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標性高層商業體懸挑外腳手架搭設施工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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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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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懸挑外腳手架的設置結構四層以上部分內外腳手架按腳手架搭設方案應為單排臨邊防護架,局部單排防護架不滿足施工要求時,采用鋼管懸挑腳手架,懸挑高度為2層。(其它外架防護形式詳見腳手架搭設方案)2、搭設方案2.1平臺架形式此懸挑外腳手架懸挑1200mm寬,兩層一挑,上下懸挑架須斷開,單獨設置。懸挑架懸挑在下一層設置斜支撐桿,間距3000mm,斜支撐桿設置一道雙向水平桿,斜支撐于樓板預埋地錨固定拉結。詳見懸挑外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懸挑架立桿間距1500mm,間距1500mm。懸挑腳手架外側,通長通高設置剪刀撐。滿掛密目網。懸挑外架底部滿掛安全網。2.2懸挑外架的構造參數2.2.1懸挑外架立桿間距152、00mm、大橫桿間距1500mm。2.2.2懸挑外架操作層面鋪設腳手板時,主節點間須加設一根小橫桿。2.2.3擋腳板18cm高,防護欄桿高度不大于1.5m。2.3懸挑外架的材料要求腳手架所使用的鋼管、扣件及零配件等須統一規格,證件齊全,杜絕使用次品和不合格品的鋼管。材料管理人員要依據方案和交底檢查材料規格和質量,履行驗收手續和收存證明材質資料。2.3.1鋼管:采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Q235-A級焊接鋼管,材質符合碳素結構鋼(GB/T700)的相應規定。每批鋼材進場時,應有材質檢驗合格證。用于立桿、大橫桿和斜桿的鋼管長度為46m。外涂刷防銹層并定期復涂以保持其完好。2.3.2 扣件:3、扣件應使用與鋼管管徑相配套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15831鋼管腳手架扣件中的規定。腳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擰緊力矩達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進場后必須進行復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銹蝕嚴重和有裂紋的扣件。2.3.3 腳手板:鋼腳手板采用2-3mm厚的級鋼板壓制而成,側耳高度為50mm的鋼腳手板,鋼規格為2503000mm。 2.3.4安全網:必須是經國家指定監督檢驗部門監定許可生產的廠家產品,同時具備監督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安全網的力學性能符合安全網力學性能試驗方法(GB5726-88)的規定。安裝好的每塊水平安全網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沖擊荷載。立網采用4、L-1.56m 的綠色密目安全網,平網采用P-36m的錦綸編織安全網,綠色密目安全網在100cm2 面積上不少于2000 目(即2000 個洞眼),平網網眼直徑不大于10cm。密目安全網必須使用阻燃安全網。3、懸挑外架搭設、使用和拆除安全技術措施3.1搭設注意事項3.1.1鋼管腳手架的扣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他材料綁扎。腳手桿件不得鋼木混搭。3.1.2在搭設之前,必須對進場的腳手架桿配件進行嚴格的檢查,禁止使用規格和質量不合格的桿配件。3.1.3 腳手架的搭設作業,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按施工設計放線、鋪墊板、設置底座或標定立桿位置。3.1.4 腳手架搭5、設時應設安全警戒區,設警戒標志,派專人看管;搭設腳手架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且具備搭拆高大腳手架的經驗。3.1.5 底部第一排立桿應按立桿搭設要求選擇,不同長度的鋼管交錯設置,至少有6m、4m 兩種不同長度的鋼管作立桿。3.1.6 桿件端步伸出扣件之外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以防止桿件滑脫。為了保證外觀整齊,外露長度不得大于150mm。3.1.7 桿件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采用3 個旋轉扣件固定;搭接接頭應錯開。3.1.8作業層的欄桿應設置在立桿的內側,欄桿接長應符合對接的要求。3.1.9密目網封口要對齊,每個網眼都要用鋼絲綁緊,密目網要兜在外側立桿的里面;水平兜網一定要6、兜到臨邊,并用鋼管架好。3.1.10為保證懸挑外架的整體穩定性,每層懸挑外架與樓層地錨采用鋼管進行拉結;懸挑外架從上到下設置剪刀撐,剪刀撐的斜桿與地面夾角為4560。3.1.11懸挑架應設置避雷裝置。3.1.12施工用電纜掛在懸挑架上時應有絕緣裝置。3.2懸挑外架搭設質量的檢查驗收及管理規定3.2.1 懸挑外架的驗收標準規定l)懸挑外架結構符合前述的規定和設計要求,個別部位的尺寸變化應在允許的調整范圍之內。2)節點的連接可靠,其中扣件的擰緊程度應控制在扭力矩達到40-60Nm。3)鋼管腳手架立桿垂直度應1/200,且應同時控制其最大垂直偏差值:當架高20m 時為不大于50mm。4)縱向橫桿的水7、平偏差應1/250,且全架長的水平偏差值不大于50mm。5)作業層鋪板、安全防護措施等需符合上述的要求。3.2.2 懸挑外架的驗收和日常檢查按以下規定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允許投入使用或繼續使用:1)搭設完畢后,未經驗收不得臨時使用。2)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過15 天,在重新使用之前;3)遭受暴風、大雨、大雪、地震等強力因素作用之后;4)使用過程中,發現有顯著的變形、拆除桿件和拉結以及安全隱患存在的情況時。3.3 懸挑外架使用規定3.3.1 作業層每m2 架面上實用的施工活荷載(人員、材料和機具重量)不得超過設計的規定值:該規定值要求以明顯標識的形式懸掛在防護欄桿上,提醒施工作業人員。3.3.2嚴8、禁上架人員在架面上奔跑、退行或倒退拉車。3.3.3 作業人員在懸挑外上的最大作業高度應以可進行正常操作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墊器物或單塊腳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3.3.4 在作業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和連墻件。3.3.5 工人在架上作業中,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生碰撞、閃失和落物。嚴禁在架上戲鬧和坐在欄桿上等不安全處休息。3.3.6人員上下腳手架必須走設安全防護的出入通道,嚴禁攀援腳手架上下。3.3.7 每班工人上架作業時,應先行檢查有無影響安全作業的問題存在,在排除和解決后方許開始作業。在作業中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和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9、查,解決以后才能恢復正常作業;發現有異常和危險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員撤離。3.4 懸挑外架的拆除3.4.1 腳手架的拆除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應落實到班組個人。3.4.2 拆除前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支撐體系應符合安全要求。3.4.3 腳手架的拆除順序與搭設順序相反,須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先拆欄桿、腳手板、剪刀撐,而后拆小橫桿、大橫桿、立桿等,逐層由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3.4.4 在拆除過程中凡已松開連接的桿件應及時拆除,避免誤扶和強靠已松脫連接的桿件。3.4.5 拆除的桿配件應以安全的方式運出和卸下,必須綁扎牢固或裝入容器內才可吊下,嚴禁向下拋擲,拆除過程10、中應作好配合,協調工作,禁止單人進行拆除較重桿件等危險性作業。3.4.6 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劃分安全區,設警戒標志,并設專人警戒。3.4.7 拆除前須指派專人檢查架子上的材料、雜物等是否清理干凈,否則不許拆除。拆除時應按規定程序拆除。3.4.8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如腳手架采取分段拆除時,不拆除的部分腳手架兩端應先設置連墻桿及斜向支撐。3.4.9 腳手架拆除應注意成品保護。4、懸挑外架使用時的安全注意事項4.1懸挑外架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后才能使用。4.2懸挑外架未經檢查驗收前,除架子工以外嚴禁其它人員攀登,驗收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要做局部拆除時,必須經過方案制定人及審批人同意由架子工進行操作。4.3大風雨后,施工負責人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平臺架進行檢查,對有松動的及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進行加固。4.4在進行懸挑外架搭設施工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不許穿帶釘、易滑的鞋上架操作。4.5五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天氣嚴禁在懸挑架上施工。4.6懸挑外架搭拆及使用時注意對成品的保護。4.7柱子混凝土強度達到7.5MPa時才允許與平臺架進行拉接。4.8懸挑外架操作層采用密目安全網進行圍護。4.9懸挑外架上的施工荷載嚴禁超過設計規范值。4.10懸挑外架搭設施工方案計算依據詳見懸挑外架搭設施工方案。審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