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商業委托經營合同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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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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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鋪委托投資經營合同 受托方:XXX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 郵政編碼:_法定代表人:_ 電話:_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鑒于: 乙方已經購買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發方)依法開發建設的位于(以下稱“”) 號樓_層_號,建筑面積_平方米(以下稱該房屋),雙方已于20 年 月 日簽署了編號為 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買賣合同”)。乙方購買該房屋將用于投資經營,并愿意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經營機構對該房屋與其他相鄰的商業面積統一進行商業規劃、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2、他有關法律之規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該房屋的統一委托經營事項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陳述及保證1.1 為本合同之目的,甲方做出如下陳述及保證:1.1.1甲方是一家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商業管理公司。截至本合同簽訂日,甲方已取得經營、管理“”業務的所需的授權。1.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事宜將完全依照法定程序進行。1.1.3甲方簽署并執行本合同無需得到任何第三方的首肯,代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人士已獲一切必要的授權,為甲方有效授權代表。1.2 為本合同之目的,乙方做出如下陳述及保證:1.2.1乙方對其所購買的“”的該房屋具有合法的、完整的處分權,不存在3、任何權利瑕疵。1.2.2乙方同意對該房屋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統一的經營管理、統一商業規劃和統一招租,同意在必要時統一經營管理機構可以將幾個產權人擁有的出租單元共同出租給一個承租商戶。1.2.3乙方將遵守買賣合同和物業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履行向開發方方支付總房價款及相關費用等其他責任和義務。1.2.4 并無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決、命令或其他執法機構的有效決定、裁決或命令禁止或限定乙方所屬的本合同項下的該房屋。1.2.6乙方簽署并執行本合同無需得到任何第三方的首肯,代表乙方簽署本合同之人士已獲一切必要的授權,為乙方有效授權代表。第二條 合同效力2.1本合同效力及于甲、乙雙方,乙方包括該房4、屋的全部產權人及其受讓人、繼承人。2.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對該房屋所有權進行轉讓、贈與、債務抵償等的處分行為,均不得與本合同約定發生矛盾、沖突或者任何不利影響以至于管理機構依據本合同對該房屋的統一經營權受到任何實際影響。否則,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九條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對該房屋不得設定抵押等擔保物權。 第三條 統一經營管理和統一招租3.1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目的為投資經營,為保障投資和經營回報,乙方同意將該房屋交由甲方及管理機構進行統一經營管理、統一商業規劃、統一招租。3.2乙方授權管理機構辦理如下事項:3.2.1對該房屋與“”商業部分進行統一的規5、劃、招商;3.2.2與承租商戶進行招租事項的談判協商,并在本合同規定的委托經營期限內以甲方的名義與承租商戶訂立關于出租單元的租賃合同,甲方全權確定所有關于租賃的價格、匯率等相關事宜,乙方對該出租合同予以完全認可;3.2.3代為向該房屋承租商戶按期收取房屋租金;3.2.4自收取的房屋租金中,代為繳納房屋租賃法定應由乙方負擔的稅費;3.2.5 簽署及處理與上述委托事項辦理有關的一切文件;3.2.6為免疑義,甲方對本商場包括其公共空間進行統一經營,相應的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廣費用、招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甲方有權取得。3.2.7乙方成為該房屋實際經營者的情況:乙方購買該房屋用途為6、商業,乙方明確該房屋應是“”商業整體的一部分,為保證和實現“”作為高端品質和所有產權人共同的經濟利益,乙方如有成為該房屋承租商戶的意向,則乙方仍需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獲得批準后簽署所有承租商戶需簽署的法律文件,需遵守管理機構制訂的統一管理、統一商業規劃、統一招租等方面的所有規定及物業管理合同規定,并需按期繳納除租金以外的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商場運營、管理費用,履行所有承租商戶的責任和義務,遵守所有的管理規定和罰則,根據甲方及管理機構對外招商的業態形式、租戶品牌之市場檔次進行經營,否則,乙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乙方成為該房屋實際經營者的同時,乙方自動放棄所有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投資回報。3.7、3 第一個統一經營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乙方即授權甲方管理機構對該房屋進行統一經營管理、統一商業規劃、統一招租,并對此前的招商工作予以追認。甲方保證其招商、經營的業態合法,由于經營業態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支付經營回報的期限自該房屋滿足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及買受人全款付清或貸款已放到開發商賬戶之日起算,滿10年終止。第四條回報承諾雙方確認:該房屋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元(簡稱“房屋總價”),相應各年的固定保證租金金額為:(如交房時房屋有面積差異,屆時將按出賣人委托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中的實測面積重新計算總價,并以此房屋總價為基數計算后續8、的固定保證租金)第一年為房屋總價的6%,計人民幣_元第二年為房屋總價的6.5%,計人民幣_元第三年為房屋總價的6.5%,計人民幣_元第四年為房屋總價的7%,計人民幣_元第五年為房屋總價的7%,計人民幣_元第六年為房屋總價的7.5%,計人民幣_元第七年為房屋總價的7.5%,計人民幣_元第八年為房屋總價的8%,計人民幣_元第九年為房屋總價的9%,計人民幣_元第十年為房屋總價的10%,計人民幣_元第五條付款方式甲方每6個月向乙方支付投資回報,每6個月第一個月的1日至10日,將該6個月租金中約定回報給乙方的部分向乙方和甲方共同認定的_銀行賬戶_以劃撥的方式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第六條費用負擔6.9、1承租商戶在承租乙方委托經營的商業單元期間,實際發生的水、電、供暖、燃氣、空調等費用以及該單元應繳的物業管理費(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潔、綠化、設施設備維護費、管理者酬金等)由承租商戶負擔。6.2乙方按下列形式承擔發生的費用:6.2.1乙方承擔公共維修基金及辦理產權證產生的費用。6.2.3甲方在第一年度委托經營不成功,乙方承擔本年度物業、取暖等費用。之后的九年里無論甲方是否租出去,乙方都不在承擔物業、水、電、暖等費用。第七條 經營場所裝修 7.1根據管理機構統一招商的實際需要,乙方同意該房屋交付的設施、結構等以實際交房現狀為準。與買賣合同出入之處,如屬于管理機構為承租商戶額外增加了設備、設施的,10、不向乙方收取額外費用;如屬于管理機構減少了設備、設施的,乙方也不要求承擔責任。7.2乙方授權管理機構和/或承租商戶對該房屋進行二次裝修,裝修時在保障房屋安全的情況下,可根據經營需要,對該房屋的布局、結構進行必要改動,有關費用由管理機構和/或承租商戶負擔。在甲方或下一屆承租商戶確認接受/接收的前提下,甲方和/或本屆承租商戶可以不承擔在租期滿后恢復該房屋原狀的義務。第八條 違約責任8.1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租金,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租金的 0.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8.2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在委托統一經營期間擅自收回該房屋或違背本合同規定,或經營期屆滿后不執行經全體產權人書面投票形11、成的一致意見,導致統一經營管理無法繼續進行的,視為根本違約,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5日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委托投資經營建筑面積房價款20%的違約金,并對由此造成的甲方/管理機構向其他產權人以及承租商戶賠償的損失承擔全部補償責任,并且甲方在本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向乙方做出的回報承諾自動失效。8.3若該房屋因乙方設立抵押、擔保債務而被抵償或受到任何依法進行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導致乙方喪失了對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而使本合同之統一經營管理無法實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于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5日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3年回報價款的違約金,并且甲方在本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12、中向乙方做出的回報承諾自動失效。8.4甲乙雙方必須遵守物業管理公約,任何一方違反規定按該公約承擔責任。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9.1非經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第十條 爭議解決和權利保留10.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和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10.2裁決過程中,本合同未受影響的部分應繼續執行。第十一條 通知11.1各方應按相互發送通知,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協議、合同或其他通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并應送至本合同開篇所列地址或號碼或本13、合同各方通知的其他地址或號碼。11.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11.3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起生效?!皩嶋H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效力12.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訂必須以書面作出,并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后蓋章生效,該修改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14、律效力。第十三條 其 它13.1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義。13.2本合同自各方授權代表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13.3本合同以中文寫成,本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4保密:本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商業條款等全部內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披露或評論等。本條義務的期限不受本協議書期限的約定。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守約方均有權保留對違約方提起訴訟或仲裁之權利。 第十四條 定義14.1公共空間:指范圍內由各出租單元分攤的或未分攤的不屬于出租單元范圍內的空間;14.2統一經營管理:指根據本公約由統一經營管理機構(定義見下)實施15、的對本商場的統一管理、統一商業規劃、統一招租的經營活動; 14.3統一管理:指管理機構依據本公約制定 “承租商戶管理規定”(或類似文件)及其它相關的制度、條例、規章、罰則,從而對本商場承租商戶(定義見下)執行的包括但不限于對其員工、商品、錢款收取方式、日常經營活動等各方面的管理及相應的處罰辦法;14.4統一商業規劃:指管理機構為保證和實現“”的檔次、品質和全體產權人(定義見下)共同的經濟利益,對本商場制定的整體經營管理方案;14.5統一招租:指為了避免本商場各產權人自行招租引起價格競爭從而損害產權人自身利益,并貫徹落實統一管理、統一商業規劃要求,由管理機構實施的整體推廣、租賃活動; 14.6承16、租商戶:指與管理機構簽訂租賃合同的本商場內出租單元的實際經營者;承租商戶須遵守管理機構制訂的統一管理、統一商業規劃、統一招租等方面的所有規定及物業管理公約規定,并需按期繳納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商場運營、管理費用;商場的產權人如同時成為承租商戶,則必須履行所有承租商戶的責任和義務,遵守所有的管理規定和罰則;14.7產權人:指包括本公約乙方在內的本商場各單元商業用房產權所有人和買受人。附:補充協議自第一個統一經營管理期結束的前6個月,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不再按照第四條回報承諾約定的固定租金回報乙方。乙方可按以下的方式任選其一:1. 第一個統一管理期結束后,該商鋪租戶租約未到期,乙方不得以任何方17、式讓租戶退租及擾亂租戶的經營,乙方可收取按照該商鋪面積產生的實際租金收入扣除甲方所繳納的稅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的凈租金收入。在乙方做出選擇本條款(補充協議1)的同時乙方自動放棄補充協議中第2、3條的選擇。2. 第一個統一管理期結束后,甲方有權再制定出統一包租方案,回報率由甲方制定,乙方也可選擇下一期的統一經營管理。在乙方做出選擇本條款(補充協議2)的同時,乙方自動放棄補充協議中第1、3條的選擇。3. 如乙方希望成為該房屋實際經營者(承租商戶)或自行招募該房屋的承租商戶,應限于在第一個統一管理期結束前的2個月向甲方送達書面申請,并在與該商鋪之前已簽租無任何矛盾的前提下,按照本公約3.2.7款之規定,在保證和實現“xxxx”作為一流商鋪的檔次、品質和所有產權人共同的經濟利益的前提下,在獲得甲方視其業態種類和品牌形象檔次等情況評估批準后,和甲方簽署所有承租商戶需簽署的法律文件,在乙方做出選擇款(補充協議3)的同時,乙方自動放棄補充協議中第1、2條的選擇。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