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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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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擔保合同抵押權人:云南浩華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抵押人:昆明泰隆華瑞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被擔保人:云南固坤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與丙方于2014年7月9日簽訂的總金額為198500萬元的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收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守。 一、抵押物情況乙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產權的下屬房屋抵押給甲方,甲方擁有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甲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2、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甲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抵押物為乙方合法擁有的位于昆明市春城路279號之6層471.97、7層471.97、11層471.97、12層471.97合計1887.88的酒店用房。房產權證號分別為:昆明市房權證字第201438410號、昆明市房權證字第201244021號、昆明市房權證字第201244022號、昆明市房權證字第201244023號。 二、抵押擔保范圍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未履3、行支付的貨款、延遲履行的利息、資金占用費、違約金、丙方中途退貨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損害賠償金。 三、抵押期限:主合同履行期滿后兩年。四、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乙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維修,乙方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提供其他等額抵押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述權利。五、四、抵押登記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辦理公證后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予以配合。乙方應在簽4、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全部交予甲方收執和保管;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六、五、抵押保險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的保險第一受益人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任何侵犯廢止。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繳付。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乙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賠償數額不足時,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甲方可以先行索賠保險賠償金,也可以直接向丙方索賠。七、六、5、抵押解除當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解除手續,丙方應予以配合,抵押關系至此終止。甲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全部退還乙方。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八、七、抵押財產的處分1、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2、處分方式:甲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1)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2)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甲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3) 以甲方認6、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4)提起訴訟。3、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1) 支付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2)償還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退還乙方。4、乙方同意,甲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5、甲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乙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九、八、乙方聲明及保證1、提供本擔保乙方已履行了所有的許可、授權及批準手續,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2、7、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4、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甲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甲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乙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6、 末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8、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7、準許甲方及其授權的人員,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的房屋,以便查驗;8、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甲方;9、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10、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乙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甲方;11、 按照甲方合理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甲方的合法權益; 12、 乙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乙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十、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十一、十、 違約責任1、 由乙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9、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2、 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并可要求乙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3、 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十二、十一、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乙方的擔保義務不變,同時丙方仍應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十三、十二、爭議解決: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十三、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丙方執二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經甲乙丙三方代表簽署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此頁為簽署頁)抵押權人(公章):云南浩華經貿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公章):昆明泰隆華瑞實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號碼: 被擔保人(公章):云南固坤商貿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號碼: 合同簽訂地點:云南省安寧市昆鋼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