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地**
編號:1164771
2024-09-10
22頁
56.50KB
1、品牌授權使用代理合同甲方(被代理人):乙方(代理人):鑒于甲方系 “龍王爺”品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之合法的代理授權企業。為本著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的精神,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定,就授權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龍王爺”品牌對第三方的開展品牌代理、授權使用事宜,特制定本合同。第一條 主體資格明示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對外簽署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的重要文書時,必須向對方出示有效授權文件,并說明所涉事項的授權權限以及授權期限。乙方不得超越權限代表甲方簽訂或作出任何合同或承諾,絕不能作出讓第三方混淆之意思表示。 乙方超出授權范圍的一切行為,均系乙方之無效代理,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2、涉。第二條 代理品牌一、甲方將已注冊的使用在43類 餐飲 服務項目上的商標(申請號: 7355637)(以下簡稱“注冊商標”),授權乙方進行代理。除此之外,乙方不可將該商標使用在其它項目及類別上。商標標識: logo二、乙方若為從事代理活動所必須的宣傳、廣告、促銷活動、展示等方面需使用注冊商標的,必須事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三條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五年。若任何一方欲于代理期限屆滿后繼續合作,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提出,并另行訂立書面合同。第四條 授權代理區域一、僅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區域內。二、在代理區域內,乙方授權其他第三方使用代理品牌,除此之外,乙3、方不得在上述區域外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注冊商標。若乙方違反前述約定,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200,000 元。若乙方未停止違約行為,或是未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之第三方,以乙方提供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及經營場地租賃合同或是房屋產權證明上所載的內容為準,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第五條 區域代理金一、履約保證金1、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將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_ 元支付至甲方,以確保本合同的完整正當履行。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開發的店鋪,無論是乙方自行使用代理品牌進行經營的4、還是授權其他第三方使用進行經營的(以下簡稱“經營店”),每新開發一家店鋪,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示范性品牌授權使用合同與其簽訂合同,并在與其簽訂合同后的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按每增加5家經營店,向甲方增補 50,000元保證金的辦法,將上述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在開設第 家經營店時,應先行將 50,000 元保證金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或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舊可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3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得先行以5、保證金充抵乙方之欠款、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等。若保證金有余,甲方在確定乙方對外授權的各項權利已依本合同相關約定撤除完成之日起 3 個月內,將保證金余額無息返還乙方。二、基本代理金1、基本代理金共計:人民幣 2、付款方式:乙方應將區域代理費分_二_次向甲方支付:第一次 :本合同正式簽訂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60%的代理金,即人民幣 元;第二次 :乙方成功于代理區域內開發出第一家經營店的三天內;或者自雙方簽訂本合同日起二個月內,(兩者以較早發生之日期為準)向甲方支付剩余40的代理金,即人民幣 元。3、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該基本代理金一經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還。三、授權使用管理費授權使用管理費根據6、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開發并實際開業經營的店鋪數,以每家店6000元/年的價格支付給甲方。具體結算方式:開發店鋪正式對外營業日作為授權使用管理費起算日期。乙方需在新開店鋪設備進場前3天內將第一年度的授權使用管理費6000元支付給甲方。自第二年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授權使用管理費。四、品牌使用費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之開店數量( 家店),每超過一家,乙方需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20,000 元品牌使用費。具體結算方式: 乙方應在與受權第三方簽訂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后的3天內,將上述品牌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五、區域代理金支付方式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將上述基本代理費、授權使用管理費、品牌7、使用費及履約保證金等匯款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2、 乙方若未按上述約定及時付款,則每逾一日應按當期應付金額的 0.5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在甲方發出書面催款通知或書面告知請求通知之日起15日內,乙方仍未履行付款義務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賠償損失。上述損失甲方可先行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若扣除保證金后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不足的部分。第六條 權利瑕疵擔保 甲方保證其對注冊商標擁有完整的使用授權,該商標系依法獲得中國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之注冊商標,絕無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第七條 質量保證甲方有權監督或指定第三方監督乙方所從事的代理8、項目及各經營店的經營質量(包括但不限于店鋪規劃、店鋪設計、裝修、設備、物料、產品質量、人員服務、店鋪環境等),乙方應當保護并加強代理品牌信譽及甲方的商譽,不得損害其利益。一、為達到上述目的,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個月內,在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區域內,最少開發 家店鋪并進行合法有效的各類登記。詳見附件3。二、乙方須保證所開發的經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要求,每家經營店均須取得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許可證。屆時乙方在每家經營店開業前必須向甲方提供上述證照及場地租賃合同一并備案。特別注意:如乙方無法提供上述相關證照,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9、開發的經營店開業。如該經營店已經開業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關閉該店鋪。如發生三家經營店無證經營或證照不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所有費用都不退回,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之實際經營項目應與該店鋪取得的營業執照上的范圍一致,乙方不得在實際經營中隨意變換范圍。三、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營業地址等需要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變更。四、乙方應保障按時向甲方提交各經營店月營收報表等數據,并保證提交內容的正確性和真實性。五、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內,不得販賣法令禁止的商品,不得使用或販賣未經合法授權或不當的商品,不得提供違法的服務及擺設相關設備(如賭博性10、之電子設備)。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六、乙方應保證其代理的各經營店內的工作人員,穿著甲方指定的服裝,保證其統一性。且相關工作人員在提供服務時,在乙方所代理的店鋪內,不應有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吸煙、引用含酒精的飲品等。七、乙方與受權第三方訂立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采購等各種合同,應向甲方要提供復印件備份。在本合同期內,若乙方擅自變更前述合同,或是前述合同終止的,甲方認為該情況影響其代理品牌的,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八、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權對約定的、乙方應遵守條款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之任一約定,或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或甲方11、指定第三方監督、檢查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3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且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費,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上述損失甲方可先行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若扣除保證金后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不足的部分。第八條 采購及銷售 甲方指定一家或一家以上的公司代甲方全面履行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約定需與甲方發生的關于采購、訂貨、供貨、貨款結算等一系列行為。為保證授權經營的品質,乙方對于授權區域內各經營店所經營商品之采購及銷售,應遵守下列規定:112、各經營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裝材料等,應通過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貨商采購。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應商以外者進行采購,也不得自行向各經營店提供上述貨品。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購前述貨品的,自購貨品的質量、品牌、規格及供貨商等事項也須經甲方書面認可。2、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提供有關采購及銷售之說明,乙方須與接到要求后五日內提出相關書面資料說明之。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允許或利用各授權經營店之部分場地或柜臺經營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之時也或活動,或銷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向甲方采購之食品材料、包裝材料等轉賣予第三人或使用于非13、簽約店;5、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貨品的價格不含稅金、物流、倉儲等附加費用,上述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6、當乙方代理區域之營業店達到第3家時,由乙方自行負責上述物料產品的物流配貨至其區域之營業店。第九條 廣告宣傳促銷1、甲方提供之所有促銷活動及異業結盟經營活動,乙方及代理的各經營店須配合遵守執行。2、乙方及代理的各經營店,必須遵行甲方所指定的全部行銷活動,相關費用由乙方及其代理的各經營店自行負擔。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從事任何廣告、宣傳、促銷活動。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之活動內容及廣告、宣傳、促銷之印刷品等應事先送交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核準后,始得散發、刊登或播放。乙方經甲方核準從事前述活14、動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4、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 100,000 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之相關約定解除合同。第十條 代理商標之使用及保護一、 代理商標之使用乙方應要求各經營店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規范使用代理標識;1、必須在各代理經營店內外的醒目位置懸掛“龍王爺”字樣的招牌;2、必須在各代理經營店內外的適當位置懸掛、張貼代理標識;3、必須在各代理經營店內及相關產品上、服務中使用代理商標。二、代理商標之保護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擴大代理商標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有以下行為:(1)不得將代理商標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15、業或項目上使用代理商標,及其他與代理商標類似的名稱或標識。(3)不得使用與代理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名稱或標識成立商號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代理商標“龍王爺”四個字中的任意2、3個字或全部注冊為企業名稱),且不得授權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關聯方)有前述使用之行為發生。(4)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與代理商標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也不得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在任何類別上申請注冊于代理商標相同、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5)除為品牌代理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代理商標,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代理商標。2、品牌代理經營中所涉及的代理商標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16、,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3、乙方在其授權區域內,如發現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代理商標時,應及時向甲方舉報,并有義務協助、配合甲方進行訴訟、仲裁等維權行動。4、甲方提供乙方與履行本合同相關之所有書面資料或教育培訓的專業技能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5、乙方必須要求各經營店購買使用甲方指定之計算機設備及軟件,并由甲方設定與總公司連線傳遞營業資料。6、乙方必須要求各經營店購買使用甲方所指定之監視器設備,并將賬號密碼提供甲方連線傳遞現場營運狀況。7、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約時,乙方應立即將上述四、五款的相關資料完整歸還甲方,并不得備份留存。三、違約責任乙方如有違背本條任意一款約定之情形,乙17、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_100,000 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條 商業秘密保護一、乙方同意就其代理期限內所知悉甲方之營業額秘密或“Know-how”等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亦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仍應繼續負保密責任。乙方并承擔其所有負責人、合伙人、及所有受權第三方相同保密義務。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并與接觸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三、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未生效,雙方均承諾對對方披露的包含商業秘密在內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18、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四、如有違背前三項中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 100,000 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代理活動及代理品牌之經營活動,或負責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該營業,乙方并應將其營業或第三人營業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賠償甲方。五、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續期間內所知悉乙方之營業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為內部資料、機密或其他同義字樣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數據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技術、生產或業務上尚未公開之一切文件、數據、產品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之物或權利等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亦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或允19、許他人使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仍應繼續負保密責任。六、乙方如有違背本條任意一款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_100,000 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條 競業限制一、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股東在合同有效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三年內,均不得出資、指導、代理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義、方式兼營、經營與甲方授權代理內容相同或類似之店鋪。二、如名義上雖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伙人、股東之近親屬或其他第三方,但實際經營者或控制者為乙方或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合伙人、股東時,也適用于前款約定。三、20、如有違背前兩項中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 100,000 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代理活動及代理品牌之經營活動,或負責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該營業,乙方并應將其營業或第三人營業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賠償甲方。第十三條 經營責任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自主經營代理活動、自行對外簽訂并履行合約、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活動及各受權經營店之營業額和利潤不作任何保證。乙方如發生虧損,不得對甲方提出異議或損害賠償之請求。二、乙方經營代理活動時,應及收取或退還加盟業主應付或應退的各項費用,甲方不對乙方與加盟業主之21、間的費用結算承擔任何責任。如因乙方錯誤表示或引人誤解,導致加盟業主向甲方索賠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書面通知乙方后先行賠付并在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上述賠款。第十四條 乙方之義務一、遵守品牌授權使用合同義務1、乙方同意,在不違反代理區域之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與其所發展的第三方簽訂甲方指定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詳見附件一)。乙方與受權第三方簽訂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后的10天內,必須提供一份正本文件供甲方備案。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示范文本與第三方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因經營需要,確需對相關條款進行修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若乙方未按規定時間提供正本文件,則需按每家店 人民幣20,000元22、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 乙方在對外授權時,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區域底價對第三方授權。本區域底價目前為基本授權費人民幣 元/3年。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確需低于上述基本代理費對第三方授權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3、 乙方對外授權一般不超過3年。甲方嚴格禁止乙方以任何形式就超過其自身授權期限對外作出授權,任何超過乙方自身授權期限的對外授權均為無效,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4、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品牌授權使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行使其代理權,且乙方與受權第三方達成之協議不得傷害甲方之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除該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二、監督義務1、乙方23、有義務對其授權的第三人及相關經營店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各受權第三人嚴格按照雙方簽署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全面、及時的履行合同義務。2、對于可能影響到代理品牌形象、信譽以及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乙方應盡謹慎之義務并及時通知甲方。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權對乙方發展的各經營店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督促各經營店服從、配合,并嚴格遵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所提出的整改要求。三、店鋪設計規劃義務1、乙方代理之營業店鋪位址確認后,乙方應根據與其簽訂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為其提供營業店內部之規劃圖、設計圖、配色及招牌等統一設計規劃。2、乙方所提供的規劃設計應符合甲方的技術要求,在乙方向其代理之營業店提供之前,24、應呈交甲方審核。甲方有權對其設計裝修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及第三方必須嚴格遵守。3、乙方未在上述約定時間向甲方提供設計規劃的,則需按每家店 人民幣20,000元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培訓輔導義務乙方應積極、主動協助符合標準的受權第三方,為其提供專業的開業前輔導及相關教育培訓。甲方承擔相應的技術支持工作。四、消費者保障義務 乙方應負責維持代理品牌及所涉及商品質量的一致性及對消費者之安全,且保證所有的受權第三方之經營行為皆為合法。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與消費者、廠商等其他第三方發生糾紛而自身遭受損失或給他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應自行負責處理,自擔其責,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對甲方提出異議或損害賠償之請求。如因此25、給甲方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損失、商譽損失),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則甲方負有處理的義務。第十五條 甲方之義務一、代理權之授予1、甲方同意,與本合同存續期間內,將“龍王爺”品牌之區域代理權授予乙方,并向乙方發放代理資質證明文件。2、甲方承諾,其所授予之代理為獨家代理授權。二、輔導及技術支持1、甲方在簽訂合同后,將提供乙方下列輔導及技術支持:(1)區域經銷經營輔導:包括營運管理、展店規劃、行銷企劃方案等(2)店鋪經營技術傳授:包括店務管理、設備養護、水吧管理、表單管理、原物料管理、成本控制及基本維修等(3)原物料統一供應(4)新品研發資訊:代理品牌之相關新品及26、新技術的開發成果,甲方需免費提供與乙方(5)整合行銷策略建議2、教育培訓課程提供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按上述輔導內容向乙方提供培訓課程。展店人力支持:甲方免費為乙方的第一家經營店提供2星期展店協助,2星期店鋪營運支援;免費為第二家經營店提供2星期展店協助。乙方依品牌授權使用合同與受權第三方約定的開業前培訓及開業中培訓,依約由乙方向受權第三方提供。第十六條 特殊代理行為1、 自行代理乙方若為自行代理行為,即自己使用授權代理品牌進行經營時,亦需簽署上述品牌授權使用合同。 且乙方作為受權第三人所應承擔的權利義務不得因其代理人身份而有所變更。2、轉代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代理權轉讓或再授權給他人進行27、代理。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一、合同變更 如因客觀情勢變動或其他事由,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做出變更或進行相應修訂。二、合同解除1、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解除合同后,本合同使得解除。2、本合同解除后,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金。保證金則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相關規定處理。三、甲方單方面解除 1、甲方在乙方發生下述事由時,得不經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本合同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將代理商標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自行或與他人合作一并經28、營; (3)在本合同以外的事業或項目上使用代理商標,及其他與代理商標類似的名稱或標識。或未簽訂品牌授權使用合同,擅自將代理商標授權予第三人的; (4)擅自將甲方之經營手冊、營業秘密級know-how等商業秘密泄露給任何第三人或競爭對手的;(5)制作、使用、代理與本合同商標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或標識;(6)遲延付款達三次(含)以上的(但經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7)乙方故意以不正當方式,侵害甲方或“龍王爺”品牌之商譽或經濟權益的,經甲方請求后,未在一個月內以適當方式恢復的;(8)乙方將向甲方采購之食品材料、包裝材料等轉賣予第三人的,或使用于非簽約經營店的;(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向29、甲方指定的供貨商以外的第三人采購設備、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裝材料等的;(10)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向各經營店提供或以任何形式同意各經營店自行采購相關設備、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裝材料等;(11)乙方故意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 2、乙方或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14日內應自行或督促經營店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1)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之約定,于約定時間內開發約定數量的店鋪;(2)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隨意變換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或其實際經營項目與該店鋪取得的營30、業執照上的范圍不一致的;(3)乙方代理的各經營店擅自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營業地址的;(4)乙方所簽發或經乙方背書之票據遭銀行退票的;(5)乙方單方面做出停業,分立、合并或解散之決議的;(6)乙方或乙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受到刑事追訴,或有其他累及甲方的名譽及信用之行為的;(7)乙方或乙方代理的經營店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授權經營體系的商譽的;(8)乙方怠于處理乙方與其經營店之間所發生之法律糾紛的;(9)乙方或乙方之經營店故意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之經營及技術指導的,或拒絕服從甲方整改要求的;(10)乙方或乙方之經營店被國家主管機關撤銷營業許可、吊銷營業執照或31、被處以停止營業等行政處罰的;(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之經營店拒絕參與甲方統一的全國性促銷活動的;(12)乙方或乙方之經營店違背甲方經營價格,擅自調整商品售價的;(13)乙方或乙方之經營店擅自利用經營店之部分場地或柜臺經營“龍王爺”品牌本以外之事業或活動,或銷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示范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并與第三方簽訂合同的; (15)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供其與第三方簽訂的品牌授權使用合同; (16)乙方違反甲方的價格體系,以低于區域市場基本代理費的價格向第三方授權; (1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就超過本合同授權期限對外進行授權; (132、8)未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代理之經營店提供店鋪內規劃設計圖,或所提供規劃設計圖不符合甲方技術要求,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19)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的。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授權使用費,保證金亦不予返還。如保證金及按約應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補足。三、乙方單方面解除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改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7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授予區域代理權并給予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的。2、未按本合同約33、定履行經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3、喪失許可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二、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擬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至少提前6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約定,支付解約金于甲方:1、發展經營店數未達雙方約定,乙方如無本合同所約定之重大違約者,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后,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作為解約金,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費。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處理。2、發展經營店數已達雙方約定,且在該期間內無本合同所約定之重大違約者,乙方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費。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之約定處理34、。3、乙方簽訂本協議后并未開出任何一家經營店的,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金及品牌使用費。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之保證金作為解約金。 第十八條 合同終止一、乙方若有下列情況時,本合同即自行終止: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約時;2、乙方宣告破產、解散時;3、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二、因前款1、2項事由,合同終止的,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區域代理金。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3、無論本合同因何原因提前終止,甲方有權自行或指定第三方繼承乙方對其受權第三方的一切權利義務。4、如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需將受權第三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保證金、抵押物等,全部轉交甲方,由35、甲方根據相關約定返還給第三方。第十九條 合同終止后的權利義務1、雙方同意,于本合同終止后,仍應嚴格保守因代理關系而掌握的對方一切商業或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之一切資料、知識產權、SOP、來往信件、業務信息、經營計劃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之任何數據或信息,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此等資料。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后 7 日內,向甲方交回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代理證明文件等材料。3、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停止從事代理活動,并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同時就前述行為向甲方提供照片、影像等資料。4、 乙方如有違反上述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若違約金不36、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的,乙方應予繼續償付。5、合同結束時,甲方對于乙方所代理之經營店及其附屬設備等享有優先購買權。6、合同結束后,乙方應將加盟熱線、網絡推廣平臺等加盟招商渠道無條件轉移給甲方。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如不能及時、充分、有效地履行本合同,除非對方書面認可或不可抗力事由的發生,否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并要求違約方停止其違約行為,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二、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并要求乙方停止其違約行為,乙方應在接到該通知后 15 日內停止其違約行為,逾期未停止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單方解除合同,同時可要37、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已向甲方支付的費用乙方不得請求返還,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本合同中對解除合同有其他約定的除外。三、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并包括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同時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上述損失甲方可先行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若扣除后仍不能彌補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不足的部分。第二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 上海仲裁委員會 進行處理。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宜一、38、本合同訂立后,若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的,如本合同與補充合同有約定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二、本合同之附件視為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四、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附件一:品牌授權使用合同附件二:機器設備、小五金、文宣品清單附件三:展店進度表(如下)第一年:總數至少達到_家 (自_至_)第二年:總數至少達到_家 (自_至_)第三年:總數至少達到_家 (自_至_)乙方需按上述約定期限完成展店數量。如乙方到期未予以完成,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二章第五條第四款之約定處理。 甲方:法定代表人:時間:地點: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時間:地址: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