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政公司月嫂加盟協議空白-16.4.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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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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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服務項目推廣 合作協議書 甲方代表: 蘇州愛喜邦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 經營地址: 蘇州市人民路1023號402室 聯系電話: 400-669-4090 公司網站: 乙方代表: 經營地址: 負責人電話: 協 議甲方: 蘇州愛喜邦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400-669-4090乙方: 電話:為了加快全國家政月嫂家政服務的聯合雙贏步伐,為乙方打造良好服務平臺,甲乙雙方就地區 范圍(不包含所屬地級市其他行政縣)的“_”品牌推廣服務的合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據有關法律和本合同規定,成為當地品牌的推廣合作店。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品牌推廣合作服2、務體系,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的相關培訓,遵守甲方經營的有關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管理。二、乙方經營期間,仍然保留原有的獨立法人和經營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獨立承擔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經營中與第三人產生相關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三、 乙方協議簽定后自愿向甲方繳納費用 ¥ 元人民幣(大寫: 整),稅費另計,(費用詳情見附表一);乙方認同甲方的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費用一經支付,無雙方共同約定事由不再退還。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為乙方在經營期間內提供家政月嫂相關的經營業務技術支持,甲方為乙方進行店長(1-2人)經營指導和經營3、管理培訓,前期為乙方培訓家政月嫂(限網絡培訓家政月嫂服務),乙方服務人員所限時甲方應優先為乙方提供家政月嫂服務(以約定為準)。 2、甲方提供乙方開店選址方案、店面開張籌備方案,經營管理指導。甲方提供門店裝飾方案;店面裝修方案;招牌設計圖方案;廣告設計方案;網站設計等。 4、協議簽定乙方支付費用后可以共享甲方網絡與平臺資源。 5甲方為乙方統一設計宣傳資料,讓乙方共享甲方的品牌網絡資源,甲方協助乙方在經營所在地宣傳品牌影響力,產生的收益由乙方負責分配。6.甲方應積極協助及推廣乙方在本區域經營行為及品牌影響力。甲方不參與乙方的任何實際經營,不享有乙方的任何收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與甲方4、無關。7如涉家政商品或配送則為雙方的統一行為,甲方原則上保證在甲方可供貨時段內全天候響應。商品送達時間及份目根據商品品種和顧客預約時間來確定。商品相關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8.乙方經營過程中的向甲方代表的任一賬戶支付款項后,視為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費用一經支付,無雙方共同約定事由不再退還。(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的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乙方承擔經營活動中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營管理責任。2.對于甲方的提供品牌服務,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另行轉讓、允許第三人使用,及侵害甲方品牌的行為。 3自協議簽定后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5、做虛假宣傳,不得損害甲方名譽和經營利益,并幫助提升家政月嫂服務影響力。4.乙方按協議規定支付推廣使用費用,因拖延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賠償。5.乙方在甲方各項工作的指導協助下開業或經營,視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的主要內容,乙方在協議約定范圍內享有本協議約定品牌服務最高級別經營權。6.乙方必須保證店面正常經營,如乙方長時間未有效經營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此區域合作經營權,重新接收品牌合作商,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未有效經營標準(見附表二)。7.乙方未經過甲方允許不得經營兩個(含)以上家政類品牌服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此區域合作經營權,重新接收合作商。8. 乙方停止品牌推廣或項目服務應書面向甲方說明情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繼續提供其它經營者相應的品牌服務。9.乙方不得故意傷害甲方品牌信譽與甲方企業相關利益,如有發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損失,此條款為獨立條款,無論本協議變更、修改、作廢等情況均有效。五、其他:1、 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約定以蘇州姑蘇區人民法院為雙方爭議解決的管轄法院。2、 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3、 合同自雙方簽字并收到收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條合同條款)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