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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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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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施工中人員及設備安全,加快滬昆客運專線的建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一、安全目標全面貫徹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實現“五零”,零死亡事故、零爆炸和火災事故、零重傷事故,零交通運輸事故、零重大設備事故。杜絕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本標段創安全示范標準工地。二、安全管理人員 為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有序展開、安全生產活動順利進行,防止管理和生產脫鉤、制度和措施不落實,項目部除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外,還配置了一定數量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隊設一名專職安全員工程師,施工現場設一名專職安全員和兩名安全監2、督員。五、施工的危險源和可能造成的傷害隧道施工雖然作業工序簡單,但在施工中圍巖的地質超前預報、地下水的探測均存在局限性,加上隧道本身施工環境差,勞動強度大,工作面受到限制,人員、機械比較集中,交叉作業多,還可能受不良地質危害。(一)危險源 1、支護變形:由于地質不穩導致初期支護變形,洞內出現裂縫或測量數據有變化時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 2、施工用電:配電、開關箱安裝牢固,外殼接地可靠;3、危險行為:機械對交叉作業人員造成的機械傷害及洞頂危石墜落打擊。作業平臺高處作業,人體墜落。4、防火防爆:爆破器材、作業區有明火,吸煙,爆破器材存放、回收不及時及瞎炮的處理,可造成爆炸事故。(二)可造成的傷3、害:傷殘、死亡等安全事故。三、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培訓制度所有參加工程施工的人員均應在施工前進行安全培訓,通過考試合格者方能上崗作業。所有特殊工作崗位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的培訓,獲得合法的操作證書方能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分項分部工程在開工前必須由總工程師向參加施工的員工介紹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各項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下發施工方案交底時同時下發安全技術措施,無安全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3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部每月對全部施工項目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1)班組檢查:每次作業前由工4、班內部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條逐項進行檢查,檢查每一個人員、每一臺設備、每一條措施,檢查完畢后再由隊內別的工班進行互檢。作業過程中有兼職安全員全程監督檢查。 (2)交接檢查: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員應仔細檢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況,接班人員還應認真檢查交班人員的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及施工操作情況,檢查有無違規操作或安全隱患、事故現象,并現場簽署檢查意見。 (3)工序檢查:每道工序前應仔細檢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人員是否到位,施工過程中要檢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發生意外是否按措施執行,上道工序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隱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開工。 (4)日常巡檢:隧道作業5、隊專職安全工程師每天對重點工程、關鍵工序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場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施工區段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檢查,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管理,包括對開工前的安全措施準備工作、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落實情況、對生活區的安全用電、對防洪的安全檢查及對重點部位和危險物品進行檢查等。關鍵、特殊工序應有安全人員旁站。 4安全設施及其管理制度 每月底進行一次安全設備和設施的檢查測試和保養,及時清除及替換不合標準或難以修理的設備,并做好資料記載。 5.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搜集安全信息,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處理。安全監督員除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操作情況,還檢查各6、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和安全人員上崗及處理問題的情況。 6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凡現場發生任何事故,在現場施工人員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匯報,對于拖延不報或隱瞞不報的,除承擔因拖延時間而造成的損失外,還要追究法律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如下: (1)發生一般輕傷、重傷事故(輕傷兩人以下或重傷一人)時,由項目部自行調查處理,發生事故兩日內報局安質部。 (2)發生輕傷事故、重傷事故(輕傷四人以下或重傷二人以下)時,項目部報局安質環保部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發生死亡事故及一次發生重傷三人以上或一次負傷五人以上事故時,項目部進行調查處理,局安質環保部參加調查處理工作,并在24小時內上報建7、設單位。四、隧道施工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1、施工前做好地質超前預報和監控量測工作。2、洞口工程進洞前先做好洞門工程,做好洞口邊坡、仰坡、天溝和邊溝等排水措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洞身開挖(1)進洞必須戴安全帽,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洞前由洞口值班人員進行登記。(2)工作面施工時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清除或支護。 (3)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機電設備。(4)洞內運輸應有專人指揮,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車輛搶道。車輛行駛中不得隨意超車。 (5)洞內嚴禁堆放柴油、汽油、煤油、變壓器油。(6)火工品臨時存放點設3人輪換值班看守,防止火工品外流。 (7)隧道開挖嚴格按8、設計臺階臨時仰拱法進行開挖,嚴禁欠挖,避免超挖。4、初期支護(1)支護應定期檢查,若損壞或變形嚴重時,應將人員撤離現場,再加臨時支撐,隨拆除隨支護。 (2)臨時支撐立柱應放置于基巖上,不應放在活動的石塊上。 (3)噴錨支護時,注漿管嚴禁對人放置。 (4)量測數據速率突然增大,或掌子面后有連續不斷的響聲,或工作面上干燥巖石突然濕潤時,均應視為塌方的信號,人員應立即撤離。 (5)開挖支護襯砌電壓不得超過110v。 (6)已施工好的初期支護突然裂開時,立即打設錨桿并架設臨時支撐噴射混凝土。地表起鼓時,在墻角打設鎖腳錨桿,必要時在起鼓地段壓重或向地表下打設錨桿。 (7)鋼拱架架立應控制好6個方面的問題9、:a鋼拱架的標高;b鋼拱架的橫向尺寸;c,鋼拱架的垂直度;d鋼拱架的連接螺栓;e鋼拱架各單元連接處松散物及虛碴的處理;f鋼拱架的間距。各洞口安裝鋼拱架必須做到標高、寬度尺寸標準,上中下導鋼拱架連接弧度圓順,架立后技術干部要反復核對,確保各項數據符合設計要求。 (8)鋼拱架應與圍巖緊密相貼,如不能緊貼時,應按規范要求,用高標號混凝土預制塊填塞頂實,其點數單側不得小于8個接觸點,以確保其整體受力。掌子面附近的鋼拱架外露(鋼拱架處的噴射不能噴滿,可留5cm厚左右,以便隨時檢查鋼拱架、錨桿的作業質量及數量)數米,最大不超過2m;鋼架之間的縱向連接筋應設于拱架內緣;連接筋環向間距及長度,嚴格按設計要求施10、工,便于與下一榀鋼架連接,同時要求鋼拱架的縱向安裝間距誤差不超過4cm。五、高壓風1、定期不定期檢查空壓機運行狀況,保證良好運轉,保障施工進度,保護工人健康。 2、高壓風管應架空敷設,同時滿足下方機械通行,定期檢查風管有無破損,及時更換,保證施工區域空氣質量。 3、暫停施工時,要等人員全部撤除后方可停止高壓風的輸送,開工前,必須先通風10分鐘后方可進入隧道施工。 4、空壓機應有專門的管理操作人員,并有相關的警示標識六、安全用電1、嚴格按規定安裝線路及設備,用電設備都要安裝地線,不合格的電工器材嚴禁使用。 2、隧道內用電線路不得使用裸線。 3、隧道內照明和動力線分開架設并且要架空敷設,每條線之間11、都要保證安全距離,不可互相搭接,照明電采用36V低壓電。 4、定期檢查線路的完好程度,破損和漏絲(線)處要及時用防水膠布粘貼,嚴重時要及時更換,老化電線應及時撤除,更換新線,不得延期使用。 5、配電箱嚴格“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管理。并配有接地裝置。七、爆破施工 1、鉆眼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塵罩和防塵服。 2、電鉆操作者應佩帶絕緣手套。 3、嚴禁裝藥和鉆孔平行作業。 4、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 5、洞內每次放炮過程中,應有專職人員通知警戒,裝藥后不可以長時間不起爆。 6、工作面附近支護爆破時予以覆蓋。剛打好的炮眼溫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要提前時間,須風吹降溫,不得以水降12、溫。裝藥時應用光圓木棍輕搗,嚴禁使用堅硬物體。 7、爆破后,以一長聲哨響為號撤除警戒。但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專職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殘余炸藥和雷管,撬掉松動石塊,檢查支護損壞與否,損壞須撬掉重新施工或打臨時支撐。此項工作完成后其他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 8、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不得由同一人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分別裝在兩輛車內運送。八、不良地質防治措施 (1)對地表做好加固措施,運用噴錨護坡法對地表做整體化處理。 (2)對襯砌階段施工根據現場實際和設計要求進行增加固措施。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框圖九、應急與預防措施1、應急準備(1)作業隊成立應急救援小組13、,包括指揮組、通訊組、急救組、救護組、保障組、救援組。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作業隊安質室。 (3)通訊組與當地相關部門有醫療衛生部門進行溝通聯系,獲取安全衛生方面的咨詢情況。(4)在隧道內設專門的安全通道,并設置指路標志。(5)隧道內安裝應急燈和設備用發電機,以備隧道意外停電。 2、應急響應(1)隧道發生塌方后,首先進行人員撤離和按人數和姓名清點,工地人員應迅速將信息傳遞給組長,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組長通知應急小分隊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2)當發生大塌方且隧道內被埋工人較多時,綜合辦公室立即聯系當地政府請地方幫助搶救;并同時撥打“120”與市醫院急診室聯系,將受傷人員接入醫院或送入指定醫院進行緊急救護。其他管理人員參與協助現場指揮、救護、通訊、車輛的使用調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