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融資-授信流程-小企業授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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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1200672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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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業信貸流程第一條 貸款申請。貸款業務申請人向本行申請貸款業務時,應提交以下基本資料:1、借款申請書一式兩份;2、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3、有效的貸款卡;4、公司章程、連續的驗資報告;5、申請前連續三個月、上年度同期和上年度末的財務月報表(新成立中小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提供);6、用途證明材料;7、業務品種實施細則和本行規定的其他資料。第二條 申請受理(一)調查人員收到申請后,應向申請人對以下方面進行詢問了解:1、企業成立時間、年檢情況:2、企業注冊資金及歷史增減資情況;3、主要股東構成及歷史股東變化情況;4、主要股東(實際經營人)從業時間和本行業經驗;5、主要股東、實際經營人、2、財務負責人居住地址、聯系方式;6、企業主要產品、技術、主營業務;7、企業主要上下游客戶、銷售渠道及市場競爭情況;8、企業目前經營地址,取得方式;9、企業目前負債情況(包括與企業有關的個人經營貸款);10、在本行的結算及信貸業務情況;11、本次貸款的用途、資金使用方式;12、可提供的擔保情況;(二)在詢問的基礎上完成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附件一),初步判斷貸款業務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行規定的基本條件。(三)與上級業務經理或業務主管人員溝通,或經過本營銷團隊集體討論,決定是否進一步展開實地調查,并單獨或集體在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上簽署意見。(四)對受理否決的,機構應指定專人(內勤)在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3、錄注明原因,將復印件每周一次傳真至總行中小企業業務部,納入全行共享的中小企業信息資料庫。(五)限時要求:受理人員應從客戶提交借款申請書及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限時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是否受理,對否決申請的應說明理由或要求。第三條 盡職調查(一)信貸人員應按照杭州市商業銀行中小企業公司貸款業務盡職操作實施細則和業務品種實施實則的要求,圍繞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和“中小企業財務數據分析調整表”和主要經營者進行交談,對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調查。首筆貸款業務和業務存續期間隔一年以上的,要求雙人調查。(二)對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中的內容進行核實,并收集相關佐證資料。(三)圍繞“中小企業財務數據分析調整表”對以4、下財務信息進行重點調查核實:1、貨幣資金:核實企業開戶情況(包括用于結算的個人賬戶)、存款余額。2、應收賬款:查閱企業會計賬簿,分析應收賬款賬齡,估計壞賬損失。3、其他應收款:核實實際金額,詳細記錄前五名客戶金額及形成原因,判斷是否存在抽、逃資情況,分析可收回的金額。4、存貨:查閱存貨明細賬,了解存貨進出庫情況,對六個月以上未流轉存貨應估計存貨損失和減值金額。5、其他應付款:核實科目金額構成,詳細記錄前五名客戶金額及形成原因,判斷是否存在關聯交易。6、固定資產:收集原始發票復印件,對未計入企業固定資產但實際投入企業經營的資產予以記錄,并根據已使用年限計算固定資產凈值。7、銀行融資:查詢企業貸款5、卡信息,了解企業銀行借款、票據金額(敞口)和對外擔保金額,對逾期或欠息記錄應逐一詢問,查明原因。8、所有者權益:查閱企業歷次驗資報告,記錄驗資方式、驗資金額,分析是否有抽逃情況。記錄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積累情況,重點了解資產評估增值及接受捐贈情況,分析是否有虛增金額。9、銷售收入:核實銀行賬戶(包括個人結算賬戶)的銷售款回籠情況,查詢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增加金額和票據背書金額,在此基礎上重新確定銷售收入。10、銷售成本:對計入銷售成本的各科目進行核實,分析是否有虛增或轉移成本情況。11、主要股東(實際經營者)個人及家庭資產情況,包括房產、車輛、銀行儲蓄存款和金融資產,要其詳細記錄房產坐落、面積、6、購置金額、目前負債、產權人;車輛名稱、購置金額、現有負債、產權人;家庭儲蓄存款金額、開戶行;其他金融資產類型、市值。12、查詢主要股東(實際經營者)對外擔保情況,詳細記錄被擔保人、擔保金額和目前狀況。13、個人借款:查詢主要股東(實際營營者)個人信用報告,了解個人銀行借款,對逾期或欠息記錄應逐一詢問,查明原因。14、對其他科目余額占總資產10%以上的財務科目進行調查,了解科目明細構成。(四)非財務因素調查:1、查詢主要股東(實際經營者)個人信用報告,了解銀行借款和對外擔保情況,對逾期或按揭拖欠情況應逐一詢問,查明原因。2、企業目前開戶情況,主要結算賬戶進出情況;3、調閱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制7、度是否健全、規范;4、存貨管理情況,進出庫記錄是否詳盡、管理規范;(五)在上述訪談和實地調查基礎上,在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中小企業財務數據分析調整表”的維護,并按照客戶內部評級相關規定進行中小企業客戶內部評級初評。(六)在“中小企業財務數據分析調整表”的基礎上,分析各項財務指標是否正常,是否與經營狀況相匹配,第一還款來源是否可靠和穩定。(七)根據企業目前經營現狀,各項財務數據,結合宏觀政策、行業前景,產品競爭力、市場形勢、企業發展計劃等方面,預測申請人未來一年的經營趨勢,判斷可持續經營能力,填寫“經營趨勢分析表”(附件二)。(八)分析用途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我行政策,判斷貸款用途是否合理,8、貸款金額是否與經營情況相匹配。(九)根據不同擔保方式分析第二還款來源是否充足和可靠,重點分析以下內容:1、抵押物權屬、性質、價值和目前狀況;2、質押物權屬關系是否清晰,質押是否有效;3、擔保人是否具有足夠的擔保代償能力;4、采用創新擔保方式的,是否符合本行相關條件。(十)在上述工作基礎上,在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貸款業務申請人“客戶基本情況”,“擔保分析”“融資直接用途”“計劃還款來源”“業務風險點”“風險防范手段”“資金使用跟蹤計劃”及結論。(十一)調查人員應在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上注明新老客戶身份,對老客戶壓縮信貸敞口、準備實施信貸退出的,以及調查否決的,應在中小企業客戶申請記錄中注明原因,并指定專人(內勤)將復印件每周一次傳真至總行中小企業業務部,納入全行共享的中小企業信息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