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06512
2024-09-21
26頁
93.30KB
1、蘭溪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總 則1.1 編制目的為做好我市城市燃氣系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城市供氣系統各類燃氣安全事故,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燃氣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件公共應急預案、金華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蘭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蘭溪市行政區域突發性城市燃氣系統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突發燃氣2、安全事故,由市政府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1.4 工作原則(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燃氣企業,咨詢機構的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2)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3)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市燃氣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政府監管與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燃氣事故應急責任機制。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2.1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3、,按照蘭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蘭溪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2.1.1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組成。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副組長:市府辦分管副主任市建設局局長成員:應急辦、發改局、公安局、建設局、衛計局、環保局、質監局、安監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供電公司、消防大隊等部門有關負責人。2.1.2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職責。(1)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貫徹執行省、金華市應急領導小組、市政府有關工作指示;(2)負責指揮蘭溪市燃氣高壓管道,各液化氣儲配站、氣化站,以及市區城市燃氣管網及設施突發4、重大以上事故或需要協助的較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3)負責全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了解掌握全市范圍內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金華市建設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4)組織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必要時,請求金華市政府,周邊市及軍分區、駐蘭部隊的支援;(5)組織燃氣救援和保障行動方案的演練;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2.1.3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5、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1)應急辦:綜合協調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測、報、預、救”四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2)市發改局:負責聯系省、金華市發改委協調上游單位對我市的臨時供氣,負責協調影響城際間供氣管道的搶險、搶修。(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負責事故周圍受威脅人員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4)市建設局:接受金華市建設局指導,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燃氣事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全市城市燃氣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牽頭組織有6、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相關資源動態數據庫,建立應急狀態下的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物資、技術、裝備準備;負責調度燃氣搶險隊伍展開施救工作;協助事故現場事故調查工作。(5)市衛計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的醫療救治工作,確保應急處置所需救治人員、藥品、救護器材和救護車輛的調配到位。(6)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環境影響的監測;對事故產生的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置。(7)市質監局:組織參與事故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搶險救援,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特種設備事故調查、檢測鑒定和7、其他產品質量的分析檢測。(8)市安監局: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和處理。(9)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處理違反燃氣行業法律法規行為和參與事故的調查及處理。(10)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和應急供電工作。(11)市消防大隊:參與制定搶修、救援方案,配合事故中的其他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火災撲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12)各鄉鎮(街道)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責任。2.2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2.2.1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主任:市建設局分管副局長。副主任:市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燃氣管理單位負責人。成員:市建設局辦公室、政8、策法規科、市政工程管理處、建筑業管理科、管線建設管理科和各燃氣企業負責人。2.2.2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應急狀態下的職責:(1)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2)負責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負責收集情況,及時傳達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3)督促、檢查應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4)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工作;(5)經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金華市建設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常態下9、的職責:(1)與有關鄉鎮(街道)政府、有關部門、兄弟縣市、金華市主管部門建立聯系機制,收集分析、研究有關城市燃氣方面安全信息,提出預警或啟動預案建議;(2)組織修訂和完善預案;(3)調查研究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的理論和實踐,不斷完善突發事故的應急機制;(4)負責對各燃氣企業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行動方案,建立應急專業隊伍和有關專家信息庫,開展應急演練及對應急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監督;(5)組織全市處置城市燃氣突發事故的培訓和演練。2.2.3燃氣企業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各燃氣企業負責人組成,負責本企業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行動方案,建立應急專業隊伍和有關專家信息庫,開10、展應急演練及對應急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接受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指導。2.3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2.3.1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組成由城市燃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衛生防疫、環境監測、電力工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2.3.2 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職責參加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咨詢或提出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發地實施技術支持。2.4應急救援力量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由各級政府和建設、安全監管、公安消防、質量監督等部門,以及燃氣11、企業等組成。2.4.1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建設、公安、安監、消防、衛生、綜合執法、環保、質監、燃氣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在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搶修作業、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鄉鎮(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維穩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12、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2.5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單位)、專家及相關人員組成。在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時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上報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并提出對事故責任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處理建議。3 事故分級與標識3.1事故分級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級)、重大事故(級)、較大事故(級)、一般事故(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3.1.1 特別重大事故(級)(1)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供氣,或發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13、別重大事故;(2)上游氣源遇非正常情況,導致城市氣源或供氣設施中氣源質量指標嚴重超標;(3)上游氣源設施發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氣源中止;(4)自然災害導致上游氣源輸送受阻或設施淹沒,機電設備損壞,氣源生產、輸配、應用設施設備以及輔助設施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造成停止供氣;(5)城市主要供氣和輸配氣系統管網發生干管斷裂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城區6平方公里以上)供氣,修復時間超過24小時;(6)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造成停止供氣。3.1.2 重大事故(級)(1)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供氣,或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14、(2)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或超出事發地市級政府處置能力的重大燃氣事故。(3)需要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的重大燃氣事故3.1.3 較大事故(級)(1)在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過程中發生泄漏、爆燃,影響正常生產并需要外界協助的安全事故;(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3)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1000戶以上,時間在8小時以上的事故;(4)涉及跨縣級行政區域或超出事發地縣級政府處置能力的較大事故。3.1.4一般事故(級)(1)在燃氣生產、運行、經營過程中發生泄漏,可能影響正常生產的安全事故;(2)造成人員受傷的事故;(3)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15、;(4)造成區域性管道燃氣用戶停氣、脫壓或超壓在300戶以上的事故,時間在8小時以上。3.2預警標識按照事故分級,設置4種顏色的預警標識。紅色預警標識表示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橙色預警標識表示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黃色預警標識表示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藍色預警標識表示級突發燃氣安全事故險情。4 預測與預警4.1 監測與評估各燃氣企業負責城市燃氣場站、管網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定期對燃氣設施運營安全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落實燃氣場站、管網改造計劃,評估情況和改造計劃應及時向市建設局報備。4.2 監督檢查市建設局負責城市燃氣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運營16、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燃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管理以及燃氣場站管網改造計劃的各項要求。5 應急響應5.1 總體要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發生后,在市政府領導下,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和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故,可越級上報。5.2 事故報告5.2.1 報告程序(1)蘭溪市區域內燃氣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報告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或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燃氣突發事故17、。(2)市建設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市政府,市應急辦和安全監管局,同時開展響應行動。發生級以上重大事故且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省、金華市、市應急辦公室,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發生級以上事故可直接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5.2.2 報告內容快報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2)氣源場站座數、生產規模、氣源來源;(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5)事故的簡要經過;(6)事故原因的初18、步分析判斷;(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5.2.3 相關記錄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應對組織、協調、保障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5.3 預案啟動發生、級燃氣突發事故,按省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指示開展應急工作,同時啟動本預案;發生級燃氣突發事故需要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處置的較大事故,啟動本預案,同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及燃氣企業預案啟動;發生級一般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處置。5.4 響應行動城市燃氣突發事故19、發生后,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并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4)服從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本級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5.5 指揮和協調(1)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級以上事故報告后,立即分析事故20、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進行決策,并宣布啟動本預案。屬級、級事故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金華市政府和金華市建設局、省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建設廳。需要省、金華市政府領導協調的,報告時一并提出處置建議。(2)第一時間召開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3)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和處置情況;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工作;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并收集匯總事故發生情況和各部門意見,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隨時向蘭溪市、金華市政府、省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建設廳匯21、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4)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召開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提出城市燃氣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氣等工作方案,組織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5)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辦公室各成員按照本部門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成員必須堅守崗位。(6)應急處置中,搶險救援需跨區域調配應急物資、救援力量的,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集中、統一、及時調配。5.6 工作流程蘭溪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流程圖見附件1;蘭溪市燃氣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流程圖見附件2。5.7 信息發布城市燃氣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22、法律法規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市委宣傳部進行指導協調,重大情況報金華市政府或由省建設廳報省政府決定。有關新聞發布工作,按照蘭溪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實施。5.8 善后處理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民政部門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6 應急結束6.1 結束程序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隱患基本消除,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6.2 事故調查與總結(1)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由市安監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23、(2)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燃氣事故原因,從城市燃氣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3)城市燃氣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安監局應向蘭溪市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燃氣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7 應急保障7.1 指揮通信保障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設在市應急辦,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1)逐步建立24、和完善全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同各鄉鎮(街道)、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為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2)應急響應期間,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令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7.2 隊伍保障蘭溪市要建設好應急救援基本力量。(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城市燃氣企業搶險作戰單元和消防官兵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25、工、質監、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燃氣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7.3 裝備保障市建設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燃氣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燃氣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包括食品)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一次,報市燃氣應急領導小組備案。7.4 財政保障事故發生企業在超出自身經濟支付承擔能力時的資金保障,按照蘭溪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實施。7.26、5 宣傳、培訓與演練(1)宣傳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城市燃氣突發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燃氣安全使用及應急的基本常識等。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市建設局和各燃氣企業負責。(2)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重點抓好燃氣經營企業、工商業用戶和燃氣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應急專業隊伍和應急管理部門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突發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3)演練定期組織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8 附 則8.1 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市建設局負責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金華市建設局備案。各燃氣供應企業根據本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組織,儲備常規搶險物資。并報蘭溪市建設局備案。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8.2 解釋部門本預案由蘭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8.3 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附件:1蘭溪市城市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流程圖2蘭溪市燃氣安全事故處置工作流程圖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