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澤置業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合同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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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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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編號: 華麗國際服飾文化商業廣場三期續建 項目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合同委 托 人:湖南天澤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鐵西路127號 電 話:0731- 28615698 傳 真:0731- 28615698 受 托 人:中原(湖南)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地 址:長沙市勞動西路528號建鴻達現代華都家園綜合樓2401-2409室電 話:0731-85839911 傳 真:0731-84427227 甲方為“華麗國際服飾文化商業廣場三期續建 項目”之發展商,現委托乙方為該項目之獨家策劃銷售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第一條 合同標的1.12、 受托物業名稱:華麗國際服飾文化商業廣場三期續建 項目(暫定名: 華麗國際名城 ,推廣名:華麗國際名城 ,備案注冊名: / ,以下簡稱本項目)。1.2 受托物業位置:位于 株洲 市 蘆淞 區 鐵西 路 127號 ,占地約 5359.36 平方米,項目宗地號 / 。1.3 受托物業類型:住宅/商住公寓/商鋪/車位。1.4 受托物業面積:本項目總建筑面積共約 45337.52 平方米。乙方受托銷售代理的物業為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全部可售(住宅/商住公寓/商鋪/車位)物業,建筑面積共約 42201.79 平方米。第二條 服務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可售物業總面積銷售率95%以上。本項目分3、批(期)、分不同物業類型在不同時間公開發售的,公開發售日為多個,服務代理期限分別計算。合同期滿,后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代理合作之前,乙方有權繼續代理銷售本項目,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雙方書面確認終止履行之日止,此期間代理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代理費率計算。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后,乙方成立專門工作組為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并指導整個銷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如下:3.1 銷售代理工作包括: 3.1.1 本項目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為準)完成4、項目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項目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并獲得甲方的確認。3.1.2 在項目營銷中心倶備使用條件前一個月或項目計劃正式的公開發售日前三個月,乙方組建本項目銷售團隊,統籌本項目營銷工作。乙方有權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需要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3.1.3 在乙方正式進場銷售前,乙方負責完成對本項目銷售團隊的培訓,并根據甲方需求建立項目銷售管理制度。3.1.4 本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下,乙方對本項目進行推廣并對意向客戶進行調查統計。3.1.5 乙方負責接洽客戶、5、市調人員以及交流參觀人員。3.1.6 乙方負責收集來電來訪客戶信息,錄入中原CCES銷售系統(甲方予以配合CCES系統安裝),建立來電來訪客戶檔案,向甲方反饋客戶意見。3.1.7 本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后,乙方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認購書。客戶簽訂認購書的同時交納定金,認購行為按照雙方事先共同制訂的認購流程執行。3.1.8 催促購房客戶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與甲方簽訂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及相關文件,督促購房客戶交納購房款,協助客戶在簽約時辦理貸款相關手續。簽約行為按照甲方事先制訂的簽約流程執行。3.1.9 乙方負責管理甲方書面確認的房號銷控表,在自有銷售渠道范圍內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3.1.106、在本項目銷售過程中,乙方可提供階段性的銷售計劃、促銷活動計劃、推廣活動計劃等營銷方案,并經甲方書面認可后由乙方執行和實施。3.1.11 本項目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后期服務工作。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4.1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4.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4.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4.1.3 甲方保證自身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7、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保證于預售許可證經批準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準的全部可售物業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并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委托乙方銷售本項目物業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受托物業之銷售代理費、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并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4.1.4 甲方對因委托乙方銷售之物業本身的權屬或資格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8、任。4.2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4.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4.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第五條 雙方權責5.1 甲方權利:5.1.1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并書面通知乙方。 5.1.2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與本項目銷售相關的工作要求,并對乙方項目小組的工作表現提出意見。5.1.3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了解項目進展情況。5.1.4 甲方對其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株洲市商品房9、(預)銷售合同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5.1.5 甲方有權對購房客戶給予折扣優惠,甲方享有對違約客戶交納的相應款項的沒收權及退還權,但甲方不論是給予客戶折扣還是沒收、退還客戶款項,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已收取或應收取的銷售代理費、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5.1.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5.1.7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歸屬于乙方,甲方在本項目范圍內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5.2 甲方義務:5.2.1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 三 日內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和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的復印件(上述文件甲方均需加蓋公10、章),并保證其真實有效。5.2.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向乙方書面提供本項目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圖紙、數據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房號銷控表及價格表;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委托銷售代理證11、明等資料或文件,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甲方保證上述文件、數據真實、合法并承擔由之所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需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批(期)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給乙方。5.2.3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為對乙方銷售代理工作的確認。對于乙方提請甲方蓋章確認的與乙方工作成果相關的書面確認清單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成交確認清單、每銷售階段確認清單、結傭確認表及項目撤盤確認書等,甲方承諾在收到相關書面確認清單之日起五日內核實并蓋章確認。5.2.4 甲方在本項目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制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媒體等簽訂合同,承擔有關策劃12、宣傳推廣、廣告、售樓資料及售樓處的辦公用具及耗材、置業顧問服裝費、電話初裝費、水電費、固定電話通訊費、網絡費及電腦購置、保潔、保安等費用。根據乙方的建議,甲方委托上述相關單位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售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銷售物料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甲方為客戶提供看樓的必要交通工具。甲方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5.2.5 甲方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報酬,包括銷售代理費(銷售代理費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銷售代理費及超標銷售代理費)、服務費及本合同提及的其它相關費用。甲方收取乙方提供發票的同時有義務進行簽收確認。5.2.6 在本合同期內,本項目所有營銷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售樓物料、媒體廣告13、有關本項目網頁、展銷會宣傳品、各種載體廣告牌等,均需注明乙方公司名稱及標識。 5.2.7 因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房屋產權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責任。5.2.8 若甲方對乙方表現優秀的項目組全體或單個乙方員工給予額外報酬(無論以何種形式或名義),均應當先行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通過其內部薪酬管理體系統一發放。5.2.9 甲方委派專人負責收取客戶定金、購房款、與客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辦理相關的各項購房手續。5.2.10 甲方不得自行銷售或者委托其它代理公司代理銷售本項目,如甲方需將本項目物業出售給指定購房客戶,乙方應予以尊重,但甲方仍需按本合同之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14、理費。5.3 乙方權利5.3.1 乙方有權在本項目售樓現場或其它展點、銷售點放置乙方相關標志的宣傳資料。5.3.2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歸屬于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單獨進行工作匯報,乙方任何工作匯報均謝絕以下第三方在場: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房地產顧問公司、房地產策劃公司等其它同行業、同性質公司。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交使用于本項目的工作報告、成果及銷售報表、分析報告等文件、資料(其載體包括但不限于:紙張、相片、軟件、影片、電子文檔等)公開發表或提供給包括本項目合作單位(如設計公司、廣告公司、前期物業服務公司、其它項目直接合作方等)在內的15、任何第三方。5.3.3 乙方就本項目享有獨家銷售代理權。 5.3.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5.2.5條款之約定簽收乙方提供之發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全額款項后再向甲方提供發票。5.3.5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蓋有甲方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5.3.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5.2.1及5.2.2條款之約定按時按量交付相關文件及資料,如甲方未能按時按量交付,則服務代理期限相應順延(順延期限為甲方實際交付完畢之日與甲方應交付完畢之日所間隔的天數)。5.4 乙方義務:5.4.1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及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的復印件,并保證上述文件真實有效。5.16、4.2 乙方須按照甲方書面確認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改變計劃,任意放盤,不得對甲方提供的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數據進行任何修改。5.4.3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書面認可的價格銷售本項目,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任何費用。5.4.4 乙方需委派銷售經理負責本項目的銷售執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換項目經理,乙方須提前通知甲方。當乙方委派的本項目銷售經理辭職時,乙方應通知甲方并及時安排接替人選。若乙方委派的銷售經理不能勝任本項目的銷售工作或產生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要求更換銷售經理,乙方應予以配合。5.4.5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17、實的宣傳和銷售,甲方對于本項目的基本信息及宣傳內容應提供甲方蓋章的書面文件予以統一,如甲方未提供書面蓋章文件,則乙方對本項目的銷售及宣傳行為應視為已征得甲方同意或符合甲方要求。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此類書面文件后,甲方要變更項目基本信息或宣傳內容的,甲方應就變更內容重新向乙方提供蓋章確認的書面文件,否則乙方有權按既有的書面文件記載信息進行宣傳和銷售。售樓過程中如有因乙方對客戶的誤導、欺騙等行為引起的法律訴訟或索賠要求經查證屬實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負責處理有關的糾紛或訴訟。5.4.6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本項目,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乙方的銷售代理權不得轉讓給非中原集團成員的第三方經紀機構。5.4.18、7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數據及雙方確認的推廣銷售數據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數據提供給本項目合作單位以外的第三方。5.4.8 乙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傭金、社會保險及相應的福利(重要活動期間,臨時招募人員的每日報酬除外)。5.4.9 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5.4.10 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以包括但不限于電話、書面文字、口頭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等方式告知甲方。第六條 服務報酬6.1 銷售代理費6.1.1銷售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代理期內實現的銷售情況,以售出單位累計合同總金額為基數, 以代理費率為系數計算銷售代理費并按月向19、乙方支付的傭金報酬。6.1.2服務代理期限內,甲方須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銷售代理費按累計補差方式結算:銷售時間目標銷售率X(按面積計算)代理費率服務代理期限內X40%1.6%40%X90%1.8%X90%2.0%備注:銷售代理費按累計補差方式結算:每月結算代理費時,甲方根據乙方實現的銷售率所對應的代理費率結算代理費,且當乙方實現較高銷售率時,甲方須根據較高銷售率所對應之代理費率將之前所有售出單位之代理費補回,即:應結代理費 = 乙方實現較高代理費率時所有售出單位累計合同總金額 較高代理費率 之前按較低代理費率已支付銷售代理費總額。 銷售率確定以客戶簽署認購書并足額交付定金為準,銷售率20、 =已簽訂認購書并足額交付定金單位的總建筑面積 / 委托可銷售總面積。6.3 結算時間及程序:6.3.1甲乙雙方每月就包括但不限于已簽訂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的單位房號、合同價款、客戶名稱、代理費率、銷售代理費數額等信息制作成每月確認清單,并由雙方進行蓋章確認。6.3.2銷售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需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結傭確認表,甲方需于5個工作日內蓋章確認并支付銷售代理費。乙方對每個銷售單位以客戶簽訂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并繳付首期購房款作為全額結算銷售代理費的依據。6.3.3對于上述每月確認清單和結傭確認表甲方逾期未確認的,乙方可根據本合同第七條之約定書面送達甲方,送達后21、甲方未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甲方完全認可乙方書面送達的內容。6.3.4 若客戶簽署認購書之后悔約,已收取的定金作為違約金而被甲方沒收的,乙方有權獲得該違約金的50%作為服務費,服務費與銷售代理費同時結算。若甲方自愿放棄沒收客戶定金,并將定金全額退還給客戶的,則該套物業的本次交易不計算銷售業績,甲方也無需向乙方支付該套物業本次交易的銷售代理費。6.3.5 如遇客戶在簽訂正式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之后悔約,不影響銷售率的計算及銷售代理費的結算,乙方已收取其成交單位銷售代理費的不再退還給甲方,乙方未收取其成交單位銷售代理費的,甲方應按約支付,但在后續乙方另行銷售該物業時,乙方不再重復22、收取該套物業的代理費。6.3.6 乙方應在甲方確認結傭確認表3個工作日內提供銷售代理費發票(雙方一致認同:甲方取得發票并不代表甲方已付清相應款項,相應款項付清是以甲方相應款項全部到乙方指定賬戶為標準),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將每期應付的費用匯至如下乙方銀行賬戶: 公司全稱:中原(湖南)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18 06620 10400 07382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長沙大華支行第七條 通知及送達7.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以雙方蓋章或指定的授權委托人簽字確認為準。7.2甲方指定的簽收確認人、授權委托人為 、 (其中每月業績確認清單簽收人為: ,結傭確認表簽收人為23、: ,發票簽收人為: )。若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無法確認授權委托簽收人,則甲方須于本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7日內以書面方式告知乙方。如甲方一直未書面告知乙方授權委托簽收人,或甲方指定授權委托簽收人因離職等各種原因變更后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的,則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確認清單、結傭確認單,發票等),乙方均有權按照本合同雙方確定的地址以郵寄方式送達,投遞之日起第五日即視為有效送達。7.3 本合同約定通知的送達,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遞送或以郵寄方式遞送。遞送地址以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地址發生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7.4 以專人遞送時,簽收日即為有效送達日;以郵寄方式遞送時,以投24、遞之日起第五日視為已送達,且視為受送達方已清楚、準確地知曉并完全認可送達文書所包含的全部內容。第八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及終止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代理期滿且沒有延期或者代理期未滿代理工作已經結束,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費用后,合同自然終止。8.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遵照執行,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8.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響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因不可抗力而影響有關條款履行的不視為違約。8.4 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25、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應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十四天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繼續銷售該物業,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8.5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應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十四天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對于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交資料(文件)的,或未對乙方提供的書面確認清單給予確認或及時確認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直至甲方履行完畢前述義務,且乙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資料(文件)提交和文件簽收與確認義務。8.6 終止本合同時,對于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完成部分之26、工作,甲方仍須按本合同第6.1條款、6.2條款、6.3.2條款之約定支付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及按本合同第6.3.4條款之約定支付相應的服務費,且支付期限不得遲于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8.7 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終止后,在代理期內簽署認購書的乙方客戶或該客戶的親屬、配偶與甲方簽訂株洲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的或甲方沒收其定金的,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銷售代理費或服務費。8.8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的,甲方應以全部未付金額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該基數千分之一的金額作為遲延履行違約金,如甲方遲延履行超過三十日,乙方有權要27、求甲方支付全部未付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同時乙方可選擇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對于合同終止前,乙方已完成部分之工作,甲方仍需按本合同第8.6條款之約定向乙方支付一切費用。8.9服務代理期限內,甲方委托第三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或者無故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伍 萬元,甲方支付違約金后仍需向乙方結清相關銷售代理費、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并賠償乙方之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如按本合同履行可能收取到的全額銷售代理費、服務費、查檔費、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在甲方支付違約金并結清相關銷售代理費和服務費后,28、乙方有權選擇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8.10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因甲方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本項目產權方改變的,本合同對新產權方繼續生效,甲方應保證受讓方承認及繼續履行本合同,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轉移和債權債務關系等事宜另外簽訂協議,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已售出部分的銷售代理費。第九條 詞語注解9.1 公開發售日:是指項目在公共媒體上(包括但不限于報紙、電視、網絡、戶外廣告及廣播等)第一次發布廣告宣傳的正式發售日,須符合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售樓處、樣板房、部分園林以及部分工程主體外立面展示等條件均齊備。甲方有義務與乙方書面確認本項目具體的公開發售日期,在雙方未29、對公開發售日作書面確認的情況下,本項目的公開發售日為銷售該批房號時收到購房客戶支付的第一筆定金日。本項目分批(期)、分不同物業在不同時間公開發售的,公開發售日為多個。9.2 “單位”:是指取得預售許可證后,該批核準房號表中列明的單個房號。9.3 “銷售率”是指乙方在代理期內,本項目物業中,客戶交足定金并簽署了認購書單位的累計總建筑面積除以本項目甲方委托銷售總建筑面積。本項目分批(期)、分不同物業在不同時間公開發售的,銷售面積、銷售率及銷售代理費也相應分別結算。第十條 其它10.1 本合同規定要提交的附件應及時提交確認,該附件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函件、會議紀要、通知經雙方確認后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10.2 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嚴格遵守,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合同;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在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在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沖突雙方協商不成的,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0.4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湖南天澤置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乙 方:中原(湖南)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由簽章的最后一方填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