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門及車間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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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054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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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部門及車間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1目的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3內容與要求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3.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2、,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落實)。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3.3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控。3.4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衛生的42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和婦女保護工作。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3、組織進行職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3.6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3.7審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3.8審批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為增強員工、業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一、市場安全責任人要將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工作考核之中,要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二、市場安全管理人負責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三、各級領導、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必須參加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舉辦的上崗資格培訓。四、至少每年對全體員工、業戶進行一次4、全員安全培訓。五、新員工及從業人員入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六、通過辦班培訓、安全講座、影像教育、經驗分享、知識答題、實踐演練、廣播宣傳、舉辦展覽、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集中學與分散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日常教育與專門培訓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好多種形式的靈活多樣的安全教育。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市場概況,崗位要求、事故案例、經驗教訓等。、八、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訓記錄,存檔備案。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建立健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企業財產和職工在市場過程中的安全與5、健康,保證市場持續、穩定、安全發展特制定本制度。二、使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市場全體員工。三、術語和定義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和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安全生產應負責和應當改進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出明確規定的制度。四、職責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簽發本市場各級責任制。2.部門領導和管理人員要明確對市場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并用實際行動表明對安全生產的承諾。3.安全員負責在年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和績效測量。五、內容與要求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1)安保部負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由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2)市場領導層、各部門、6、安全員、崗位從業人員均需制定適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3)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需要達到如下要求:實用并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適時進行修訂;要與市場各種管理制度協調一致;要符合市場部門、班組、崗位實際情況,責任制內容要描述明確、具體、可行,便于考核。(4)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下列活動:制定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確保目標實現所需資源;在日常會議中與員工討論安全生產問題;至少每個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查;至少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回顧糾正行動;參加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至少每年評審一次安全標準化系統;參與風險評價和參與標準化系統評價;參與安全生產檢查,認可安全生產表現;參與安全生產培訓;參與安7、全生產事故、事件調查;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市場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特別是部門負責人和管理人員。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評審定期評審與更新,保持適宜性:(1)與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符合性;(2)與市場管理體制的協調性;(3)所有責任制的可操作性。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市場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和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均應接受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責與權限的培訓。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考核組由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的內容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考核期為一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一、目的對市場安全生產目標進8、行控制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市場范圍內三、管理職責(1)安保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2)各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實施計劃;(3)總經理批準市場安全生產目標。四、工作程序(1)制訂安保部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結果、風險評價結果、標準系統評價結果及績效情況,為不斷改進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在征求各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實施。(2)實施總經理為實現安全生產目標提供人力資源、財力資源、物力資源、技術資源。(3)目標分解實施安保部將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以安全目標責任書形式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的落實。(4)實施結果考核安保部負責半年進行一次預考核,每年129、月進行全年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做為安全獎懲依據。(5)安全生產目標的評審及修訂通過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的適宜性及內外部條件變化,對目標進行修訂。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1、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協調領導機構,主要任務是組織公司內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制定和審查公司內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負責審定各種安全計劃,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負責事故報告的審查分析處理,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并指令有關部門限期解決。2、安委會成員在領導各部門工作中要嚴肅認真,按規定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經常性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文明生產管理10、及對各類事故進行研究處理。3、安委會要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納入公司生產經營財務計劃,保證按國家規定提取安全經費,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方面。4、安委會的專職人員不定期組織召開各級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的安全檢查要公布紀要,每月事故鑒定要發通報。5、安委會隨時對廠內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6、負責審議各部門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對違反者及時進行糾正和批評教育,形成事故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進行處理。7、監督檢查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部門或人員依照有關規定處理。8、對不重視安全工作,不認真執行安全規章的部門和有關人員負責批評教育,對于因此造成事故的11、追究責任,并作出處理。9、對于事故爭議負責做出裁定或報請上級部門裁定安全工作例行會議制度1.目的和適用范圍1.1目的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目標的實現,根據安全管理的要求及我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適應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下屬各施工隊及施工班組。2.安全工作例會周期2.1項目經理部每月召開一次。2.2施工隊每月召開一次。3.安全工作例會參加人員3.1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由項目經理主持,副經理、項目總工、工程部技術人員、專職安監員、施工隊長及隊安全員參加。3.2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由施工隊長主持,施工隊全體員工及施工班12、組班長、安全員參加。3.3安全工作例會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4.安全工作例會內容4.1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學習上級安全指示,總結本月安全工作情況,計劃下月安全工作,根據工程進度學習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及施工安全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等等。4.2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主要學習上級安全指示,傳達項目經理部安全工作例會精神,總結本月安全工作情況,計劃下月安全工作,根據工程進度學習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及施工安全措施,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等等。5.安全工作例會記錄5.1項目經理部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應由專責安監人員負責整理例會記錄,上級部門進行安全大13、檢查時若無例會記錄,按沒有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處理。5.2施工隊召開的安全工作例會,應由隊安全員負責整理例會記錄,進行安全檢查時若無例會記錄,按沒有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處理。附則:1.本規定如與上級規定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2.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3.本規定由公司負責解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為預防、控制和消除本公司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與預防控制工作。三、術語和定義1、職業病:是指公司、事業部門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14、而引起的疾病。2、職業禁忌證: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3、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四、職責1、安全管理部門(1)負責制訂并檢查落實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年度工作計劃。(2)確定衛生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3)負責協調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與控制效果評價工作及衛15、生驗收。(4)負責聯系疑似職業病人的診斷與鑒定工作。(5)負責協調參與調查處理職業病危害事故工作。(6)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級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檔案。2、人力資源管理部門(1)負責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中發現的職業禁忌證人員、職業病人的崗位調整工作。(2)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管理工作的組織和協調。3、公司工會負責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的監督。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職業衛生工作計劃的具體實施,生產現場的職業衛生預防工作;職工衛生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和職工職業衛生教育工作。五、工作程序及要求1、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1)每年12月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制訂、發布次年度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計劃;各部門根據公16、司計劃制訂本部門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計劃。安全主管部門應根據有關法規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并建檔管理。(2)公司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設立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3)公司在獲得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后1周內報告行政部;公示接觸職業病危害人員;對不符合項著手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公司主管經理。(4)公司取得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評價報告書后1個月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告知受檢人員;根據職業禁忌證人員名單調整相關人員作業崗位;根據疑似職業病人員名單,按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辦法向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技術服務機構申請職業病診17、斷;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評價資料報告行政部和公司主管經理;行政部對職業禁忌證人員進行崗位調整。(5)公司收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后,按工傷保險條例辦理職業病人工傷治療手續;將確診職業病人員資料上報長壽區安監局。(6)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報告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鑒定情況,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報表。2、職業病危害事故管理(1)相關部門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處理突發職業病危害事故。(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向當地政府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并協助調查處理。3、職業病防治培訓(1)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兼職管理人員接受外部職業病防治工作培訓18、,學習新頒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安排、培訓。(2)各部門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負責人、專(兼)職人員每年接受一次公司級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培訓。(3)各部門負責對接觸職業病危害人員進行針對性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并對接觸職業病危害人員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知識,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4)各級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培訓按人力資源配臵、培訓管理控制程序執行。4、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檔案建設公司安全主管部門按照綜合、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制度、計劃和總結、職業19、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病及職業禁忌證、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宣傳培訓等類別建立公司級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檔案。5、監督檢查(1)公司工會對公司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控制工作進行日常監督;對公司及各部門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檔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現場整治情況進行抽查,督促整改。(2)安全主管部門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管理控制工作進行技術指導,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安全培訓教育制度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各類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一、職責1人事主管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2安全主管負責20、廠級安全教育的實施。3生產管理具體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程序1教育、培訓計劃(1)人事主管根據各部門年初提出的培訓需求,編制形成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確保提供教育培訓所需的資源,其費用從安全投入中列支。(2)安全培訓計劃有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2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3入廠一級教育(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一級(公司、車間級)安全教育。(2)新工人入廠持人事主管安全教育通知單,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廠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16小時,主要內容如下:a)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21、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內容;c)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d)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e)有關事故案例等。(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負責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56小時,并將教育考核成績報安全主管,車間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a)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工作環境、危險因素等)及規章制度;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d)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e)安全注意事項及現場應急處理;f)事故案例等。g)崗位安全操作規程;h)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i)崗位操作技能;(22、4)新入廠職工經一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5)安全主管建立一級安全教育臺帳。4日常安全教育(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要求有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等);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2)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安全培訓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3)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4)安全主管利用宣傳欄等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信息通報等活動。5安全培訓教育可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623、保持安全培訓教育記錄。7人事主管應定期對培訓教育工作進行總結。三、引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人力資源管理程序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管理制度一、目的為進一步加強“打非治違”工作,促進我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二、內容和要求1、隱患排查臺帳企業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帳。安全檢查每個月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區上會議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2、隱患治理臺帳隱患治理臺帳24、中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單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等。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即定臨時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定資金來源)。3、事故臺帳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地點、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4、事故預案臺帳記錄事故預案演練。三、本制度由廣25、興鎮安辦負責解釋。四、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于進入公司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第三條本制度管理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獨立發電設備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可參照本制度執行。第四條臨時用電審批程序一)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二)公司內部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26、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到生產管理科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三)本公司以外單位及下屬多種經營企業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生產管理科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須經用電或施工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第五條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應與用火作業許可證一致。第六條臨時用電管理(一)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生產科存檔,第二聯交供電執行單位保存,第三聯由臨時用電執行人保存。(二)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第三聯由供電執行單位簽字后,由用電執行人交生產科注銷。(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第七條有自備電源的施工27、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第八條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人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第九條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期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第十條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第十一條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一)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28、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二)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三)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四)采用暗管理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五)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六)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內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29、得超過12伏。(七)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第十二條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第十三條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第十四條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單位有權予以停止供電。第十五條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執行單位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第十六條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第十七條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是臨時用電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