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橋梁下部結構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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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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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路橋集團G356線布三段改建工程A標項目經理部 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表承包單位: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合同段: A標 監理單位: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詢監理事務所 編 號: 安-022 工程名稱橋梁工程工區(作業隊)交底名稱橋梁下部結構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 一般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人員應熟悉并遵守本工種各項安全技術操縱規程,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嚴防高處墜落、異物打擊、觸電、淹溺和其他各類機械的、人為的傷害事故。 2、從事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措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4、施工用的各種機具要根占有關規定,派專人進行定期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配置的相應的消防、防洪、防水、防觸電、防雷擊等設施及設備。施工人員均必須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6、施工現場按要求掛設的警示牌或標示牌不得擅自拆除,如確需拆除,事后必須立即恢復。 7、施工現場內的各種運輸道路及通道,應有照明設備。 8、現場應平整,并經常保持排水暢通。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表2-2 (一)、一般安全用電規定 1、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專業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 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電氣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架設3、。場內架設電線應絕緣良好,臨時用電的線路必須用絕緣物進行支撐,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筋、樹木、腳手架、機械、欄桿上。 3、電工在接近高壓線作業時,必須保證有5米以上的安全間隔,并采取必要的隔離、屏蔽措施。否則必須停電方可進行作業。 4、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氣設備必須配有專用開關,并且必須是一箱一機一閘一漏,不得一閘一漏多機。室外的使用開關、插座應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縱處加設絕緣墊層。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設備線路,必須按規定要求安裝有效的漏電保護器。 5、在三相五線制中接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應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歐,并不得在同一4、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7、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品的間隔不得小于1米,一般電燈間隔易燃品不得小于50厘米。 8、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有橡膠電纜線供電,并經常留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放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9、電氣設備檢驗應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牌(如嚴禁合閘),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分聯系后方可進行。 10、對電氣設備、絕緣用具必須定期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防雷設施在雷雨季節之前應檢測、并做好檢查記錄。手持電動工具應5、由專人管理,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絕緣用具每三個月測試一次。高壓絕緣用具,每半年測試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凡不合格的機具,嚴禁使用。 (二)電工安全作業規定 1、必須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證上崗。 2、從事電氣作業的難易程度,須符合電工等級要求。對難度較大、較復雜的電氣工程,不得由低等級電工完成。 3、電工必須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要定期檢查、校驗。 5、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縱。 6、帶危險性作業,必須有人在安全間隔外監護。 7、電力傳動裝置的調試和維修時,除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外,在開關箱處6、應懸掛“有人操縱,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有專人監護。 (三)、電焊工安全作業規定 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專用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濕潤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施焊場地四周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7、焊點下方未設接火斗時不準施焊作業。 8、四級大風7、及以上不準高處施焊作業。 9、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作業規定 1、電動工具按其觸電保護分為、類。(1)類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一個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聯接起來。因此這類工具使用時一定要進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裝設漏電保護器。(2)類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靠安裝條件的措施。即使用時不必接地或接零。(3)類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電和在工8、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一般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2、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據各種不同工具的特點,作業對象和使用要求進行操縱外,還應共同留意以下事項:(1)為了保證安全,應盡量使用類(或類)電動工具,當使用類工具時,必須采用其它安全保護措施,如加裝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條件未具備時,應有牢固可靠的保護接地裝置,同時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2)使用前應先檢查電源電壓是否和電動工具銘牌上所規定的額定電壓相符。長期擱置未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還必須用500V兆歐表測定繞組與機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得小于7M,否則必9、須進行干燥處理。(3)操縱人員應了解所用電動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結構,操縱時要思想集中,站穩,使身體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寬大的衣服,不戴紗手套,以免卷進工具的旋轉部分。(4)使用電動工具時,操縱者所使用的壓力不能超過電動工具所答應的限度,切忌單純求快而用力過大,致使電機因超負荷運轉而損壞。另外,電動工具連續使用的時間也不宜過長,否則微型電機輕易過熱損壞,甚至燒毀。一般電動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縱,待其自然冷卻后再行使用。(5)電動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調換插頭,而將導線直接插進插座內。當電動工具不用或需調換工作頭時,應及時拔下插頭,但不能拉著電源線拔下插頭。插插頭時,開關應在斷開位置,以防忽然起10、動。(6)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電源線或電纜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接觸不良以及斷續運轉等故障時,應即修理,否則不得使用。移動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軟線來搬動工具,并隨時留意防止橡皮軟線擦破、切斷和軋壞現象,以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7)電動工具不適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及濕潤等特殊環境中使用,并應存放于干燥、清潔和沒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對于非金屬殼體的電機、電器,在存放和使用時應避免與汽油等溶劑接觸。 鋼筋工程安全技術交底1、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縱。 2、搬運鋼筋要留意四周有無障礙物、排擠電線和其他歷11、史電器設備,防止鋼筋在回轉時碰撞線路而發生觸電事故。防止碰人撞物。高空吊運時,要留意不要接觸腳手架,模板支撐及其它臨時結構物體。 3、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掉落傷人。特別是懸臂構件,更要檢查頂撐是否穩固。 4、在高處安裝預制鋼筋骨架或綁扎鋼筋時,要在確定腳下安全后再進行操縱,不答應站在模板上操縱,必要時,操縱地點應搭設腳手架。其他高于2米以上的操縱點,還應系好安全帶。 5、鋼筋除銹時,要帶好口罩、風鏡、手套等防護用品,切斷鋼筋時,要留意不要被機具等弄傷。 6、采用機械進行除銹、調直、斷料和彎曲等加工時,機械傳動裝置要設防12、護罩,并由專人使用和保管。電機等設備要妥善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7鋼筋焊接人員需配戴防護罩、鞋蓋、手套和工作帽,防止眼傷和皮膚灼傷。電焊機的電源部分要有保護,避免操縱不慎使鋼筋和電源接觸,發生觸電事故。高處焊接要系安全帶,必要時應搭設操縱平臺。 8、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將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準靠近。 9、起吊鋼筋,規格必須同一,不準是非參差不一,細長鋼筋不準一起吊。 10、切割機使用前,必須檢查機械是否正常,有否二級漏電保護;切割機后方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11、鋼筋頭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潔,工作臺要穩,鋼筋工作棚照明燈必須加網罩。 12、在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縱,預防雷擊鋼13、筋傷人。 13、鋼筋骨架不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其上行走,禁止從柱子上的鋼箍上下。 14、鋼筋冷拉時,冷拉卷揚機應設置防護擋板,沒有擋板時,應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呈90度,并且應用封閉式導向滑輪。冷拉線兩端必須裝置防護設施。冷拉時嚴禁在冷拉線兩端站人、或跨越、觸動正在拉的鋼筋。 15、鋼筋焊接:(1)電焊電焊機應放在干燥、透風良好的地點,四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著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在濕潤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縱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上或木板上操縱。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接14、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金屬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件代替地線。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四周應備有消防設備。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或鐵板。(2)氣焊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回火安全裝置。乙炔發生器應置于干燥、透風處。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其安全距離應不低于5米,四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明火檢查是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領,放工后送回專用庫房。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受熱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接觸膠管,氣焊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15、,點火的焊槍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表面,嚴禁沾污油脂。氧氣瓶應設有防震交圈,并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劇烈震動和烈日曝曬。乙炔發生器應天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火照明。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下方,焊接場地間隔明火不得少于10米。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交管回火裝置結凍時,應用熱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施焊時,場地應透風良好,施焊完畢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全罩。乙炔筒提出頭,頭部應避開浮筒上升方向,提后應掛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腳手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腳手架連接材料應使用扣件,接頭應錯開,螺栓要堅16、固。立桿底必須使用立桿支座。不得使用鉛絲和麻繩連接鋼腳手架。2、 門式簡易腳手架應按產品設計拼裝連接牢靠,并使用鋼管加強橫向連系和剪刀支撐。3、 腳手架要展滿、綁牢、無探頭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腳手架支撐上,腳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與模板相聯。4、 腳手架要設置欄桿,安設安全設施,并經常檢查。確保操縱人員和小型機械安全通行。5、 腳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穩妥整潔,有坡度的腳手架,要加設防滑條。6、 懸空腳手架應用欄桿和撐木固定穩妥、牢固、牢靠,防止擺動搖擺。7、 搭設在水中的腳手架,要經常檢查受水沖洗情況,發現有松動,變形或沉陷應及時加固。腳手架上作業的人員應配戴救生設備。8、 腳手架高度在10-17、15米時應設置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度-60度,纜風繩的地錨應留意保護。9、 拆除腳手架時,四周應設置警戒標志或護欄,應按從上到下順序拆除,不得上下雙層作業,拆除的腳手架,板應用人工傳遞或吊機吊送,嚴禁隨意拋擲。 模板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有無坍方跡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方可操縱。 2、向基坑內吊運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設專人指揮,模板要(被和諧)牢靠,基坑內操縱人員要避開吊運材料。 3、人工搬運支立大模板時,應設專人進行指揮。使用的繩索要有足夠的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應先固定底部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或傾覆。 4、18、用機械吊運模板時,吊點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米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操縱。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縱,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置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接觸腳手架。 6、高處作業時應將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不得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 7、拆除模板時應制定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 8、拆除模板禁止雙重作業。3米以上模板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緩慢送下。 砼澆筑安全技術交底 1、灌筑墩身、承臺砼時,應搭設作業平臺(斜道)19、,不得站在模板上作業,作業平臺有護攔防護。 2、電動震搗器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操縱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配電箱的接線宜使用電纜線;(2)在大體積砼中作業時,電源總開關應放置在干燥處,多臺震搗器同時作業應設集中開關箱,并由專人負責看管。 3、砼泵泵送灌筑(1)砼泵泵送砼灌筑時,泵車應設置在作業棚內,安裝應穩定、牢固、泵車安設未穩前,不得移動布料桿。作業前,應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正常,靈敏、可靠。(2)泵送前,應檢查管路、管節、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合格格的管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a、管路布設要平順,在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位;b、管20、路應設專人經常檢查、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崩裂。(3)砼泵在運轉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4)砼泵操縱人員,應熟悉和遵守泵車的操縱規程和安全技術規定;(5)拆卸管路前,應把管內余壓排除干凈,以免發生事故;(6)在五級以上大風時,砼泵車不得使用布料桿作業;(7)作業結束采用空氣清洗管道時,操縱人員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支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支架所用的木樁、萬能桿件等應具體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桿件和、鋼管等。 2、地基承載力必須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土質地基雨季須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21、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并要與墊木聯結牢固,防止不均勻沉落、失穩和變形。 4、支立排架要派專人進行指揮,支立排架豎立為宜,排架豎立后用臨時支撐撐牢,再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栓擰緊,形成整體。 5、用吊機豎立排架時,應用溜繩控制排架起吊時的擺動。 6、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聯,防止支架失穩。 7、墩身排架大面積拆卸時,應邊拆邊撐木,保持平衡穩定。嚴禁將全部水平和斜撐拆除,再放墩身。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交底1、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病癥,不應從事高處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須穿軟質輕底鞋,所需材料應事先預備齊全,工具事22、先放在工具袋內,拴穩掛牢。不得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扔工具及其他物件。 3、高處作業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梯子不得同時上下,在通道(或平交口)使用梯子應設置圍欄。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拴好安全繩,戴好安全帽。 5、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配有通訊設備或有專人負責。 6、搭設腳手架,展設走道板,禁止搭空頭板,走道板要滿展,隨展隨釘。走道必須按安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 7、禁止上下交叉作業,防止上面施工落物傷人。若無法錯開時,應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8、高處作業工作平臺外側必須設置防護欄;高度超過10米,須設置安全網。 9、在大風大霧等不良天氣或視線不清時必須停止高空作業。 10、高處作23、業施工現場嚴禁非施工人員進進。 龍門吊安全注意事項 1、龍門吊應有專人開車,司機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書,才允許開車。2、嚴禁非司機開車。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再開車。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潤滑。5、使用前必須檢查起吊鋼絲繩狀態應符合起重機械的有關規定,繩卡應牢固,走行系統良好,限位開關、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應可靠。6、液壓系統應安全可靠。7、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接地。8、起重機24、上禁止擱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9、工具、備件等應放在工具箱內。禁止隨意擱放,以免落下傷人。10、走行起動前,要確認走行軌道上無障礙物,軌道地基無沉陷。11、走行起步時要鳴笛(鈴)示警,緩慢起步。12、起重機行走時,禁止搭人或搭物。13、起重機作業必須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進行起吊或走行操作。14、被吊物體必須捆扎牢固。起吊點必須符合規定要求.起吊時要平穩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機斜拉、拖拽物體。15、起重機走行時,要確認兩側驅動是否同步。如發現偏移,必須停車檢查調整。16、兩臺起重機合吊一物體時,應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過兩臺總重量的80%。兩臺起重機走行、吊放等動作要一致25、。17、起吊物下禁止站人。18、空車走行時,吊鉤要離地面2m以上。19、換梁龍門起重機的吊梁(梁架)上不許坐人,吊梁下禁止站人。20、換梁龍門起重機吊梁行走時,必須注意兩臺起重機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車檢查調整。21、禁止起重物長時間停留在空中。22、對起重機進行維護或修理時必須切斷電源。23、風力超過六級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并用兩側夾軌鉗夾住鋼軌,換梁龍門起重機必須打鐵鍥。龍門起重機停止使用時亦應照此辦理,并將吊鉤升到上限位置,吊梁架按規定放置,關好門窗,切斷電源。24、每年應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并進行靜、動負荷試驗。 卷揚機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1、卷揚機的各部機件、電氣元件以及安全防26、護裝置、鋼絲繩等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GB1332991)的規定; 2、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防止受力時位移和傾斜;操縱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系方便; 3、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4、通過油輪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結節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潔,作業中最少需保存三圈; 5、操縱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作業中忽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運送物件放下。 起重機作業安全技術交底1、 對新機、經過大修或有重要改裝的起重機,在使用前都應按起重機性能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吊裝試驗。2、 起動機械前應檢查鋼絲繩、滑輪、卷筒、制動及各27、安全裝置是否完整可靠,檢查各個螺絲、連接部位、運轉部件有無松動和裂痕,潤滑是否良好,起動機械后檢查各儀表指示是否正常,觀察排氣煙色,聽其聲音又無異響。3、 起重機在每班作業前應先作無負荷升降、旋轉、變幅、前后左右運行及制動、限位安全性試驗,確認安全可靠方可正式作業。4、 起吊重物時,吊鉤與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下拖動被吊物品,在吊鉤上重物未提升時,禁止起重機移位或旋轉,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的物品。起重機嚴禁超負荷作業,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機得升降速度和旋轉速度應保持相等,被吊重物得重量不得超過兩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得總和的75%28、,如果兩臺起重機分擔同時起吊重量不等得重物時,每機分擔的重量不能超過該機額定起重量的80%.5、 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不能從人員頭上越過,不能吊起重物再空中長時間停留,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暫時停留時應發現信號,所有人員不得再重物下面停留或通過。6、 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嚴禁站人,所有人員應盡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轉區域內,禁止在吊運得重物上面站人或對吊著的重物進行加工。7、 在起吊重物作業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況下,應嚴格按照起重機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嚴禁在起重臂起落穩定之前變換操縱桿。8、 起重吊裝高出物品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將鋼絲繩拉斷或起重機后翻。在起重臂達到最29、大仰角或吊鉤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最少保留三圈以上。9、 下大雨、大雪、大風情況下,起重機應停止作業,必須作業時,應采取特別措施,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10、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變形,纏繞、磨損、斷絲、銹蝕等現象,要及時處理。鋼絲繩表面銹蝕磨損超過平均直徑10%或在一段節距內斷絲超過一股時,應立即更換新鋼絲繩。11、吊鉤應定期做探傷檢查,如有永久變形或裂紋時,應更換。吊鉤斷面磨損10%時,應重新驗算,確定安全起重量,以確認是否更換或降低負荷使用。12、起重作業“十部吊”(1) 信號不清不吊;(2) 重量不明不吊;(3) 歪裝斜拉不吊;(4) 超過選定工作半徑的額定起重量不吊;(5) 吊具吊索不負荷規定、捆綁不牢、起吊后不穩不吊;(6) 重物上站人、吊臂下有人不吊;(7) 帶棱角快口得物品未墊軟物時不吊;(8) 埋在地下物件不吊;(9) 如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吊;夜間作業沒有足夠的照明不吊。審批人交底人交底時間接受交底人員簽名工區現場管理人員:協作隊伍負責人:作業人員:備注第 14 頁 共 1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