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綠化景觀工程PPP項目物有所值定性評價指標及權重評分標準評分結果6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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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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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綠化景觀工程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五原縣綠化景觀工程 PPPPPP 項目項目物有所值物有所值定性定性評價指標及權重、評分標準、評分結果評價指標及權重、評分標準、評分結果物有所值定性分析流程包括:準備評價資料、確定定性評價指標并分配定性評價指標權重、設定評分標準、選定評價專家、召開專家會議、形成定性評價結論。1 1、準備評價資料準備評價資料本項目物有所值評價資料主要包括:初步實施方案、項目產出說明、風險識別和分配情況、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所在區域整體規劃報告等。2 2、確定定性評價指標并分配定性評價指標權重確定定性評價指標并分配定性評價指標權重定性評價指標由基2、本評價指標和補充評價指標構成。六項基本評價指標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補充評價指標主要是六項基本評價指標未涵蓋的其他影響因素。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設定了四項補充評價指標包括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法律和政策環境、項目規模。評價指標的權重分配原則為,在各項評價指標中,六項基本評價指標權重為 80%,其中任一指標權重一般不超過 20%;補充評價指標權重為 20%,其中任一指標權重一般不超過 10%。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評價指標設置如下表 W1。表表 W41W41 定性分析指標及權重定性分析指標及權重指標指標權重權重基本指標全3、生命周期整合度15%2指標指標權重權重風險識別與分配12%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15%潛在競爭程度15%政府機構能力10%可融資性13%基本指標小計基本指標小計80%80%補充指標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10%法律和政策環境5%項目規模5%補充指標小計補充指標小計20%20%合計合計100%3 3、設定評分標準設定評分標準項目評分標準主要是針對項目不同方面在項目的對應指標完成度的評估。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指標主要考核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項目設計、投融資、建造、運營和維護等環節能否實現長期、充分整合。風險識別與分配指標主要考核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各風險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識別并在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進行合理4、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指標主要考核是否建立以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供給數量、質量和效率為導向的績效標準和監管機制,是否落實節能環保、支持本國產業等政府采購政策,能否鼓勵社會資本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指標主要考核項目內容對社會資本參與競爭的吸引力。政府機構能力指標主要考核政府轉變職能、優化服務、依法履約、行政監管和項目執行管理等能力。可融資性指標主要考核項目的市場融資能力。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主要考核本項目分析計算時候的財務模型的計算準確性。每項指標評分分為五個等級,即有利、較有利、一般、較不利、3不利,對應分值分別為 10081、8061、6041、4021、200 分。項目本級財政部門(或 P5、PP 中心)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分等級對每項指標制定清晰準確的評分標準。本項目定性分析指標打分標準如下表 W2。表表 W2W2 定性分析指標打分標準定性分析指標打分標準序號序號主項主項名稱名稱項目項目名稱名稱權重權重評分標準評分標準1基本評價指標全生命周期整合度15%在項目全生命周期內,項目設計、投融資、建造、運營和維護等環節能否實現長期、充分整合1.有機整合了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環節,且能夠長期穩定合作的,81-100分;2.有機整合了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環節,但合作期限較短的,61-80 分;3.僅未整合設計環節的,41-60 分;4.僅未整合設計、建設環節的,21-46、0 分;5.僅整合運營維護環節的,0-20 分。2風險識別與分配12%風險識別是否充分,風險分配是否合理1.風險識別充分,風險分配合理的,81-100 分;2.有非關鍵風險未被識別或風險分配存在非顯著不合理的,61-80 分;3.有關鍵風險未被識別或風險分配存在顯著不合理的,得 41-60 分;4.有重要風險未被識別或風險分配存在不合理的,得 21-40 分;5.未進行風險識別和分配或政府風險未實現有效轉移的,得 0-20 分。3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15%績效指標是否明確,績效考核機制是否健全,是否有創新點1.設置了科學、完整、合理的全生命周期績效指標體系,且績效監控和考核機制切實可行的,有創新7、點,81-100 分;2.設置了績效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但在科學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存在明顯改進空間的,61-80 分;3.績效指標體系或績效考核機制中的有一項缺失的,41-60 分;4.績效指標體系或績效考核機制中的有明顯缺失的,21-40 分;5.未設置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的,得 0-20 分。4潛在競爭程度15%本項目的潛在市場競爭程度,能否優選社會資本1.項目所屬行業市場競爭非常充分,能夠優選社會資本,81-100 分;2.項目所屬行業市場競爭比較充分,能夠優選社會資本,61-80 分;3.項目所屬行業市場競爭一般,能夠優選社會資本,41-60 分;4.項目所8、屬行業市場競爭一般,基本能夠優選社會資本,21-40 分;5.項目所屬行業市場競爭一般,社會資本投資意向不強,0-20 分。4序號序號主項主項名稱名稱項目項目名稱名稱權重權重評分標準評分標準5政府機構能力5%本級政府對 PPP 模式運作的管控能力1.有 PPP 模式經驗,能夠在 PPP 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保證項目實施,并成立項目領導小組 81-100 分;2.對 PPP 模式有理論學習,了解 PPP 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61-80 分;3.對 PPP 模式基本了解,成立項目領導小組,41-60 分;4.對 PPP 模式基本了解,成立項目領導小組,但成員不全面,21-40 分;9、5.未成立 PPP 領導小組,0-20 分。6可融資性13%項目融資方案是否合理,能否順利完成融資交割1.已達成融資意向或獲得金融機構積極響應,預期能夠順利完成融資交割的,81-100 分;2.融資方案設計合理,預期融資成本處于合理范疇,具備融資可獲得性的,61-80分;3.融資方案不夠詳細、合理,或預期融資成本過高的,41-60 分;4.融資方案不夠詳細、合理有明顯錯誤,或預期融資成本不合理的,21-40 分;5.未考慮融資方案或融資可獲得性成疑的,得 0-20 分。7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10%全生命周期財務測算是否精確1.全生命周期財務測算精確的,81-100 分;2.全生命周期成本較10、為明確,但財務測算不夠精確的得 61-80 分;3.全生命周期成本較為模糊,或財務測算較為簡略的,得 41-60 分;4.全生命周期成本不全,或財務測算重要數據缺失,得 21-40 分;5.沒有全生命周期成本財務測算的,得 0-20 分。8法律和政策環境5%1.項目采用 PPP 模式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要求,甚至存在鼓勵政策。81100;2.項目采用 PPP 模式受到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個別限制,并且可以較為容易地解決。6180;3.項目采用 PPP 模式受到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個別限制,并且解決的可能性很大。4160;4.項目采用 PPP 模式受到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11、等的少量限制,但解決的可能性很大。2140;5.項目采用 PPP 模式受到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的嚴格限制。020。9項目規模5%1.新建項目的投資或存量項目的資產公允價值在 10 億元以上。81100;2.新建項目的投資或存量項目的資產公允價值介于 2 億到 10 億元之間。6180;3.新建項目的投資或存量項目的資產公允價值介于 1 億2 億元之間。4160;4.新建項目的投資或存量項目的資產公允價值介于 5000 萬元到 1 億元之間。2140;5.新建項目的投資或存量項目的資產公允價值小于 5000 萬元。020。4 4、選定評價專家選定評價專家定性評價專家組包括財政、資產評估、會計12、金融、行業、工程技術、項目管理和法律方面專家,共計 9 人。5定性評價所需資料應于專家組會議召開前送達專家,確保專家掌握必要信息。5 5、召開專家會議召開專家會議專家組會議基本程序如下:(一)專家在充分討論后按評價指標逐項打分;(二)按照指標權重計算加權平均分,得到評分結果。(三)針對各定性分析指標,形成專家組意見。專家打分表詳見附件,專家打分匯總、定性分析指標匯總見下表 W3 所示。表表 W3W3 專家打分匯總表專家打分匯總表指標指標權重權重專家評分專家評分總分總分1 12 23 34 45 56 67 78 89 9基本指標全生命周期整合度15%86827585828685828574813、風險識別與分配12%727872848091827882719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15%728083818680818084727潛在競爭程度15%828582858091858585760政府機構能力10%858585808580857280737可融資性13%838279828590858282750基本指標小計基本指標小計80%80%4441補充指標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10%768481858273838483731項目規模5%768172818578808180714法律和政策環境5%817881828291858885753補充指標小計補充指標小計20%20%2198合計100%614、6396 6、物有所值定性分析評價結論物有所值定性分析評價結論本級財政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召開專家組會議,在充分討論項目情況后,按指標進行逐項評分。針對每個指標,計算對應的平均分,再對平均分按照指標權重計算加權分,得到評分結果。本項目采用 PPP 模式進行實施,可以減小財政壓力;引入專業運6營主體,合理化解傳統政府服務供應過程中的風險承擔水平;優化運營管理結構,實現資產利用最優化;優化政府監管方式,市場競爭充分,注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因此從定性角度來看,本項目滿足項目物有所值的要求。嚴格從一般程序出發,本項目通過定性指標體系構建和專家評分過程完成物有所值的定性評價,評分結果為82.115、382.13 分分,大于 60 分。見表 W4定性分析評估結論表。本項目物有所值定性評估的結論為“通過定性評估通過定性評估”。通過定性評估的項目,在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且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實施后列入當地 PPP 項目目錄,將其財政支出責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W4W4 定性分析定性分析評估結論評估結論表表指標指標權重權重總分總分平均分平均分加權分加權分基本指標全生命周期整合度15%74883.1112.47風險識別與分配12%71979.899.59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15%72780.7812.12潛在競爭程度15%76084.4412.67政府機構能力10%73781.898.19可融資性13%75083.3310.83基本指標小計基本指標小計80%80%4441493.4465.86附加指標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準確性10%10%73181.228.12項目規模5%5%71479.333.97法律和政策環境5%5%75383.674.18補充指標小計補充指標小計20%20%2198244.2216.27評分結果評分結果100%100%6639737.67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