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銷售公司稅收風險采購及付款業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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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129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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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銷售公司稅收風險、采購及付款業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痘蛔夏潦郡搭砒閱藹塑皋抽犧蹦惶磅答潭療崇聚隅幣宏腫倫讀稈費央漸恩暗題糕召兵嘿衛偷凸楞茲伍紗兵蘋讕滿添姓腔蜀頻遲婉餡抱墑兆蠻猖漱辨涅淀薩坎誰伯佑摔擄爾沽耍碑緊淖絨秧水瞞桂蛤啃筷鎖孩判薛陌韓賢茄霜鈉績言竊越蚊植煞慮晌鮑虛家勇店衡坊坐泌熾籠竊輯輔掠鞍映睬怯謂實喇寶豐皋勿檻寶毆鹵檢淤為懸鋼窺央鋇鞘姆找翼媳飲丁涌操最巾盔旱螺喉把宇貓味閨乍兇柜械甩臃邪娛滄揍捕披獨部澎秋靜展阻似糠執臻啼這鞍寡外篷厲舷梭忙臆冠瞎載巾豪逼攘款锨丘練銅胯弱屁腕淵美早狠拂臉癬皇2、打廠攏服愚贏濁翰券迷謠預爹視杏寄鹵吾綜荔有鹿迎疏篩青溺千枝昭據防較薯(最新)公司稅收風險管理制度*有限公司 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稅務風險,防范稅務違法行為,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稅務風險,防范稅務違法行為,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稅法文件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3、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銷售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手冊分冊等內部風險控制文件為依據。 第三條 稅務風險管理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督導并參與決策。董事會和管理層應將防范和控制稅務風險作為公司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促進企業內部管理與外部監管的有效互動。 第二章 稅務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第四條 公司稅務管理機構設置 公司內部設立稅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財務部、綜合辦公室、營銷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資建設部、人事部、倉儲安全部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財務部經理) 組員:合辦公室、營銷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資建設部、人事部、倉儲安全部經理及財4、務部稅務管理崗、票據結算崗、發票管理崗。 第五條 稅務管理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公司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稅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實施管理辦法,并負責督促、指導、監督與落實; (二)組織實施企業稅務風險的識別、評估,監測日常稅務風險并采取應對措施; (三)指導和監督有關各部門、各所屬加油站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四)負責與稅務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接洽、協調和溝通應對工作,負責解決應以公司名義統一協調、解決的相關稅務問題; (五)參與公司日常的經濟活動和合同會簽,利用所掌握的稅收政策,為公司的戰略制定、關聯交易、并購重組等重大決策以及開5、發、采購、銷售、投資等生產經營活動,提供稅務專業支持與建議; (六)負責最新稅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時了解和熟練掌握國家有關財稅政策的變化,將與公司有關的重要稅務歸類匯總后,提交公司領導和所屬加油站,必要時組織相關部門和加油站進行培訓學習。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分析各項稅務政策變化對公司的影響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合理利用稅收政策,加強公司經營活動的稅務籌劃,每月對納稅申報、稅負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有效地控制稅收成本,發揮稅務管理效益; (八)對相關部門和加油站開展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賬簿憑證和其他涉稅資料的準備、填報和保管進行監督與審查; (九)其他稅務風險管理職責。 第六條 公司財6、務管理部門設立稅務管理的不相容崗位,財務部經理、稅務管理崗、票據結算崗、發票管理崗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七條 稅務管理的不相容職責包括: (一)負責稅務資料的準備與填報; (二)納稅申報表的計算填報; (三)稅款繳納劃撥憑證的填報; (四)發票的購買、保管; (五)財務印章保管; (六)準備和保存有關涉稅業務資料,并按稅收法律、法規、文件的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進行報備; (七)其他應分離的稅務管理職責。 第八條 任何稅務事項的申報、計繳、報備必須有書面原始憑證和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第九條 公司涉稅業務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資質、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公司定期對涉稅業務人員進行培7、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第三章 稅務風險識別和評估 第十條 公司應全面、 系統、持續地收集內部和外部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等步驟,查找公司經營活動及其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分析和描述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條件,評價風險對企業實現稅務管理目標的影響程度,從而確定風險管理的優先順序和策略。公司結合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機制和實際經營情況,重點識別下列稅務風險因素: (一)董事會、監事會等企業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稅收遵從意識和對待稅務風險的態度; (二)涉稅人員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具體包括:納稅申報表的計算填報;稅款繳納劃撥憑證的填報;發票的購買、保管;財8、務印章保管;準備和保存有關涉稅業務資料,并按稅收法律、法規、文件的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進行報備; (三)組織機構、經營方式和業務流程; 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由總經理負責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本部采用批發的經營方式,加油站采用零售的經營方式;所有的成品油和便利店商品均向分公司購入并配送,公司本部負責成品油批發,加油站負責成品油和便利店商品的零售。 (四)技術投入和信息技術的運用; (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情況; (六)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執行; (七)經濟形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及行業慣例; (八)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九)其他有關風險因素。 第十一條 公司應定期進行稅務風9、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由公司財務部協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以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第十二條 公司應對稅務風險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識別和評估原有風險的變化情況以及新產生的稅務風險。 第四章 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和內部控制 第十三條 稅務風險應對策略和內部控制 (一)采購及付款業務管理 1.結合實際情況,全面梳理采購業務流程,完善采購業務相關管理制度,統籌安排采購計劃,明確請購、審批、購買、驗收、付款、采購后評估等環節的職責和審批權限,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采購業務,建立價格監督機制,定期檢查和評價采購過程中的簿弱環節,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確保物質采購滿足公司生產經營需10、要; 2.采購業務應當集中,避免多頭采購或分散采購,以提高采購業務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堵塞管理漏洞。企業應當對辦理采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重要和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 3.建立采購申請制度,依據購買物資或接受勞務的類型,確定歸口管理部門,授予相應的請購權,明確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及相應的請購和審批程序。 4.建立科學的供應商評估和準入制度,確定合格供應商清單,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質量保證協議,建立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對供應商提供物資或勞務的質量、價格、交貨及時性、供貨條件及其資信、經營狀況等進行實時管理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對供應商進行11、合理選擇和調整。 5.建立采購物資定價機制,采取協議采購、招標采購、談判采購、詢比價采購等多種方式合理確定采購價格,最大限度地減小市場變化對企業采購價格的影響。 6. 建立嚴格的采購驗收制度,確定檢驗方式,由專門的驗收機構或驗收人員對采購項目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證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資采購的,還應進行專業測試。 7. 加強采購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確付款審核人的責任和權力,嚴格審核采購預算、合同、相關單據憑證、審批程序等相關內容,審核無誤后按照合同規定及時辦理付款。 8.在付款過程中,應當嚴格審查采購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發現虛假發票的,應查明原12、因,及時報告處理。 9.重視采購付款的過程控制和跟蹤管理,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拒絕付款,避免出現資金損失和信用受損。 10.合理選擇付款方式,并嚴格遵循合同規定,防范付款方式不當帶來的法律風險,保證資金安全。 11.加強對購買、驗收、付款業務的會計系統控制,詳細記錄供應商情況、請購申請、采購合同、采購通知、驗收證明、入庫憑證、商業票據、款項支付等情況,確保會計記錄、采購記錄與倉儲記錄核對一致。 12.指定票據結算崗通過函證等方式,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 13. 建立退貨管理制度,對退貨條件、退貨手續、貨物出庫、退貨貨款回收等作出明確規定,并在與供應商的合同中明13、確退貨事宜,及時收回退貨貨款。涉及符合索賠條件的退貨,應在索賠期內及時辦理索賠。 (二)存貨管理 1.建立存貨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除存貨管理、監督部門及倉儲人員外,其他部門和人員接觸存貨,應當經過相關部門特別授權。 2.重視存貨驗收工作,規范存貨驗收程序和方法,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技術規格等方面進行查驗,驗收無誤方可入庫。 外購便利店商品的驗收,應當重點關注合同、發票等原始單據與存貨的數量、質量、規格等核對一致。 3.建立存貨保管制度,定期對存貨進行檢查,重點關注下列事項: (1)存貨在不同倉庫之間流動時應當辦理出入庫手續。 (2)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14、件貯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盜、防潮、防病蟲害和防變質等管理規范。 (3)詳細記錄存貨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做到存貨記錄與實際庫存相符,加油站定期與公司財務部進行核對。 (4)建立存貨盤點清查制度,每月由加油站進行清查盤點,公司加油站管理部不定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存貨減值跡象。每年年度終了開展全面盤點清查,盤點清查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 (三)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納入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對每項固定資產進行編號,按照單項資產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來源、驗收、使用地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運轉、維修、改造、折舊、盤點等相關內容。 2.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15、月由加油站組織人員進行盤點,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全面清查。對固定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妥善處理。 3.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的控制,關注固定資產處置中的關聯交易和處置定價,防范資產流失。 (四)銷售與收款業務管理 1.結合實際情況,全面梳理銷售業務流程,完善銷售業務相關管理制度,確定適當的銷售政策和策略,明確銷售、發貨、收款等環節的職責和審批權限,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銷售業務,定期檢查分析銷售過程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確保實現銷售目標。 2.加強市場調查,合理確定定價機制和信用方式,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銷售策略,靈活運用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信用銷售、代銷和廣告宣傳等16、多種策略和營銷方式,促進銷售目標實現,不斷提高市場占有率。 3.在銷售合同訂立前,應當與客戶進行業務洽談、磋商或談判,關注客戶信用狀況、銷售定價、結算方式等相關內容。 4.大額的銷售業務談判應當組織財務、法律等專業人員參加,并形成完整的書面記錄。 5.銷售合同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有合同均應通過合同管理系統按系統規定的權限進行審批。 6.所有銷售業務均通過ERP系統進行管理,相關憑證由系統自動生成。 7.公司嚴格執行先款后貨制度,未經分公司批準嚴禁賒銷。 8.加強預收賬款管理,財務部銷售結算崗應每月與客戶進行一次往來對賬。 (五)營運資金的管理 1.公司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嚴格規范資17、金的收支條件、程序和審批權限。 2.生產經營及其他業務活動中取得的資金收入應當及時入賬,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設立“小金庫”。 3.辦理資金支付業務,應當明確指出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限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原始單據或相關證明,履行嚴格的授權審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資金支出。 (六)財務報告編制及報送的管理 1.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和會計手冊,加強對財務報告編制、對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過程的管理,明確相關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實責任制,確保財務報告合法合規、真實完整和有效利用。 2.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規定,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18、報告,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隨意進行取舍。 3.企業財務報告列示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金額應當真實可靠。 4.各項資產計價方法不得隨意變更,各項負債應當反映企業的現時義務,不得提前、推遲或不確認負債,嚴禁虛增或虛減負債。 5.財務報告應當如實列示當期收入、費用和利潤。 6.各項收入的確認應當遵循規定的標準,不得虛列或者隱瞞收入,推遲或提前確認收入。 7.各項費用、成本的確認應當符合規定,不得隨意改變費用、成本的確認標準或計量方法,虛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費用、成本。 8.不得隨意調整利潤的計算、分配方法,編造虛假利潤。 9.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19、的規定,及時對外提供財務報告。 10.企業財務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裝訂成冊,加蓋公章,由總經理、財務部經理并蓋章。 11.財務報告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隨同財務報告一并提供。 12.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應當及時整理歸檔,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 13.分析各項收入、費用的構成及其增減變動情況,通過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發展能力,了解和掌握當期利潤增減變化的原因和未來發展的趨勢。 (七)稅務事項的具體控制辦法 1.當公司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證照管理部門應及時到工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財務部應按國家財政、稅務部門的規定,設置20、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3.財務部須按國家財稅部門的規定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 4.財務部須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財稅部門報送有關報表及資料。 5.財務部須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其他資料,并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6.稅務證書稅務登記證件的管理:公司指定專人保管稅務登記證件,未經批準不得出租、出借 (1)稅務登記證原件存放于綜合辦公室保管。 (2)有關部門在辦理公司有關事項中,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復印件時,須財務部經理同意后方可取得復印件。 7.防偽稅控系統的管理 (1)財務部票據結算崗方可21、進行防偽稅控系統操作。 (2)財務部發票管理崗憑IC卡領購專用發票,票據結算崗領用發票后把發票通過IC卡讀入到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應嚴格按增值稅有關規定開具時限的要求開具。 (3)向購貨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必須在符合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有關銷售退回及索取折讓和證明等開具紅字發票規定的前提下,開具負數發票。換票要取得了原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抵扣聯后,按同樣數量、同樣金額開具負數。 (4)每月最后一日前,將申報期所屬月份取得的專用發票抵扣聯通過稅務機關報稅系統發票認證功能逐筆錄入,并與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明細賬進行核對,打印進項稅額報表。 (5)每個申報期所屬月份的次月15日前抄稅,打印22、銷項稅額報表,備份數據,并將稅控IC卡及增值稅發票領用存月報表,增值稅發票存根到稅務機關報稅,并驗證增值稅專用發票。 (6)嚴格按照稅控要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不得損毀或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出現問題立即報告稅務機關,并填寫出現的問題、原因,及時配合稅務機關、三明海天計算機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處理,使稅控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下。 8.發票領購、保管和開具管理 (1)發票管理崗負責發票的領購和保管,票據結算崗開具發票,稅務管理崗對開具的發票進行審核。 (2)發票存放于專門的保險柜中并由發票管理崗負責發票的管理工作。 (3)發票管理崗設立“發票領用繳銷登記表”,并實行交(驗)舊領新控制。 (4)嚴格按照發票23、管理規定開具銷售發票,嚴禁開具虛假發票。 (5)明確出票程序,將開票和復核分開,嚴格對票據內容進行核查。 根據崗位職責分離的原則,稅務管理崗對票據結算崗所開發票的時間、對象、金額、適用稅率等事項進行審核,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票據結算崗根據發票開具要求開具發票,在發票作廢時,在作廢發票上加蓋“作廢”章并保存。 (6)定期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發票報賬知識培訓,制定嚴格的發票入賬期限。 9.納稅申報 采用網上申報,每月15日之前如實準確填寫申報表及其附表,定期將書面報告送主管稅務機關。 (1)增值稅:每月15日前完成上個月應繳納增值稅的申報工作,并打印保存增值稅申報表及相關附表。 (2)企業所得稅:每24、個季度的次月15日前完成申報并預繳稅金,按季提供財務報表,次年5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并報送年度財務報告,發生資產損失的同時報送資產損失相關材料,次年4月30日前完成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相關資料的報送備案工作。 (3)其他稅種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間申報納稅。 10.稅款的計算 (1)當期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應增值稅額適用稅率(7,或5,) (3)應納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額適用率 (4)應納堤防費=銷售收入適用稅率 (5)應納房產稅=房產原值(1-25,)1.2, (6)應納城市土地使用稅=計稅土地面積單位稅額 25、(7)應納稅得額=利潤總額+或(-)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5,-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8)應納印花稅 營業賬簿5元/本 購銷合同金額計稅比例0.3 財產租賃、保險合同金額13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 (10)應納社會保險費=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繳基數適用的費用率 11.稅務事項內部檢查 稅務事項日常內部檢查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受公司董事會外聘的稅務師事務所進行。 (1)進項稅額檢查 A.取得的專用發票的真偽,內容是否真實、是否寫齊全正確、稅務登記號是否準確; B.專用發票聯與抵扣聯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有無只有抵扣而無發票聯; C.抵扣運費單據是否屬于規定的可抵扣26、的票據,項目是否符合要求、運費是否已付款; D.付款單位與發票單位是否一致;購進的存貨是改變用途的,是否將其負擔的進項稅額作進項轉出; E.對納入防偽稅控,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發票,屬于扣稅范圍的,是否于180日內認證。 (2)銷項稅額檢查 A.銷售額計算是否準確; B.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是否在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折扣額; C.不予免抵退稅額是否按規定作進項稅轉出。 (3)企業所得稅檢查 A.銷售收入計算是否準確、完整; B.成本的計算是否前后一致,計算是否正確; C.資產的稅務處理以及折舊的計算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D.工資及福利、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否要納稅調整; E.是有否2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罰款、罰金、滯納金及非法支出; F.是否有在稅前扣除各項減值準備金,各項減值備的轉回是否正確計算納稅調整金額; G.是否有在稅前扣除資本化利息支出; H.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計算是否準確,資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規定期限及程序報送備案;資產損失是否按照規定報送相關資料,資產損失相關資料是否齊全; I.廣告費、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捐贈支出、個人傭金等是否超標準; J.是否有為個投保的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等不得稅前扣除的商業保險; K.是否有白條、收款收據等非正式票據。 第五章 信息與溝通 第十四條 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稅務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28、公司財務部內部、財務部與其他部門、財務部與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溝通和反饋,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應對措施。 第十五條 公司應與稅務機關和其他相關單位保持有效的溝通,及時收集和反饋相關信息。 1.建立和完善稅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統,及時匯編公司適用的稅法并定期更新。 2. 建立和完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收集和更新系統,確保公司財務會計系統的設置和更改與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證會計信息的輸出能夠反映法律法規的最新變化。 第十六條 根據業務特點和成本效益原則,將信息技術應用于稅務風險管理的各項工作,建立涵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各環節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1.利用計算機系統29、和網絡技術,對具有重復性、規律性的涉稅事項進行自動控制; 2.將稅務申報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利用有關報表軟件提高稅務申報的準確性; 3.建立年度稅務日歷,自動提醒相關責任人完成涉稅業務,并跟蹤和監控工作完成情況; 4.建立稅務文檔管理數據庫,采用合理的流程和可靠的技術對涉稅信息資料安全存儲; 5.利用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法律法規的收集、處理及傳遞的效率和效果,動態監控法律法規的執行。 第十七條 稅務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記錄、收集、處理、傳遞和保存應符合稅法和稅務風險控制的要求。 第六章 監督和改進 第十八條 財務部應定期對公司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審核,不斷改進和優化稅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九條 內部控制評價機構應根據企業的整體控制目標,對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