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餐飲部員工違紀行為處分及獎勵條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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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16200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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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廳餐飲部員工違紀行為處分及獎勵條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餐飲部獎懲條例 (一)獎勵 獎勵的目的在于鼓勵先進,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質量。 獎勵的種類 1、口頭表揚; 2、現金獎勵。 3、餐廳通報嘉獎。 獎勵的原則 獎勵必須貫徹民主、透明、客觀和公正的原則。 獎勵的實施 1、口頭表揚:由部門在點名會上落實。 2、現金獎勵:在工資中體現。部門經理按規定填寫報告,交綜合管理部一份作為造 工資依據,部門留存一份,員工自留一份。 3、餐廳通報嘉獎:由部門上報材料,綜合管理部核查,2、總經理辦公室決定公開發布 實施。 獎勵的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者,給予20元500元獎勵: 1、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進餐廳管理,提高效益有重大貢獻者。 2、超額完成任務指標、成績突出者; 3、在重大接待任務中,為餐廳創造良好聲譽,受到賓客表揚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5、為保護餐廳財產和賓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6、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8、被評為餐廳最佳員工者; 9、被評為餐飲部優秀員工者; 10、在同行業各類比賽中獲得大獎者; 11、敢于揭發壞人壞事,事跡突出者; 12、協助偵破各類案件,打擊歪風邪氣者。 3、13、服務質量高,獲得賓客的認可或客人點名服務,為餐廳帶來良好聲譽。 14、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為客人解難(生病、受傷等),得到客人特別表揚者。 15、客人有意尋事,員工能妥善處理,設委屈獎。 16、積極引來新客戶,達到一定業績者。 17、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并經常受到表揚,工作表現突出 18、因工作需要,營業結束后,主動延時工作。 19、經檢查全月衛生達標者 20、菜品、酒水、茶葉推銷獎,按餐廳規定進行提獎。 (二)處分 每一位員工無論職位高低,都應遵守餐廳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沒有嚴明的紀律,就沒有餐廳的一流服務水平。任何員工如發生違紀行為將會受到違紀處分,處分的目的在于幫助4、員工改正不正確之行為。 違紀的種類及處分尺度 1、一般過失:部門通報并處罰金; 同一事項,二次違反,雙倍處罰; 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 2、嚴重過失:第一次:部門通報并處罰金; 第二次:即時辭退并處罰金。 3、重大過失:即時除名或開除,并處罰金。 處分的程序 1、對違紀員工的處理,將根據其違紀行為對餐廳經營、聲譽、安全及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分別給予公正處分。 2、如果員工有過失行為,管理人員通知員工本人和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制作一份處罰單,員工在兩個工作日內將罰金交到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留存一份,員工自留一份。超過兩個工作日無故不上交者,罰金翻倍。 3、凡對員工做出開除處理時,需上報總經理5、討論批準。 違紀行為表現 一般過失給予20元50元處罰: 1、在餐廳內未講普通話。 2、說臟話、罵人,行為粗魯,待人無禮。 3、不符合餐廳儀容儀表規范。 4、不符合衛生檢查標準。 5、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餐廳。 6、破壞環境衛生與安全:包括亂扔煙頭、隨地吐痰、亂丟雜物等。 7、杜絕蚊、蠅、蟑螂、蜘蛛、老鼠等害蟲的出現。 (1)包間:不得有以上害蟲。 (2)工作區:視野3米內,有兩只以上者。 (3)菜品、調料等食物中發現害蟲及其它異物。 8、未經許可,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設備和用品。 9、未經許可,乘坐電梯。 10、就餐時不出示餐卡。 11、私自調換、轉讓更衣柜。 12、在非指定地點就餐。 136、在非指定地點吸煙。 14、上班時間扎堆、聊天、收視、收聽、閱讀書報雜志、打牌、哼唱等。 15、在餐廳任何公共區域咀嚼口香糖、吃東西等。 16、浪費能源、用品,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7、不按規定停放車輛。 18、自行安排別人頂替上班,私自調班、調休。 19、未經許可,將餐廳電話做私人使用。 20、未經許可,在營業場所坐、蹲、躺等。 21、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接待私人訪客或處理私人事務。 22、破壞餐廳的專業氣氛:包括在餐廳內打鬧喧嘩、干擾或妨礙工作秩序等。 23、工作輕度失職,不按規范服務或處理業務。 24、下班后在餐廳逗留。 25、違反餐廳的安全和保密守則。 26、對所負責區域損壞的7、設施設備,未及時報修。 27、未經批準,不參加培訓、衛生大掃除、各類會議。 28、當班期間接、打、傳私人電話或手持手機。 29、當班時間手機響鈴,影響對客服務或破壞辦公秩序。 30、拖延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 31、用布草擦鞋、打掃衛生。 32、在餐廳內接待離職未滿6個月的員工。 33、未經批準,私自滯留親友在餐廳或工作區域。 34、私自滯留親友在餐廳宿舍留宿。 35、不按餐廳要求定期體檢。 36、上班時間玩弄托盤導致掉地。 37、班前例會檢查時,服務必備品未備齊者。(筆、筆記本、打火機等) 38、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站位。 39、不按規范服務:如服務員服務不及時,臺面臟8、亂,煙缸內超過2個煙頭或堆很多雜物,骨碟不及時更換等。 40、脫崗、空崗。 41、在服務工作中不使用禮貌敬語,缺乏笑容和熱情。 42、私自在備餐柜內存放私人物品及食物和煙酒飲料者。(若煙酒飲料未開封,則性質嚴重,另行處理) 43、吧臺未經餐飲部經理同意,私自將煙酒等借給他人。 44、未到收市時間,大面積搞衛生。 45、催促客人離開。 46、服務中未經許可辦私事(如:去衛生間、喝水等)或客人長時間叫找服務員無人,給服務造成不良影響者。 47、交接工作不到位或未交接造成成嚴重后果的 48、本餐市結束后,未在顧客意見本上登記顧客意見并簽名。 49、節約意識不強,不按規定時間開、關燈具、空調、電器。 9、50、為了方便自己,不讓客人使用應用的餐具或該分的菜、湯不分。 51、擅自簡化服務程序 52、下班前,未通知上級檢查收尾工作,私自下班。 53、開市前不了解和熟悉當日估清單,造成退、換菜。 54、若客人已走,未上的菜肴未及時通知廚房退掉。 55、不使用托盤,用手直接拿客用物品、餐具、杯具等。 56、餐前準備工作不到位,造成當餐工作被動。 57、員工擅自進入廚房催菜。 58、浪費紙張。 59、當著客人的面大聲說話、做夸張動作及表情、催菜、吵鬧等。 60、擅自帶外人進入后廚操作場地或倉庫、財務室等處。 61、帶有明火的菜未按規定操作,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2、傳錯菜或傳菜到傳菜間后未對單,導致錯上10、桌。 63、不嚴格檢查,傳送不合格的出品。 64、出菜不劃單。 65、未經許可傳送單上沒有的菜。 66、傳菜未跟料兩次以上。 67、傳菜過程中,嬉笑打鬧,嚴重影響菜品的美觀和造型 67、后廚沒有的菜傳菜部未及時通知前廳。 68、準備工作不到位,以至影響工作。 69、吧臺人員沒有按照出品標準出品。 70、吧臺人員出品不干凈有異物。 嚴重過失給予50元100元處罰: 1、上班時間睡覺、洗澡。 2、在營業場所坐下看電視。 3、明顯浪費員工餐食物。 4、未經許可,食用餐廳或客人的食品。 5、未經許可,將餐廳或他人的財物放在自己的更衣柜內。 6、上崗前飲酒,上班時帶有醉態。 7、在工作時間內飲酒。 8、11、擅自標貼、涂畫或損壞餐廳、客人、同事的任何財物、設施等。 9、發現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 10、對各種違紀行為不制止、不上報。 11、未妥善保管餐廳或客人財物,造成丟失、損壞的。 12、擅自移動、銷毀、涂畫工作記錄、簽字、文件、規章制度及通知等。 13、請別人或替別人打卡。 14、蓄意挑撥離間、謾罵、散布謠言及損害同事間團結。 15、違反餐廳的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16、無關人員擅自進入鍋爐房、空調房、電梯房、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保安監控中心等餐廳要害部位。 17、利用工作之便和客人拉不良關系,給餐廳造成不良影響。 18、影響餐廳聲譽的任何言行。 19、未經餐廳批準分發任何通知、文件或證明。12、 20、發現遺失的財物,未在當日及時上交失物招領處。 21、拾遺不報,據為己有。 22、騷擾異性。 23、脫崗和串崗。 24、不服從上級的指揮和調動或上級在提出不足時發脾氣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5、頂撞上司。 26、工作消極、怠慢。 27、利用工作之便進行私人業務。 28、欺瞞上級,對上級不誠實、說謊。 29、不遵守餐廳的安全管理規定,引發事故,造成設備損壞或財物損失。 30、丟失餐廳的鑰匙。 31、丟失餐廳的印章、賬單、文件等。 32、從事第二職業。 33、代客外買餐廳有售的商品。 34、對客人不禮貌的言行。 35、工作失誤或帶私人情緒上班,引起客戶強烈投訴。 36、拒客。 37、在餐廳內以13、任何形式賭博。 38、因工作失誤,造成跑單、漏單。 39、點完菜未完全將菜寫在點菜卡上,造成上錯菜、漏上菜等。 40、工作失誤(如:下錯單、上錯菜、出品有質量問題造成退換等),給餐廳造成經濟損失。 41、越權處理,給餐廳造成損失。 42、把湯汁、酒水等灑到客人身上,引起客人不滿的。 43、吧臺倉庫不得有鼠跡(老鼠洞、老鼠糞便及咬痕等)。 44、吧臺倉庫過期食品、飲品須及時分離、報損,不得繼續存放于倉庫內。 45、不符合驗收標準的物料不得存放于倉庫內。 46、下班不關氣閥。 47、不節約用水,開長流水。 48、下班不關燈、空調等電器。 49、在客區吸煙。 50、在禁煙區吸煙或動用明火。 51、員14、工收到禮品,須有客人證明是送的。 52、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客人儲存物品。 53、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未上交。 54、故意損壞餐具或損壞餐具不主動上報隱瞞實情者 54、偷喝客人存酒。 55、其它類似過失。 重大過失給予100元開除處理: 1、向客人索取小費等。 2、當月累計曠工3天。 3、以任何形式對客人、管理人員、同事進行侮辱、謾罵、脅迫、恐嚇。 4、在餐廳打架或有企圖毆打他人的行為。 5、道德品質惡劣,有任何違法亂紀現象和犯罪行為。 6、利用職務之便,銷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憑證、賬單、單據,中飽私囊,損害餐廳或客人利益。 7、貪污、盜竊、挪用公款。 8、索賄、受賄。 9、私自向外界泄露餐廳機密資料15、。 10、企圖攜帶餐廳財物離店,但未能向保安部門提供餐廳的有效證明。 11、在餐廳內攜帶、私藏違禁物品。(包括: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管制刀具、非法印刷品等) 12、私配餐廳鑰匙。 13、騙取或偷盜餐廳、客人、同事的任何財物。 14、無照或酒后駕駛餐廳車輛。 15、在求職或任職期間向餐廳提供不真實的信息或虛假證明。 16、煽動員工消極怠工。 17、煽動員工停止工作或拒絕工作。 18、嚴重瀆職,造成重大事故,使餐廳利益受到重大損失或造成人員傷亡的。 19、冒充他人簽字,營私舞弊,給餐廳造成經濟損失的。 20、偽造或篡改餐廳、客人、員工的文件、證明、圖章,意圖不良。 21、投機倒把、侵吞公司財產者。 21、其它類似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