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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163303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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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實現共創效益、共謀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公司事務達成以下協議:一、委托經營管理相關事宜1、甲方仍作為一個經濟實體歸原始股東XXX、XXX、XXX所有,股權份額不變,XXX為董事長,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最終決策權。2、乙方投入現金XX萬元,協議簽訂三日內存入甲方帳戶,作為受托經營管理風險保證金,不享有股份權,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終止后180日內按相關約定清算退付。3、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受托經營管理后公司實現年稅后純利潤XXX萬元以內(含300萬元)則乙方享受稅后純利潤分紅 ;年2、稅后純利潤超過XXX萬元至XXX萬元部分乙方享受稅后純利潤分紅 ;年稅后純利潤超過XXX萬元部分乙方稅后純利潤分紅 (注:計算稅后純利潤時應剔除付給乙方的分紅報酬)。二、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年,期滿根據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1、公司實行總經理責任制,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該協議簽訂生效后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責任狀,明確責任和預期目標。2、乙方有權擬定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規章制度、人事任免、考核、工資方案、銷售策略及定價方案、采購方案、生產程序及安全方案等,須書面報董事會決議3、后方可執行,否則視同違約扣罰風險保證金XXXX元/次/項并承擔相應后果。3、公司重大事項須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決策產生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作出的決策產生的失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從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和分紅中扣除;若甲方擅自作出的決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單獨承擔。4、乙方必須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商業信息、技術等各項公司秘密。乙方不得再與他人進行合作事務或與其他公司(或人)發生勞務關系等。5、乙方每月從公司預支工資元(從年底結算分紅中扣除),甲方董事會成員及乙方費用報銷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6、乙方必須狠抓安全生產管理,乙方4、人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非人為原因所致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7、因預期目標未能實現,甲方有權在乙方遞交責任狀6個月后終止委托經營管理關系。四、其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且乙方資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湖南金悅降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年月日 年月日*公司合作經營協議甲 方:*公司法人代表: 身份證:注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5、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第一章 合作項目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于甲方內,并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第三條:甲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出資完畢。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第五條:生產6、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7、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8、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第六章 其他事項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稅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9、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13*項目土地租賃協議甲 方:*公司法人代表: 身份證:注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通訊地址: 郵 編: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乙 方:代 表: 身份證: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10、:郵 編: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建設*項目一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一、租賃標的位置及用地面積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位于 ,東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面積為 ,折合 畝,土地位置及面積見附圖一。二、租賃期限及租賃費用:租賃期限首期為 年。起租日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正式開工日算起。雙方確認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協議期限屆滿后,乙方對該土地有優先承租權,按本協議的約定續租。租賃費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賃費為 元人民幣,全年租賃費共計 元11、人民幣。三、租賃費支付方式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當年土地租賃費。四、甲方權利及義務1、負責提供項目用地范圍內外的相關基礎資料。2、向乙方委派一名副總,一名專業人員負責本項目開發建設期間的協調管理工作。3、依照乙方委托的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所作的項目規劃設計圖監督乙方按規劃方案具體實施工作,并督促乙方在項目施工期間加強安全、質量工作,必要時對上述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對于乙方施工期間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改正或暫停施工。4、負責將電力設施、給水、排水主管網接入本項目用地范圍,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5、負責乙方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規劃建設階段,尤其是施工階段,施工場地12、外圍環境的治理維護工作,保證乙方項目開發工作順利進行。6、項目建成投入使用期間,按照省、市及相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乙方水、電、排污、垃圾等配套設施費及相關配套物業管理費(水、電單獨裝表計量)。上述費用具體實施細則等項目建成后另行簽訂協議。7、協助配合乙方辦理用地所需的有關手續、資料。五、乙方權利及義務:1、負責項目投資開發建設經營所需的一切手續、資料和建設本項目所需的全部投資款項。2、負責項目勘察、規劃設施委托工作,并承擔勘察、設計費用。3、依照承租土地現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項目防災、減災、環保、節能、生態綠化的各項設計工作,并嚴格按照各專業規劃設計圖紙完成建設工作,未征得甲方及各設計13、方書面意見之前不得隨意改變原有設計方案。4、負責項目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工作,負責項目建設實施全過程管理工作。5、對所建項目承擔安全、質量責任。6、負責所建項目生產經營的合法性。7、按照雙方協議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8、項目投入使用后,按照省、市及相關規定,支付水、電、排污、垃圾、防洪等配套設施費及相關物業管理費(水、電單獨裝表計量)。9、項目開發建設期間,負責支付甲方委派的工作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基金等。10、在使用項目用地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主經營、按章納稅、自負盈虧。六、特別約定雙方約定:在該項目土地出讓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在平等自愿的條件下,甲方可以將14、土地轉讓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該項目土地轉讓手續;若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不愿轉讓土地,乙方也不再租賃,乙方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就固定資產公平合理協調收購。七、違約責任1、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并按賠償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甲方逾期30日未向乙方交付出租土地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土地租賃費或應承擔的其他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年土地租賃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4、乙方改變協議約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租賃土地進行違15、法活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八、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協議,不得擅自毀約,否則違約方承擔守約方損失。1、租賃期限內遇有國家、省、市指令或政策、規劃重大調整或政府征地造成協議無法執行時,甲、乙雙方應當無條件服從,按照國家規定要求予以處理,雙方解除協議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由此造成各方經濟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2、若遇不可抗力(地震、水災、火災及其它不能預見或避免的事件)出現,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切爭議將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起訴至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解決。十、協議期滿后如繼續租賃由雙方另行商議。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