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辦公物資采購及發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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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5971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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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辦公物資采購及發放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辦公物資采購及發放規定 第一條 為使公司辦公物資采購及發放工作規范化,依據公司預算計劃制度和倉儲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辦公物資的采購及發放須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采購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嚴格按預算執行。員工使用辦公用品和設備時要珍惜愛護,杜絕破壞和浪費。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辦公物資是指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第四條 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物資2、要統籌計劃,納入年度預算計劃當中,經批準后,按月制訂具體計劃。第五條 辦公物資的采購及發放實行集中管理,由總務部負責,具體細則如下:(一) 辦公物資的月度采購。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批準的月度費用預算,結合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填寫“月度采購申請單”,將本部門下月需用的辦公物資分類填寫清楚,并于每月30日報至管理會計部,管理會計部審查是否在預算之內。如在預算外,管理會計部要求各部門重新填單,如在預算內,管理會計部簽署意見后轉總務部后勤組,后勤組根據庫存情況和各部門的緩急需要編制“月度采購計劃”,報總務部經理審核和行政總監審批后,由采購員實施采購,同時“月度采購計劃”報財務會計部一份,由財務會計部負責采購3、資金的準備。(二) 辦公物資的臨時采購。各部門因臨時或預算外需要而申請采購時,應填寫“采購申請單”(本單一式四聯,一聯本部門留存,一聯報財務會計部,一聯交采購員,一聯交物資管理員。),經本部門負責人簽準,然后視采購所需金額報相應批準人批準。財務會計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及對某些物品的比價工作。(三) 申請采購的審批權限。1、 預算內單項資金使用審批權限:1000元(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1000元以上2000元(含)以內由系統總監批準;2000元以上由總經理批準。2、 預算外單項資金使用審批權限:2000元(含)以內由總經理批準;2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準。3、 動用1000元(含)以下資金由4、財務會計部經理核準;1000元以上由財務總監核準。第六條 采購工作細則。(一) 采購物資單價在100元(含)以下的,由采購員直接采買。采購物資單價超過100元的,采購員須事先進行市場尋價,填寫“尋價單”。單價在200元以下的尋價結果由后勤組組長確認;單價在200元(含)以上尋價結果由總務部經理確認。采購員根據確認的尋價結果,辦理具體的采購業務。(二) 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并登記采購臺帳。第七條 物資管理員負責辦理采購物資的驗收入庫手續,并搞好庫房管理。(一) 采購員在辦理入庫手續時5、,物資管理員應根據“采購申請單”進行認真核對,仔細檢查品名、規格、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入庫并督辦采購員辦理退貨。如果符合要求,應填寫“入庫單”(本單一式兩聯,一聯物資管理員留存,一聯交采購員辦理請款或報銷手續并留存于會計室。),辦理入庫手續,并登記庫存數量帳。(二) 物資管理員應確保庫房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和庫容整潔,要做到“八防四檢”:1、 八防:防火、防盜、防潮、防霉、防鼠、防塵、防爆、防漏電。2、 四檢: 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l 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隱患。l 經常檢查庫內溫度、濕度,保持通風。l 檢查易燃、易6、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三) 物資管理員應合理有效地使用庫容,分門別類碼放物品,保證出入方便、整齊有序。(四) 物資管理員應嚴格遵守倉庫保管工作紀律。倉庫保管工作紀律內容如下:1、 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動用明火。2、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3、 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4、 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5、 嚴禁私領、私分倉庫物品。6、 嚴禁在倉庫內談笑、打罵。7、 嚴禁隨意挪動倉庫的消防器材。8、 嚴禁在倉庫內私拉亂接電源電線。(五) 物資管理員對庫存物資要經常盤點,做到日清月結。發現盈余、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寫出書面報告,呈報總務部經理和財會部門。第八條 辦公物資的發放采用集7、中時間辦理:定于每周二、四下午2時至5時。第九條 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物資的領用、內部發放及統計工作,需要時負責同管理會計部核對。 領用時由指定專人填寫“物品領用單”(本單一式三聯,一聯領用部門存根,一聯物資管理員留存,一聯報會計室。)如系以舊換新或屬預算內或經申購采買的物品,由部門經理簽準。如系預算外則視具體領用物品金額報相應批準人批準,領用批準權限同申請采購時的規定。第十條 物資管理員要認真核對“物品領用單”所列項目和審批手續,準確無誤辦理發放,并登記庫存數量帳。每月最末一日填寫“月度庫存報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報后勤組組長,一份報總務部經理。),同時按部門別匯總統計各部門8、本月辦公物資的領用情況,編制“月度辦公物資領用匯總表”(本表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報管理會計部)。管理會計部根據物資管理員上報的“月度辦公物資領用匯總表”審核各部門的辦公物資領用是否超出了預算,視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第十一條 對家俱器具、辦公設備和家電設備的登記與管理,按公司財產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凡純屬人為原因致使辦公用具、設備損壞的,如責任人清楚,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修理費的70%-100%,造成報廢或丟失的視情況由責任人賠償原值的70%-100%。如責任人不清,由該部門負責人承擔賠償額的50%,保管人承擔另50%。對有意破壞者,除全額賠償外,并按員工獎懲制度予以處罰。以上責任認定部門為總務部和審計監察部。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總務部制訂、解釋和監督執行,報行政總監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施行后既有的類似規定自行終止,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