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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164508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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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師聘任合同聘任方:XXXXX(簡稱甲方)受聘方:_ (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第一條聘期本崗位首次聘期為三年,即自2014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學校) 從事 (崗位)工作(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1、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依法執教,為人師表。 2、 認真履行教師的職責和義務,堅持教書育人,言傳身教。 3、 認真完成學校所分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完2、成教育教學工作。第三條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3、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二、乙方權利和義務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3、的考核及管理。第三條考核與續聘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滿后進行聘期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甲方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核表。2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后,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4乙4、方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第五條違約責任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第六條附則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校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3本合同中未盡事5、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條 其他說明按(遼中政發201416號)規定:1.男57周歲(1957年8月1日以前出生),女52周歲以上(1962年8月1日以前出生),不參加此次競聘,由校長安排相關工作。2.競聘前連續病休半年(含半年)以上人員(按遼中委辦發201319號文件要求經教育局備案的),經學校公示無異議的,不參加競聘,病休結束后由學校另行安排工作,如學校出現空崗情況,參加競聘。第八條.雙方議定其他事項 (乙方簽寫):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甲方(蓋章):_ 乙方(簽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編號:聘 用 合 同 書聘用單位(甲方) XX小學 受聘人 (乙方) XX年XX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