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墩柱施工安全技術交底(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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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18340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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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橋梁墩柱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編號:單位工程名稱界溪橋交底內容墩柱施工交底時間交底部門項目安質部一、 安全規章制度施工現場是安全生產的前沿陣地,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對于整個工程來說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結合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確保員工嚴格遵守個人防護裝備穿戴制度和規定,在施工區域內活動都應穿戴好適應工作場所環境的個人防護裝備(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工作服、工作鞋、耳塞等)。不允許佩戴戒指、項鏈、頭佩、耳墜、或其他寬松的珠寶首飾和手表等有可能對員工造成危害。并在施工現場設立安全警示牌,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所有2、人員都應遵守施工現場內的各種標志要求。 2、 特殊工種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嚴禁無證上崗及非特種工人員操作機械設備。 3、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全權負責,配電箱、柜的安裝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現場嚴禁用裸露線作臨時照明,所有用電設備必須有接地保護。4、在施工現場內的溝、槽、坑、急轉彎等處易于發生危險的部位設立安全防護和警示牌,夜間設紅色警示燈。5、整個施工現場內實行封閉式管理,對于非工作人員在無特殊情況下禁止入內。6、施工現場內嚴禁打鬧,嬉戲,以防止意外的發生。7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公司、項目部的安全法規和制度,搞好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二、施工腳3、手架搭設為了便于鋼筋、模板安裝及搭設澆筑平臺,采用CKC門式腳手架或鋼管腳手架,腳手架的地基須經夯實處理并墊上枕木,預防地基受力過大變形下沉,腳手架搭設必須牢固可靠,加設斜撐,連接扣件必須上緊,滿足其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要求,腳手架搭設完畢經安全檢查后才能使用。三、墩柱鋼筋制作、安裝 1鋼筋先在加工棚按設計圖的規格和型式進行加工成型,加工成型的鋼筋設標志牌。 2鋼筋雙面搭接焊縫長5d,同一水平面鋼筋的接頭數不得超過該截面鋼筋總數的50%,墩柱鋼筋一次安裝到位,保護層墊塊用不低于30#的細石砼制作,厚度5cm,間距100cm左右,確保保護層表面無汽泡和麻面。四、墩柱模板制作、安裝 1、模板使用前用4、砂紙除繡。 2、摸板安裝前用砂漿于墩柱輪廓線均勻找平,防止漏漿。模板預先分段拼裝成整體,接縫處用橡膠條夾緊,切齊,并均勻涂刷同一型號的脫模劑,然后用汽車吊協助起吊整體安裝,測量儀器協助校正,人工上緊夾具,風繩固定牢固。五、吊裝施工 1、吊裝應嚴格按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制訂施工方案,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參加吊裝的人員應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5、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2、防止高空墜落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2)吊裝工作區應有明顯標志,并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人內。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應站在操作平臺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應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臺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臺跳板應鋪平綁扎,嚴禁出現挑頭板。3、防物體落下傷人 (16、)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扎牢固后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4)構件就位后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吊裝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4、防止起重機傾翻 7、(1)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2)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起吊重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4)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未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準,起重機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傾翻。(5)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起升與8、水平轉動或起升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6)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臺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9、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準確。(9)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10)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5、防吊裝結構失穩 (1)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安裝結構構件。(2)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和臨時固定或連接可靠后始可卸鉤,最后固定后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后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拉(撐)固。(2)構件固定后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6、防止觸電(1)吊裝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線路和設備。(2)構件運輸、起重機在電線下進行作業或在電線旁行駛時,構件或吊桿最高點與電線之間水平或垂直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3)使用塔式起重機或長吊桿的其他類型起重機及鋼井架,應有避雷防觸電設備,各種用電機械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并定期進行地極電阻搖測試驗。被交底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