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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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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鋪租賃協議書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附產權證明)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1.1、甲方同意將位于_河南_省_商丘_市_民權_縣_民主路與北海路交叉口 九龍國際花園 _ 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 _使用。1.2、該房屋計租面積統一按(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套內建筑面積為平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物管費按(套內建筑面積,建2、筑面積)計算(以上面積最終以該房屋的房產證標注數據為準)。第二條 租賃期限2.1、甲乙雙方約定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限租金漲跌幅度的約定年租金額(人民幣)備注小寫大寫第一年100%第二年100%第三年100%第四年100%5%第五年(100%5%)+(100%5%)(5%)2.2、租金支付方式以一年為期結算。租賃期起算時間以乙方裝修完成后正式開始辦公時間為準,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全年的房租;以后各期租金為預付制,即各期租金應在上一期租金到期之日的前30天內一次性足額支付給甲方。2.3、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擔,如有需要,甲方負責配合辦理至完成。第三條 房屋交付、裝修3.1、3、房屋交付 租賃房屋交付,雙方須到現場進行房屋移交,清點附屬設施設備,抄寫水、電、氣表底度,簽署房屋移交確認書和清單。交房確認書和清單為本合同附件,作為甲方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包括因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將房屋交還甲方時的驗收依據。3.2、水、電、電話線等3.2.1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于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甲方應承擔滿足使用需求的責任;3.2.2若不滿足的,需要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均由甲方承擔;3.2.3若不滿足,經擴容或增量后亦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承租人保留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3.3、裝修期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乙方的裝修,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需4、幫助乙方協調物業并修繕出租房屋本身存在的質量問題等。3.4、如甲方交房時間提前,則乙方裝修可以提前,那么租賃期起算時間相應提前;反之,如交房時間延后,則乙方裝修相應延后,則租賃期起算時間相應順延。3.5、甲方交房后,乙方需按時繳納交房日以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有關費用。3.6、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裝修,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全額退還乙方繳納的各種保證金。第四條 保證金 4.1、租賃保證金:甲、乙雙方商定該房屋租賃保證金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4.2、物業管理保證金:如有發生,5、由乙方承擔。4.3、質量信譽保證金:如有發生,由乙方承擔。4.4、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租賃房屋、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造成損壞,應承擔賠償責任。4.5、本合同終止后,如果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的所有義務、沒有拖欠任何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相關費用單位出具的收款收據或證明),甲方應于乙方交還租賃房屋并辦妥交接手續(租賃房屋應撤空、除不可移動添附物外并沒有自然損耗以外的其他毀損)后7天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之時間、方式向乙方足額收取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5.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的經營管理。5.3、甲方因設施設備6、出現故障及其它緊急情況需進入該房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相關人員進入進行維修并提供方便。5.4、甲方應對該房屋及其設備定期檢查,及時修繕,以利于乙方能夠安全的正常使用。5.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房屋及直接附屬設備設施在租賃期內另行出租給第三方。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應按時向甲方足額支付房屋租金。6.2、乙方應按時足額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相關代收費用。6.3、乙方應按時向能源供應部門、網絡通訊部門支付相關費用。6.4、乙方必須自行為其在租賃房屋內的經營取得一切必要的合法手續及證件。 6.5、乙方應依法經營,按照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用途開展經營活7、動。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若想對其經營用途或經營業態做出任何形式的調整或更換,需提前30天向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申請,征得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整或更換。6.6、乙方自行承擔因經營產生的所有稅、費。6.7、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妥善保管好該房屋及附屬設施,保持其處于良好的適用的狀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和賠償。6.8、在租賃期限內乙方與所有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立承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消費者、第三方所發生的糾紛、投訴等由乙方獨自處理;乙方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相應賠償。第七條 轉讓7.1、通知租賃期內,若甲方出售該房屋,應8、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書面通知一式兩份,乙方簽收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7.2、優先購買權 7.2.1同等條件同等條件是指同樣的價格、房款支付方式、附帶條件、附帶義務等。若甲方與第三方購房者屬親屬繼承或贈予或投資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的,則乙方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7.2.2行使期限乙方須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權,超過7日乙方未表示購買則視為放棄優先權(因郵寄方式存在遞送期間,故乙方不得采用郵寄方式表示行使優先權);如乙方行使優先權,須在表示購買之日起7日內與甲方簽訂商丘市民權縣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納房款,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將該房屋轉讓給任9、何第三方。7.3、租賃保障7.3.1租賃期內,若甲方出售該房屋的,甲方應確保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承認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權益,甲方的權利和義務轉由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承繼。7.3.2如果新的房屋所有權人拒絕承繼(或部分承繼)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損失,全額退還乙方繳納的各種保證金及裝修費用。7.4、乙方轉讓房屋租賃權益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轉讓該房屋租賃權益需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代甲方尋找新的承租者,但重新出租的所有合同條件由甲方制定,且甲方有對新承租者的充分選擇權,并由甲方重新與新承租者簽訂合同。此類情況下,乙方提前終止10、合同不算違約,雙方相關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第八條 轉租 8.1、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該房屋轉租、轉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款處理。8.2、轉租的認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對轉租的認定達成如下共識:8.2.1乙方將房屋全部或部分直接交付給第三方使用的,構成轉租。8.2.2乙方以“聯營”、“合作”、“承包”、“借用”“分租”等為名,將房屋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使用。8.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11、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第九條 續租9.1、如乙方要求續租,須提前至少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續租條件由雙方重新議定;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續租書面申請或未與甲方達成續租的一致意見,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另行處臵。9.2、合同期滿后(暫定5年),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參考當時的物價漲跌及周圍的門市租金市場價,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控制在市場價的5%以內。9.3、本合同租賃期滿、終止或解除時,乙方必須在10日內辦理完交接手續并撤場,否則,甲方除按超期天數收取乙方租金。經甲、乙雙方簽署房屋移交確認書和設施設備移交清單后方能視為辦理完交接手12、續。第十條 添附物的處臵10.1、添附物指租賃房屋上新增的裝修物和附屬設備。不可拆除的添附物是指固定在房屋上,不可拆除或拆除會影響房屋價值、損害房屋本身的添附物。本合同不可拆除添附物是指地板磚、墻體抹灰、吊頂、水電管線(不包括電纜)。10.2、本合同租賃期滿、終止或解除時,不可拆除的添附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接受房屋裝修后的狀態,不得要求乙方恢復原狀。10.3乙方可選擇全部或部分拆卸可拆除添附物,甲方尊重乙方意愿。10.4、乙方拆卸可拆除添附物時注意做好其余構件的成品保護。本合同可拆除添附物是指除10.1條以外的所有內容。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 11.1、本合同在履行中需要修改、變更的,甲13、乙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1.2、如遇不可抗力、政府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可以變更或終止。11.3、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規、違法經營所導致政府的干涉或干預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違規、違法方承擔違約責任。11.4、本合同租賃期滿乙方未繼續承租,本合同自動終止。11.5、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 12.1、乙方承租的房屋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乙方應與本項目物業管理機構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協議,并遵守相關管理制度。12.2、停水、停電、停氣乙方同意,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暫停該房屋的水、電或氣的供應直至乙方付清相應款項之日且不14、承擔任何乙方損失(同時,乙方仍應承擔暫停期間的租金): 12.2.1乙方未按時足額交納租金的;12.2.2乙方未及時足額繳納該商鋪的水、電、氣費的。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除補足應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須按乙方當期應付租金總額的5支付滯納金給甲方。13.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13.2.1乙方在甲方通知接房后15天內不實際接收租賃房屋并辦理相應手續的; 13.2.2乙方在租賃房屋內違法經營遭受工商、稅務、海關或其他行政部門的查處;13.2.3租賃房屋(或其部分)或其15、內任何物品因涉及乙方的訴訟或仲裁而遭受司法機關查封、凍結而無法正常經營的。13.2.4因涉及針對乙方的執行案件,令甲方負擔協助執行義務而造成損失的;13.2.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交換、轉借、提供或容許給任何第三人使用的;13.2.6乙方故意或因重大過失違反本合同,經甲方合理通知后乙方仍未采取補救措施或采取補救措施不達目的;13.2.7拖欠房屋租金達30天的;13.2.8其它根本違約情形。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如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發生,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終止合同,租金及其它相關費用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計利息)。第十16、五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該房屋屬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即 商丘 市 民權 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第十六條 租賃發票開具 由乙方承擔。第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 17.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約定有沖突,則以簽訂時間靠后的補充協議約定為準。17.2本合同文中的月和年度是合同中為乙方繳納租金而約定的時間段,非自然日歷月和年,單日租金額度統一按30天/月計算。第十八條 合同要求附件18.1、房屋平面圖;18.2、房屋產權證(如無,則以購房協議為準)、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18.3、乙方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18.4、房屋及設施設備交接表。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方(乙方)蓋章:委托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