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購部獎勵處罰具體細則及標準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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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118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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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采購部獎勵、處罰具體細則及標準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采購部部門管理制度一、目的:為了規范采購日常操作行為,落實部門獎懲制度。堅持以獎勵、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懲罰、思想教育和經濟懲罰相結合。二、適用范圍:采購部所有人員三、權責單位:1.采購部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2.采購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四、獎勵、處罰具體細則及標準如下:(1)、獎勵采購員在采購工作中為提高公司經營效益、挽回公司損失等方面有突出業績、貢獻或表現出眾的(具體如下),視貢獻大小和業績情況2、給予100-1000的現金獎勵,并由公司簽發表揚信或榮譽證書:1、在采購供應緊張的情況下,能提前完成采購任務,為公司解決困難,貢獻突出的;2、對公司采購業務方面的工作能提出合理化且有價值的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公司帶來效益且被采納的;3、為維護公司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挽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經核實的;4、為維護公司形象和聲譽作出突出貢獻的;5、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2)、處罰1、所有采購人員不得向供應商泄露公司信息或機密,不得將物資的底價或競爭方的信息透露,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50-200元的罰款。2、對于多購或誤購的,3、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5000-10000元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超過10000元的,作無薪開除處理。另主管領導管理不善,負連帶責任。3、凡是采購延誤,給供貨渠道造成無貨可發情況的,且已超過三天以上,處以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另主管領導負連帶責任,處以雙倍處罰。4、所訂購的商品在正常物流周轉周期內不能按時到倉的,必須說明原因及時上報給主管領導處理,未上報的造成供應鏈斷貨的對責任人處以50元/次的處罰。主管領導處理不了的立即上報給部門經理或總監。5、采購員不得接受供應商的禮品、現金、支票等有價證券,不得向供應商借款等,一經發現對受賄人處以2004、-2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無薪開除處理,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6、采購員不得與供應商會餐、娛樂,不得借用交通工具以及接受供應商提供的其它方便或款待等,一經發現,視情況處以50-200元的罰款。7、采購人員在采購產品時必須貨比三家,在同等質量的情況下,選擇價格便宜的。在審批過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采購商品價格明顯高于現市場零售價的,一次性罰款500元/次;高于現市場平均采購價20的,一次性罰款200元/次;累計3次以上或此項累計罰款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對工作安排作調整。8、工作時間內必須保持電話暢通,關機或停機處以50元/次處罰。9、每日九點整開晨會,不得遲到,遲到者處以10元/次的處罰5、。10、接到其他部門關于商品到貨情況問詢時,必須在6小時內回復具體的到貨時間。如有違反,處以50元/次的處罰。11、在供應商斷貨時,因不能影響生產的情況下必須要選擇價格高的供應商時,內采需以OA的形式發給主管領導確認后方可訂貨。未按此要求操作的予以50元/次的處罰。12、采購內勤準確記錄會議紀要,并按時將會議精神傳達給采購部負責人,未發送的處以20元/次的處罰。13、未請假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另處以50元/次的罰款。14、正常程序請假,假期內出現的工作問題,由請假人負主要責任(80%),職務代行人負次要責任(20%)。 15、采購內勤對到貨商品及時通知倉庫進行檢驗并辦理入庫手續,未及時處理票據的流轉及審批的時效性,延誤工作進度,對內勤罰款50元/次。 采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