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地**
編號(hào):1163314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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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簽署日期 : 年 月 日房屋買賣合同出賣人( 甲 方 ) : 證件名稱: 證件號(hào)碼: 共有權(quán)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hào)碼: 買受人( 乙 方 ): 證件名稱: 證件號(hào)碼: 共同買受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hào)碼: 居間人( 丙 方 ) : 根 據(jù)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物 權(quán) 法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合 同 法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城 市 房 地 產(chǎn) 管 理 法 及 其 他 有 關(guān) 法 律 、 法 規(guī) 的 規(guī) 定 , 出 賣 人 、 買 受 人 和 居 間 人 在 平 等 、 自愿 、 公 平 、 協(xié) 商 一 致 的 基 礎(chǔ) 上 就 存 量 房 屋 買 賣 及 委2、 托 居 間 事 宜 達(dá) 成 如 下 協(xié) 議 : 第 一 條 房 屋 基 本 情 況 及 權(quán) 屬 情 況 ( 一 ) 出 賣 人 所 售 房 屋 ( 以 下 簡(jiǎn) 稱 “ 該 房 屋 ” ) 坐 落 于 : 沈 陽 市 房 產(chǎn) 證 號(hào) 為 : , 登 記 建 筑 面 積 共 平 方 米 ( 本 款 所 述 房 地 產(chǎn) 信 息 以 房 地 產(chǎn) 證 或 相 關(guān) 正 式 法 律 文 書 上 的 記 載 為 主 )。( 二 ) 該 房 屋 規(guī) 劃 設(shè) 計(jì) 用 途 為 : 囗 住 宅 / 囗 公 寓 / 囗 別 墅 / 囗 辦 公 / 囗 商 業(yè) 囗 工 業(yè) 囗 其 他 : 。( 三 ) 買 賣 雙 方 3、均 清 楚 該 房 屋 以 現(xiàn) 狀 出 售 , 買 受 人 己 檢 查 或 己 授 權(quán) 代 表 代 為 檢 查 該 房 屋 , 故 買 受 人 不 得 以 不 清 楚 房 屋 情 況 或 產(chǎn) 權(quán) 現(xiàn) 狀 拒 絕 交 易 。 該 房 屋 產(chǎn) 權(quán) 現(xiàn) 狀 如 下 及 若 存 在 抵 押 狀 態(tài) 需 贖 樓 的 辦 理 方 式 為 以 下 哪 種 ( 單 選 ) : 出 賣 人 對(duì) 該 房 屋 產(chǎn) 權(quán) 現(xiàn) 狀 的 真 實(shí) 性 負(fù) 責(zé) 并 保 證 沒 有 查 封 情 況 , 如 與 實(shí) 際 情 況 不 符 則 出 賣 人 應(yīng) 按 本 合 同 第 十 二 條 承 擔(dān) 違 約 責(zé) 任 。 囗 該 房 屋 4、沒 有 設(shè) 定 抵 押 , 出 賣 人 對(duì) 該 房 地 產(chǎn) 享 有 完 全 的 處 分 權(quán) , 出 賣 人 須 于 簽 署 木 合 同 后 日 內(nèi) 將 紅 本 房 地 產(chǎn) 證 原 件 交 予 雙 方 指 定 的 監(jiān) 管 定 金 和 交 房 保 證 金 的 第 三 方 。 口 該 房 屋 處 于 抵 押 狀 態(tài) , 出 賣 人 承 諾 于 買 賣 取 方 辦 理 完 資 金 監(jiān) 管 手 續(xù) 及 買 受 人 辦 出 貸 款 承 諾 函 之 日 起 日 內(nèi) 還 清 貸 款 , 辦 妥 注 銷 抵 押 登 記 手 續(xù) , 出 賣 人 于 辦 理 注 銷 抵 押 登 記 手 續(xù) 當(dāng) 日 將 紅 本 房 5、地 產(chǎn) 證 原 件 交 予 上 述 第 三 方 或 第 三 方 指 定 的 擔(dān) 保 公 司 。 ( 四 ) 該 房 屋 的 租 賃 情 況 為 以 下 哪 種 方 式 ( 單 選 ) , 口 甲 方 未 將 該 房 屋 出 租。口 甲 方 己 將 該 房 屋 出 租 , 甲 方 保 證 己 取 得 承 租 人 放 優(yōu) 先 購 買 權(quán) 或 放 棄 購 買 權(quán) 之 書 面 證 明 。 買 賣 雙 方 同 意 以 下 哪 種 方 式 處 理 租 賃 等 事 宜 :口 出 賣 人 須 于 前 解 除 原 租 賃 合 同 , 買 受 人 對(duì) 因 原 租 賃 合 同 而 產(chǎn) 生 之 糾 紛 不 承 擔(dān) 任6、 何 責(zé) 任 。 第 二 條 成 交 價(jià) 格 經(jīng) 出 賣 人 和 買 受 人 協(xié) 商 一 致 , 該 房 屋 成 交 價(jià) 格 為 人 民 幣 ( 小寫 ) 元 ( 大 寫 元 ), 該 成 交 價(jià) 格 不 含 稅 費(fèi) , 因 本 次 交 易 所 產(chǎn) 生 的 相 關(guān) 稅 費(fèi) 根 據(jù) 本 合 同 第 八 條 之 的 定 承 擔(dān) 。 本 次 交 易 約 定 交 付 的 附 屬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 裝 飾 裝 修 、 相 關(guān) 物 品 等 見 附 件 清 單 , 清 單 所 列 設(shè) 備 、 裝 修 及 物 品 等 無 需 買 受 人 另 行 付 費(fèi) , 成 交 價(jià) 己 包 含 清 單 所 列 物 品 價(jià)7、 值 。 第 三 條 交 易 定 金 定 金 交 付 :買 受 方 在 簽 訂 合 同 日 內(nèi) ,支 付 購 房 定 金 共 計(jì) 人 民 幣 ( 小 寫 ) 元 ,大 寫 元 。本 條 所 約 定 的 定 金 交 由 雙 方 所 約 定 的 第 三 方 監(jiān) 管 , 監(jiān) 管 方 式 、 放 款 、 退 款 條 件 等 事 項(xiàng) 依 買 賣 雙 方 與 第 三 方 所 簽 的 監(jiān) 管 協(xié) 議 或 類 似 文 件 而 定 , 買 受 人 將 定 金 支 付 給 監(jiān) 管 方 或 打 入 出 賣 人 己 簽 署 的 監(jiān) 管 協(xié) 議 或 類 似 文 件 上 指 定 的 監(jiān) 管 賬 號(hào) 中 以 后 ,視 為 8、出 賣 人 本 人 己 收 訖 定 金 , 出 賣 人 應(yīng) 向 買 受 人 出 具 定 金 收 據(jù) , 出 賣 人 拒 絕 向 買 受 人 出 具 定 金 收 據(jù) 的 , 不 影 響 定 金 的 生 效 。第 四 條 交 房 保 證 金 出 賣 人 應(yīng) 結(jié) 清 房 產(chǎn) 交 付 前 所 欠 的 物 管 、 水 電 及 其 他 設(shè) 備 設(shè) 施 等 應(yīng) 付 費(fèi) 用 , 并 保 證 按 約 定 的 交 房 條 件 如 期 向 買 受 人 交 付 房 產(chǎn) , 為 此 出 賣 人 同 意 從 定 金 中 預(yù) 留 人 民 幣 ( 小 寫 ) 元 ( 大 寫 元 ; )作 為 交 房 保 金 , 此 款 托 9、管 于 第 三 方 , 待 出 賣 人 結(jié) 清 所 有 應(yīng) 付 費(fèi) 用 , 并 辦 理 完 畢 水 電 及 其 他 設(shè) 備 設(shè) 施 過 戶 手 續(xù) , 按 約 定 交 房 條 件 如 期 交 付 房 產(chǎn) 后 10 日 內(nèi) , 由 第 三 方 無 息 退 還 給 出 賣 人 。出 賣 人 拒 不 結(jié) 清 所 欠 費(fèi) 用 或 未 按 約 定 條 件 如 期 交 付 房 產(chǎn) 及 家 私 家 電 的 , 買 受 人 有 權(quán) 要 求 將 此 款 用 于 抵 扣 所 欠 費(fèi) 用 或 用 于 補(bǔ) 償 損 失 不 足 部 分 仍 由 出 賣 人 承 擔(dān) ( 如 附 有 家 私 家 電 的 , 包 括 家 私 10、家 電 交 付 ) 。第 五 條 房 款 付 款 方 式 雙 方 同 意 買 受 人 按 如 下 方 式 支 付 除 購 房 定 金 以 外 的 房 款 : 1 、 買 受 人 須 于 年 月 日 之 前 支 付 首 期 購 房 款 ( 不 包 括 定 金 ) 人 民 幣(小 寫 ) 元 ,( 大 寫 元 )到 買 受 人 貸 款 銀 行 作 資 金 監(jiān) 管 或 到 第 三 方 辦 理 資 金 監(jiān) 管 , 并 依 據(jù) 監(jiān) 管 合 同 存 入 監(jiān) 管 帳 戶 , 出 賣 人 應(yīng) 在 接 到 買 受 人 或 第 三 方 通 知 后 積 極 配 合 辦 理 相 關(guān) 手 續(xù) , 并 簽 訂 資 金 監(jiān)11、 管 協(xié) 議 等 相 關(guān) 法 律 文 件 2 、 買 受 人 應(yīng) 在 買 賣 雙 方 辦 理 首 期 購 房 款 監(jiān) 管 截 止 日 前 向 銀 行 或 住 房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提 交 貸 款 申 請(qǐng) 的 相 關(guān) 資 料 , 貸 款 金 額 以 銀 行 或 住 房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諾 的 貸 款 金 額 為 準(zhǔn) ,如 銀 行 或 住 房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諾 的 貸 款 ( 組 合 貸 款 則 以 銀 行 與 住 房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承 諾 的 貸 款 金 額 之 和 計(jì) 算 ) 少 于 應(yīng) 交 房 款 余 額 的 , 買 受 人 應(yīng) 于 12、銀 行 出 具 貸 款 承 諾 函 之 日 或 住 房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通 知 之 日 起 ( 如 屬 組 合 貸 款 , 則 以 較 后 發(fā) 生 的 時(shí) 間 計(jì) 算 ) 七 日 內(nèi) 向 第 三 方 或 監(jiān) 管 銀 行 補(bǔ) 足 首 期 款 , 如 多 于 應(yīng) 交 房 款 余 額 的 , 買 受 人 可 向 監(jiān) 管 銀 行 要 求 將 多 出 部 分 退 回 , 出 賣 人 應(yīng) 無 條 件 配 合 買 受 人 辦 理 監(jiān) 管 銀 行 要 求 的 手 續(xù) 。 出 賣 人 應(yīng) 一 同 辦 理 首 期 款 監(jiān) 管 手 續(xù) 并 配 合 買 受 人 辦 理 貸 款 申 請(qǐng) 手 續(xù) , 并 簽 13、署 收 款 帳 戶 確 認(rèn) 書 等 銀 行 或 第 三 方 要 求 簽 署 的 相 關(guān) 文 件 。 3 、 買 受 人 因 自 身 原 因 未 獲 得 銀 行 或 公 積 金 管 理 中 心 批 準(zhǔn) 的 , 雙 方 同 意 按 照 以 下 哪 種 方 式 解 決 : 口 買 人 自 行 籌 齊 剩 余 房 價(jià) 款 ,以 現(xiàn) 金 形 式 支 付 給 出 賣 人 口 買 受 人 繼 續(xù) 申 請(qǐng) 其 他 銀 行 貸 款 , 至 貸 款 批 準(zhǔn) , 期 間 己 發(fā) 生 的 及 要 產(chǎn) 生 的 各 項(xiàng) 費(fèi) 用 由 買 受 人 自 行 負(fù) 擔(dān) ; 第 六 條 權(quán) 屬 轉(zhuǎn) 移 登 記 ( 一 ) 當(dāng) 事 人14、 雙 方 同 意 , 自 買 受 人 按 照 本 合 同 第 五 條 約 定 將 樓 款 一 次 性 支 付 至 買 賣 方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監(jiān) 管 賬 號(hào) 或 取 得 銀 行 貸 款 承 諾 函 , 且 出 賣 人 己 取 得 房 地 產(chǎn) 證 原 件 ( 產(chǎn) 權(quán) 無 抵 押 、 無 查 封 ) 之 日 起 日 內(nèi) , 雙 方 共 同 向 房 屋 權(quán) 屬 登 記 部 門 申 請(qǐng) 辦 理 房 屋 權(quán) 屬 轉(zhuǎn) 移 登 記 手 續(xù) 。 ( 二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在 該 房 屋 所 有 權(quán) 轉(zhuǎn) 移 之 日 日 內(nèi) , 向 房 屋 所 在 地 的 戶 籍 管 理 機(jī) 關(guān) 辦 理 原 有 戶15、 口 遷 出 手 續(xù) 。 如 出 賣 人 未 如 期 辦 理 戶 口 遷 出 手 續(xù) 的 , 應(yīng) 當(dāng) 逾 期 每 日 向 買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總 價(jià) 款 萬 分 之 五 的 違 約 金 , 逾 期 超 過 1 5 日 未 遷 出 的 , 應(yīng) 向 買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總 價(jià) 款 10 的 違 約 金 。 ( 三 ) 在 收 文 回 執(zhí) 載 明 答 復(fù) 日 期 屆 滿 之 日 起 兩 個(gè) 工 作 日 內(nèi) , 買 賣 方 須 辦 理 交 納 稅 費(fèi) 的 手 續(xù) 。 該 房 產(chǎn) 證 由 買 受 人 配 合 領(lǐng) 取 , 買 受 人 負(fù) 有 抵 押 義 務(wù) 的 , 買 受 人 須 在 領(lǐng) 16、取 新 房 產(chǎn) 證 當(dāng) 人 辦 理 抵 押 登 記 手 續(xù) 。 第 七 條 房 屋 的 交 付 ( 一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按 照 下 列 哪 項(xiàng) 約 定 將 該 房 屋 交 付 給 買 受 人 。口 辦 理 完 畢 該 房 屋 所 有 權(quán) 轉(zhuǎn) 移 登 記 手 續(xù) 后 , 個(gè) 工 作 日 內(nèi) 將 該 房 屋 交 付 給 買 受 人 ;口 出 賣 人 收 到 買 受 人 全 部 首 付 款 后 個(gè) 工 作 內(nèi) 將 該 屋 買 受 人 ; 囗 出 賣 人 收 到 全 部 房 款( 不 含 物 業(yè) 保 證 金 )后 個(gè) 工 作 內(nèi) 將 該 屋 買 受 人 ; ( 二 ) 該 房 屋 交 付 時(shí) ,17、 應(yīng) 當(dāng) 履 行 下 列 第 1 、 2 、 3 項(xiàng) 手 續(xù) : 1 、出 賣 人 與 買 受 人 共 同 對(duì) 該 房 屋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 裝 飾 裝 修 、 相 關(guān) 物 品 清 單 等 具 體 情況 進(jìn) 行 驗(yàn) 收 ,記 錄 水 、 電 、 氣 表 的 讀 數(shù) , 并 交 接 補(bǔ) 充 協(xié) 議 及 物 業(yè) 交 割 單 中 所 列 物 品 : 2 、 買 賣 雙 方 在 交 樓 確 認(rèn) 書 及 房 屋 附 屬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 裝 飾 裝 修 、 相 關(guān) 物 品 清 單 上 簽 字 : 3 、 移 交 該 房 屋 房 門 鑰 匙 ; ( 三 ) 在 房 屋 交 付 日 以 前 發(fā) 生 的 18、物 業(yè) 管 理 費(fèi) 、 水 、 電 、 燃 氣 、 有 線 電 視 、 電 信 及 其 他 費(fèi) 用 由 出 賣 人 承 擔(dān) , 交 付 日 以 后 ( 含 當(dāng) 日 ) 發(fā) 生 的 費(fèi) 用 由 買 受 人 承 擔(dān) 。 出 賣 人 同 意 其 繳 納 的 該 房 屋 專 項(xiàng) 維 修 資 金 ( 公 共 維 修 基 金 ) 的 賬 面 余 額 無 償 轉(zhuǎn) 移 至 買 受 人 名 下 : 第 八 條 稅 、 費(fèi) 相 關(guān) 規(guī) 定 買 賣 雙 方 按 規(guī) 定 支 付 應(yīng) 付 稅 費(fèi) 、 可 能 發(fā) 生 的 費(fèi) 用 及 稅 費(fèi) 承 擔(dān) 約 定 如 下 出 賣 人 承 擔(dān) 費(fèi) 用 : 囗 營 業(yè) 稅 ;囗 城19、 市 建 設(shè) 維 護(hù) 稅 ; 囗 教 育 費(fèi) 附 加 ;囗 出 賣 人 印 花 稅 ;囗 個(gè) 人 所 得 稅 ;囗 土地 增 值 稅 ;囗 出 賣 人 房 產(chǎn) 交 易 服 務(wù) 費(fèi) ;囗 土 地 使 用 費(fèi) ; 囗 買 受 人 印 花 稅 ;囗 契 稅 ;囗 登 記 費(fèi) ;囗 買 受 人 房 產(chǎn) 交 易 服 務(wù) 費(fèi) ;囗 房 產(chǎn) 證 貼 花 ; 口 權(quán) 籍 調(diào) 查 費(fèi) ; 囗 公 證 費(fèi) ;囗 房 產(chǎn) 評(píng) 估 費(fèi) ; 囗 律 師 見 證 費(fèi) ; 囗 保 險(xiǎn) 費(fèi) ;囗 抵 押 服 務(wù) ;囗 贖 樓 費(fèi) : 囗 出 賣 人 贖 樓 款 的 短 期 貸 款 利 息 ;囗 提 前 還 款 罰 息 ;囗 20、按 揭 、 權(quán) 證 代 辦 服 務(wù) 費(fèi) ;囗 其 他 。買 受 人 承 擔(dān) 費(fèi) 用 :囗 營 業(yè) 稅 ;囗 城 市 建 設(shè) 維 護(hù) 稅 ; 囗 教 育 費(fèi) 附 加 ;囗 出 賣 人 印 花 稅 ;囗 個(gè) 人 所 得 稅 ;囗 土地 增 值 稅 ;囗 出 賣 人 房 產(chǎn) 交 易 服 務(wù) 費(fèi) ;囗 土 地 使 用 費(fèi) ; 囗 買 受 人 印 花 稅 ;囗 契 稅 ;囗 登 記 費(fèi) ;囗 買 受 人 房 產(chǎn) 交 易 服 務(wù) 費(fèi) ;囗 房 產(chǎn) 證 貼 花 ; 口 權(quán) 籍 調(diào) 查 費(fèi) ; 囗 公 證 費(fèi) ;囗 房 產(chǎn) 評(píng) 估 費(fèi) ; 囗 律 師 見 證 費(fèi) ; 囗 保 險(xiǎn) 費(fèi) ;囗 抵 押 服 務(wù) ;囗21、 贖 樓 費(fèi) : 囗 出 賣 人 贖 樓 款 的 短 期 貸 款 利 息 ;囗 提 前 還 款 罰 息 ;囗 按 揭 、 權(quán) 證 代 辦 服 務(wù) 費(fèi) ;囗 其 他 。如 在 合 同 正 常 履 行 過 程 中 , 因 國 家 或 地 方 政 策 原 因 , 增 設(shè) 稅 費(fèi) 種 類 或 提 高 稅 、 費(fèi) 的 , 雙 方 約 定 囗 由 政 策 規(guī) 定 的 繳 納 方 承 擔(dān) 囗 甲 方 囗 乙 方 囗 其 他 , 如 因 出 賣 人 房 產(chǎn) 逾 期 供 樓 或 斷 供 導(dǎo) 致 多 出 的 贖 樓 費(fèi) 用 , 由 出 賣 人 承 擔(dān) 。 第 九 條 房 以 產(chǎn) 權(quán) 及 具 體 狀 況 的 承 諾22、 ( 一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保 證 該 房 屋 沒 有 產(chǎn) 權(quán) 糾 紛 , 未 被 限 制 轉(zhuǎn) 讓 , 出 賣 人 承 諾 其 配 偶 和 該 房 屋 的 共 有 權(quán) 人 均 知 曉 并 同 意 本 次 房 屋 交 易 ,認(rèn) 可 本 合 同 及 其 他 相 關(guān) 文 件 的 約 定 , 且 無 他 人 對(duì) 該 房 屋 享 有 優(yōu) 先 購 買 權(quán) : 買 受 人 承 諾 其 配 偶 和 該 房 屋 的 共 同 買 受 人 均 知 磽 并 同 意 本 次 房 屋 交 易 , 且 認(rèn) 可 本 合 同 及 其 他 相 關(guān) 文 件 的 約 定 。 本 條 獨(dú) 立 條 款 ,即 使 本 合 同 及 其23、 他 文 件 因 一 方 違 反 前 述 承 諾 ,依 法 被 變 更 、撤 銷 、解 除 、終 止 或 認(rèn) 定 無 效 的 ,本 條 約 定 依 然 有 效 ,守 約 方 仍 可 依 據(jù) 本 條 款 追 究 違 反 承 諾 方 法 律 責(zé) 任 。( 二 ) 出 賣 人 確 認(rèn) , 該 房 屋 在 其 本 人 或 其 近 親 屬 持 有 期 間 , 在 房 屋 本 體 結(jié) 構(gòu) 內(nèi) 口 是 / 囗 否 發(fā) 生 過 非 正 常 死 亡 事 件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殺 、 他 殺 、 從 該 房 屋 內(nèi) 墜 出 死 亡 、 意 外 死 亡 等 ) 如 果 出 賣 人 在 簽 署 本 合 24、同 前 就 前 述 事 隱 真 實(shí) 情 況 的 , 三 方 確 認(rèn) : 因 出 賣 人 之 欺 詐 行 為 , 使 得 買 受 人 和 居 間 方 在 違 背 真 實(shí) 意 思 的 基 礎(chǔ) 上 訂 立 本 合 同 , 買 受 人 有 權(quán) 依 法 要 求 撤 銷 房 屋 買 賣 合 同 及 相 關(guān) 協(xié) 議 。 出 賣 人 另 應(yīng) 承 擔(dān) 如 下 責(zé) 任 : l.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在 買 受 人 提 出 請(qǐng) 求 后 十 個(gè) 工 作 日 內(nèi) 返 還 買 受 人 全 部 房 款 , 未 如 期 返 還 的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按 日 計(jì) 算 向 買 受 人 支 付 房 屋 成 交 總 價(jià) 萬 分25、 之 五 的 滯 納 金 。2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賠 償 買 受 人 及 居 間 方 因 此 所 受 的 損 失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就 已 收 取 的 房 款 按 照 銀 行 同 期 貸 款 利 率 賠 償 買 受 人 利 息 損 失 、 賠 償 買 受 人 為 購 房 支 出 的 稅 費(fèi) 、 貸 款 費(fèi) 用 等 實(shí) 際 支 出 、 買 受 人 己 向 居 間 人 交 納 的 全 部 費(fèi) 用 、 房 屋 價(jià) 格 上 漲 的 差 價(jià) 摜 失 、 買 受 人 實(shí) 際 支 出 的 裝 修 、 物 業(yè) 、 使 用 費(fèi) 用 等 。 ( 三 ) 出 賣 人 確 認(rèn) 該 房 屋 主 體 26、結(jié) 構(gòu) 內(nèi) ( 不 含 公 共 區(qū) 域 : 如 公 共 管 道 、 外 墻 、 屋 頂 等 ) 囗 是 / 囗 否 存 在 漏 水 ( “ 漏 水 ” 指 房 屋 頂 部 、 墻 曲 、 室 內(nèi) 管 道 或 地 而 發(fā) 生 的 涔 水 或 漏 水 現(xiàn) 象 ) 的 情 況 若 該 房 屋 主 體 結(jié) 構(gòu) 內(nèi) 存 在 漏 水 情 況 , 出 賣 人 當(dāng) 在 交 付 房 屋 之 前 完 成 修 復(fù) 。 如 出 賣 人 未 予 修 復(fù) , 買 受 方 在 房 屋 交 付 后 自 行 維 修 的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承 擔(dān) 全 部 維 修 費(fèi) 用 ; 因 維 修 房 屋 影 響 買 受 人 使 用 27、的 , 出 賣 人 另 應(yīng) 當(dāng) 賠 付 買 受 人 因 此 所 受 的 實(shí) 際 損 失 , 但 買 受 人 使 用 不 當(dāng) , 導(dǎo) 致 該 房 屋 主 體 結(jié) 構(gòu) 內(nèi) 發(fā) 生 漏 水 的 不 在 本 條 款 所 約 定 之 范 圍 內(nèi) 。 ( 四 )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保 證 已 如 實(shí) 陳 述 該 房 屋 權(quán) 屬 狀 況 、 附 屬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 裝 飾 裝 修 情 況 和 相 關(guān) 關(guān) 系 , 補(bǔ) 充 協(xié) 議 及 物 業(yè) 交 割 單 所 列 的 該 房 屋 附 屬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及 其 裝 飾 裝 修 隨 同 該 房 屋 一 并 轉(zhuǎn) 讓 給 買 受 人 , 買 受 人 對(duì) 出 賣 28、人 出 售 的 該 房 屋 真 體 狀 況 充 分 了 解 , 自 愿 買 受 該 房 屋 ,出 賣 人 應(yīng) 當(dāng) 保 證 自 本 合 同 簽 訂 之 日 起 至 該 房 屋 驗(yàn) 收 交 接 完 成 , 對(duì) 各 項(xiàng) 房 屋 附 屬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及 其 裝 飾 裝 修 保 持 良 好 的 狀 況 。第 十 條 違 約 責(zé) 任 買 受 人 承 諾 符 合 現(xiàn) 行 政 策 規(guī) 定 的 置 業(yè) 條 件 并 己 知 悉 銀 行 相 關(guān) 的 貸 款 規(guī) 定 , 否 則 , 因 買 受 人 原 因 無 法 購 買 的 , 責(zé) 任 由 買 受 人 自 行 承 擔(dān) : 出 賣 人 承 諾 其 已 如 實(shí) 告 29、知 房 屋 的 權(quán) 屬 狀 況 、 附 屬 設(shè) 施 沒 備 、 裝 飾 裝 修 等 相 關(guān) 情 況 , 并 保 對(duì) 交 易 房 屋 擁 有 完 全 處 分 權(quán) , 并 無 產(chǎn) 權(quán) 糾 紛 。任 何 一 方 不 按 照 合 同 約 定 行 義 務(wù) , 應(yīng) 向 守 約 方 承 擔(dān) 違 約 責(zé) 任 延 遲 履 行 合 同 義 務(wù) 應(yīng) 承 擔(dān) 違 約 責(zé) 任 , 具 體 按 照 下 列 方 式 處 理, 1和 2 不 累加 1、 逾 期 在 日 內(nèi) 自 合 同 約 定 的 履 約 期 限 屆 滿 之 日 至 實(shí) 際 履 行 之 日 止 , 每 逾 期 一 日 ,違 約 方 按 本 合 同 約 定 的 30、總 房 價(jià) 款 萬 分 之 五 向 守 約 方 支 付 違 約 金 ,合 同繼 續(xù) 履 行 。2 、逾 期 超 過 日 的 , 守 約 方 有 權(quán) 以 書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本 合 同 。守 約 方 若為 買 受 人 ,買 受 人 有 權(quán) 以 書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出 賣 人 雙 倍 返 還 定 金或 按 本 合 同 約 定 的 總 房 價(jià) 款 20% 支 付 違 約 金 ;守 約 方 若 為 出 賣 人 , 出 賣 人 有 權(quán) 以 書 面 通 知 的 方 式 解 除 合 同 ,并 要 求 買 人 雙 倍 返 還 定 金 或 按 本 合 同 約31、 定 的 總 房 價(jià) 款 20% 支 付 違 約 金 ;由 此 成 第 三 方 損 失 的 , 由 違 約 方 承 擔(dān) 賠 償 責(zé) 任 。 第 十 一 條 不 可 抗 力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按 照 約 定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 根 據(jù) 不 可 抗 力 的 影 響 , 部 分 或 全 部 免 除 責(zé) 任 , 但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按 照 約 定 覆 行 合 同 的 一 方 當(dāng) 事 人 應(yīng) 當(dāng) 及 時(shí) 告 知 另 一 方 當(dāng) 事 人 并 自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結(jié) 束 之 起 日 內(nèi) 向 另 一 方 當(dāng) 事 人 提 供 證 明 上 述 房 屋 責(zé) 任 自 該 房 屋 32、口 所 有 權(quán) 轉(zhuǎn) 移 /口 轉(zhuǎn) 移 占 有 之 日 起 轉(zhuǎn) 移 給 買 受 人 。第 十 二 條 合 同 效 力 、 爭(zhēng) 議 解 決 方 式 ( 一 ) 本 合 同 自 方 簽 字 ( 蓋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雙 方 可 以 具 體 情 況 對(duì) 本 合 同 中 未 約 定 、 約 定 不 明 或 不 適 用 的 內(nèi) 容 簽 訂 書 面 補(bǔ) 充 協(xié) 議 進(jìn) 行 變 更 或 補(bǔ) 充 對(duì) 本 合 同 解 除的 , 應(yīng) 當(dāng) 用 書 面 形 式 , 本 合 同 附 件 及 補(bǔ) 充 協(xié) 議 與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二 ) 本 合 同 一 式 兩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其 中 出 賣 人 一 份 , 買 受 人 一 份 。( 三 )本 合 同 履 行 過 程 中 發(fā) 生 的 爭(zhēng) 議 , 由 雙 方 協(xié) 解 決 , 協(xié) 不 成 的 , 依法 向 物 業(yè)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 訴 。( 以 下 無 正 文 ) 出 賣 人 ( 簽 章 ) : 買 受 人 ( 簽 章 ) : 日 期 : 日 期 :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3-12-20
10份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3-12-20
30份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2-07-14
16份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3-12-20
7份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2-08-29
8份
合同協(xié)議
上傳時(shí)間:2022-07-08
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