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財務部門現金使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60792
2024-09-08
8頁
27KB
1、酒店財務部門現金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店現金管理,明確使用范圍,結合酒店實際、制定本制度。 1、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和銀行結算制度,酒店有關財務制度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 2、酒店業務收入現金、銀行支票要及時存入銀行所開設的賬戶,不得坐支現金。3、酒店經營業務支出,原則上凡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銀行支票,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審核后,方可支付現金。 4、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三天的日常周轉及報銷限額,超過限額的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5、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2、,賬實相符,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6、簽發銀行轉賬支票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及時清理注銷。 7、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8、現金、銀行日記賬每月與總帳、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9、本制度由酒店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票據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店票據管理,明確管理及使用范圍,預防票據遺失、填制錯漏,現結合酒店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酒店各種發票、收據由財務部門會計負責,按有關規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 2、銀行結算有關票據由財務部出納負責,按有關規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本。3、對填寫錯誤的銀行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銀行有關規定繳銷。 3、酒店庫存物資入、出庫單,分別由收貨部、成本部專人負責,領購、登記、填制、保管。庫管員依據入、出庫單的“保管聯”登記庫存物資的明細賬,并妥善保管存根聯,以便備查。 4、各種發票填制必須按稅務等有關部門規定及發票內容詳細填列,如填寫錯誤應將發票一式幾聯同時作廢,以便審查。 5、本制度由酒店財務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 財產清查制度:為了加強酒店財產管理,確保酒店財產安全、完整,結合酒店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財產物資清查盤點:管理用及消耗的物資清查、盤點由運營部負責。 2、屬銷售的物資每月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指定4、專人每月3日前將截止到上月末的庫存物資(包括各分庫)盤點情況匯總表,報酒店財務部進行賬實核對。 3、屬管理用的財產物資原則上每季進行一次清查、盤點,至少每年末必須進行一次,財務部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 4、財產物資發生盤盈、盤虧、報廢、毀損、貶值等必須逐項列示清楚;按酒店固定資產及物品采購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規定報批后,送酒店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做到賬實相符。 5、本制度由酒店財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會計崗位標準:本標準按照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酒店有關財務制度制訂。 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酒店的有關規定。 1.2 建立健全酒店財務管理與核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期修5、訂和完善。 1.3 接受財政、稅務、內部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審計,如實提供所需資料。 1.4設置和登記總賬、各種明細分類賬,對酒店的全部經營活動,財產物資如實進行全面的記錄、反映和監督。 1.5 按酒店財務報銷管理制度設置會計科目、處理各項經濟業務、編制記賬憑證,并做到內容齊全、完整、準確。 1.6 對酒店的財產物資進行核算,至少每年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發現盤盈、盤虧、損毀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經有權人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1.7 對酒店的成本、費用進行正確核算,負責編制成本費用計劃,每月進行對比分析,每月反映、監督、分析酒店下達的費用計劃執行情況,按時報送有關部門。 1.6、8 對酒店流動資金進行核算和管理,反映監督經營收支的全部情況,按規定及時納入財務核算。 1.9 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凡在三個月以上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每季列出明細與經辦人核對,寫明未收、付的原因,報總經理審批,進行有關處理。 1.10依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期足額交納各種稅金,不得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酒店經濟損失。 1.11按報表名稱、內容、時間、報送部門、編制要求,及時準確編制財務各類報表。 1.12對會計資料及有關經濟資料,按月進行整理,裝訂:做到齊全、完整、美觀、易查。 1.13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2、責任與權限: 2.1 在酒店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的執行中,發現有違反國7、家法律、財經紀律及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有權拒絕執行,并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2.2 對報銷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有權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要求更正、補充,不真實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報告有關領導。 2.3 對資金使用情況負責。有權對無合同、無資金計劃,無酒店或總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特批的預付款項,不予辦理,待手續齊備后付款。有權核對庫存現金、賬實情況。 2.4 對酒店員工因公借款、報銷清算負責。嚴格按“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有關條款執行。 2.5對有關財務數據,要做好保密工作、嚴守財務機密。除規定的檢查部門外,不得提供。對泄露財務機密的,除進行相應處罰外,調離財務8、崗位。3、檢查與考核:3.1 接受財務部門領導考核本崗位工作。 3.2超標準完成或未按標準完成任務,視程度給予獎勵或處罰。 4、本標準由酒店財務部負責解釋。 (九)出納崗位工作標準:本標準按照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酒店有關財務制度制訂。 本標準適用溫泉大酒店財務部出納崗位工作。 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1.1.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及酒店財務規定,根據主管會計審核后的收付款記賬憑證,重點復核原始憑證的數量,金額是否與記賬憑證相符,無誤后辦理收付款項,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 1.1.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三天的日常營業及報銷限額,超9、過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能以“白條”抵充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 1.1.3根據匯款內容及時填制各種匯款單,要填寫準確無誤及時傳遞。 1.1.4隨時掌握現金、銀行存款、收支情況、收入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每周一報送前一周的“資金動態情況表”按行名、帳號、現金、幣種、收、付、存進行填報。 1.1.5負責簽發轉帳支票,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及時清理注銷。使用的支票必須寫明收款單位、名稱、帳號、金額、用途,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按規定繳銷。 1.1.6不準擅自外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及簽發空頭支票。 1.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1.210、.1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并結出余額。現金的帳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接受審計或會計人員的抽查。 1.2.2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與總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1.2.3銀行存款賬每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 1.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1.3.1對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負責賠償,出入有價證券要有明細登記。 1.3.2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做好崗位安全保衛工作。 1.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不得遺失。 1.5按會計工作規范要求認真整理和裝訂會計憑證的附件,如11、工資表等,并負責記賬憑證附件齊全完整。 1.6負責審核、匯總、提現和發放工資。 2、責任與權限: 2.1對庫現金、各種票據的安全負責。有權拒絕私人借款或以白條頂替現金,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持賬外現金存放保險柜。 2.2對簽發的支票,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負有賠償責任。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酒店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事項有權拒絕辦理。 2.3有權抵制外單位和個人借用銀行賬戶。 2.4對有關財務數據,要做好保密工作、嚴守財務機密。除規定的檢查部門外,不得提供。對泄露財務機密的,除進行相應處罰外,調離財務崗位。3、檢查與考核: 3.1接受財務部門領導檢查和考核出納崗位的工作。 3.2超標準完成或未按標準完成任務,視程度分別給予獎勵或處罰。 4、本標準由酒店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