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客運路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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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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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術交底書單位:中鐵二十局集團沈陽鐵路樞紐東北環線增建第二線工程項目經理部工程名稱時間交底部門安質環保部接收單位交底人簽名交底編號接收人簽名交底內容(鄰近)營業線路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一、安全措施1、一般規定(1)施工前與各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以施工范圍兩端劃分安全界 限,明確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加強施工雙方管理責任制。施工前請產權管理方共同對地下管線、電纜設施的位置等予以確定,在施工 過程中加以防護和改移。施工機械在操作過程中,采取“一人一機”跟班的規定,隨時監控機械狀態, 嚴禁機械侵入既有線施工。機械不操作時間段,應遠離既有線停放。嚴禁隨意穿越鐵路,嚴禁將導電物體連接既2、有線兩條鋼軌。高空作業:1)統一安全網(211】以上必須掛網),2)執行高處作業許可證 制度,即先檢查合格相關部門人員簽字后方可進行下到工序。施工人身安全防護:無論路基或者橋涵施工,距既有線近的地段,必須在營 業線行車安全限界外,采取有效的物理隔離。大型施工機械必須采取攬風繩等方式做好防傾倒措施。防止挖斷地下光纜、電纜和各種管線措施:必須人工先挖探溝。2、人員施工負責人、安全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等,應嚴格執行先培訓持證上崗。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安全員、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由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嚴格按照鐵道部和沈 陽鐵路局頒發的營業線施工有關安全規定進行施工并設置好3、防護,遵守各項規章制 度,按正確的施工作業程序進行施工作業。在區間步行上、下班時,應由施工負責人帶隊,不得在軌道、鋼軌和枕木頭 上行走,應在路肩上行走。在路肩上行走時,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車界限 及碰傷人員,進路信號辨認不清時應及時下道避車,不得臆測行事。通過橋梁、道口或橫越鐵路時,必須執行“一站、二看、三通過”的制度, 來車時不準搶越。在長大橋梁上行走,要拉開距離,有車時要迅速下道分散到就近 避車臺避讓。在站內必須選擇寬敞的地帶行走,必須行走道心或道床時,應前后設專人防 護;橫越鐵路時,不準腳踏鋼軌、尖軌和滑床板,并注意來往車輛。繞行車輛時,應距車尾5m以上,并注意車輛動態和鄰進的列車4、開來,嚴禁 跳車、鉆車、扒車和從車底、車鉤上傳遞物料,不得在車底下避雨乘涼。休息時不 準坐鋼軌、枕木頭及道床邊坡上。在區間作業,線路速度小于120km/h時,遇來車應在距來車不少于800m下 道避車,在列車慢行條件下可距來車500m下道避車。在快速列車行駛區間,按不 同速度等級的制動距離下道避車。在站內作業應特別加強瞭望,應在施工前選定避車地點,來車時到指定地點 避車。當不能確認來車進路時,必須下到安全地點避車。人員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車尾部,避免風、沙傷眼,防止車上的 車門或墜落物及繩索傷人。3、施工場地施工現場在通過居民居住較密集的鐵路線旁時,應事先張貼有關施工安全注 意事項的通告5、和與地方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并與周圍居民密切配合,做好安全宣傳 工作。在施工現場四周,通行道路路口等地須設立安全標志和警示牌;施工現場周 圍設置防護柵欄;對影響交通和施工的溝、坑和凸凹不平之處,應在施工開始前加 以平整;施工現場的危險處所,應懸掛“危險”和“禁止通行”的明顯標志,夜間 應以紅燈警示。4、營業線施工安全制度沒有經建設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簽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沒有 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沒有與車務、工務、電務及行車部門簽訂好施工安全協議不準 開工。沒有書面的技術交底,對施工現場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種管線、管道等隱 蔽設施,沒有查明并采取保護妥善措施不準開工。在臨近營業線作業,與6、行車安全有直接影響的防護員,駐站聯絡員、道口看 守、施工員、軌道車司機等,沒有經過培訓考試并取得合格證不準上崗。靠營業線附近的橋涵、路基等滋工,沒有審定的線路加固措施和路基邊坡防 護方案,沒有與工務電務等有關配合單位簽訂好施工安全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 任,不得進行影響行車安全的各項施工作業。因工程需要,設置臨時道口,未按規定辦好審批手續,不準擅自鋪設。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靠近既有線施工,沒有埋好標志鮮明的安全警戒防護限 界樁。不準進場作業。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基、橋涵施工,在防汛期間必須專人執行冒雨和雨 后檢查制度。在營業線上或兩旁施工時,職工、民工上下班要集體走行路肩。禁止走道心。 橫跨線7、路或通過橋梁時,必須認真了望,小心來車。不準搶道,鉆車、扒車、跳車、不準由車底遞送工具材料等。休息時不準坐 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及停留車底下等危險處所。(10)嚴禁在營業線上使用單軌車,平板車和其他工具倒運材料、機具,嚴禁用既 有線兩股鋼軌作滑道運送物資。Q1)所有的材料、機具、機械嚴禁侵入既有線路限界二、壓路機駕駛安全操作規程1、壓路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駕駛,其他人員禁止登機隨同工作。 駕駛員駕駛壓路機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2、經常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保養壓路機時必須使發動機停止運轉,禁止用汽 油清洗機械,并注意排氣管道及電路接頭勿得靠近油類等易燃物品。3、須在機下進行修理8、時,應將發動機熄火,除剎車剎牢外,并用三角木或其 他物品,將壓路機墊妥,以防滑動傷人。4、開動機器前應事先看清機身前后周圍有無人和障礙物,以防發生事故。5、壓路機在行駛中,禁止人員上下或攀登,做瀝青砂,不準在壓路機上給輪 子加油。6、在上下坡行駛時,必須適當掌握剎車,以防變速器跳排脫檔,下橋或下坡 禁止利用空檔滑行,轉彎時應減速行駛。7、兩臺壓路機在同一地段工作時,兩機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一般應保持前后 三公尺以上,左右50公分以上。8、凡遇新填或松軟路基滾壓時,應從中壓到邊。滾壓道渣和三渣時,如尚未 護邊,在滾壓時至少應離邊線30公分。9、在冰凍期間,壓路機滾輪內不準加水增量。晚上要將水箱內水9、放凈,以防 凍裂。10、在高壩或山路上滾壓時,壓路機不得近路基邊緣滾壓,以防翻車事故發 生。11、壓路機不得停放在橋或橋坡上以及路中妨礙交通,夜間停放在路邊應點 燈,停車應靠右順向停放。12、壓路機不要停放在新填的路邊、低窄地區、流水地區、上下坡處、反漿 路面、易凍地區或易發生火災等處。13、裝運壓路機時,必須用起重機或卷揚機絞盤牽引,嚴禁自機開上平板車。14、壓路機必須轉向、制動、機械操縱靈活有效,嚴禁帶病行駛。夜間施工 必須燈光照明齊全。15、壓路機損壞時,工地無法修理需回單位修理的,一般應用車輛裝運。如 無法裝運時而必須拖回單位修理的應具備轉向、制動靈活有效,并有專用工具拖拉。 駕駛拖拉10、的車輛必須是正式駕駛員。16、壓路機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在離道口十五米外靠道路右邊停車,在征 得道口管理人員同意后方準通行,10噸以上壓路機通過道口必須鋪設草包方可通 過。三、推土機安全操作規程一、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 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 嚴禁離電纜1米距離以內作業。二、推土機行駛通過或在其上作業的橋、涵、堤、壩等,應具備相應的承載能 力。三、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四、牽引其他機械設備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在 坡道或長距離牽引時,應采用牽引桿連接。五、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1)各部件無松動、連接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