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15944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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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廠車間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第二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五)開除:予2、以解雇。第三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第四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3、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4、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第六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三)在公司廠區、宿舍內賭博者。(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十一)吸食鴉片或5、其他毒品者。(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第七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一)嘉獎與警告抵銷。(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6、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成型課車間管理制度所有成型部成員均須遵守廠紀廠規。必須服從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頂撞、威脅管理人員,記警告處分一次;情節嚴重或累犯者予以記過處分直至開除。生產管理中,管理人員督導不嚴,出現重大品質異常,損毀公司信譽,各管理者均按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31造成經濟損失在200元以下者,直接責任人處以警告,間接責任人處以罰款10元;但間接責任人為管理人員,則處以與直接責任人同等處罰;32造成經濟損失在200元800元者,直接責任人處以小過一次,間接責任人處以警告一次;33造成經濟損失在800元1500元者,直接責任人罰款107、0元,間接責任人處以小過一次;34造成經濟損失在1500元以上者,均處以大過以上之處罰。4、 生產中加料員加錯料,造成原料報廢或產品報廢,按造成經濟損失進行處罰:(1)100元500元者處以小過處分;(2)500元以上者處以小過兩次處分;(3)造成2000元以上物料(原料或成品報廢折合金額)處以大過處分并留廠察看。5、 上模員上錯模造成生產延誤超過2小時者,處以警告之處罰,其當班領班處以書面批評;如有物料報廢之額外經濟損失則加倍處罰。6、上班時間,禁止在車間和啤工聊天、嘻戲打鬧,一經查實,雙方當事人均處以警告之處分,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者,將予以糾正記過直至開除處分。7、生產中發現有安全事故,模具、膠料及機臺設備有異常必須及時呈報負責人處理;如果因處理及時避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者,給予50元200元之獎勵,并通報全公司;但如知情不報,而任由事態漫延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者,則給予同等金額之處罰。8、不按正確之操作規程、操作設備、調機、模具養護而導致工模、設備損壞,依損壞程度責任輕重處罰,酌情處以警告到大過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致工模或設備損毀無法使用或修復者,處以200元之罰款,并開除處理。9、 加料員加料造成膠料散落機臺或地面未及時清掃,處以申誡處罰。10、生產組長統計數據不清,造成大額超量生產或欠單生產者,責任人處以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通報批評,第三次警告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