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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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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容院加盟合同 合同簽訂地:江夏紙坊甲方: 乙方: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法定地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 法定地址:郵編: 郵編: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加盟經營“ ”專賣店一事 ,特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第一條 合同期限 除因本合同終止條款終止外,本合同有效期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若本合同期滿時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依此類推。第二條 加盟經營 1 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 區域內成為“_”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后,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2、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并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_”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于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進貨。甲方將“_”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 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后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采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3、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后,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_”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簽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_”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 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9甲方有權隨時修改有關標準、制度及本合同條款。對上述修改,甲方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修改內容,有權在修改內容生效前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因法律、法規或政策引起的修改,甲方有權少于十天提出4、書面通知。10甲方有權就乙方是否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必要的監督。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各條款,乙方承諾并接受甲方規定的違約賠償辦法及規則,且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11.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其是依法存在,其所持有的營業執照具備從事甲方授權經營活動的資格。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行政規章,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乙方保證向甲方遞交的所有資料,如營業執照復印件、業務記錄等真實有效。如果上述資料的內容發生任何改變,乙方有義務立刻告知甲方;乙方違反此款規定未能及時辦理相應變更手續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同時,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由此遭受的損失。第四條 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5、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應報甲方批準。 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制作。對于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 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第五條 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_”品牌的形象設計,并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6、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_”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_”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于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讓利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_”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第六條 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7、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后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第六條 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宣傳資料、裝飾、裝潢、道具、模板。光碟、培訓資料或其他資料等,以及與其相關的所有的知8、識產權始終屬于甲方的資產。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有權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使用,并返還所有相關資料;2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志。3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電子或者機械的方式拷貝、影印、復制、改編、匯編或通過網絡傳播任何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作品或作品的任何部分;也不得以任何在甲方立場認為損害了或可能會導致損害的方式使用任何甲享有知識產權的作品。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9、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并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繼續使用“_”品牌,或以“_”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第七條 競爭限制 1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_”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托,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10、式轉讓、出借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并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 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匯總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 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_”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11、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隨著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以上規定雙方的12、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第十條 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3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雙方關系1. 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13、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2.乙方及其授權代表人不是甲方的合資人、合伙人、代理人或受雇人。本合同并未允許或授權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以甲方名義經營業務,提供服務,也不允許以甲方名義負擔任何費用、借款、義務、債務、稅賦或責任,也不允許以任何方式約束甲方。3. 對于乙方以及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由于疏忽或行為不當(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失誤介紹或指導)而造成的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包括直接的和間接的),甲方不負有責任;乙方應保證:對于由于上述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而引起的任何責任、損失、費用,甲方不負有任何義務。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乙方同意自行承擔因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活動和提供的服務,由乙14、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損失、損害或債務,并同意保障甲方免除此等法律責任、損失、損害或債務。4. 乙方同意,非依據本合同或一切未經甲方授權的任何行為均屬于乙方個體行為,甲方不負有責任;乙方應保證:對于因上述個體行為而引起的任何責任、損失、費用,甲方不負有任何義務。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乙方同意自行承擔因從事本合同規定的活動和提供的服務,由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損失、損害或債務,并同意保障甲方免除此等法律責任、損失、損害或債務。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 如果乙方違法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合同的規定,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發生下列事項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終止日期以書面通知上15、記載的日期為準。乙方因違反本條款規定的內容導致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造成國家、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或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1) 乙方向甲方提供欺詐性的虛假信息而獲得加盟資格的2) 乙方不按期支付加盟費的3) 乙方拖欠甲方供貨款達30天之久的4) 乙方因經營不善而導致破產的5)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授權代表人,或轉讓本加盟店的6) 乙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已過有效期限的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規定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仍未改正或再次違反的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3如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16、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向甲方移交“_卡”會員登記名冊; d、歸還、轉賣或銷毀所有帶有“_”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名義登記的商業注冊和名稱登記 f、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_”有聯系的跡象; g、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為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 。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損失超過違17、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后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提起訴訟。 (也可以規定“申請仲裁”)第十五條 其它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注意:一定要簽字及蓋章一起方能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另簽合同附件。該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托代表(簽字): 委托代表(簽字):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