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BOT項目_實施方案2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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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實施方案 昌平區水務局 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目目 錄錄 編制的依據和原則.1 1.項目概況.2 2.項目的實施機關.2 3.項目的結構設計.3 4.特許經營者應當具備的條件.3 5.特許經營者的選擇方式.4 6.項目基本經濟技術指標.5 7.選址和其它規劃條件.7 8.特許經營權條款.7 9.特許經營期限.15 10.投資回報及價格測算.15 11.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及其減免.17 12.保障措施.17 13.其他政府承諾.18 2、14.項目運作程序.18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編制的依據和原則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1.1.實施方案編制依據實施方案編制依據 1)建設部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建城2002272 號);2)建設部關于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建城2005154 號);3)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04 年建設部 126 號令);4)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建設部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5)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42 號);6)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7)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水資源保護及利用規劃3、(京政發201136 號);8)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京環發2011156 號);9)關于沙河再生水廠擴建工程特許經營有關問題的批復 10)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線工程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2.2.實施方案編制原則實施方案編制原則 1)按照 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 的規定,項目的實施應遵循公平、誠信和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2)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3)在政府和投資人之間合理地分配項目風險,明確特許經營者和政府的權利和義務,對項目實施提供保障。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4、項目 實施方案 1.1.項目概況項目概況 1.1.1.1.項目名稱項目名稱 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1.2.1.2.項目背景項目背景 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文件精神(京發改20062278 號、京發改20071391 號),沙河再生水廠一期工程實施特許經營,目前經營情況良好。工程于 2009 年 9 月開始建設,2011 年 9 月投入運行,設計日處理規模 3 萬噸。投入運行后日處理污水 2.8 萬噸,高日可達 3.4 萬噸,已滿負荷運行。目前沙河地區經濟發展迅速,中央財經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石油、中國移動國際信息港等已陸續入駐高教園區和5、創新基地,同時隨著昌平科技商務區(TBD)部分區域的建設,預計 2015 年沙河地區日污水排放量將達到 7.8 萬噸,2020 年將達到 9 萬噸,現有處理規模遠遠不能滿足污水排放的增長需要。建設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對促進昌平新城沙河組團的經濟發展、改善城市環境、防治水污染和充分利用水資源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由于沙河再生水廠(一期)工程特許經營采用了 BOT 模式,為了使二期工程與一期工程有一個很好的承接,減少政府投資,因此,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計劃繼續采用 BOT 模式。2.2.項目的實施機關項目的實施機關 昌平區水務局(下稱“區水務局”)和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6、員會(下稱“區發改委”)負責本項目組織實施和各項具體工作的安排。為確保規范運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項目進度,本項目擬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組長由昌平區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為區發改、水務、監察、住建委、市政市容、國資、信訪辦、法制辦、財政、工商、審計、規劃、國土、環保、園林綠化、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金融辦、相關鎮及特區等部門單位,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重大問題進行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單位具體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發改委主任及區水務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發改委副主任及區水務局副局長兼任。3.3.項目的結構設計項目的結構設計 區政府指定平臺公司7、(暫定北京燕龍供水有限公司)與投資人簽署項目公司股東協議,按照 49:51 的股權比例在昌平區合資組建項目公司,雙方根據股權比例參與項目公司的利潤分配。區政府授權區水務局與項目公司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授予項目公司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內擁有獨家的權利自行承擔費用、責任和風險,采用 BOT(建設運營移交)的融資模式以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和移交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并負責投資、建設、移交再生水回用工程。在特許經營期滿后,項目公司將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無償、完整移交給區水務局或其指定的機構。在特許經營期內,區水務局對項目公司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進行監管,提供污水進水并支付再生水8、處理服務費。4.4.特許經營者應當具備的條件特許經營者應當具備的條件 4.1.4.1.主體要求主體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獨立法人實體。4.2.4.2.資質要求資質要求 投標人或其控股企業具有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甲級資質證書(生活污水處理類別)。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4.3.4.3.業績要求業績要求 投標人在過去五年中,具有處理規模 10 萬立方米/日以上的再生水廠的投資、建設或運營的良好項目業績及經驗(上述三種經驗中至少須具備兩種)。4.4.4.4.財務要求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凈資產不低于 5.5 億元人民幣。4.5.4.5.法律要求法律要求9、 在過去五年內,投標人沒有任何直接由于經營者的過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嚴重違約、被逐出現場或被解除協議的情況;不是無力清償債務者、沒有處于受監管狀態、沒有破產或停業清理或清算,其資產或業務沒有處于被法院查封、凍結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狀態,其經營活動沒有被中止,并且沒有因上述事件而成為法律訴訟中的對象。過去五年內,投標人沒有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如編制虛假財務報表或編制不實陳述材料以獲得采購合同而被宣告為違約或有罪等),此項要求同樣適用于投標人的董事和高級職員;不曾發生嚴重的職業不良行為,包括沒有在過去五年中為獲取某項合同而支付不正當費用或其他賄賂行為,本要求同樣適用于投標人的董事和高級10、職員。5.5.特許經營者的選擇方式特許經營者的選擇方式 沙河再生水廠一期工程設計規模 3 萬立方米/日,采取 BOT 特許經營模式,由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中標,其在一期工程中建設的泵房、污泥脫水間等土建設施均是按照 9 萬立方米/日規模建造,若重新選擇新的投資人,需新增土建設施,造成一、二期工程銜接協調困難,增加建設和管理成本。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下發的 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年行動方案(2013-2015 年),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列入污水廠升級改造項目,要求 2013 年 12 月開工建設,2014 年主體完工11、。若重新選擇新的投資人,項目前期周期較長,難以保證工期進度。經請示北京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關于沙河再生水廠擴建工程特許經營有關問題的批復,二期工程計劃按照擴建的方式,由原特許經營主體繼續實施,項目實施進度、整體協調統籌等方面將具有較大優勢,可以大幅度降低再生水廠的建設和運行成本,并確保年內開工建設。區水務局作為實施主體組織進行項目談判實施等工作。6.6.項目基本經濟技術指標項目基本經濟技術指標 6.1.6.1.項目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規模及建設內容 根據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線工程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下稱項目建議書),12、確定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處理規模為 6 萬立方米/日,再生水回用工程處理規模為 9萬立方米/日。建設內容包括再生水廠內的各種構筑物、建筑物、管線、設備、電氣及自控系統,和再生水回用系統的清水池、加氯間、臭氧制備間及提升泵站等(詳見 項目建議書)。6.2.6.2.進出水水質進出水水質 6.2.1.進水水質 根據項目建議書,設計進水水質值如下表:水質水質 CODcr BOD5 SS TP NH3-N TN PH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參數參數 值值(mg/l)(mg/l)400 200 250 6 25 40 69 6.2.2.出水水質 根據項目建議書,本13、項目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890-2012)中 B 標準,其中出水水質主要指標如下表所示:水質指標水質指標 出水水質出水水質 基本要求 無飄浮物,無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pH 6.58.5 色/度 30 濁度(NTU)5 化學需氧量(mg/L)30 生化需氧量(mg/L)6 氨氮(mg/L)1.5 總氮 10 總磷(以 P 計)0.3 溶解氧 2.0 總余氯(mg/L)接觸 30min 后1.0,管網末端0.2 糞大腸菌群(個/升)不得檢出 6.3.6.3.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 根據北控水務集團提交的 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擴建工程技術方案,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14、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本項目總投資規模約為人民幣【】萬元,包括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總投資(包括征地拆遷相關費用)和再生水回用工程投資。區水務局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其技術方案進行評審。7.7.選址和其它規劃條件選址和其它規劃條件 沙河再生水廠位于回昌路以東,北沙河以北,總占地 9.688 公頃,其中一期工程占地 2.958 公頃,根據項目建議書,本項目建設用地選在規劃沙河再生水廠預留地,占地 6.73 公頃。沙河再生水廠污水收集范圍西起京包快速路,東至回昌路,北起六環路,南至南沙河,總流域面積約 33 平方公里。主要包括沙河高教園區、沙河組團北區、鞏華城、沙河組團西北地區和沙河組團西南地區15、。8.8.特許經營權條款特許經營權條款 特許經營協議中應包含以下主要條款(其它內容參照建設部 2006 年 5 月發布的城市污水處理特許經營示范文本):8.1.8.1.特許經營業務范圍特許經營業務范圍 區水務局授予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的權利:1)自行承擔費用以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和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項目,投資、建設和移交再生水回用工程,提供再生水處理服務;2)向區水務局收取再生水處理服務費;3)在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將項目設施無償完好移交給區水務局或其指定機構。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8.2.8.2.區水務局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區水務局的主要權利和義16、務 8.2.1.主要權利 1)有權在項目工程建設期要求項目公司提交建設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文件、建設進度和質量控制報告等)并對項目設施的建設進行監督,如發現存在違約情況,有權根據特許經營協議進行違約處理。2)有權在再生水廠運營期要求項目公司提交運營記錄并進入項目設施監督項目設施的運營和維護,如發現存在違約情況,有權根據特許經營協議進行違約處理。3)在特許經營期正常結束時,有權無償取得本項目的項目設施。4)在項目公司嚴重違約時,有權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并向項目公司支付相應收購金。5)擁有再生水廠出水和污泥所有權。8.2.2.主要義務 1)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免費向項目公司提17、供再生水廠所需的土地使用權。2)按照建設進度進行再生水廠配套管網的建設,保證再生水廠建成后能夠通水運行。3)代項目公司完成項目規劃方案、項目選址和測繪,并墊付相關費用(該費用記入前期費用,最終由項目公司承擔)。4)在再生水廠建成后按照特許經營協議規定的水質、水量,提供污水,并及時支付再生水處理服務費。5)在項目公司提出調價申請后,應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對再生水處理價格進行調整。6)在區水務局嚴重違約、項目公司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的情況下,區水務局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有義務接收項目公司移交的項目設施,并向項目公司支付相應收購金。7)如果區水務局為公共利益18、的原因收回特許經營權,終止特許經營協議,需給予項目公司相應補償。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應行使法律、法規及特許經營協議賦予的其他權利并履行其規定的其他義務。8.3.8.3.項目公司的主要權利和義務項目公司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8.3.1.主要權利 1)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享有在特許經營期內建設以及運營再生水廠并向區水務局收取再生水處理服務費的權利。2)在征得區水務局同意的情況下,有權為項目融資目的將項目設施和項目收益權進行抵押或質押。3)在區水務局嚴重違約的情況下,有權要求提前終止特許經營權,并獲得相應收購金。8.3.2.主要義務 1)應負責籌措再生水廠建設所需的資金,進行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并按期投入19、。2)負責再生水廠廠區外所需的供電、再生水廠進退管線等市政設施的建設,并承擔相應費用。3)自行承擔施工期間使用臨時水、電所發生的費用。4)按照特許經營協議中明確的建設進度和建設標準完成再生水廠二期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的建設,自行承擔建設相關的一切費用、責任和風險,并購買建設期保險。5)在整個運營期內,項目公司應自行承擔費用、責任和風險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保持充分的再生水處理能力、保證按規定的水質標準不間斷地提供再生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水處理服務,并有義務為此購買運營期保險。6)未經區水務局同意,不得將再生水廠的運營和維護委托給第三方。7)在特許經營期間,20、應根據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向區水務局提交建設期報告和運營期報告,接受區水務局的監督,并提供必要的協助。此外,項目公司應行使法律、法規、當地政府的政策和文件、及特許經營協議賦予的其他權利并履行規定的其它義務。8.4.8.4.保函保函 項目公司應在正式簽署特許經營協議后,向區水務局提交履約保函,以保證項目公司履行特許經營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投資、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項目設施的義務。履約保函應由區水務局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若項目公司違反或拒絕履行特許經營協議中規定的義務,則區水務局可以依據特許經營協議中的相關規定兌取履約保函的相應金額。8.5.8.5.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 區政府將本項目所需的土地使用21、權征為國有,并劃撥給區水務局,免費提供給項目公司使用。劃撥和免費提供年限應以批準的特許經營期年限為準。如特許期延長,則區水務局應相應協調安排延長提供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在特許經營期間,項目公司有權為本項目之目的合法、獨占性地使用再生水廠場地。但項目公司僅能將土地使用權用于本項目下的特許經營,不得將該等土地使用權的全部或部分用于本項目下特許經營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特許經營期滿,涉及項目用地問題按照屆時國家和本市用地政策辦理。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8.6.8.6.再生水廠再生水廠建設及投入運營建設及投入運營 項目公司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院按規定的工程技術22、規范和技術要求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范進行項目設施的設計,并承擔相應費用。項目公司應根據所有適用法律、規范、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特許經營協議的規定和要求組織項目工程的建設,并自行承擔建設質量風險、建設成本超支風險以及工程延期風險。工程完工后,項目公司應組織進行再生水廠的商業試運營,商業試運營不得少于 90 日,并在合理時間內向昌平區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并通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并向有審批權限的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通過環保驗收。通過竣工驗收和環保驗收(由于進水量不足導致無法通過環保驗收的情況除外)并滿足特許經營協議規定的其它條件后,項目公司方可開始正式商業運營。在商業試運營期間,項目公司應盡最23、大努力處理污水,區水務局按照處理達標的實際污水處理水量支付再生水處理服務費,免除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協議中需承擔的違約金和由此承擔的環保部門的處罰。8.7.8.7.水質檢測水質檢測 項目公司應在每一運營日對項目設施的進出水水質指標進行在線監測和人工檢測。項目公司對污水進水和出水水質檢測項目、頻率和監測方法參考行業標準城市再生水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 602011)、城鎮再生水廠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8902012)。水樣的采集應滿足國家標準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495-2009和國家標準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HJ494-2009的要求;水樣儲存應滿足國家標準水質采樣樣品24、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3-2009的要求;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水質檢測的實施機構、檢測程序及檢測結果的認定等具體條款,將在招標階段編制的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8.8.8.8.再生水處理服務費再生水處理服務費 8.8.1.基本水量 自商業運營日起,區水務局將分階段向項目公司保證每一運營年的基本水量。若污水廠進水量未達到基本水量,區水務局應按照基本水量向項目公司支付再生水處理服務費。8.8.2.再生水處理價格及調整 特許經營協議中應規定運營初期再生水處理價格,該價格為最終中標人的投標報價。特許經營協議中應約定特許經營期內再生水處理價格的調整公式,主要25、考慮由于物價、人工工資水平、稅率等因素的變化導致項目公司電費、人工工資等運營成本的變化等。當再生水處理價格的調價因素超過了價格調整公式約定的限度后,項目公司才可以提出調價申請,且每次價格調整的間隔時間不短于兩年(第1 次調價自第 3 個運營年起執行)。在每次調價時,項目公司應按照調價公式計算調價幅度,并向區水務局提出調價申請,待核定后批準執行。8.8.3.再生水處理服務費 以再生水廠的正常運轉為前提,若實際進水量小于/等于基本水量,區水務局應就基本水量支付基本再生水處理服務費。若實際進水量大于基本水量,超出的部分即為超額水量,區水務局應就超額水量支付超額再生水處理服務費。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26、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8.9.8.9.污泥處置污泥處置 本項目由項目公司負責對污泥進行脫水處理,脫水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大于80。區水務局為項目公司指定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污泥處置場所,項目公司負責將脫水后的污泥外運至指定的污泥處置場所,并承擔污泥運輸和處置的費用。8.10.8.10.違約及處罰違約及處罰 8.10.1.區水務局違約 1)因區水務局的原因導致商業試運營日或者商業運營日發生延誤,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期相應順延。2)區水務局未按時支付再生水處理服務費須按違約利率計付違約利息。8.10.2.項目公司違約 1)如因項目公司原因導致商業試運營日或者商業運營日延誤,項目公司必須逐日向27、區水務局支付預定違約金。2)若項目公司放棄或被視為放棄項目的建設,區水務局有權沒收項目公司提交的履約保函。3)在運營期內的任一運營月,如果某一運營日進水量未超過日設計能力,但由于項目公司原因部分污水未得到處理,或者項目公司計劃外暫停導致部分或全部污水未得到處理,項目公司應向區水務局支付違約金,并在規定期限內盡快采取措施,以使污水得到及時處理。4)如果某一運營日項目公司產生的污水出水不符合出水水質標準,則項目公司應向區水務局就當日出水不達標支付水質不合格違約金,并在規定期限內盡快采取措施,以使產生的出水完全符合出水水質量標準。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8.11.28、8.11.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8.11.1.終止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分為提前終止及特許經營期屆滿終止。在特許經營期內,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項目公司違約事件或區水務局違約事件,守約方均可向對方提出協議終止意向并就此進行協商。若雙方在一定時間內協商一致,則雙方應繼續履行特許經營協議規定的各自義務,否則守約方可以向對方提出協議終止通知,以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8.11.2.終止收購 特許經營協議屆滿終止,項目公司應將項目設施無償移交給區水務局或其指定機構。若特許經營協議因區水務局或者項目公司違約、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提前終止,項目公司應將項目設施移交給區水務局,區水務局應區分不同情況向項目29、公司支付相應的收購金。8.12.8.12.項目設施的移交項目設施的移交 特許經營期滿,項目公司應向區水務局或其指定機構移交項目設施的所有權利和利益及相關技術資料。特許經營期提前終止,項目公司應將項目設施按照提前終止時的狀態全部移交給區水務局或其指定機構。在移交期間或新的特許經營者接管項目設施之前,項目公司應接受區水務局的委托繼續提供污水處理服務。在移交前,項目公司與區水務局應成立移交工作小組,就移交的范圍、移交小組工作程序、合同轉移、技術轉讓、缺陷責任期等事項達成一致(具體條款將在特許經營協議中編制)。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8.13.8.13.轉讓轉讓 在30、特許經營期內,未經區水務局書面同意,項目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出讓、轉讓、抵押、質押特許經營權以及再生水廠的資產,也不得在上述資產、權利和利益上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置這些資產、權利或利益。8.14.8.14.爭議解決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于特許經營協議產生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則應盡力通過協商友好解決。若在嘗試友好協商解決后 60 日內該爭議仍未能得到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9.9.特許經營期限特許經營期限 根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條例的規定,特許經營期限應當根據行業特點、經營規模、經營方式等因素確定,最長不得超過31、三十年。在區水務局和北控水務集團簽署的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特許經營 BOT 項目特許經營協議中特許經營期為 29 年,為了便于一二期工程的銜接,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建議將特許經營期限定為 25 年(含建設期)。10.10.投資回報及價格測算投資回報及價格測算 10.1.10.1.財務假設財務假設 10.1.1.總投資 項目公司承擔的總投資約為人民幣【】萬元。10.1.2.運行成本 根據北控水務集團提交的 昌平沙河再生水廠(二期)擴建工程技術方案,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按照采用“A2O+MBR”工藝確定運營成本,包括電費、藥劑費、水費、人工費、污泥運輸處置費、32、管理費等,不含大小修費、折舊、財務費用、稅費、投資回報等。10.1.3.基本水量 為運營期第1年至第3年每一個運營月內日平均水量為再生水廠日處理能力的 60%,運營期第 4 年至第 7 年每一個運營月內日平均水量為再生水廠日處理能力的 70%,運營期第 8 年至特許經營期結束每一個運營月內日平均水量為再生水廠日處理能力的 80%。10.1.4.折舊 僅就初期投資計提折舊,在運營期內全部折完。10.1.5.資金來源 30%自有資金投資,70%采用長期貸款方式融資。10.1.6.流轉稅 參照污水處理費的相關規定,再生水處理服務費免征增值稅。10.1.7.所得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25測算。根據33、最新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512 號)的相關規定,企業從事符合規定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項目為具有公益性質的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公司在運營期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優惠。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10.2.10.2.投資回報投資回報 本項目由社會投資人來投資建設并運營,項目公司通過向區水務局收取再生水處理服務費的方式彌補運營成本,還本付息、收回投資并實現合理的投資回報34、。參照國內近期水務行業投資項目的實際狀況,本項目財務內部收益率暫定8%。實際財務內部收益率以最終和北控水務集團談判確定的收益率為準。10.3.10.3.再生水處理價格再生水處理價格測算測算 根據以上財務假設以及股東投資內部收益率預期,特許經營期初再生水處理價格大約為 4.1 元/立方米(其中包括征地拆遷約為 1.3 元/立方米)。特許經營期初實際的再生水處理價格應以最終和北控水務集團談判確定的再生水處理價格為準。11.11.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及其減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及其減免 再生水處理服務費由區水務局支付,如果向項目公司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將提高污水處理成本,最終導致再生水處理價格增高。建議本35、項目免征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2.12.保障措施保障措施 12.1.12.1.污水廠配套管網建設污水廠配套管網建設 在污水廠投入運行前,區水務局應負責按照建設進度建設規劃流域范圍內污水收集系統管網設施并承擔相應費用,以保證污水來水量和污水廠的運行不受影響。在特許經營期內,區水務局應持續進行污水收集管網的建設,逐步擴大污水廠的污水收集范圍。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12.2.12.2.工程配套設施建設工程配套設施建設 區政府負責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工作,做到“三通一平”,并以劃撥方式向區水務局提供本項目建設用地,保證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向項目公司交付場地,相應費用約為人36、民幣 2.2 億元,由項目公司承擔。13.13.其他政府承諾其他政府承諾 13.1.13.1.特許經營權的有效性特許經營權的有效性 在項目公司嚴格執行特許經營協議的前提下,區水務局應保證其特許經營權在整個特許經營期內始終持續有效和完整,不可抗力除外。13.2.13.2.協調與政府部門的聯系協調與政府部門的聯系 在項目建設期,區水務局應負責協調項目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系。14.14.項目運作程序項目運作程序 若采用和北控水務集團直接談判的方式,具體運作程序作如下安排: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實施方案編制及報批實施方案編制及報批 編制實施方案 完成實施方案的報批 談判談判 向北控水務集團提交項目邊界條件 北控水務集團提交技術方案 組織技術方案的專家評審會 北控水務集團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訂技術方案并定稿 向北控水務集團提交特許經營協議 昌平區沙河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特許經營 BOT 項目 實施方案 雙方展開對特許經營協議的談判 根據談判結果修訂特許經營協議并定稿 雙方展開對再生水處理價格的談判 談判結果報批 草簽和正式簽署項目協議草簽和正式簽署項目協議 草簽項目協議 成立項目公司 正式簽署項目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