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地**
編號:1162808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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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辦抵押貸款協議書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福州市倉山區一圣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甲方將座落于福州市 的房產,作為向銀行申請借款的抵押物,全權委托乙方辦理借款申請手續的相關事宜.經與乙方協商,甲方作如下委托決定:一.在授受乙方提供的與借款申請相關的咨詢服務后本公司向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其貸款用途須符合銀行規定。二.甲方將按銀行要求,及時備齊,提供真實無誤的材料,證件及其它補充材料,供銀行審查,并積極配合及時辦理消費貸款的有關手續,直至銀行發放貸款,貸款的額度銀行根據本公司資信及其它情況所能批復的貸款額度為準.三.甲方確保似抵押物的真實性,包括房產產權明晰,系人所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2、,且該房產無任何抵押,無查封,抵債,拆遷糾紛等事件正在發生或將要發生.四.不論是否取得借款,不論借款金額多少,甲方將自愿承擔在其間所發生的不動產抵押的評估費,保險費,他項權證費等及其由此引起的所有一切費用.五.乙方對甲方所托之事必須負責:1.與銀行的交涉業務,并及時辦理貸款的申請手續;(貸款的利率由銀行確定)2.代理本經濟合同書項下擬抵押物的評估,并出具評估機構的(抵押物評估報告);3.代理本經濟合同書項下相關房產的保險手續;4.負責協助甲方辦理房產交易管理所抵押登記手續.六.待銀行確定簽約日期,負責通知甲方攜帶有關證件與費用,在指定時間,地點會同銀行確定簽署借款的有關法律文書.七.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 元整(最低2000元起,10萬元以上的按貸款額的2%支付)先預付人民幣 元整,該預付款用于支付乙方的代辦費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多還少補.八.若因甲方擅自變更或取消本及甲方原因使銀行不能順利放貸,則交付的業務費不予退還;如遇難以預測因素及乙方原因無法取得貸款,應歸還甲方交付的業務費.九.本如有未盡的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十.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