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閑置資金理財管理制度2013年4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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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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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閑置資金理財管理制度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閑置資金理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金理財管理,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防范資金理財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風險,提升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5 號證券投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資金理財是指公司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為目標,對短期自有閑置資金通過利用銀行理財工具進行運作和管理2、,在確保安全性、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資金保值增值的過程。第三條第三條 本制度僅適用于公司母公司,公司所屬子公司未經批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資金理財活動。第二章 資金理財交易的原則 第四條第四條 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原則 公司進行理財產品業務,只允許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不得與非正規機構進行交易。交易必須 2 以公司名義設立理財產品賬戶,不得使用他人賬戶進行操作理財產品。第五條第五條 遵循公司章程條款的原則 資金理財額度不得超過董事會審議批準的范圍。第六條第六條 確保公司經營資金需求的原則 資金理財業務交易的資金須為公司閑置資金,其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投資需求。第七條第3、七條 保證資金安全的原則 公司進行資金理財的幣種僅限人民幣。理財產品交易的標的為安全性高、低風險、穩健型類理財產品,具體僅限于固定收益類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證券投資基金等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高風險理財產品。第八條第八條 保持資金流動性的原則 理財資金的運作投向應當是期限不超過一年的銀行理財產品,禁止進行長期投資或其他難以及時變現的項目。第三章 資金理財的組織機構 第九條第九條 公司設立理財小組,由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人員組成,公司財務部負責具體理財操作事項,并向理財小組報告工作。第十條第十條 總經理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在所核準額度范圍內負責資金理財方4、案的審批。第四章 資金理財業務實施流程 3 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財務部根據公司財務現狀、現金流狀況及利率變動等情況,對資金理財產品標的進行內容審核和風險評估,選擇合適的資金理財產品。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財務部制定理財計劃提交主管財務副總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相關理財業務的投資運作管理工作。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理財業務操作過程中,財務部應根據與金融機構簽署的協議中約定條款,及時與金融機構進行結算。在利率發生劇烈波動時,財務部應及時進行分析,并將有關信息通報公司資金理財工作組。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財務部應定期將理財業務的情況上報公司辦公會。在理財業務到期前,如出現利率波動等不利因5、素,財務部應采取措施,確保將理財業務本金及利息按時收回。第五章 日常監管 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財務部必須建立臺賬對資金理財產品進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并進行相關檔案的歸檔和保管。第十六條第十六條 審計部負責對資金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審計部定期審查理財產品業務的審批、實際操作、資金使用及盈虧情況等工作,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對賬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4 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監事會有權對公司資金理財產品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規操作情況可提議召開董事會,審議停止該投資,并對造成公司實際損失的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第十八條第十八條 公司在定期報告中,需對資金理財產品的辦理及收益情況進行披露,接受公眾投資者的監督。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批準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和修訂權歸公司董事會所有。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章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章 程的規定為準。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