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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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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地產云智庫大數據品牌/項目排行榜 新趨勢報告 案例解讀 實操干貨掃描文末二維碼即刻關注商鋪物業服務協議甲方(物業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 地址:乙方承租商鋪基本情況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類 型 商 用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分別作為 (商鋪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的物業管理人和本物業商鋪使用人。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甲方為乙方提2、供如下物業管理服務: 1、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維修、保養服務。 2、本物業公用區域的保潔、安防、秩序維持、公共綠地養護等服務。 3、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4、本物業區域內其他雙方協商的有償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綠化、公共環境衛生等項目維護、修繕。 2、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與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但除甲方直接責任原因外不承擔對乙方及其雇員、顧客的人身損害及其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 3、接受政府相關部門指導,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工作;協調本物業管理區域3、內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糾正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消防、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并及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報告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4、及時向乙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及時處理投訴。 5、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制定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并書面或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在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公共權益的前提下,按照雙方約定或協商確定費用,向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 8、接受本物業發展商委托對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外墻體廣告位、經營性停車場、內外廣場、樓4、頂等進行經營管理,并收取相關費用。 9、對乙方及其雇員和顧客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及本協議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及支付違約金、對不按時足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者,有權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安防、保潔、空調、貨品出入、照明、停車、供暖、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催繳催改措施。 10、對本物業實施統一的經營管理:包括(統一招商和調整布局、統一組織開業儀式、統一商鋪裝修管理、統一宣傳推廣和營銷活動、統一日常營運管理、統一管理經營質量保證金和促銷費用等)。【此條款針對統一大商業(需要),其他商業不需要 】 5、11、甲方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它服務費用。 13、其他法律法規確定的權利及義務。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承擔在本物業投資和商業經營的全部風險。 3、遵守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 4、按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它服務費用或代收代繳費用。 5、裝飾裝修所承租商鋪時,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裝飾裝修管理等法規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規定。 6、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損害本物業原有建筑主體結構和消防分6、隔等設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前書面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在甲方監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 服從本物業統一營業時間安排。8、遵守本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對其使用區域內的滅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設施進行維護,按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進行檢測,保證其能夠正常使用。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本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任7、何物件,包括標牌 、廣告牌等、安裝、張掛在外墻和公共部位的墻壁上,不得利用物業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帶入、存放在本物業內。 11、依據本協議之約定,接受甲方的統一招商與經營管理,繳納統一的經營質量保證金及促銷費與其他費用,并執行統一開業、營業、促銷等經營管理方面之規定。【此條款針對此條款針對統一大商業(需要),其他商業不需要 】12、按商鋪租賃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從事有關經營活動。 13、負責賠償其營業員、顧客等違反本物業各項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負責教育、監管其成員、代理人、雇員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從本協議和其他有關規定,對于上述人員與本物業有關的任何違約或侵權行為8、,除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外,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本物業服務費中不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1、 乙方按承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的繳納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 2、物業服務費計收時間為乙方接收承租商鋪之日起。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預繳 個月的物業服務費。此后的物業服務費按 結算。乙方需在每個繳租期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繳納下個繳租期的物業服務費用。如當天為法定假日則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期限可順延至法定假日后的第一天。乙方逾期交付的,按本協議第四條有關協議約定承擔違約責9、任。 3、 因乙方原因空置,按物業服務費的收費標準足額繳納;4、 甲方保留因市場原因而導致管理成本上升需調整物業綜合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收費的權利,以雙方協商的另行補充協議為準。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商業物業費調整,雙方應在調整后的次月按新的標準執行。二其他費用 1、乙方應按照獨立計量核算并自行承擔承租商鋪發生的水、電、氣等費用,并按照其實際用量所占本物業各項能源等總消耗量的比例承擔損耗費用。 2、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發出的收費單向甲方繳納水電費。電費單價按 元/度收取(含分表電損);水費單價為 元噸(含分表電損),繳費限期為收到交費通知單之日起七日內。3、甲方保留在有關市政部門調整各項收費時相應調整10、相關收費的權利,以雙方協商的另行補充協議為準。4、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含空調服務費用,則乙方應另行支付承租商鋪的空調服務費用。空調服務費用按照該商鋪建筑面積與本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對本物業發生的空調費用進行分攤計算。乙方應按照甲方通知按時向甲方交納。【此條款針對此條款針對統一大商業(需要),其他商業不需要 】三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用,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繳納相當于 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履約保證金和預繳 個月的物業服務費。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能源費或違約金,甲方有權扣留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沖抵乙方的前述欠費。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沖抵前述欠11、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將保證金補足。否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可以以現金、銀行轉賬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等費用,按該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物業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如乙方逾期支付或補足物業管理費、保證金或其它應繳費用的,乙方12、除應如數支付或補足外,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還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 四如乙方違反物業管理各項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按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或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并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 五雙方確定,甲方無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損害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服務中斷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臨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甲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13、電、空調、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的中斷、障礙及損失。 5、乙方責任致使甲方無法完成物業服務或達不到服務標準。 6、經本物業業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鋪調整導致的損害。 第五條 緊急狀況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其它事宜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本物業所在地人14、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正本共6頁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自然人或蓋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承租商鋪租賃合同終止時,本協議自動終止,但如相關費用尚未結清,則有關費用結算、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附件 附件1裝修管理協議附件2消防責任書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商業裝修管理協議甲方(物業管理方):乙方(商戶):為加強 商鋪內施工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商業運營環境,維護全體商戶的合法權益,就乙方在甲方管理的 商鋪進行甲方商鋪裝修工程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2015、02年5月1日起施行)之相關規定,特訂立協議如下,以資信守。【名詞解釋】1、本協議所稱的室內裝修是指XXX商鋪竣工驗收合格后,商戶對商鋪室內進行裝修裝飾的建筑活動;2、本協議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板、吊頂、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3、本協議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等。第一條:乙方裝飾裝修工程申報、資質要求與施工內容1、申報、資質要求:(1)乙方選擇的裝修單位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表明有資質從事裝修活動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16、2)商鋪裝修前,乙方須向甲方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方案、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復印件,交驗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原件;(3)乙方承租手續、相應證照,裝修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4)商鋪的裝飾裝修方案,包括施工圖紙(原始建筑測量圖、裝飾設計平面圖、天花吊頂布置圖、地面材質圖、給排水配電圖、墻柱裝飾立面圖);(5)需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6)廣告、店鋪門頭設計方案。(7)其他應當提供的施工方案、設計方案。2、施工內容:(1)詳見附件一裝修審批及完工備案表;(2)詳見乙方提供的室17、內裝飾裝修施工方案及圖紙。第二條:裝飾裝修工程的時間期限 裝飾裝修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條:物品的清運與廢棄物的處置1、乙方運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須在 商業外先袋裝化且保證無泄漏,否則物業工作人員有權不予放行;2、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3、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嚴禁在窗外、樓梯、公共區域內堆放、拋灑裝修垃圾。第四條:商鋪外立面設施、店招的安裝要求1、嚴禁擅自包封商鋪外窗;2、嚴禁在 商業外墻上安裝遮陽罩、窗箱、旗桿及其它任何附著物;3、嚴禁在商鋪外吊掛和晾曬物品,在建筑物、構筑物上私自裝、18、開影響建筑物整體外觀的門或窗,嚴禁安裝可通過外觀看到的任何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4、嚴禁在屋頂或其他共用部位、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5、不得包封戶門外大理石和占用公共區域;6、外門、窗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必須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并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其中,空調冷凝水管必須與現有空調冷凝水集水管結合嚴密,不漏水;7、店招必須按照甲方統一規格和形式進行安裝、制作,不得私自搭建、改動,影響整體商業形象;8、對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材料進入或勒令停工。第五條: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1、乙方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19、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改為衛生間、廚房間;(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洞口尺寸,拆除混凝土墻體;(4)損壞商鋪原有節能、照明設施,降低節能、照明效果;(5)擅自在承重墻、頂棚、樓地面、排煙管道上打孔、剔鑿,或拆除墻體、門窗;(6)過度增加樓地面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貼1厘米以上石材等;(7)擅自改動配電設備設施、電話、電視信號線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設或改破壞衛生間地面防水層;(8)擅自改動上、下水管線、地漏以及改變給排水設施的使用功能;(9)擅自改動、包封燃氣管道及配套設施;(10)破壞空調系統,致使空調系統漏水或滲漏;(11)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20、的裝修材料,擅自改動消防設施位置和拆卸消防設施等;(12)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以及影響商鋪整體形象的其他行為;(13)乙方應當遵守的其他內容。2、乙方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1)搭建建筑物、構筑物;(2)改變樓宇和商鋪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3)拆改空調管道和設施;(4)拆改燃氣、供水管道和設施。3、本協議所列第五條第2款中(1)項、第(2)項行為,應當經甲方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3)項行為,應當經甲方或建設單位批準;第(4)項行為應當經燃氣、供水管理單位批準;第1款(11)項行為應當經消防主管部門批準。4、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者規范增加樓面荷載的,乙方應當經原21、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5、商鋪裝修確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承重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乙方應委托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工程設計主管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結束后報政府工程驗收主管部門驗收。6、乙方裝修衛生間前必須重新做防水,并經48小時閉水試驗無滲漏后再進行裝修。7、裝修完工后乙方須再做閉水試驗,凡屬于乙方裝修造成的滲漏水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8、包封管線必須應預留足夠尺寸的檢修口,以便于進行檢修。若未留檢修口或檢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維修不便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9、裝修施工前,乙方應如實向甲方22、申報施工人員名單,交驗施工人員有效證件,辦理有效出入證件。10、裝修施工時,乙方應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裝修戶門上,以便于甲方監管和巡查。11、乙方施工人員應佩帶出入證,以便于甲方進行出入管理。凡未辦理裝修許可證和出入證而擅自施工者,將按違約行為處理。12、乙方必須教育其施工人員遵紀守法,裝修施工過程中,嚴禁有下列行為:(1)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火門;(2)騷擾其他商戶或影響其他商戶的正常裝修進度,或造成其他商戶投訴和財產損失;(3)在其他商戶門前逗留、休息;(4)在規定的裝修地點外施工;(5)擅自在通道或樓邊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6)擅自搭接公用水、電;(7)在 商業內吵架、斗毆、吸毒或23、從事販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13、出現以上情況者,甲方有權予以勸阻、警告,對無視警告或屢犯者,甲方有權禁止其進入,并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承諾自行管理施工人員,所有施工人員遵守本協議及管理方其他管理規定。14、乙方應當安全施工,不得將電線直接接在插座或漏電開關上;不得在裝修房間內抽煙、使用電爐或自帶煤氣罐進場做飯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行為。15、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操作,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附有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書,方可施工。16、乙方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配備滅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17、裝修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通道進出、堆放材料和施工24、人員,并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各類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18、裝修時,乙方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除必須開啟戶門排散粉塵和易燃、易爆氣體外。19、在裝修期間,若乙方需搬運任何物資出 商業,應提前在甲方辦理出門條,否則,甲方工作人員有權不予放行。20、裝修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范進行驗收。21、乙方在進行施工過程中,如果對空調系統造成破壞,導致該系統漏水,或者由于所使用的沙漿水分過多,導致滲漏,造成對樓下相鄰業主的損害,要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有權扣除全部或部分裝修押金、要求恢復原樣。22、乙方的商鋪進行裝修過程中,25、應遵守國家有關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法規,按照甲方的規定進行申報并將設計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嚴格按照經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接受甲方的管理,嚴禁私搭亂建,否則甲方有權對其違規裝修進行制止,有權扣除全部或部分裝修押金、要求恢復原樣。造成其他商戶及或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第六條:管理服務費用1、 裝修押金: 300以內5000元; 500 內收取 8000 元;500以上的12000 元。(大商業體另行協商)2、垃圾清運費:清水鋪: 8 元/ 精裝鋪 15 元/。3、裝修工作證工本費 元/人/證。4、裝修工作證押金 元/人/證。5其他 。說明:經甲方驗收,對建筑主體結構和配套設備設施無破26、壞改動,無違約裝修,未對毗鄰業戶造成損壞或影響,沒有對他人財產或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害的,乙方憑收據退回扣除裝修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的費用后的裝修押金(不含利息)。第七條:違約責任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或部分裝修押金、要求恢復原樣、責令停工。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2、乙方施工人員有違法亂紀行為的,甲方有權嚴肅處理直至報送公安機關;乙方施工 人員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包括樓道、門廳、電梯、墻面等)或其他商戶專有部位、專用設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3、因施工造成相鄰商鋪及其管道堵塞、滲漏、停電、停水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4、違反本協27、議的第三條、第四條的第2、3項、第五條第11、12、13、14條,甲方有權從裝修押金扣除違約金,并沒收乙方的出入證。第八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1、乙方與所聘請的裝修單位之間因裝修問題產生的任何爭議,由乙方、裝修單位雙方自行協調解決,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甲方僅對乙方的裝修方案進行材料審核,對乙方的裝修行為進行監管,沒有任何義務處理乙方與裝修單位之間的任何爭議,也沒有任何義務代其中一方處理爭議。甲方也不承擔由乙方、裝修單位雙方爭議產生的任何后果,且對其裝修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人員傷亡事故發生,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和處理善后事宜。第九條: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28、生效。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協議正文)甲方(簽章):代理人(簽字):乙方(簽章):負責人(簽字):協議簽訂時間:年 月 日附件2:消防責任書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為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原則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落實消防崗位責任制,努力搞好群防群治,維護園區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 市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特制定本園區消防安全責任書。確定 (業主本人)為*項目 棟(以下簡稱本戶)的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29、:一、 嚴格遵守消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和*(項目名稱)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消防管理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對本戶內的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二、 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內的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要關閉閥門。三、 經常對本戶內的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使房屋使用人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火災發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四、 定期對本戶內的電器、燃氣具、電器線路和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修),加強安全性能維護,并配合物業客戶服務中心作好對園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五、 愛護消防安全設施、不得損壞或者挪用、拆除、停30、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嚴禁將消防水挪做他用,不得占用防火間距、疏散平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六、 對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安消防機構舉報。物業客戶服務中心24小時服務電話: ;本區域消防隊電話: 。七、 動員本戶內的人員參與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宣傳活動或演練。八、 防火責任人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人員參加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當有公安消防機構或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時,應當服從調動和指揮。九、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和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十、 享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力、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十一、 本戶裝修期間,則裝修單位/負責人與本戶業主同為本戶的防火責任人。為了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發現有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險隱患等,物業項目處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按消防法、條例、規定及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報請主管部門予以處理或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在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訂責任書,其前任本戶防火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業 主: 施工單位: 物業公司: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第 14 頁 共 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