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員工考勤及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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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005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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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酒店員工考勤及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2、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3、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酒店員工獎懲制度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4、體員工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第四條 獎勵辦法第五條 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1、 通告表揚;2、 獎金獎勵;3、 晉升提級;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 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為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大酒店管理5、采納;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5、 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7、 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2、 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第十條 處罰辦法第十一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1、 警告;2、 記過;3、 降級;4、 辭退;第十6、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3、 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5、 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8、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10、 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11、 破壞環境衛生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7、期完成或處理不;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6、 在禁煙區吸煙者;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1、 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8、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4、 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5、 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10、 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4、 違反勞動合9、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5、 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8、 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10、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16、 散布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20、 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21、 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為;22、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23、 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2411、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25、 因行為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第十八條 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 酒店餐飲員工獎罰制度一、獎勵制度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3、工12、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二、懲罰制度(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閑逛,干私人事情。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