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采購計劃供應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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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148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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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采購計劃供應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燃料采購計劃管理制度前 言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管理創新及本崗位人員的工作效率,使本崗位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按照GB/T 15498-2003企業標準體系中關于工作標準編制要求及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DL/T 800-2012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xx投資集團公司標準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所規定的標準編制規則,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計劃經營部提出。 本標準由綜合部(人力資源)歸口。 本標準批準人: 本標準主2、要起草人:修編時間:年2月28燃料采購計劃管理辦法 1 范圍 為規范燃料計劃采購管理,保證煤炭均衡到貨,合理利用資金,有效地控制燃料成本,保證安全生產需求,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白城發電公司燃料部。 2 引用標準 2.1xx投資集團公司火電企業燃料廠內管理規定 2.2xx投資集團公司燃料供應商管理辦法 2.3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供應商管理辦法(試行) 3 工作職責 3.1以滿足電力生產要求、保證燃料供應、控制燃料成本確定年度用煤計劃。 3.2 以適應鍋爐燃燒、優化用煤結構要求選擇煤種、煤質。 3.3 以國有重點和大中型煤礦為供應主渠道,以全國和區域訂貨為主、市場采購為輔,合理分配煤炭資3、源和運力,綜合平衡煤炭訂貨計劃。 3.4 年度、月度煤炭采購計劃必須經主管燃料的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上報。 4 管理要求(工作內容) 4.1燃料采購計劃管理 4.1.1 年度燃料采購計劃的編制 4.1.2 年度燃料采購計劃與電力生產計劃同步編制。年度計劃量依據年度預期發電量、煤耗、庫存調整以及本年度燃料訂貨基數等因素確定。 4.1.3編制燃料采購計劃前,必須對煤炭市場進行分析和預測,同相關供應商充分溝通和協商,確保被列入計劃的資源量充分落實。 4.1.4編制燃料采購計劃要詳細列明供應商、供應量、品種、質量、預計價格、運輸方式等內容,對本地區電力燃料采購及市場價格波動情況要有說明。 4.1.5下一4、年度的燃料采購計劃必須在10月25日前編制完成,并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 4.2 月度燃料采購計劃的編制 4.2.1月度燃料采購計劃(見附表1)根據月度發電量、耗煤、庫存等因素進行編制。 4.2.2月度燃料采購計劃要列明供應商名稱、本月計劃到貨量、采購價格、發熱量等有關以質定價方面的內容。采購價格依據上級燃料主管部門下發的質價標準制定。 4.2.3月度煤炭供應方應依據供應商信譽評價的結果確定。首先考慮重點合同量的供應,其次是考慮非重點合同量的供應。資源量不足時,可以考慮市場采購,并優先向長期合作方采購。 4.2.4下一月度的燃料采購計劃必須在本月20日前編制完成,并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上級燃料主5、管部門整體平衡后,召開煤炭計劃平衡會,確定并下達月度煤炭采購計劃。 4.3 計劃的變更 4.3.1已批準的年度、月度燃料采購計劃不得擅自改變。 4.3.2根據發電的實際需求需要追補煤炭采購計劃時,需編制煤炭調整計劃(見附表2),上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 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實際庫存與耗煤情況,下達煤炭采購追加計劃。燃料采購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由于下列因素可進行調整: 4.3.3供方發生重大變故,包括礦難、采掘到地質斷層、企業發生重大變更等。 4.3.4燃料市場發生重大變化,資源供應、燃料價格出現大幅度波動。 4.3.5運輸環節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鐵路運輸出現過度緊張。 4.3.6供需雙方在商6、務上發生重大糾紛,難以保證計劃的繼續執行。 4.3.7需要調整的計劃量超過原計劃量10%以上的或重點合同量改為市場采購量的。 4.3.8燃料采購計劃調整的采購部分,必須在燃料結算前簽訂合同或協議。 4.3.9燃料采購計劃調整后,原則上不得提高燃料的平均采購成本。 4.4 燃料采購計劃的執行 4.4.1為了保證燃料供應工作的有序進行,必須嚴格執行燃料采購計劃,根據發電計劃、燃料庫存及機組運行狀況搞好月度燃料供需平衡。 4.4.2年度燃料采購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首先要保證重點計劃的落實,其次爭取非重點計劃量;缺口部分,要盡可能通過長期合作方式落實補充資源,確保燃料供應的穩定性。 4.4.3對已經落實7、的燃料資源、運力、價格要通過合法的書面合同形式,由供需雙方確認。 4.4.4燃料月度采購計劃要根據不同的供應渠道分別落實。 4.4.5重點和非重點計劃,在計劃編制前要與供方充分溝通,保證計劃的可操作性。 4.4.6市場采購計劃確定后,要與供應商事先簽訂燃料購銷合同,明確供應數量、供應時間、品種、質量、價格、以質論價的加扣款標準和違約責任等,把計劃真正落實到具體供應單位。 4.4.7需要臨時采購的事先做好市場調研,做到心中有數,保證臨時采購量質價的合理性。 4.4.8每月5日前,要將詳細的計劃到貨對比分析表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上級燃料主管部門將根據供應商的合同兌現率、供煤質量及價格情況進行跟蹤管8、理,并以此為依據對供應商進行全年綜合考評。 4.4.9 當所采購的煤炭不符合合同所約定的質量要求時,應積極聯系供應商進行處理并上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 4.5入廠前監裝和催交催運 4.5.1要加強區域內煤炭到貨的催交催運工作,區域外的煤炭匯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進行催交催運,確保各類煤炭按計劃供應。 4.5.2各駐礦人員及臨時派駐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司、發電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工作關系向供煤單位吃、拿、卡、要、索賄、受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5.3了解與礦方的聯系方式,包括:發煤單位的全稱、郵政編碼、相關人員及崗位的聯系電話、手機號碼等信息。 4.5.4了解供煤方的9、煤炭生產方式、已知儲量、年月日生產能力、庫存地點及最大儲存能力。 4.5.5了解供煤方裝車形式、裝車能力、發運方式、及相應運輸方式及變化情況。 4.5.6了解供煤方生產煤炭的類別、種類、用途、以及煤炭銷往去處和銷量。 4.5.7隨時掌握供方生產情況,對新生產的煤質存放地點和質量要做到眼睛看到、心中有數。 4.5.8掌握供煤單位向我公司發運裝車時間及車號,要到場監裝,對整個裝車質量做到心中有數。 4.5.9當發現裝車或發運出現異常質量和情況時,要及時與礦方人員溝通,當溝通受阻或發煤方不聽勸阻者,要及時打電話匯報到主管主任,避免與供方發生尖銳沖突。 4.6 燃料供應商信譽評價 4.6.1燃料供應商10、管理 燃料部計劃管理專工負責對燃料供應商進行動態管理,按月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公司監察部門對評價情況進行審核。 4.6.2實施燃料供應商分級管理。按照燃料供應商企業性質將燃料供應商進行分類,一類供應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二類供應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所屬貿易公司及國有中小型煤炭企業;三類供應商:集體股份制、私有煤炭企業;四類供應商:中間貿易商及物流企業;五類供應商:進口煤炭及其他供應商。 4.6.3實施燃料供應商準入管理制度。一、二類供應商可直接列入公司燃料供應商名錄,成為注冊供應商;三類供應商經審核合格后列入燃料供應商名錄,成為注冊供應商;四、五類供應商無特殊需要一般不新增為注冊供應商,對現有四11、五類供應商通過動態評價,不合格的劣汰,根據需要在注冊供應商中擇優進行補充。 4.6.4實施燃料供應商動態管理機制。燃料部每月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對連續2次被評為D級的三類供應商和1次被評為D級的四、五類供應商,上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經審核批準后,解除供應合同,對因摻雜使假及其它惡劣行為被評為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單,在注冊供應商名錄中除名。同時根據需要在注冊供應商名錄中擇優選擇供應商進行補充。 4.7燃料供應商評價 4.7.1燃料供應商評價內容 4.7.2供應商資質驗證和基本情況評價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負責。 4.7.3燃料部負責燃料供應商月度評價 1)供應商月度評價基礎分為100分。 2)入廠熱值:12、 a.入廠熱值在采購計劃熱值?100大卡以內的為合格煤質; b.入廠熱值超過采購計劃熱值?100大卡,并在?500大卡之間的,每增加或者減少100大卡,減5分; c.入廠熱值超出采購計劃熱值?500大卡以上的為不合格。 3)計劃到貨率: a.完成月采購計劃85%110%之間為合格; b.完成月采購計劃110%或85%的,每增加或者減少10%,減5分; c.大于月采購計劃150%或小于合同計劃50%為不合格。 4)質價爭議:發生一次扣20分。 5)質價標準: 月入廠煤炭協議質價標準低于公司現行質價標準2%及以上的,加10分。 6)煤種或品種規格情況: a.與合同或計劃的煤種或品種規格不符的為不合13、格; b.煤種或品種規格為公司急需的,加10分。 4.7.4評價結果與等級 1)A級供應商:評價結果100-90分; 2)B級供應商:評價結果89-75分; 3)C級供應商:評價結果74-60分; 4)D級供應商:評價結果60分。D級為不合格。 4.8 燃料供應商管理流程 4.8.1 燃料供應商的初選。燃料部依據供應商提供的信息,進行合作關系評估,填寫供應商提報申請表(見附件3)上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進行審核。一般應對潛在的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和評價。 4.8.2 燃料部計劃管理專工每月結合供應商月度供應情況,對供應商進行月度評價(見附件4),并于每月4日前將評價情況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審核。 4.8.3 燃料部計劃管理專工每半年應對燃料注冊供應商進行一次考察與評價,根據考察與評價情況,按規定進行淘汰與補充。 4.8.4 燃料部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燃料主管部門開發推薦新的燃料供應商,由上級燃料主管部門按供應商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準入審核并評定合格后,納入注冊供應商名錄(見附件5)。 5 相關附件 5.1月度煤炭采購計劃 5.2月度煤炭調整計劃 5.3供應商提報申請表 5.4月度供應商供應指標評價表 5.5合格煤炭供應商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