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員工宿舍入住衛生維修與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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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1572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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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賓館員工宿舍入住、衛生維修與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總則2第二章 員工入住和退宿管理2-4第三章 宿舍衛生管理4-5第四章 日常維修管理5-6第五章 宿舍安全管理6-7第六章 住宿員工行為規范7-8第七章 宿舍長及住宿員工職責8-9第八章 員工宿舍衛生評比方法9-11第九章 員工宿舍獎懲11-12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住宿環境,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住宿員工及出入宿舍的其他人員。2、 第3條 職責1、 成立宿舍管理小組。宿舍管理小組組長由安保部經理擔任,組員包括各部門負責人、宿舍管理員及各宿舍長。2、宿舍管理小組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不定期巡查及評比。第二章 員工入住和退宿管理第4條 員工入住管理1、入住員工需先填寫員工宿舍入住申請表,憑行政人力部行政主管的通知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入住手續,并按照分配的房間和床位入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或多占床位。2、行政人力部為每位入住員工提供配套所需物品,任何員工不得人為惡意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3、宿舍床位有限,必須提前申請,行政人力部將綜合考慮情況,給住宿困難的員工安排床位。4、員工入住后要認真閱讀和了解宿舍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并3、要嚴格遵守和執行。5、 因個人原因在分配宿舍3日后仍未入住宿舍者,取消住宿資格。6、賓館根據現有床位空余情況進行調配,當宿舍實際情況與員工要求不符時,員工必須服從賓館分配。7、 罰則:如有違反上述入住管理條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30-50元罰款/次。第5條 員工退宿管理1、經賓館審定予以勒令退宿的員工或離職的員工,由宿舍長負責辦理退宿手續,做好清點工作,填寫員工退宿清點表。2、 辦理退宿手續時,員工需一并退還宿舍所發物品,若有損壞或遺失,需照價賠償,同時需將個人物品清理干凈,帶出的物品需由相關人員檢查。3、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的,賓館有權取消其住宿資格:(1) 離職或辭退的,即辦妥離職手續的4、當天,應予退宿,否則按100元/天收取住宿費; (2) 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管理,經常違反宿舍紀律,書面警告累計達三次,屢教不改者。(3) 在宿舍賭博、打架斗毆、吸煙及有黃賭毒現象及其他不良行為。(4) 有偷竊行為的(無論大小)。(5) 身體病重的、需要家人照顧的不適合再住宿的;或患有任何傳染疾病的;(6) 蓄意破壞賓館的公共用品或設施設備的。(7) 每周住宿少于3天及以上的,當月住宿少于12天及以上的。(8) 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違規1次的取消住宿資格;留宿異性的立即開除。(9)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10) 其他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4、 員工退宿應辦理以下5、手續: (1)本人填寫員工退宿申請表交宿舍管理員;(2)退宿人員需與宿管員辦理資產清退手續,須把鑰匙交回宿管員并一起核對宿舍財物清單上物品無誤,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將個人物品搬出宿舍; (3)住宿員工辦理退宿手續的當天必須離開宿舍、不得再繼續居住,其隨身物品也須一并帶走,如私自留宿造成物品等丟失的責任自負。 (4)員工退宿申請表由宿舍管理員簽字后送行政人力部備案,未辦妥退宿手續的離職員工,工資發放將在退宿手續辦妥后進行。 第三章 宿舍衛生管理第6條所有人員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整齊。第7條宿舍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由宿舍成員共同負責。宿舍管理小組成員對員工宿6、舍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第8條愛護環境衛生,不準在宿舍區域內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涂污墻壁、地板。第9條要將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隨便亂放。第10條 宿舍要按時進行清潔打掃,宿舍走廊、樓梯或其他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第11條 住宿員工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各宿舍實行輪流值班衛生制度,每個宿舍設一名宿舍長負責,住宿員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鋪,整齊疊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個人物品一律存到更衣柜內;保持宿舍衛生,不要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雜物,垃圾要及時清理并倒入垃圾桶,不準掃到樓道內或隱藏在室內。第12條 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如個人衣物、鞋襪及時清洗,7、不得產生異味,影響到他人和整個宿舍的環境。第13條 公共場所(樓道、衛生間)不能堆放個人的鞋、襪等雜物。第14條 嚴禁在宿舍內養寵物,如貓、狗、兔子、小鳥、烏龜等。第15條 宿舍內嚴禁吸煙,以免影響他人身體健康。第16條 罰則:如有違反上述宿舍衛生管理條例的,將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100元罰款/次。第四章 日常維修管理第17條 宿舍長負責宿舍設備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至宿舍管理員,確保員工的休息和安全。第18條 所需維修的項目,由宿舍長填寫員工宿舍報修表。第19條 維修時,在確保使用質量的同時,應盡量降低成本,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設備的狀態。如因人為損壞或不當使用原因導致的損壞8、等問題,責成當事人負責費用。第五章 宿舍安全管理第20條 嚴禁在宿舍區域內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賓館規章制度的活動,一經發現,按法律法規和賓館規章制度從嚴處理。第21條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斗毆、酗酒,杜絕黃、賭、毒現象。第22條 更衣柜、個人行李箱、包等要及時上鎖。發放給員工的各種鑰匙、要妥善保管,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準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轉借給任何人,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宿舍長反映。第23條 私人貴重物品如手機、現金、銀行存折、銀行卡及個人證件等應自行妥善保管。第24條 安全用電,不準在房間內私拉電線、加裝插座,房間無人時,要將電器設備的電源切斷。第25條 嚴禁在宿舍做飯,嚴禁使用電熱棒等(電9、爐、電熱水器、電飯煲、電熱毯)功率較大的電器明火。一經發現,予以沒收并嚴重警告。必須按時熄燈,使用照明用電時應注意節約。第26條 嚴禁在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其他危險物品(酒精、汽油等)。第27條 宿舍內嚴禁吸煙。吸煙區僅限院內吸煙處(考勤打卡處北側),并將煙蒂扔至指定垃圾筒,不得隨地亂扔。第28條 未經宿管員許可,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帶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異性;有客人來訪的,須在晚上10:00前送離宿舍。第29條 除查房、檢修或工作原因外,任何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也不得進入男宿舍;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親友在宿舍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10、小時。第30條 宿舍內嚴禁私自連接電源插座,以防火災。如有發現立即沒收。室內電路有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向宿舍管理人員報修。第31條 對造成火災損失者,依據公安部門鑒定由責任者承擔損失,對造成重大損失事故責任者,通過公安機關將追究刑事、民事責任,賓館予以開除處理。第32條 罰則:如有違反上述宿舍安全條例的,將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100-200元罰款/次。第六章 住宿員工行為規范第33條 服從宿舍管理小組成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第34條 員工對所分配的宿舍與床位,不得私自改造或變更。第35條 就寢后宿舍需保持安靜,以免妨礙或影響他人休息;每晚宿舍關燈時間及關閉電視時間不得晚于12點;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11、及走動;每晚住宿員工回宿時間不得晚于12點(如有公出請提前和宿舍管理員說明)。第36條 起床后將個人被褥、物品疊放整齊。第37條 要節約用電,養成離開宿舍時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等良好習慣。第38條 要節約用水,洗衣服、洗漱時不要開長流水。第39條 住宿人員發現任何危害人身、財產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或安保部。第40條 愛護賓館財物,對宿舍內由賓館提供的所有器具(如桌子、椅子、空調、門窗、柜子、床鋪)等設施,員工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并正確使用、妥善保管、保養。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設備設施修理費或賠償費。凡宿舍物件出現有損壞,又無人承擔責任的,損壞物件的維修費則由各12、宿舍員工平均承擔,并視情節嚴重給予違紀處分。第41條 嚴禁出入無人宿舍,未經同意嚴禁擅自翻動、使用他人物品。第42條 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現金,本人證件、各種卡、貴重物品等個人財產要妥善保存好,不隨意放置,丟失責任自負。 第43條 衛生間用后應及時沖洗便池,不得將紙巾等雜物或垃圾丟棄在便池內,若造成堵塞,由當事人承擔疏通、維修費用,并予處罰。第44條 用完衣服甩干機后要及時清理干凈;嚴禁亂拉繩索及在墻壁上打鐵釘。第45條 本人不在宿舍時,請勿給手機充電,以免發生危險。第46條 罰則:如有違反上述住宿員工行為規范的,將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100元罰款/次。第七章 宿舍長及住宿員工職責第47條13、 宿舍長職責1、 宿舍長原則上由所在宿舍職位最高的人擔任,每月享受100元管理津貼。2、 為住宿員工辦理入住及退宿手續,做好相關登記及簽字。3、 嚴格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并執行本制度,監督其他住宿員工落實。4、 定期參加宿舍長會議,嚴謹、務實、客觀反應問題,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法。5、 負責宿舍內設備報修等日常工作。6、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宿舍檢查工作。7、 宿舍長服從宿舍管理員的業務安排。8、 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9、 若宿舍成員當月違反宿舍管理制度3次以上的,或宿舍長未盡職責,則取消當月津貼。第48條 住宿員工職責1、 嚴格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長的相關安排。2、 積極落實宿14、舍的各項住宿義務,如個人衛生及公共衛生保持。3、 離職時(離職后兩日內退宿)配合宿舍長辦理退宿手續,逾期則按100元/日收取住宿費。4、 完成宿舍長交代的其它事宜。第八章 員工宿舍衛生評比方法第49條 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辦法。第50條 參與評比人員評比工作由宿舍管理小組相關成員進行。第51條 評比項目1、 宿舍衛生環境狀況。2、 物品擺放情況。3、 宿舍消防安全狀況。4、 公共設施維護情況。第52條 評比要求1、對員工宿舍的衛生評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評比方式。 定期檢查的時間為每月1次店級檢查,每周至少1次的部門檢查,每天1次的宿舍管15、理員檢查。 不定期評比:每月進行一次,由評比參與人員組成評比小組進行工作。即總經理帶隊,各部門負責人參加進行對各宿舍的評比考核。2、 在宿舍管理小組會的會議上確定下次評比時間并通知相關人員,行政人力部統一安排衛生評比的相關事宜。 各相關賓館負責人必須積極配合并安排參加衛生評比的人員。 參加衛生評比時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向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安排他人參加。 參加衛生評比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的原則,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3、 評比結果管理根據宿舍衛生檢查的結果,檢查小組評選出“優秀宿舍”一間和“最差宿舍”一間,同時該獎懲也將作為宿舍長年終評比進行的依據。 第九章 16、宿舍獎懲制度第53條、賓館給“優秀宿舍”頒發流動紅旗,并予以通報表揚,同時發放200元次的優秀宿舍獎金(8人以上宿舍)和100元/次的優秀宿舍獎金(4-6人宿舍)。第54條、懲罰 對最差宿舍,評比人員將讓其比照優秀宿舍進行整改,在月度會議上對最差宿舍進行通報批評,并處以200元/次的最差宿舍罰款(8人以上宿舍)和100元/次的最差宿舍罰款(4-6人宿舍)第55條、在走廊、宿舍有吸煙行為按500元/次處罰,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300元。第56條、宿舍內只能擺放賓館提供的公共設施,不得私自添置桌椅;個人鞋子每人在宿舍內只能存放4雙(工作鞋、拖鞋、自用鞋等);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均處于200元罰款。第57條、不得私接電源線和插線板;不得手機充完電后,充電器還在插線板上帶電待用;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吹風;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電磁爐等電器,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均處于500元罰款,舉報以上違紀的獎勵200元。第58條、舉報在公共區域或宿舍內吸煙者獎勵200元,必須提供相關吸煙視頻或圖片。賓館會保密舉報者的身份信息。第59條、舉報破壞消防設備設施者獎勵500元,必須提供相關視頻或圖片。賓館會保密舉報者的身份信息。第60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行政人力部。第61條、本制度自XX年3月2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