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10-臨時場地租賃合同2013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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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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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臨時場地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臨時場地租賃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華潤置地(XX)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1 合同標的1.1 標的內容乙方向甲方租賃臨時場地事宜。1.2 租賃物基本情況1.2.1 租賃物位置: 1.2.2 租賃物面積: 1.2.3 租賃物用途: 1.2.4 具體使用面積及位置可由甲方進行調整。1.3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終。2 合同價款2.1 合同價款2.1.1 合同單價:每日/月/年 2.1.2 計算公式: 2.1.3 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 (小寫) 。2.1.4 最終合同總價根據乙方實際租賃情況進行結算。22、.1.5 以上租金包含/不包含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如不包含,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發出的書面通知后3日內交納。2.1.6 乙方須交納押金人民幣/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小寫) 。本合同終止且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甲方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2.2 合同價款的支付和退還2.3.1 付款方式:乙方按下列第 條約定的方式按期付款:2.3.1.1一次性付款:乙方應于簽訂合同當日全額支付租金和押金,計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元整(¥ )。 2.3.1.2分期付款: 支付周期:乙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乙方應于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支付 個月租金和押3、金,計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圓元整(¥ );之后乙方應于下個支付周期 日前支付下月租金。2.3.2 合同價款的支付和退還均采用銀行轉賬。3 甲方的權利、義務3.1 在乙方按照2.2條款交納相關費用后,甲方應于租賃期開始前 日將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3.2 甲方有權提前一日通知乙方終止使用場地,并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須給乙方搬離場地的時間。4 乙方的權利、義務4.1 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及押金。4.2 乙方在使用期間須服從甲方及甲方所委托物業服務公司的管理,遵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不得進行非法經營,并自行負責場地內財物的保管及保安工作。乙方如租賃場地作臨時活動之用途,須服從物業管理4、公司對乙方進行相關活動的保安要求。4.3 甲方已明確提醒乙方:如乙方將該場地用于存放貨物,該場地存在水侵風險,不適宜存放貴重物品及水侵可損壞的物品,乙方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水侵造成的貨物損失。4.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場地用途、將場地出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允許他人留宿。4.5 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場地內的裝飾擺設及其他一切物品,如造成損壞,須按原價賠償給甲方。4.6 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等非甲方原因導致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5 違約責任5.1 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作為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支付給甲方5、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5.2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除支付租金外)約定或者違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的管理規定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無條件撤出場地。乙方未在甲方所給期限內撤出場地的,甲方有權強行清場,且對乙方任何物品的損壞或遺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亦不予退還。6 合同文件6.1 合同文件目錄6.1.1 臨時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為“本合同”)6.1.2 附件一: 6.2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合同主體蓋章(法人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6.3 合同變更合同主體共同簽署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6.4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6.4.1 本6、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6.4.2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合同主體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合同主體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6.5 合同份數合同文件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 其他7.1 不可抗力7.1.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7.1.2 在合同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應按實際承租天數計算租金,多退少補。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可抗力7、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7.1.3 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48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的情況,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4天內,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給對方。一方未能履行告知義務,導致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7.2 廉潔條款7.2.1 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7.2.2 如果出現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等一切非正常的經濟活動,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關合8、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如有違約,仍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的上述行為嚴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7.3 聯系地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中涉及的通訊方式、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有變化時,變化方應在變化后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變化方未能及時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和引發的法律責任由變化方承擔。(以下無正文)茲雙方簽署如下:甲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獲授權代表簽署姓名: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乙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或獲授權代表簽署姓名: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第7頁共 頁附件一:第8頁共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