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安全文明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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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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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目 錄一概況2二安全保證措施2(一)、安全施工目標2(二)、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體系2(三)、安全生產制度3三、實現安全目標的技術措施5(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5(二)、安全用電措施6(三)、設備管理措施7(四)、防汛、防火、防雷的安全措施7(五)、雨季施工安全措施8(六)、管線保護措施9四、安全專項措施10(一)、土方開挖工程10(二)、起重吊裝工程11(三)、模板工程13五、落實方法與措施13六、重大危害因素、環境因素及其處理措施14(一)、重大危害因素表14(二)、重大危害因素處理措施:15(三)、環境因素表16(四)、環境因素處理措施17一概況本項目為黃平縣三里灣變電站2、至三小道路工程,是黃平縣城區路網規劃路線之一。道路起于黃平縣三里灣道路K0+465處,坐標X=5090.958,Y=3289.170,途徑三里灣黃平縣敬老院,止于黃平三小,道路總長664.298米,道路路幅寬度K0+000K0+320段為16米,K0+320K0+664.298段為12米,道路設計等級為城市支路,設計速度為20km/h。二安全保證措施(一)、安全施工目標安全生產的目標: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不死亡、不倒塌、不中毒;年負傷頻率6以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二)、安全文明生產保證體系我司已通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中3、心認證中心的“職業安全健康及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本工程項目經理部將下設若干職能部門共同對施工進行安全管理,安全組織機構見下圖:公司安全經理項目經理:楊勝才安全領導小組三防領導小組質安部安全員:吳仍均安全QC小組工程技術部安全員材料設備部安全員環境保護部 安 全 員行政管理 部 安 全 員三 防 行 動 小 組(三)、安全生產制度(1).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包括施工員、安全員、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的現場安全管理小組,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做好安全日檢記錄,并對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2).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4、的要求進行檢查,并填寫相應的表格。安全檢查與完善和修訂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結合起來,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經濟利益掛鉤、嚴明獎懲。(3).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a、所有工程在開工前必須編制有安全技術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及技術復雜的專題方案必須嚴格審核批準手續、程序。b、工程開工前,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詳細交底。c、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質安部主管要向班組長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d、兩個以上工種配合施工時,質安部主管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4).所有特種作業人5、員必須持證上崗。新工人進場必須先經三級安全教育,并由技術負責人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從事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上崗證或崗位證書。(5).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組日檢、項目部周檢、公司月檢。對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求徹底整改,對不按要求整改的,堅決地進行停工整改。對各類違章行為及時糾正,并依照有關制度,作罰款處理。 (6).加強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施工隊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明確安全責任人,現場要有安全負責人,負責其現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管理。堅持對施工隊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 (7).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注重安全防護用品的投入,對施工安全生產所需的各種6、安全設施,在資金上予以充分保證。對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經施工班組、工程項目部、公司三級的工程、質安、總工等部門的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8).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風焊工、起重吊裝工等,均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9).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措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要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10).成立安全QC小組,對不安全因素進行分析研究,找到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克服不安全因素和隱患。(11).由質安部主管組織每周不少于一小時的安全學習,內容要有針對性。(12).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編制安全計劃,并根據工程進度的要求,作及時的調整7、。(13).質安部主管負責組織實施安全計劃的內容,確保安全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的購置、使用和落實。(14).項目經理部質安員負責根據安全交底的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工作。(15).特殊工種(電工、起重工、電焊工、車船駕駛員、爆破工等)要經專業培訓,并持有專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上崗。(16).對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須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備,所有施工人員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三、實現安全目標的技術措施(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1).施工現場人口處要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安全牌及其他警示標志。(2).在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及道路上設置照明系統,保證夜間照明。施工區域內按有8、關規定建立消防責任制,按照有關防火要求布置臨設,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設立明顯的防火標志。(3).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如安全網、護欄、洞口蓋板等,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恢復。(4).深基坑開挖、腳手架搭設、基坑側向位移觀測、高空作業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及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序進行交工驗收。(5).一切建筑施工器具、材料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各類材料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嚴禁靠近場地圍護墻及其他建筑物墻壁堆置,且其間距應在50cm以上,兩頭空間應封閉9、,防止有人入內,發生意外傷害事故。(6).作業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現場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桿件和余料、廢料等都應隨時清理回收,并且將釘子拔掉或打彎再分類集中堆放。(7).油漆、涂料及其稀釋劑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8).基坑頂及到坑邊2m范圍內不得堆放材料、什物或其它設備。(9).在基坑邊沿長度的圍護方向設置護欄。要做好臨邊作業、“四口”防護工作,采用護欄、蓋板、安全網等加以防護。(10).墩柱、蓋梁的施工要搭上落梯、操作平臺及護欄,并且要有分項施工方案。(11).砼澆筑時搭設的流槽或泵管支架必須牢固可靠,必要時,應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12).起重設備10、應有穩定的基礎,鉤、鏈、繩等符合規定,有限位、防超負荷、超速和失靈保護裝置,安設防閘瓦過度磨損的警鈴自動斷電保護裝置,鋼絲繩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關規定,勤加檢查。起重設備的焊縫、連接螺栓、滑輪、制動防滑裝置,均需經常檢查,發現后及時處理。起重吊裝作業要統一指揮,統一信號,起重設備與架空線路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所有人員必須集中精力,注意吊運方向,禁止在6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惡劣天氣下從事吊裝作業。(13).各項施工作業完成后,安全設施、防護裝置確認不再需要時,經批準后,方可拆除。對拆除棚架等復雜和危險性大的設施時,必須按拆除方案和有關規定進行,并派安全監護。同時,要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11、志。(二)、安全用電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有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按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驗收和檢查。臨時用電要有安全技術交底及驗收表,要有變更記錄,健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檔案。臨時用電應落實三項技術措施:第一、防止誤觸帶電體的措施;第二、防止漏電措施;第三、實行安全電壓措施。嚴格用電管理,現場臨時電線路按規范要求布設,必須由持證的專職電工上崗操作,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各類電器設備均安設安全保險裝置,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現場電工要每天對用電設施進行檢查,按規定對接地電阻進行定期測試,并作記錄。(三)、設備管理措施施工現場應實施機械安全管理及安裝驗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機械、機具和電氣設12、備,在安裝前,應當按照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機械安裝要按平面布置圖進行。在投入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驗收,并辦好驗收手續登記。經驗收,確認機械狀況良好,能安全運行的,才準投入使用。嚴格執行各類機械設備的專人管理和操作制度,并設專人負責維護、保養。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四)、防汛、防火、防雷的安全措施施工期間防洪措施:1、成立安全防汛領導小組,組織專業的防汛搶險隊。2、水泥倉、危險品倉庫設置在高位安全的地方,進行重點的防護。施工期間防火措施: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13、誰負責”的原則。2、對施工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消防觀念,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3、施工現場設置防火警示標志,施工現場辦公室內掛有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4、動火作業前后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5、焊、割作業時要有專人監焊,必須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并在施工點附近準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及消防用水。6、乙炔氣瓶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不少于10m,與氧氣瓶保持不小于5m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凡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裝置。7、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牢固,絕緣性良好14、;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管或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要套防火絕緣線管;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準超過3天使用量,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9、修建消防儲水池,設立臨時消防供水系統,并派專人值班看護,確保消防用水。10、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并在施工沿線每50m設置一個消防器材存放點,確保整個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1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災、爆炸事故的根源,嚴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物及助燃物的儲放,確保施工期間消防通道的暢通。施工期間防雷措施:對可能漏電傷人或易受雷擊的電器設備、建筑物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倉庫等設置良好15、的接地和臨時避雷裝置,并制定檢查檢修制度,定期對防漏電、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五)、雨季施工安全措施1、雨前對場地排水系統進行疏通以保證水流暢通。2、施工道路為防雨水沖刷及水土流失,道路內側挖建臨時排水邊溝,每50米設橫向排水溝。3、對機電設備、電閘箱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并在雨前檢查接地保護裝置。4、對現場臨時設施,如工人宿舍、辦公室、食堂、倉庫等應進行全面檢查,對危險建筑物應進行全面翻修加固或拆除。5、暴雨、臺風到來前對堆放、停置在可能會受沖刷的低洼地段和臨水邊緣場地的材料、設備等,及時進行搬移和清理。6、雨季施工時,高空作業要系好安全帶并注意腳下防滑,確保施工安全。7、臺風來臨時,停止一切16、室外作業。施工人員進入室內,車輛集中放置并加固。無法固定的小型機具應收回室內,不可移動的大型應做好安全措施。8、臺風前后,現場安全小組要專門檢查臨設、棚架、支頂、圍護、設備、電器的安全,發現隱患,立即整改。9、成立防臺風搶險小組,備足搶險物料。(六)、管線保護措施部分道路段設有照明路燈和路側電力線路,道路邊埋設有通訊光(電)攬和其它管道,施工期間須做好管線保護措施。開工前安排專業人員對施工范圍內原有管線作全面探查,了解原有專業管線的走向和位置,如有管線或其它障礙物與設計相碰,則及時知會現場監理、業主和設計單位,制定合理的方案后才進行施工。不作遷移的管線,施工期間須做好保護措施(懸吊、支護、增設17、保護層等),并加強檢測,確保鄰近管線不受施工的影響。1、成立專門的管線保護小組,并配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嚴格按管線圖紙施工。2、管線部位,須有明顯標志,施工人員須熟悉本段管線位置。3、保護管線小組的領導在施工前,要全面檢查各項保護措施是否落實。4、加強教育,對全體人員講清楚保護管線的重要性,明確要求。5、凡不聽從指揮亂開挖造成管線損壞者,除受經濟行政處分外,按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6、間施工范圍內如發現地下不明管線,及時向現場監理工程師報告,向該管線的所有者查清有關的位置和現狀,制定處理方案并經有關部門批準,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7、時改移的管線在完工后改移回原位。8、18、對臨近作業區的管線,特別是重要的電力、通信等專業管線,施工期間必須及時與管線權屬部門聯系,加強保護,并按管線權屬部門要求做好監測。9、對作業區附近的架空管線,施工期間尤其是機械作業時,須加強標識、夜間設置警示燈,并安排專人指揮作業,避免機械作業對管線造成破壞。四、安全專項措施(一)、基坑支護工程1、在基坑每一層開挖深度的施工中均須在基坑內兩側設置臨時排水溝及集水井,在并使用潛水泵將積水抽到坡頂路面排水系統中,集水井間距40m.。施工過程中,不斷抽水。2、由于現場施工用地有限,挖出的土方應隨時清運,不得隨意堆放在基坑頂,以免加重土坡壓力和阻礙施工。3、基坑機械開挖至離設計標高20cm處,應改為人19、工開挖。基坑開挖不得超挖,嚴格按開挖順序進行,如發現有超挖情況應回填石粉、砂,并給予夯實。4、在坑頂沿線設截水明溝,防止坑頂滲水影響坑壁穩定。5、施工時應注意觀察坑緣頂面土有無裂縫,坑壁有無松散、塌落現象發生,確保施工安全。6、基坑施工監測:本工程基坑開挖采用明挖法施工。由于基坑開挖施工中對地層產生擾動,有可能引起地表變形或沉陷,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因此,本工程必須進行監測,并應根據監測成果,及時反饋信息指導施工,以確保基坑構件物、沿線建筑物以及作業人員、居民的安全。同時本工程周邊有少量的多層建筑物,故著重于地面沉降及工程結構物自身變形的觀測。具體的監測方法如下:1)、對基坑周邊的個別多層建20、筑物進行變位監測:(1)、在高層建筑物的承重墻或柱上布置觀測點,觀測點應通視良好、便于觀測。傾斜觀測在兩個垂直方向設置至少4個觀測點,用以監測大樓的傾斜程度。(2)、監測頻率為每5天一次。(3)、當位移超過允許值時即向有關單位反映并制定措施防止繼續偏移。2)、路面沉降觀測(1)、對基坑之外的路面面沉降監測,主要是現有行車道的沉降監測。每20m布設一橫測線,該線上設3個點作觀測之用。用水準儀對各點進行定期觀測,與初始數據進行對比分析,若測得沉降值超出允許值,立即對地層進行加固處理。(2)、監測頻率在圍護施工期間每5天一次,在主體施工期間每2天一次。3)、管線位移監測對采用臨時懸吊的現有管線進行沉21、降和水平位移觀測。沿管線的軸向在管壁上設觀測點。每2天一次,直至管線恢復止。當管線位移超出允許值時立即進行加固處理。4)、地下水壓力監測(1)、監測開挖范圍內的地下水位標高及孔隙水壓力。沿基坑邊緣每15m設一觀測孔,孔旁埋設水壓力計,定期觀測水位變化。(2)、監測頻率為每2天一次,直至主體結構完工。(3)、根據地下水位、水壓的變化情況,確定基坑開挖是否需要排水或補水。保證周圍建筑物不因地下水位變化過大而下沉、傾斜。(4)、本工程在基坑開挖過程中注意排水,使基坑形成的過程中形成一個封閉的排水系統,防止基坑外的水流回基坑,并設置適量的水泵將基坑內的水排出基坑外。(二)、土方開挖工程開挖前應向有關操22、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基坑兩頭及邊坡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夜間掛燈。機械開挖時應嚴格控制中線和邊坡。嚴格遵守機械挖土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挖土前應發出信號,在臂桿回旋半徑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工作。挖土前隨時檢查基礎土壁的情況及支撐牢固的情況,發現土壁有裂紋、疏松、支撐松動、脫離等危險征兆,應立即采取措施后,才能繼續開挖。基坑開挖到一定深度時,可能遇到臺風多雨天氣,應做好雨季施工“六防”工作,必要時加蓋塑料薄膜以防水土流失。(三)、起重吊裝工程(1)、作業前必須檢查吊車停放位置,特別是支腿位置是否穩固,有足夠的承載力。(2)、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統一指揮,統一各種指揮手勢、旗號、哨號。(3)、作業人員明確23、分工,定崗定位、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現場。(4)、各機具設備應滿載運行,不得超載運行,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構件起吊后應保持水平狀態,禁止在空中調整其傾斜度。(5)、風力大于六級或暴雨、大霧,嚴禁進行安裝作業。(6)、起吊過程中嚴禁在吊臂及起吊件下站人,作業人員帶安全帽,穿工作鞋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7)、“五不吊”:指揮手勢或信號不清不吊;重量、重心不明膛吊、超載不吊,視線不明不吊;捆綁不牢掛鉤方法不對不吊。作業過程嚴格按照起重作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執行。(8)、吊裝時必須統一指揮,由指揮員確定吊機擺設的位置。注意檢查支腿有無下陷和浮動等危險狀況,當吊機力距接近額定力距時,聯絡員應立即報告指揮員24、,由指揮員作出安全指令,確保吊裝安全。(9)、吊機轉臂、伸臂的空間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高壓電纜如小于安全距離則拆除或安排停電時作業。(10)、構件吊離地面或梁車1030cm時,檢查構件綁扎是否牢固穩定,吊索是否拉緊,吊機運轉是否正常,經檢查后方可繼續起吊。(11)、禁止用斜拉方式起吊,起吊時起重機不準行駛移動,作業期間嚴禁在起重機前方120。范圍內工作,任何情況下嚴禁關閉起重機自鎖保險裝置進行吊裝作業。)(12)、雙機抬吊施工應注意如下方面、轉至承托點(投影)上方時,才徐徐落下,起吊時2臺吊機垂直起吊,一般情況下吊臂不應變幅。嚴禁向下(即不安全方向)變幅,因向下變幅容易產生超負荷狀態,如向上變25、幅時,所產生的分力較大也容易產生超荷失穩。、待構件起吊上升至超過支承點高度2030cm時,各吊臂向同一方向旋轉,待指揮員確認構件支點此時較為安全可作變幅、對線就位。、雙機抬吊的構件較重、較大型,此時應十分注意吊臂的強度,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控制伸臂長度,不得盲目伸長吊臂,以免出現折臂造成事故。注意檢查卷揚機鋼絲繩長度是否足夠,其與滑輪組的倍率必須滿足該項吊裝作業的使用要求。、吊裝時必須統一指揮,由指揮員確定吊機擺設的位置。一般多臺吊機同時操作時,每機必須配一名聯絡員傳達指揮員的指令,并注意支腿有無下陷和浮動等危險狀況。當吊機力距接近額定力距時,聯絡員應立即報告指揮員,由指揮員作出安全指令,26、確保吊裝安全。(四)、模板工程1、按照施工方案作業,模板安裝按施工設計進行,嚴禁隨意變動,支頂必須有墊塊。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臨時固定設施。3、模板安裝線條要直、順、平穩,相鄰模板高差不能大于允許值,對拉桿安裝不能損傷鋼筋。4、高處作業(模板外圍)應設施工走道,并在臨邊設不低于1.2米圍攔,牢固掛安全網,并壓網底。施工范圍下設圍攔、警示牌,專人指揮車輛行人。5、拆除時嚴格遵守安全規定,高處模板拆除應有專人指揮,應設置警示標牌。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五、落實方法與措施建立在項目部安全質量小組檢查、監督下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現場安全管理保證體系,項目經理部不少于2名專職質27、安員。制定實施一整套工地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的安全和工地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如防風、防澇、防火、防工程傷害、治安管理等的安全措施。1、對工人進行崗前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職工調換工種或使用新工具、新設備前要進行崗前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的培訓。堅持每周安全學習不少于小時,學習內容包括安全法規、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案例等。特別加強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意識、防護技能、交通安全、法制教育)。2、針對本工程的特點、施工外部和內部環境及業主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個單項工程開始前,應重復進行該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具體內容和施工要求28、,應向交底對象詳細交底和討論,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安全評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現場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針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單,指定專人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班組或個人給予罰款或停工整改等處理。4、貫徹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做到每日檢查、日常檢查、定期巡視檢查和測定檢查。、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各級安全員巡回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安全檢查包括施工機具的檢查及各項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防暑降溫、雨季六防、后勤衛生等專項檢查。六、重大危害因素、環境因素及其處理措施(一)、重大危害因素表序號作業活動危險29、因素可能導致的事故1模板安拆未設安全防護欄高處墜落2配電箱開關箱民工亂接電線觸電3施工現場電焊作業潮濕場所進行電焊作業觸電4高處、起重、吊裝等作業6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施工坍塌、觸電5輪胎式起重機吊裝超載起吊起重傷害6車輛、施工機械轉向器不靈車輛傷害7車輛、施工機械行駛制動不靈車輛傷害8潛水泵無漏電保護裝置、或參數不符觸電(二)、重大危害因素處理措施:1、對于高處墮落、物體打擊事故處理措施(1)、對職工進行預防高處墜落的技術知識教育,使他們熟悉操作時必須使用的工具和防護用具。同時在技術上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2)、根據施工現場需要,按各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30、。(3)、安全防護設施的材質必須符合要求,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安裝與施工進度同步進行,并由項目部組織檢查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網必須按規定要求抽樣送到建筑安全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4)、質安員負責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日常檢查。2、對于觸電事故處理措施(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有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按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驗收和檢查。臨時用電要有安全技術交底及驗收表,要有變更記錄,健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檔案。(2)、臨時用電應落實三項技術措施:第一、防止誤觸帶電體的措施;第二、防止漏電措施;第三、實行安全電壓措施。(3)、進場后及時編制電工人員的培訓計劃并報公司人事部。對民工進行用31、電安全教育。(4)、對施工管理人員及民工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5)、機電設備的電閘箱或開關采取進盒和搭篷等防雨、防潮措施,并安裝接地保護裝置。(6)、電工負責定期檢測接地系統,每日檢查配電箱情況,發現有亂接等問題及時糾正并對亂接人員進行處理。(7)、電工對潛水泵等易漏電機電設備進行定期檢修,使用時設置漏電保護裝置。(8)、禁止在6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惡劣天氣下從事吊裝作業。3、對于坍塌事故處理措施(1)、深基坑開挖、腳手架搭設、基坑側向位移觀測。高空作業等,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及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序進行交工驗收。(2)、對支頂架必須進行受力驗算及組織三級驗收。4、對于起重傷32、害事故處理措施起重設備應有穩定的基礎,鉤、鏈、繩等符合規定,有限位、防超負荷、超速和失靈保護裝置,安設防閘瓦過度磨損的警鈴自動斷電保護裝置,鋼絲繩的安全使用要符合有關規定,勤加檢查。起重設備的焊縫、連接螺栓、滑輪、制動防滑裝置,均需經常檢查,發現后及時處理。起重吊裝作業要統一指揮,統一信號,起重設備與架空線路保持規定的安全中離,所有人員必須集中精力,注意吊運方向。5、對于車輛傷害事故處理措施(1)、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2)、施工操作人員必須認真按照施工設備保養、維修管理規定做好各項保養工作,確保設備處于正常、安全狀態。(3)、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局部故障或損壞,為避免發生安全事33、故和造成環境污染,應停止作業,不得帶病運行。(三)、環境因素表序號活動/產品/服務環境因素環境影響1施工機械、運輸設備、電動工具作業噪聲排放影響民居、操作者身體健康2夜間施工噪聲排放影響民居、操作者身體健康3鋸木噪聲排放危害操作者身體健康影響民居生活4鋼模板、鋼結構加工噪聲排放影響作業人員健康5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噪聲排放影響民居生活、危害健康6施工機械、運輸設備、電動工具作業噪聲排放影響民居生活、危害健康7搬運水泥粉塵排放危害操作者身體健康8施工現場拆建筑物粉塵排放污染大氣、影響民居生活9施工現場清掃粉塵排放污染大氣10施工場地平整粉塵排放污染大氣、影響民居身體健康11施工機械、運輸設備維修、34、保養油渣、廢油布、汽油、柴油泄漏、排放污染大地12施工機械、運輸設備維修維修、保養廢舊畜電池棄置污染大地13施工機械保養油渣、廢油布、廢機油等排放污染大地14生活垃圾排放生活垃圾消耗及廢棄物污染大地(四)、環境因素處理措施1、對于粉塵排放、砼殘渣排放、有毒有害廢物排放、泥漿泄漏及油渣等現象采用處理措施:(1)、對施工管理人員進行環境管理措施的交底。(2)、對各類有害物質分類放置分類處理。(3)、在工地出口處設清洗槽和沉淀過濾池,配置高壓槍,嚴格要求車輛駛出工地前要進行沖洗,避免將砂泥夾帶出地方道路。清潔后的污水經過沉淀后才排入城市排水管網。(4)、施工現場的余泥及時清運,余泥外運將由散體物料運輸單位運輸,不雇用無余泥排放證的車輛運送余泥,不亂倒余泥。(5)、汽車裝土必須低于車箱高度,并用帆布遮蓋,防止土方掉漏及粉塵污染。(6)、安排專人清掃施工現場及附近的道路,并給現場的機動車道淋水。2、對于噪聲排放現象采用處理措施:(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并依據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合理安排施工機械作業。(2)、注意對樁機的經常性保養,盡量使其噪音降低到最低水平。(3)、嚴格執行夜間施工規定。18【黃平縣第二建筑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