,加強對財務預算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預算在明確工作目標、控制經濟活動、合理配置資源、履行外部責任、提高經營效率的作用,并為考核工作提供依據,根據公司法和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第三條 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企業戰略目標,對一定時期內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企業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2、作的具體安排。第四條 財務預算由集團母公司組織領導,分級歸口管理。第五條 各成員企業應當編制以利潤(或出資人利益)為目標,以業務預算和資本預算為基礎,以銷售(營業)預算為起點,以成本(或費用支出)和現金流量為中心的財務預算。第六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應采用零基預算的方法編制。第七條 各成員企業應按年編制財務預算,并分季度、月份落實。第八條 財務預算管理是財務管理中的重大管理事宜,各成員企業應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第二章 財務預算工作的組織第九條 集團母公司成立財務預算委員會,在集團母公司總裁和分管財務副總裁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法定代表人負責。財務預3、算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如下: 主任: 總裁副主任:分管財務副總裁委員: 財務部部長(兼執行秘書)產業發展部部長人力資源部部長資本運營部部長技術中心主任審計部部長財務預算委員會的權責為:(一)擬定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目標;(二)審議、平衡各成員企業財務預算方案(草案);(三)組織下達財務預算目標;(四)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五)督促所屬成員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六)對所屬成員企業間發生的預算糾紛進行仲裁;(七)對所屬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進行調整、修訂,提出調整、修訂建議;(八)對所屬成員企業預算執行業績進行考核。第十條 集團母公司財務部是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常設預算管理機構,4、在集團母公司總裁和分管財務副總裁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以下工作:(一)草擬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方案(草案);(二)具體負責組織各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草案)的審查;(三)根據依法定程序批準的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和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方案(草案),匯總、合并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草案);(四)監督集團公司和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五)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情況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第十一條 集團子公司成立財務預算委員會,在總經理(或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或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財務預算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應由總經理(或經理)和分管財務領5、導(或財務負責人)兼任,委員應包括所在公司的財務、企劃、人力資源、業務、技術、質檢等部門的負責人。集團子公司的財務部是子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委員會的常設預算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日常的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規模較小的子公司也可不設財務預算委員會,由財務部代行預算委員會權責,在公司經理和分管財務經理(或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吸收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開展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第十二條 各子公司的業務部門、管理部門、分公司及其子公司是所在公司的財務預算執行單位,在所在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有關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等工作,接受所在公司的檢查、考核,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第三章 6、財務預算的內容、格式及編制依據第十三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應在財務預算目標的控制下,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為基礎編制。第十四條 財務預算目標是各成員企業在財務預算中體現的通過實施財務預算最終要實現的綜合價值指標,主要包括利潤總額、凈利潤、現金凈流量、資本保值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凈利率、資產負債率和社會貢獻率等指標。第十五條 財務預算包括業務預算、營業外支出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和財務預算本身,其中業務預算、營業外支出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是輔助預算。第十六條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生產成本預算、銷售(或營業)成本預算、銷售(或營業)稅金及附加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和7、采購預算等。各成員企業應根據需要,編制相關的業務預算。第十七條 銷售(或營業)預算是預算期間各有關成員企業銷售各種產品或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銷售量或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其基本格式如下:格式1 銷售預算單位:元 工業、物流企業專用產品、商品銷售單位含稅賒銷收入預計現金收入名稱或類別數量售價銷售額銷售額(含稅)1、 現銷收入2、收回上期應收賬款3、小計1.2.3.合 計備 注(應注明向集團公司其他成員企業內銷實現的銷售額)格式2 銷售(營業)預算單位:元 其他企業專用開發、施工或營業項目銷售或營業數量銷售或營業單價銷售或營業收入預計現金收入1、當期現金收入2.收回上期應收賬款3、小計1.2.38、.合 計備 注(應注明向集團公司其他成員企業內銷實現的銷售或營業收入) 銷售或營業預算應依據預算期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銷量或勞務量需求及產(商)品或營業結構和市場價格編制。第十八條 生產預算是從事工業生產和施工生產的成員企業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生產量及其結構的預算。其基本格式如下:格式1 生產預算 工業企業專用 產品名稱或類別期末庫存量本期銷售量合計期初庫存量本期生產量1.2.3. 備 注格式2 生產預算計量單位:m2 施工企業專用工程名稱預計總工程量預計期初未完工程工程量預計期末剩余工程工程量預計本期工程生產量=-1.2.3.合 計備 注工業生產預算應在銷售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種產品的生產能9、力和存貨狀況來編制;施工生產預算應根據工程預算、施工生產能力和未完工程的狀況來編制。第十九條 生產成本預算包括工業生產成本預算和施工生產成本預算。工業生產成本預算包括直接材料預算、直接人工預算、其他直接費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和產品生產成本預算。施工生產成本預算包括材料費預算、人工費預算、機械使用費預算和工程施工成本預算。直接材料預算以生產預算、材料消耗定額和材料計劃單價為依據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直接材料預算產品名稱或種類: 產量: 工業企業專用材料類別、品名單位消耗定額預計生產需用量材料計劃單價(元)直接材料成本(元)合 計備 注直接人工預算以生產預算、勞動用工計劃、工資計劃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10、。直接人工預算應反映預算期每種或每類產品的直接人工成本。其他直接費用預算應根據生產預算、定額資料或開支標準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本預算應主要反映預算期每種或每類產品預計支出項目金額和預計付現支出。其他直接支出中涉及存貨的,在預計付現支出中應予剔除。制造費用預算應在生產預算的基礎上,根據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預期需要,結合預算期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 制造費用預算 工業企業專用費 用 項 目金 額(元)備 注合 計預計付現支出制造費用中涉及存貨消耗的部分,在預計付現支出中應予剔除。產品生產成本預算應依據生產預算、直接材料預算、直接人工預算、其他直接費預算和制造費用預算編制。其基本格式11、如下:產品生產成本預算產品名稱或種類: 計量單位: 產量: 工業企業專用 成 本 項 目總 成 本(元)單 位 成 本(元)備 注合 計 材料費預算應根據生產預算、現行綜合預算定額和現行市價為依據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材料費預算 工程名稱: 生產量: m2 施工企業專用耗用材料名稱單位消耗定額定額耗用量現行材料市場價(元)材料費成本(元)合 計備 注人工預算應根據生產預算和各工種現行用工市場價格來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人工費預算 工程名稱: 生產量: m2 施工企業專用 工 種各工種單位生產量市場價(元)人 工 成 本(元)備 注合 計 機械使用費預算應根據生產預算、現行綜合預算定額和現行合理12、市價,分工程、分機械來編制。其中,人工費依據施工生產量、某種機械單位生產量臺班消耗量和現行機上人工每臺班單價計算;其他費應依據施工生產量、某種機械單位生產量臺班消耗量和現行機上其他費每臺班單價計算。其基本格式如下:機械使用費預算工程名稱: 生產量: m2 施工企業專用機械種類人 工 費機械使用費成本合計單位生產量臺班消耗量臺班消耗量現行機上人工每臺班單價(元)金 額(元)合 計預計付現支出其他直接費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預計,也可按低于現行費用定額規定費率估算的金額進行預計。其基本格式如下:其他直接費預算工程名稱: 生產量: m2 施工企業專用費 用 項 目預 算 額(元)預算額測算過程備 注合 13、計預計付現金額間接費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預算,也可按低于現行費用定額規定費率估算的金額進行估計。其基本格式如下:間接費用預算工程名稱: 生產量 : m2 施工企業專用費 用 項 目預 算 額(元)預算額測算過程備 注合 計預計付現金額工程施工成本預算應根據生產預算、材料費預算、人工費預算、機械費預算、其他直接費預算和間接費用預算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 工程施工成本預算工程名稱: 生產量: m2 施工企業專用 成 本 項 目總 成 本(元)單 位 成 本(元)備 注合 計銷售成本和營業成本預算是生產性成員企業和非生產性成員企業對預計實現銷售收入和營業收入所花費成本的預算。工業生產成員企業銷售成本預14、算的基本格式如下:銷售成本預算 工業企業專用產品名稱或種類銷售量產品單位生產成本(元)產品銷售成本(元)備 注合 計工業生產成員企業的銷售成本預算應根據銷售預算和成本預算編制。施工生產成員企業和非生產性成員企業銷售(營業)成本預算的基本格式如下:工程結算成本預算 施工企業專用工 程 名 稱預算期實現銷售的工程的單位成本(元)預算期實現銷售的工程量(m2)工程結算成本(元)合 計銷售(營業)成本預算 其他企業專用銷售(營業)種類、項目測 算 過 程銷售(營業)成本(元)合 計預計付現金額(前列預算已含部分除外)銷售(營業)成本預算應根據銷售(營業)預算、有關定額、營業價格或銷售價格等資料編制。第15、二十條 對預算期日常銷售(或營業)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應編制銷售(或營業)稅金及附加預算。本預算應反映預算期負擔的各種銷售(或營業)稅金及教育費附加。該預算應根據銷售(或營業)預算及其他有關預算和規定稅率計算編制 。第二十一條 期間費用預算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營業)費用等預算。本預算應在上年實際費用水平的基礎上,結合預算期內變化因素、費用開支標準和降低費用的要求來編制。其基本格式如下: 期間費用預算費用種類及項目金 額(元)測算過程備 注一、管理費用1.2.3.小 計二、財務費用1.2.3.小 計三、銷售(營業)費用1.2.3.小 計合 計預計付現支出第二十二條 各成員企業對預算16、期內從外部購入的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貨,應編制采購預算。其格式如下:采購預算 單位:元材料類別、品名預計本期消耗量預計期末存量合計預計期初存量預計采購量單價預計采購金額增值稅合 計預計付現金額1.本期采購本期付現額: 2.前期采購本期付現額:備注(應注明向集團公司其他成員企業采購的金額)第二十三條 對預算期內的營業外支出,凡能可靠預計的,應編制營業外支出預算。其基本格式如下:營業外支出預算支 出 項 目金 額(元)測算過程備 注合 計預算付現支出第二十四條 在預算期內有資本性投資活動的成員企業,應編制資本預算。資本預算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債券投資預算。第二十五條 固17、定資產投資預算包括預算期內為本企業購建、改建、擴建、更新固定資產投資的預算。本預算應反映固定資產的投資項目、數量、投資額和預計付現支出及處置的固定資產項目、數量及預計現金收入(凈現金流入量)。該預算應根據批準的預算期投資計劃、投資決策資料和處置固定決策資料編制。第二十六條 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包括企業為獲得其他企業股權對外用貨幣資金和非貨幣資金投資的預算以及轉讓投資和收取被投資單位分來股利或利潤的預算。本預算應反映向被投資單位投資的資產項目金額及預計付現支出,從被投資單位分得的股利或利潤,轉讓投資收回的資產項目、金額及預計現金收入。該預算應根據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投資決策資料、轉讓股權決策資料和18、其他有關資料編制。第二十七條 債券投資預算包括預算期企業購買國債、企業債券或轉讓債券收回本息等預算。本預算應反映購買債券的種類、金額和轉讓債券的種類、金額。該預算應根據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投資決策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第二十八條 各員企業對預算期內計劃籌集的資金,應編制籌資預算籌資預算包括預算期內取得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債券,經批準發行股份、增發股份及配股,經批準籌集資本及增加資本,以及償還長短期借款和債券本息等預算。本預算應反映預算期內取得長短期借款的時間、本金、利率、期限和當期利息,發行債券的時間、面值、發行價格、利率和當期應計利息,發行股份(或籌集資本)的時間、籌資額和籌資費用,以及19、償還長短期借款及債券借款的時間、本金、利率和利息。該預算應根據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債券審批文件、利率和發行股票計劃等編制。第二十九條 財務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預計資產負債表和預計利潤表。第三十條 現金預算是反映企業預算期內一切現金收支及結果的預算,是其他預算現金收支匯總。其基本格式如下:現 金 預 算項 目金 額(元)期初現金余額加:經營活動現金收入1.2. :減:經營活動現金支出1.2. :加:投資活動現金收入1.2. :減:投資活動現金支出1.2. :加:籌資活動現金收入12 :減:籌資活動現金支出12 :期末現金余額現金凈增加額第三十一條 預計資產負債表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20、綜合反映預算期期末財務狀況的財務預算報表。本預算應根據預算期初資產負債表預計數和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及籌資預算等資料分析編制。第三十二條 預計利潤表是按照利潤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財務預算報表。本預算應根據有關業務預算和專項預算等資料編制。第三十三條 集團母公司應編制本部財務預算和集團公司整體財務預算。集團母公司本部財務預算包括期間費用預算、營業外支出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和財務預算。集團公司整體財務預算包括業務預算、營業外支出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和財務預算。第三十四條 各成員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在不影響集團母公司編制整體財務預算的基礎上,對預算表格的格式作適當的調整。21、第三十五條 預算期內新增的成員企業應于成立之日起編制當年的財務預算。第三十六條 對預算期項目前期籌備機構需發生的支出,應由籌備機構的有關人員編制當年財務預算,并分季度、月份落實和審批。第四章 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和方法第三十七條 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要求如下:(一)盈利(或虧損)預測。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應進行下年度盈利或虧損預測,形成資料,經所在公司總裁(總經理或經理)審查后,于每年10月20日前報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二)下達財務預算目標。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于每年10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各成員企業下達財務預算目標建議,各成員企業22、依據財務預算目標建議向所屬預算執行單位下達具體預算目標或預算編制任務。(三)編制上報,審查平衡。集團各子公司所屬各預算執行單位按照本公司預算委員會布置的預算編制任務和要求,提出本單位詳細的財務預算方案,報所在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所在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對各預算執行單位報送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并進行必要的協商、討論,提出綜合平衡建議,經反饋修改后,形成年度預算方案(草案),由所在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審查后于每年12月5日前報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召集各子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主要人員,對所報財務預算方案(草案)進行討論、審核,并據此對預算方案進行必要的修改或平23、衡,形成議案。(四)審議批準。各子公司召開董事會審查議案,提交股東大會(或股東會)審議批準,或將議案報執行董事審查,提交集團母公司總裁辦公會審議批準。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根據集團母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草案)和各子公司以法定程序批準并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匯總、合并編制集團公司財務預算方案(草案),經集團母公司總裁和分管副總裁審查后,提交集團母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五)下達執行。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按“上下結合”的規定程序批準后,由其財務部將預算指標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標體系,通過預算委員會下達給各個預算執行單位執行。第三十八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應采用零基預算的方法編制。各成員企業對預算期內的24、各項收支須以零為基點,從實際需要和可能出發,逐項審議各項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各項收入的可行性與預算額的大小。 第五章 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第三十九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預算一經下達,各預算執行單位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單位、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責任體系。第四十條 各成員企業應在年度財務預算的控制下,將年度財務預算細分為季度、月度預算,以分期財務預算為依據組織、協調各項財務活動,來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第四十一條 各成員企業應加強對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財務預算及時組織現金收入,控制現金支出,調節現金收支平衡,防范支付風險。對于預算25、內的資金撥付,應按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以決策資料或用款審批文件、合同和合法憑證為依據,按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支付。第四十二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部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重要項目,所在公司的財務預算委員會或財務部應當責成有關預算執行單位查找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第四十三條 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部應當利用財務會計報告監控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以財務會計報表附注的形式定期提供財務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對企業財務預算目標影響等財務信息,促使企業完成財務預算目標。第六章 財務預算的調整第四十四條 各26、成員企業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預算執行單位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不可控因素發生重要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執行結果發生重大偏差,應調整財務預算。第四十五條 子公司調整財務預算時,應由子公司所屬的有關預算執行單位提出預算調整方案,報所在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所在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在討論、審核、修改的基礎上,對有關預算執行單位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進行匯總,編制財務預算調整報告,上報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集團母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召集該子公司財務預算委員會的主要人員對所報預算調整報告合議后,按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體制下達執行。第七章 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第四十六條 各成員企業應采取以下方式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一)由財務預算委員會定期(按季或按月)召開財務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措施,糾正財務預算執行的偏差。(二)在定期提交的財務分析報告中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措施或建議。 第四十七條 預算年度終了,集團母公司應委派其審計部對各子公司財務預算完成情況進行審計,以審計報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年度財務決算方案作為對子公司財務考核的依據。第八章 附則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由集團母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