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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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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頂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協議書甲方:山西頂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長治路大唐龍庭13號樓1單元8層803室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 身份證號碼:鑒于:甲方系一家專業從事餐飲服務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經過數年的經營和推廣已得到市場的一致認可,具備較大的市場潛力和發展空間。現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經營“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這一品牌的意向,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在充分閱讀并認可本協議約定的全部內容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本加盟協議,以共同信守。一、特許經營權1.特許經營權的范圍 甲方特許經營權的范圍包括:“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2、注冊商標及服務標志、相關產品及制作技術、產品包裝設計、門店裝修風格設計、網絡域名、銷售管理系統(收銀系統)及經營模式等。上述權利全部歸甲方所有。2.特許經營權的授予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開設加盟店,專門提供“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餐飲服務。甲方向乙方頒發特許加盟證書并提供相關企業認證標準。3.乙方加盟店在特許經營范圍內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二、加盟費、保證金和管理費的確定與支付(一)加盟費1.單店加盟。甲方根據乙方門店場地面積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費。1.1門店面積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費為人民幣20萬元;1.2門店面積在300平方米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盟費為3、人民幣28萬元;(最佳店面面積)1.3門店面積在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盟費為人民幣35萬元;1.4門店面積在500平方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費用40萬元;1.5門店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的,產品結構要做較大調整,加盟費用另行協商確定。2.區域代理。“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省級代理費為人民幣150萬元,每開設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術支持費10萬元;“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地區(市)級代理費為人民幣50萬元,每開設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術支持費10萬元。2.1區域代理在當區域店面正常營業1.5年后,經研究調查,在開設分店各方面條件允許4、的情況下(店面位置、消費人群流量、經營資金回籠等)須開設分店或加盟店,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當區域的代理權,前期費用不給與退款,特此說明。(二)保證金1.單店加盟的保證金依據上述加盟費單店面積依次為人民幣5萬元、8萬元、10萬元、15萬元等,不計息。2.地區代理的保證金為人民幣30萬元,省級代理保證金50萬元,不計息。(三)管理費乙方根據單店營業額按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1.單店月營業額在人民幣40萬元以下(不含40萬),免受管理費.2單店月營業額在人民幣60萬元以下,乙方按全月營業額的1.5% 向甲方繳納管理費。3. 單店月營業額在人民幣60萬元70萬元(含60萬元),乙方按全月營業額的3%向甲方繳5、納管理費。4. 單店月營業額在人民幣70萬元80萬元(含70萬元),乙方按全月營業額的5%向甲方繳納管理費。5. 單店月營業額在人民幣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乙方按全月營業額的6%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乙方為區域代理的情形下,仍應按單店營業額為依據,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四)加盟費、保證金和管理費的支付1.乙方選擇以(單店)(地區)(省級) 方式加盟甲方,乙方門店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7 日內將加盟費、保證金 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2.乙方應于每月賬務結算完成后 7 日內,按照營業額及支付比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三、店址的選擇和裝修工程1.店址的選擇。乙方負責加盟門店地址的選擇6、場所的租賃等事宜,甲方可對乙方店址進行實地考察并提供指導性建議。考察期間食宿、交通等費用由乙方承擔。2.店面的裝修工程。為保證“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對外宣傳的統一性、完整性以及產品質量穩定性,乙方門店整體裝修設計及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和服務標識設置等應當由甲方統一負責。門店裝修施工及設備采購等預算費用經乙方簽字確認后,甲方組織人員進場進行施工作業。乙方負責協調物業、消防、公安等部門的關系,確保裝修工程的順利完成。3.裝修工程費用。原則上按每平米3300-3500元收取費用。其中包括裝修材料費、工程費、廚房設備費、餐具、桌椅、收銀軟件等費用;不包含材料以及垃圾的搬運費、門頭LOGO、燈箱、7、廣告、消防、燃氣、空調改造等項費用。具體事項以及費用支付辦法雙方再協商確定。4.說明:裝修條件是毛墻毛地。如對原有裝修的拆除以及對店面以外也需要裝飾,費用由乙方負責。四、經營指導和技術支持1. 甲方為乙方委派廚師長(技術指導)1名和籌備管理人員1名(乙方可自配),對乙方銷售的食品從原材料采購、加工制作等方面到銷售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和管理。2.在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面面積與菜品結構,合理安排主要技術人員,但人員工資由乙方按公司要求同步發放。3. 乙方開業之前,甲方為乙方提前培養8至15名廚房核心技術骨干,并支持乙方開業運營6個月。6個月后如若乙方繼續要求甲方人員支持,甲方將合理調整人員繼續8、支持乙方,(店面運營3個月后,乙方需按照甲方制定的薪資待遇給與發放)。并每半年簽訂用工合同,并每月支付日常管理費用,費用根據店面大小收取:200300平米每月2000.300-400平米每月3000元.400-500平米每月4000元 。500平米以上每月5000元。否則甲方不在給予人員方面的支持,但乙方可自行安排技術人員到總部學習,對各店銷售達到收取管理費的店面可以免收這項費用。4. 乙方在預計店面開業前2個月左右,甲方負責對乙方選派的實習人員進行免費的指導、培訓與對外招聘,實習、招聘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20元/人/天),在此實習培訓階段,所招聘的人員、技工、管理人員等的基本工資由乙方9、發放(發放工資時間以公司為標準,不得無故拖欠)。5.在本協議期內,甲方應對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選派的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和指導。培訓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5.甲方開發新產品,經試驗成功后,根據需要向乙方免費推薦。6.甲方應當及時了解市場動態、把握市場方向,為乙方的經營提供具有價值的參考意見,同時適時適度適量的調整菜價菜譜。五、經營管理(一)門店數量控制為了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控制同一區域內加盟店的數量和店址位置的選擇。(二)產品質量控制管理1.原材料采購為了保證品牌質量標準化及食品安全,甲方實行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統一采購,并按照乙方的需求提供給乙方,乙方按甲方定價標準支付價款。原材料及半成品10、加工及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山西省內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2.產品生產流程乙方應在廚師長的指導下嚴格按照生產流程進行產品的加工制作,保證產品的質量,嚴禁違規操作,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三)產品銷售管理1.甲方對其銷售的產品實行全國統一定價,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產品的銷售價格。2.乙方在其加盟區域內進行促銷(如團購等),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將促銷方案報送給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行。(四)財務管理1.乙方門店統一安裝使用甲方提供的收銀管理系統,雙方一致認可該系統記載的經營數據(營業額)。 2.為使甲乙雙方準確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乙方應11、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營業報告或財務報告,并于每月7 日前報送給甲方財務。3、甲乙雙方財務保證溝通暢通,信息準確。(五)服務管理1.實行店經理負責制,統一服飾、統一晨會,統一服務流程,統一標準用語。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標準化服務,加強服務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增強顧客對服務的滿意度。3.宣傳頂豐文化,弘揚薛阿婆精神。4.定期總結,有書面報告。(六)日常管理1.甲方協助乙方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規范乙方及乙方員工的行為。2.乙方要切實保養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必須經常清洗、檢點店鋪建筑外觀,養護內外裝飾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3.做好數據分析,為調整準備好數據12、支持。六、品牌宣傳推廣1.甲方應當加大“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推廣力度,提高該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2.乙方在加盟區域內進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宣傳過程中,甲方可為乙方免費提供宣傳文案策劃和宣傳樣稿設計等服務。乙方在宣傳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制作費、運輸費、人工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3. 甲方如參加展銷性質的相關推廣活動,需提前征詢乙方意愿,由此產生的展銷費用,甲方將依據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店數總和平均分攤該費用。七、人員以及薪金管理1.廚師長系甲方人員,由甲方指派到乙方處協助乙方開展工作,廚師長以及技術核心人員、管理人員的報酬由甲方制定,每月10日前乙方打到甲方賬戶,由甲方統一發放。2.在13、籌備期間,甲方需在乙方店面開業前1至2個月內為乙方準備廚房核心人員,人員會依次到位,到位人員工資由乙方承擔(前款有詳細說明)。3.為穩定員工隊伍,保證核心技術不變,乙方店面正常營業滿1年后,從第二年起,乙方需支付廚師長年純利潤的1.5%作為年終獎勵獎勵。4.乙方負責加盟店的服務員、收銀員、后廚小工等人員的招聘與管理,甲方予以協助。5.乙方應與其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自行決定是否繳納社會保險及投保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或對第三人造成損害,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八、禁止行為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授予其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權利擅自轉讓14、或許可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擴大特許經營權的使用范圍。2.乙方應當維護“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品牌形象,不得有損害或降低甲方及甲方“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形象的行為。3.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加盟經營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產品的制作配方或工藝流程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使用。本協議終止后2年內,乙方仍具有保密的義務。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在原加盟區域內經營與甲方相同或相近的餐飲模式及產品。5.乙方應當依法經營,其經營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九、監督檢查甲方可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對于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乙方應15、當予以及時整改,以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全方位安裝監控錄像,方便公司職能部門隨時抽查日常店面工作。十、協議的終止與解除1.協議的終止本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本協議終止后,乙方繳納的加盟費不予退還。保證金待甲乙雙方結算完畢相關賬務,并在乙方撤除甲方全部招牌、工作物品及其他營業象征后 7 日內退還給乙方。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2.1乙方濫用特許經營權,擅自將商標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他人使用,給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帶來經濟損失的;2.2乙方未按期繳納管理費累計達 2 月的;2.3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或者對甲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提出的整16、改意見,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20 日內拒不改正的;2.4乙方因違法違規經營,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不具備繼續經營的能力或繼續經營將給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2.5乙方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的;2.6因乙方經營不善導致乙方停止營業累計達 20 天以上的;2.7因乙方門店損毀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繳納的加盟費及保證金一律不予退還。十一、違約責任1.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保證金 2 倍的損害賠償金。十二、加盟期限本協議17、約定的加盟期限為 3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之3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本協議自協議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十三、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予以解決。1.向太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后的處理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就喪失了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乙方必須自行撤除甲方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18、。如乙方不主動撤除,甲方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乙方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十五、責任承擔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其經營行為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如甲方代乙方承擔了相關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2.由于乙方的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被追究行政、刑事責任的,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十六、通知義務及其他1.乙方如發生重大變動(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東發生變動、法定代表人發生更換)等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協議生效條款及簽訂地1.本協議一式 3 份,雙方法人各執 1 份,公司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并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將加盟費、保證金支付給甲方后生效。2.本協議簽訂地為甲方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長治路大唐龍庭13號樓803室。(以下無正文)甲方:山西頂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