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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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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托管經營管理合作協議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北京長陽普樂園愛心養老院本著公平公正及自愿的原則,甲方自愿授權委托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甲方全資建設的“ ”。為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合作方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條、總則:1.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公司(機構)全資建設的“ ”指定全權委托經營管理人。1.2甲乙雙方相互提供相關政府機關簽發的法律經營許可證明,協議和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第二條、托管標的:2.1本協議項下托管標的養老機構的名稱為: “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議在此標的機構掛“ ”。名稱。項目背景明細: 。2.2本協2、議甲方和乙方約定:乙方在受委托管理期內發生的各項運營費用及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由甲方承擔。財務由甲方監管,根據確認的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按月撥付經費,除正常的運營費用外,雙方協議議定,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 ”品牌使用費 萬元。第三條、托管經營期限:3.1合作時間為201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協議期滿以后,若甲方繼續續簽,本協議中則甲方和乙方繼續本協議,甲方不得在向第三人私自簽訂排他性的托管協議。3.2雙方不得利用一切非法手段強迫對方中止本協議期限。否則,另一方有權以此標的資產的雙倍率要求對方予以賠償。第四條、雙方權益: 第一部分:權屬明確。4.1.1雙方合作是基于代為托管經營管理的合作,不3、涉及雙方股份產權合作。乙方在此基地沒有產權或股份。乙方代為托管經營期間,產權隸屬關系保持不變,固定資產依法為投資建設方所有。4.1.2托管標的所涉及到基于政府政策、養老建設規范標準要求、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完善與否,公安、治安,是否存在債務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若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4.1.3乙方在此基地行使的是代為托管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此基地的日常經營管理權。乙方書面授權在此基地掛牌 “ ”品牌銘牌或標識,甲方同意在乙方的企業官方網站上 乙方進行在相關一切媒體上對外進行公示、營銷宣傳。4.1.4雙方確定以政府制定的財務標準作為唯一合法專有賬戶進行資金存取。任何一4、方均無權擅自動用營收資金。第二部分:日常運營管理服務。本協議托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甲方養老機構的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4.2.1根據運營需要,全權組建經營管理團隊,擬訂、組織實施年度經營計劃;4.2.2擬訂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擬訂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2.2自行組建的團隊進行日常全權經營管理;4.2.3自行組建的團隊進行營銷推廣服務;4.2.4自行組建的團隊為甲方受托標的提升入住率。第五條、結算方式:1. 管理團隊費用:1) 在協議期限內,由乙方組建的管理團隊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及運營費用均由甲方按月支付。2) 乙方獲得的管理費。乙方從甲方處按月以入住老人利潤總額的45、0%比例獲取管理費。甲方在每月的五日支付給乙方。2. 盈利后六四分成模式:1) 未來盈利后,甲方獲得60%的盈利分成。2) 未來盈利后,乙方獲得40%的盈利分成。第六條、雙方責任:1 甲方責任6.1.1積極協調各部門的關系,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乙方需要引進人才時,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各種手續。6.1.2甲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即時間執行分成。如因任何一方原因每次費用支付超過期限5天,乙方有權停止一切服務,直至甲方付清欠款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6.1.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日常的經營管理權。甲方有行使所委托項目的監控,以確保正常合法運營的質量。甲方承擔合作托管期間經營產生的一切風險和6、責任。6.1.4甲方在合作中,知悉乙方的相關銷售策劃、日常經營管理體系、技術資料等需保密之信息,甲方不得對第三方泄露,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6.1.5乙方代管期間,有義務就全院消防安全及設施設備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甲方有義務根據意見進行整改。若因為甲方不進行整改而使得設施設備不當造成的老人傷害、消防安全等則由甲方負責。2 乙方責任6.2.1本合同期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有關項目的廣告資料、市場資訊、營銷簡報、登記資料、有關生產經營許可證明等;乙方提供的文字、圖片等資料必須合法和真實,如因資料有夸大、不實以及構成對他人的侵權等,責任由甲方承擔。6.2.2乙方必須組建經營管理團隊7、進行日常經營管理,由管理人員、護理、后勤等部門人員組成,以嚴謹、認真、專業態度和方法為行使日常經營管理。6.2.3乙方日常經營管理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否則由乙方承擔責任,但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對第三方的侵權責任除外。第七條、知識產權:7.1.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管理制度、營銷推廣、創意、設計、作品等知識產權成果歸乙方所有。7.1.2乙方授權在此基地項目掛牌“ ”品牌,品牌授權時間截止以本簽約合同履行的時間截止為準,甲方不得在除此以外任一的地方使用作為獨立法人主體的“ ”商標品牌及與快樂谷經營相關的產業,甲方也不得在此合同中,再行把快樂谷品8、牌的使用權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第八條、保密條款: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屬于對方核心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責任,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向他方披露該核心商業秘密,在披露給對方時已為公眾所知的或對方從不負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獲知的或法律法規要求對方披露的商業秘密除外。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第九條、雙方權益和義務: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8.1.1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在雙方合作期間內,乙方如嚴重違反了本協議的相關條款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致使合同已無法實現,或者使合同已實質上難以履行,以及有明確證據證明乙方的行為損害了甲方的名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8.1.2不得非法9、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8.1.3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8.1.4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托管經營合法、有效。8.1.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托管經營工作。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8.2.1及時接受甲方托管的各項資產、財務、生產生活資料等;8.2.2在雙方合作期間內,甲方如嚴重違反了本協議的相關條款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致使合同已無法實現,或者使合同已實質上難以履行,以及有明確證據證明甲方的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名譽,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8.2.3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8.2.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公10、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第十條、托管事項的交接:10.1.1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10.1.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后,視為乙方實際接管公司。10.1.3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10.1.4托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11、方共同簽署企業托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并退出對公司的托管經營。第十一條、債權債務處理:11.1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和接管經營后的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11.1.2托管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無權處置托管標的物。第十二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12.1.1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12.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有權自行解聘員工和人事獨立管理。第十三條、重大事項的通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13.1.1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發生變更。13.1.2雙方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13.1.12、3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13.1.4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托管經營的,甲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責任并向乙方提交具體方案。第十四條、雙方的陳述和聲明:1.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14.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14.1.2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14.1.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2.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1413、.2.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14.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14.2.3 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14.2.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第十五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14、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1.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15.1.1乙方擅自處置標的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15.1.2部分或全部將標的交由另外不相干的公司托管經營的。15.1.3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15.1.4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15.2.1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經營。15.2.2甲方逾期15日以上未足額支付乙方所得費用。15.2.3 甲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15.2.4甲方違15、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15.2.5甲方擅自處置標的資產或以標的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部分或全部將標的交由另外不相干的公司托管經營的。第十六條、違約責任: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16.1.1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經營的,應當按照逾期托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6.1.2甲方逾期未支付乙方其他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費用的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16、,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第十八條、附則:18.1.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1.2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1.3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8.1.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18.1.5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身份證號: 經辦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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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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