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采購財務及內部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161092
2024-09-08
15頁
65.53KB
1、公司物資采購、財務內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公司內部管理權工作流程(一)物資采購編 號:權力名稱:物資采購流 程 圖:根據年度預算安排、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并提交理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各股室提出物資采購計劃辦公室綜合物資采購項目 一般物品由辦公室匯總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大宗物資和設備采購理事會議研究決定 經辦人編制大宗物資和設備采購計劃后報理事長審批一般物品到政府定點單位采購經辦人報政府采購中心審批與供貨單位簽訂購物合同 根據合同到財政支付中心辦理支付手續后到供貨單位提貨登記使用 權力運行風險表現:未按規2、定程序組織采購,造成采購活動中違規行為。風險防范措施: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2.嚴格采購程序,加強對采購活動全過程的監督審計工作。(二)財務支配權力名稱:財務支配財務支配流程圖:根據全年工作,編制年度經費預算、理事會會議審定承辦人或經辦人請示預算開支項目按照批準的年度經費預算指標,編制年度開支計劃并經理事會議討論通過一般支出用款計劃由理事長批準重大預算開支項目計劃由理事會會議決定經辦人按程序辦理開支項目、取得原始憑證并必須符合國家財經管理規定集中支付付款經辦人在每張原始憑證上簽字理事長審核分管財務領導簽字權力運行風險表現:經費審批制度不嚴,造成經費支出大。風險防范措施:1.加強責任意3、識教育;2.按照預算要求,確保基礎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3.加強經費支出審批,嚴控支出,有效控制行政成本。(三)年度考核權力名稱:年度考核權力運行風險表現:對考核結果未及時公示、通知本人。風險防范措施:按照年終考核程序,將結果在本單位范圍內及時予以公示。(四)殘疾人及親屬來信來訪接待編 號:職權名稱:殘疾人及親屬來信來訪接待責任單位:新晃縣殘聯辦公室責 任 人:承辦人: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省信訪條例辦理時限:殘疾人來信來訪能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適當延長在90天4、內辦結。收費標準:無信訪接待流程圖: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風險對信訪事項進行登記根據信訪內容決定轉交相關股室或直接辦理風險對重大事項提交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落實電話或書面回復辦理結果風險對辦結的信訪件整理歸檔風險權力運行風險表現:風險:無故不受理或接待態度僵硬;風險:未及時轉交相關股室或提交領導班子研究;風險:未及時回復,造成二次或多次來訪;風險:對辦結的信訪件材料未及時整理歸檔,造成材料遺失。防范措施:1加強責任意識教育,對無故不受理或接待態度僵硬的行為提出嚴肅批評;2.嚴格執行信訪接待工作制度;3.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二、內部管理制度(一)崗位責任制度1、領導崗位職責 殘聯領導班子成5、員履行行政業務工作職責,紀檢組長負責公司效能、作風建設、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定等工作。 總責任人:殘聯理事長 2、內設股室職責及崗位責任人 (1)辦公室職責 綜合協調單位行政事務;負責理事會會議、辦公會議等會議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檔案、信訪、宣傳、保密和財務工作;負責殘疾人事業統計、科技工作;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殘聯系統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殘疾人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后勤服務工作。責任人:辦公室主任 (2)教育就業股職責制訂和實施殘疾人文體教育工作計劃,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活動,培育殘疾人優秀文體人才,發展殘疾人文體事業;制訂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6、,指導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和殘疾人項目開發及建設;指導實施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和其他形式就業;開展殘疾人各項教育及殘疾學生扶助工作。責任人:教育就業股股長 (3)康復股職責制訂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組織康復人才培訓,指導殘疾人進行康復治療和訓練;負責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工作。責任人:康復股股長(二)財務管理制度一、財務人員必須樹立當家理財思想,積極當好領導參謀,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對于符合規定和條件的各種經費的開支,經領導同意或理事會議決定,財務人員必須執行。二、財務人員必須認真抓好財務管理,對于各種資金,應及時的理順和組織到位,以保證工作正常運轉7、。三、各種經費必須歸口財會統一管理,帳務做到日清月結,除經常把財務活動情況向主要領導匯報外,還須向分管領導報送會計報表。四、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費用開支必須由經手人簽字,交財務股審核無誤后,再交領導審批報銷。五、單位財務收支情況每半年公布一次。六、加強財產管理,單位財產物資必須由辦公室造冊登記,一式三份,辦公室、財會股、責任人各一份,每年清理一次,對于報廢物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報廢處理。七、加強檔案管理,任何人員查閱財務檔案必須經理事長批準。(三)接待制度一、來客接待,堅持文明、熱情、節約的原則。二、來客接待須經理事長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同意,原則上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按有關接待標準執行,嚴8、禁超標準接待。三、嚴格控制招待和業務費用的開支,原則上按收入渠道開支招待費用和業務費用。四、招待所發生的費用,須由經辦人據實簽單,注明招待什么客人和人數,經理事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未經理事長同意的招待費一律不得報銷。(四)政務公開制度 一、堅持政務公開制度,建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理事長任組長,明確具體承辦人員,設立公開欄。 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崗位職責、規章制度、財務收支等。 三、公開范圍:凡應讓領導班子或單位內部人員知情的,在領導班子或單位內部公開;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或依當事人申請按照規定予以公開;應讓全社會知情的,及時向社會公開。 四、公開時間:凡具有相對穩定性、9、經常性固定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內容按季公開,臨時性的工作動態隨時公開,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及時知悉。 五、公開載體:一是利用現有政務公開欄,編發服務指南、服務承諾和咨詢電話;二是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三是籌建殘聯網站,建立公共信息資料庫,便于查詢。 六、公開資料齊全,專人負責管理,建檔立卷規范。 (五)維權、信訪接待制度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密切聯系殘疾人,化解社會矛盾,提高殘聯維權、信訪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會實際,制定本制度。一、受理范圍1、適用于殘疾人的各種政策、法規、優惠待10、遇等咨詢。2、在職權范圍內應予解決的殘疾人合法、正當要求的申請。3、上級交辦的其它維權、信訪事項。二、工作程序1、接待:對殘疾人來訪接待熱情,做到語言文明,傾聽耐心,解釋詳細。2、登記:對于來信來訪進行登記,建立登記花名冊。3、受理、解答:凡受理的信(訪)件都要回信,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上級交辦的事項及時處理。4、管理:對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處理情況,要建檔立卷并妥善保管。三、工作紀律1、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處理事項,切實維護好殘疾人的合法權益。2、對信訪維權事項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推諉、拖延。3、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收受賄賂。4、遵守保密制度,嚴禁向他人泄11、露相關信訪事項。5、不得將控告、檢舉材料交給或通知被告人、被檢舉人。6、不得丟失、隱匿或擅自銷毀材料。(六)首問責任制度一、第一位接待來單位辦事(或打電話)的工作人員為首問責任人,必須負責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導辦理有關事項,要主動招呼,有問必答。二、對殘聯系統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和群眾來辦事、咨詢、來訪、投訴舉報和求助的,首問責任人要熱情禮貌、用語文明,充分體現公司干部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神風貌。 三、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能夠解決的事項,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說明理由,一次性告知所辦事項需要補充或攜帶的材料以及如何辦理等,并耐心地解答對方的詢問。屬于本股室職責范圍的,當具體12、經辦人不在時,首問人應先接下來,并記下對方的聯系電話,再交給經辦人辦理。 四、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但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必須主動告知并引導到相關股室,協助跟蹤辦理;經辦股室無人或者有事不在時,應告知聯系電話,幫助溝通、約定辦理。 五、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首問人應告知或盡可能幫助了解承辦單位或部門。 六、屬于電話咨詢的,首問責任人應按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于上訪或投訴的,首問責任人應將反映的事項、上訪或投訴人姓名、聯系電話等記錄在冊,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七、首問責任人要增強宗旨意識,熟悉本單位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切實為前來辦事人員著想,不得推諉扯皮,杜絕門難進、人難找、臉難13、看、事難辦現象,讓來者高興而至,滿意而去。 八、違反本制度,依照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對到殘聯辦事或電話咨詢的人,經辦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文書材料以及不予辦理的原因和法規、文件依據,盡可能方便服務對象。 二、對要求辦理的事項,經辦人員應當場審核其有關手續和材料,能辦理的要即時辦理;對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補充的手續和材料;申請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補充后,經辦人員應當按時予以辦理。 三、若遇所辦事項涉及多個部門或相關手續、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不明確等14、特殊情況,經辦人員應及時幫助其咨詢了解或請示報告,并將結果告知當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項,除電話咨詢可用口頭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當事人,并存檔備查。 五、違反本制度,依照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八)服務承諾制度一、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強化責任意識,做到忠于職守、廉潔自律,用語文明、禮貌待人,熱情周到、方便快捷,能力強、效率高。 二、制定便民措施,貼近群眾工作生活,體現殘疾人意愿需求。 三、簡化辦事程序,力求科學、合理、簡便、易行,最大限度為辦事人提供方便。 四、嚴格執行辦事時限規定,縮短辦事時限,手續齊全、能辦的馬上就辦15、,不能馬上辦的要限時辦結;縮短流轉簽批時間,做到不拖不壓,及時辦理。 五、提供優質服務,工作人員態度熱情、服務周到,努力為服務對象提供滿意的服務。 六、實行預約服務,對當天辦不了的事項,在征求辦事人員意見后實行預約制,建立預約登記檔案,切實做到便民、利民。 七、對政策性較強的工作和重大事項予以公開,讓辦事群眾了解政策規定和辦事程序,做到陽光辦公,增強工作透明度。 八、監督方式。各級組織和公民發現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以上要求和承諾的,均可向本單位監督組織或主要負責人舉報,舉報監督電話:0745-2515919。 九、違反本制度,依照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追究有關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16、九)工作制度一、全體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不得串崗,不得帶小孩,不得三五成群聊天閑談,不得在網上打牌、下棋、閑聊、看電影,不得酗酒鬧事,不得吵架、斗毆,不得賭博和從事非法活動。外出辦事必須先與相關領導或辦公室說明。二、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工作中要積極主動,提高辦事效率,對限期完成的任務,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三、樹立全局觀念,一切服從大局,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執行集體決議,發揚既分工又合作的精神。對突擊性工作,全體干部職工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主動承擔,不得推諉。四、上班時間,要注意儀表形象,不準穿拖鞋、背心、吊帶衣和17、超短褲,不準化濃妝。五、依法辦事,竭誠服務,不講有損于單位形象的話,不做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違反以上規章制度,輕則給予批評教育,重則不予評先評優,并扣發部分年終資金,被群眾發現并反映給縣級相關部門或主要領導的,扣發一個季度獎金;被縣督察組督察發現并通報批評的扣半年年終獎金。(十)考 勤 制 度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二、請假半天之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 一天(含一天)以上須憑請假條經在家主持工作的領導簽字同意并交辦公室登記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不能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向主要領導電話說明情況,回單位后補辦請假手續。三、需要續假的必須電話或書面報告,向主要領導說明情況,征得同意18、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四、上班、開會、學習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記遲到或早退一次, 2小時以上記曠工一次。對遲到、早退、曠工人員將按(參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五、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等按有關部門的統一規定執行(病假須有縣及縣級以上醫院相關證明),一般不得超假,如確需延假的,須事先履行相應的請假手續。六、干部職工按規定進行正常公休,全年累計事假達到公休假天數的,取消當年公休假。超過公休假5天(不含5天)以上,作事假處理,事假一天扣50元。七、辦公室負責全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假條一律送辦公室保存備查,并作好記錄,每月公布一次。(十一)廉 政 制 度一、不準違法19、亂紀。不能以任何形式對服務對象進行索、拿、卡、要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各種回扣、手續費、信息費。嚴禁受賄、行賄和貪污、挪用公款。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執行“八個禁止五十二個不準”要求。二、不準以權謀私。嚴禁利用職權為家屬、親友撈取好處。三、不準請客送禮。對來客接待,要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不奢侈、不浪費。四、不準借婚、喪、喜慶大辦酒席借機斂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支持和參與搞宗族宗派活動。五、不準公費旅游。因公出差攜帶家屬子女者,其家屬子女一切費用必須自理。六、不準化公為私、假公濟私,嚴禁侵占公共財物。七、不準貪贓枉法。嚴禁包庇、隱瞞家屬、親友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為犯罪分子窩贓、銷贓或提供方便。八、黨員干20、部必須嚴格遵守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違者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處分。(十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一、過錯責任是指本單位工作人員由于主觀故意或者過失使自身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導致適用法律、法規不當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從而使本職工作或者其他相關工作發生錯誤或者顯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時應承擔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過錯行為人的過錯責任: 1、主動承認并積極進行了糾正的;2、因過失出現錯誤,但未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3、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責任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追究過錯行為人的過錯責任: 1、不配合有關調查,阻撓追究過錯責任的; 2、對控告21、揭發、檢舉過錯的知情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3、一年內發生兩次過錯責任的; 4、其他應當從重追究責任的行為。 四、過錯責任追究形式包括以下幾種: 1、通報批評; 2、誡勉教育、效能告誡; 3、調離工作崗位、降職、免職、辭退; 4、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5、依法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黨紀處分; 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公司進行處理。 五、過錯責任的追究,由縣殘聯報請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調查,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六、對過錯行為人錯誤事實的認定和具體處理,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