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金灣花園獨家銷售代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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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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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灣花園獨家銷售代理合同杭奧代字第002號甲 方:合肥明佳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36號4F郵 碼:230061 電 話:0551-2672345法定代表人:趙懷亭 職 務:董事長乙 方:杭州奧園復合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機場路46號郵 碼:310014 電 話:0571-85456211法定代表人:司文立 職務:董事長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金灣花園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范圍1.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2、方在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與巢湖路交匯處興建的金灣花園項目的獨家銷售代理。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金灣花園的銷售面積:住宅:約41000平方米;商鋪:約4000平方米;車位:429個。3. 乙方以“全程運營管理”的形式向甲方提供金灣花園的策劃銷售代理服務,并以“全程運營管理”的名義出現在金灣花園的所有對外宣傳載體上。4.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金灣花園銷售代理服務的同時,根據甲方的需要,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管理顧問服務。工程顧問管理服務僅局限于參與設計方案修改建議及被甲方邀請參加方案評審會,并給與評審建議,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深層次的工程顧問管理服務,另行協商。5. 乙方在向甲方提供金灣花園銷售代理服務3、及免費的工程管理顧問服務的同時,根據甲方的需要,免費向甲方提供廣東奧園集團的企業運營管理模式,并以項目運營管理手冊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文本,同時,根據甲方的需要,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自理。6. 甲方的金灣花園住宅的室內裝修由乙方承接,由乙方按50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裝修。7. 乙方向甲方提供項目融資服務。第二條 代理期限及工作開展1. 代理期限: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代理銷售金灣花園的住宅、商鋪及車位。()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乙方完成并向甲方提交金灣花園營銷總案。金灣花園營銷總案經4、甲方書面確認后,由乙方執行。4. 乙方在執行金灣花園營銷總案過程可根據市場變化及時適度的對金灣花園營銷總案進行修改或調整,并報甲方書面確認。5. 自本合同起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可組織專業人員對金灣花園的戶型、商鋪及園林設計方案進行評審,并與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方案修改意見(如金灣花園的設計方案無需修改,則本條無需執行)。6.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立即著手金灣花園的項目融資事宜,并在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1500萬元的項目融資,項目融資確認的依據是:1500萬元到達甲方指定的賬戶。如乙方未能在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1500萬元的項目融資,則本合同自動終止。7. 金灣花園5、土建工程正式開工,銷售中心已經建成并裝修、裝飾完畢的次日,乙方銷售人員進入銷售中心,并展開相關的工作。第三條 保證金繳納及保證金返還1.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代理銷售的保證金。2.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200萬元。3. 代理銷售保證金繳納方式:簽訂合同15個工作日內付100萬元,簽訂合同30個工作日內付100萬元。4. 乙方繳納的200萬元銷售代理保證金,無論乙方是否完成本合同的銷售代理標的,在本合同到期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繳納的200萬元保證金。第四條 費用負擔1. 金灣花園銷售中心的興建、裝修、裝飾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金灣花6、園銷售中心的建筑設計方案、裝修、裝飾設計方案,甲方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在雙方意見一致的前提下方可實施銷售中心的建筑、裝修、裝飾。2. 金灣花園銷售中心內的銷售道具購置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銷售道具包括:談判桌椅、銷控臺、影像設備、空調、飲水機、沙發、電話、室內外燈光照明設備。)。3. 金灣花園的銷售推廣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銷售推廣費用計入銷售代理傭金中。銷售推廣費用包括:報紙、電視廣告、戶外廣告、樓書、夾報、單張、彩旗、條幅印制費、促銷活動演出費、銷售建筑模型制作費、促銷禮品制作費、房展會,參展費用及布展費用。4. 乙方派駐金灣花園的所有人員工資等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全部承擔。5. 乙方在代理7、銷售金灣花園時使用銷售中心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銷售中心電話費由乙方承擔。6. 如需添置看樓車,則看樓車的購置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樓車由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第五條 代理銷售價格及價格溢出分成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金灣花園住宅的銷售均價為3800元/平方米。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金灣花園商鋪銷售均價為9000元/平方米。3.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金灣花園車位銷售均價為元45000元/個。4. 上述住宅、商鋪、車位銷售均價為毛坯房均價,為甲方與乙方結算代理傭金的標準,如乙方代理銷售的均價未能達到上述均價要求,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5. 金灣花園的住宅、商鋪及車位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定并報甲方批準8、。6. 如因國家相關的重大政策或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市場價格波動,代理銷售均價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7. 住宅、商鋪及車位的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本合同所定均價時,價格溢出部分(扣除裝修款)由甲乙雙方按七比三比例分成(即甲方得七成,乙方得三成)。8. 住宅、商鋪及車位溢價部分不計提銷售代理傭金。第六條 代理銷售指標1. 乙方在甲方獲得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后開始實施金灣花園公開銷售行為。2. 乙方承諾在金灣花園公開銷售前的市場預熱期完成:住宅認購登記數400組,商鋪認購登記數200組,車位認購登記數200組。3. 乙方承諾在金灣花園已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建筑物公開銷售期內完成該建筑物住宅9、總銷售額的百分之三十,完成該建筑物商鋪總銷售額的百分之三十;公開銷售開始五個月內完成該建筑物住宅總銷售額的百分之六十,完成該建筑物商鋪總銷售額的百分之六十;公開銷售九個月內完成該建筑物住宅總銷售額的百分之九十,完成該建筑物商鋪總銷售額的百分之九十;在整體建筑交樓前完成車位總銷售額的百分之九十。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客戶直接通過甲方認購金灣花園的住宅、商鋪、車位,其銷售業績計入乙方,乙方按實際成交金額計提銷售代理傭金。5.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指標,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須按乙方實際完成的銷售指標足額支付乙方代理傭金。6. 如因國家政策導致銷售代理價10、格出現下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間內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指標,甲乙雙方都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乙方以完成銷售額的代理傭金。第七條 代理傭金比例及支付辦法1. 乙方的代理傭金為本合同確定的金灣花園住宅、商鋪及車位銷售均價的百分之三。代理傭金由甲方以現金支票的形式支付予乙方。該代理傭金包括金灣花園的銷售推廣費用。2.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1) 商品房買賣合同正式簽訂,客戶繳納首期購房款,乙方的銷售代理行為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傭金。2) 乙方如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未完成銷售代理指標,甲方將采取減扣傭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傭金,減扣比例為11、:不足30%,按2.6%標準支付;不足40%,按2.5%標準支付;不足50%,按2.4%標準支付;不足60%,按2.3%標準支付;不足70%,按2.2%標準支付;不足80%,按2.1%標準支付;不足90%,按2.0%標準支付。如乙方在合同銷售代理期結束時完成90%的銷售代理指標,甲方仍按3%的標準支付。3) 銷售代理傭金的支付時間為每月的5日,如遇周六、周日或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傭金后開具收據,至全部代理傭金結清時提供發票。3. 金灣花園住宅、商鋪及車位的認購定金及銷售款由甲方收取。4. 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5. 乙12、方代理金灣花園商鋪的招租成功后,甲方同意按商鋪一個月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商鋪招租代理傭金。第八條 室內裝修及裝修款支付1. 甲方將金灣花園住宅的室內裝修工程全部委托乙方代理,并由乙方自行組織裝修工程的實施和管理。2. 金灣花園住宅室內裝修工程款由乙方支付。3. 乙方承諾按甲方提供的金灣花園住宅結構圖進行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并自覺遵守國家或地方關于室內裝修的相關規定。4. 金灣花園的住宅室內裝修工程自金灣花園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并向客戶交樓時開始。5. 金灣花園住宅室內裝修款含在銷售價格中,如客戶選擇自行裝修,則乙方不收取裝修款。6. 甲方在收到客戶認購住宅的銷售款的同時收到該套住宅的室內13、裝修款(客戶選擇自行裝修除外),甲方在收到該套住宅室內裝修款后,應與七個工作日內將該裝修款以劃賬的形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收到該裝修款后,即刻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7. 乙方承接的金灣花園住宅室內裝修工程的驗收由甲乙雙方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8. 乙方在實施金灣花園住宅室內裝修工程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但如需要甲方進行協助或協調時,甲方應積極支持和配合。第九條 甲方的責任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1) 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帳戶;2) 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金灣花園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規劃14、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金灣花園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3) 關于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總體規劃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4) 乙方代理銷售金灣花園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5)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金灣花園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并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3.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住宅的室內裝修款等有關費用。第十條 乙方的責任1.15、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1) 制定金灣花園營銷總案(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2) 根據金灣花園營銷總案,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3) 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4)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5)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6) 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7)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并收取定金;8)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金灣花園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16、度承諾。3.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確認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4. 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1. 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2. 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17、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1.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延期(工程進度以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進度表為準),并使乙方無法按期進行銷售,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應無異議。2. 如甲方在確保工期,并取得相應的銷售文件后,乙方不能實施銷售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終止合同。3.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之相關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住宅室內裝修款,則每延遲一天按銀行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賠償。4. 甲乙雙方按正常程序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再無正當理由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不能提出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為對方違約,對方須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100萬元。5.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合肥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在仲裁無果的情況下,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合肥明佳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人(簽名):_乙方(蓋章):杭州奧園復合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代表人(簽名):_ 簽約日期:_ _年_月_日第 7 頁 共 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