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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164681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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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編號:勞 動 合 同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經濟類型: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乙方(職 工)姓 名 性 別 年 齡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戶籍住址 郵 編 緊急聯系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2、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共_個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種):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四)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乙方應勤勉盡職,整體負責區域內營銷工作,執行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負責貨款回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 營銷工作:(1) 審慎了解轄區內市場特點,并對各地市場的競爭局勢有清晰的認識,并能夠指導代理商具體的市場推廣工作。3、(2) 在區域內開發有實力的大客戶,不斷擴大客戶網絡資源。(3) 與客戶保持密切的聯系,協調客戶之間出現的各種問題,充當客戶與公司之間的聯絡溝通橋梁,及時解決客戶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消除客戶對公司的意見及誤解,提高客戶對經營我公司產品的忠誠度;(4) 每月合理安排時間巡視直接跟進區域,檢查、指導該區域的工作,引導客戶開展日常業務管理和培訓。對間接跟進的區域要把握重點,及時了解情況,部署工作,每月至少與區域內直接客戶面談1次,并提出問題,分析并解決問題。2、對公司營銷策略及行政制度的執行:(1)綜合分析競爭對手優劣勢,并結合我公司情況與市場情況,制訂合理有效的區域推廣策略。(2)從自身4、做起,擁有先公后私的良好職業作風,對團隊的成長與良性運作負責。(3)認真作好區域經理的工作計劃、工作日志表。 (4)服從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服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對公司品牌發展以及在當地市場的銷售業績負責。(5) 積極推廣公司的產品,并保護轄區的價格秩序,不得在不經過公司批準的前提下進行私下調貨。3、 銷售貨款的及時回收工作:(1)隨時了解、跟進銷售進度情況,重點客戶的入貨額及產品結構。(2)做好區域內日常交易往來客戶的貨款回收工作,保證月底客戶無欠款;每季度對區域內所有客戶的貨款清結情況進行統計,進行清理回收,確保所有客戶無欠款。若因乙方工作失誤,失職,或與客戶溝通協調工作不到位,導致呆5、賬、壞賬、死帳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月從乙方提成中扣除計提外,可依照公司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確因客戶單方面等原因造成的呆死賬,經公司允許并備案的除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6、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詳細參見大區經理績效考核辦法。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7、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8、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9、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10、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11、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12、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6 頁 共 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