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交底記錄表錨桿錨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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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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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術交底記錄表(錨索錨桿) 表號: 項目名稱工程部位交底人交底時間 年 月 日技術交底內 容 一、主要工程量1 錨桿工程量: 錨桿, 根,單根長度 m; 錨桿, 根,單根長度 m。2 錨索工程量: 索錨索 束,單束長度 m; 索錨索 束,單束長度 m。二、主要技術標準要求1 孔徑 、孔深 (錨固段長度 m、自由鍛長度 m)、傾角 、方位角 ;2 注漿壓力: MPa;3 張拉: ;4 抗拔試驗: 。三、施工工藝1 錨索(桿)施工的內容包括施工準備、造孔、錨索(桿)制作與安裝、注漿、錨索(桿)張拉鎖定與封錨等五個環節。2 預應力錨索(桿)施工基本工序 場地整理(或搭設施工平臺)測量定位安裝鉆機成2、孔清孔制安錨索(桿)錨固段注漿冠梁(腰梁)澆筑,安裝錨具錨索(桿)張拉鎖定抗拔檢驗自由段封孔注漿封錨2.1 造孔2.1.1 錨孔測放:根據設計圖紙,將錨孔位置準確測放在坡面上,孔位在坡面上水平方向誤差不得超過50mm,高程偏差不得超過100mm。如遇坡面不平順或特殊困難場地時,需經設計、監理單位認可,在確保坡體穩定和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定位精度,調整錨孔定位。2.1.2 鉆孔設備:鉆孔機具的選擇,應該根據錨固地層的類別、錨孔孔徑、錨孔深度,以及施工場地條件等來選擇鉆孔設備。錨孔鉆造應盡可能采用潛孔鉆機或錨桿鉆機沖擊成孔,未經設計允許不得采用地質鉆機成孔。在巖層破碎或松軟飽水等易于塌縮孔和3、卡鉆埋鉆的地層中應采用跟管鉆進技術。2.1.3 鉆機就位:錨孔鉆進施工前,應將場地進行平整(或搭設滿足相應承載能力和穩固條件的腳手架),再根據坡面測放孔位準確安裝固定鉆機,并嚴格認真進行機位調整,確保錨孔開鉆就位水平方向誤差不得超過50mm,高程誤差不得超100mm,鉆孔傾角和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傾角允許誤差為1.0,方位允許誤差2.0,鉆孔傾角與水平方向呈 度向下。2.1.4 鉆進方式:錨孔鉆進應采用無水干鉆,未經許可情況下禁止開水鉆進,以確保錨固工程施工不致于惡化邊坡巖土工程地質條件和保證孔壁的粘結性能。鉆孔速度應根據使用鉆機性能和錨固地層嚴格控制,防止鉆孔扭曲和變徑,造成下錨困難或其它意4、外事故。2.1.5 鉆進過程:鉆進過程中應對每個孔的地層變化,鉆進狀態(鉆壓、鉆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況作好現場施工記錄。如遇塌孔縮孔等不良鉆進現象時,應立即停鉆,及時進行固壁灌漿處理(灌漿壓力0.10.2MPa),待水泥砂漿初凝后,重新掃孔鉆進。2.1.6 孔徑孔深:鉆孔孔徑、孔深要求不得小于設計值。為確保錨孔直徑,要求實際使用鉆頭直徑不得小于設計孔徑。為確保錨孔深度,要求實際鉆孔深度大于設計深度0.2m。2.1.7 錨孔清理:鉆進達到設計深度之后,不能立即停鉆,要求穩鉆12分鐘,防止孔底部位孔徑達不到設計要求。鉆孔孔壁不得有沉碴及水體粘滯,必須清理干凈,在鉆孔完成后,原則要求使用高壓空氣5、(風壓0.20.4MPa)將孔內巖粉及水體全部清除出孔外,以免降低水泥砂漿與孔壁巖土體的粘結強度。除相對堅硬完整之巖體錨固外,不宜采用高壓水沖洗。若遇錨孔中有承壓水流出,待水壓、水量變小后方可安放錨索(桿)體與注漿,必要時在周圍適當部位設置排水孔處理。如果設計要求處理錨孔內部積聚水體,一般采用灌漿封堵二次鉆進等方法處理。2.1.8 錨孔檢驗:錨孔鉆孔結束后,須經現場監理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孔徑、孔深檢查一般采用設計孔徑鉆頭和標準鉆桿在現場監理旁站的條件下驗孔,要求驗孔過程中鉆頭平順推進,不產生沖擊或抖動,鉆具驗送長度滿足設計錨孔深度,退鉆要求順暢。同時要求復查錨孔孔位、傾角和方位角,6、全部錨孔施工分項工作合格后,即可認為錨孔鉆孔檢驗合格。3 錨索(桿)制作與安裝3.1 錨筋體材料:在本工程邊坡錨固工程中,錨筋材料為預應力錨索和預應力錨桿。預應力錨索采用15.2無粘結鋼絞線,預應力錨桿采用32高強精軋螺紋鋼筋,對因錨固地層松散破碎而導致成孔困難的情況,宜采用自鉆式錨桿,即桿體材料一次性鉆進植入,內空反壓注漿。3.2 錨筋體組裝錨筋體的組裝應遵守下列規定:3.2.1 錨桿組裝前高強度精軋螺紋鋼筋應平直,并經除油和除銹處理合格。錨桿接頭應采用專用錨桿連接接頭或其它保證強度和質量要求的連接技術。精軋螺紋鋼筋錨桿體不得采用焊接。沿錨桿體軸線方向每隔1.02.0m,應設置一個對中支架,7、必要時設排氣管,并與錨桿體綁扎牢固。錨桿體自由段應按設計要求采用塑料套管,與錨固段聯接處應用鉛絲綁牢和封扎嚴實,并按設計要求進行防腐處理,自由段錨桿體表面應涂刷黃油等。3.2.2 當采用無粘結鋼絞線作錨筋體時,錨索編束前,要確保每根鋼絞線順直,不扭不叉,排列均勻,嚴格按照設計尺寸下料,每股長度誤差不大于50mm。無粘結鋼絞線要求采用砂輪切割機切割,嚴禁采用電弧切割,對有死彎、機械損傷材料應剔除。鋼絞線應按設計要求平直編排,沿錨索體軸線方向每11.5m設置一個架線環,架線環兩端用鐵絲綁扎,采用16號鐵絲繞制,不得少于兩圈,防止架線環沿著錨筋體移動,確保架線環間距均勻,保證錨索體保護層厚度不小于28、0mm。錨索編束(包括注漿管)應捆扎牢固,捆扎材料不宜用鍍鋅材料。3.2.3 在錨索體完成隔離支架和緊箍環的組裝之后,應在錨索體底端接裝導向帽,以便下錨順利。導向帽尺寸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制作,尺寸制作誤差為5mm,接裝定位誤差為20mm。導向帽宜采用鐵絲綁接牢固,不宜采用焊接。3.2.4 當采用二次補充注漿的錨筋體組裝時,應同時裝放二次注漿管和止漿密封裝置。止漿裝置應設在自由段和錨固段的分界處,并具良好可靠的密封性能。宜用密封袋作止漿密封裝置,密封袋兩端應牢固地綁扎在錨筋體上。當采用高壓劈裂注漿提高地層錨固力時,要求以漿體強度控制開始劈注時間(一次漿體強度為5MPa),并注意二次注漿管至錨固段內9、設花孔和封塞。3.2.5 壓力分散型錨索錨固段鋼質承載板與擠壓套之間要采用對拉栓接固定措施,所有鋼質材料外露部分表面要求涂刷防銹漆保護。架線環材料強度不低于漿體強度,無粘結鋼絞線架線環建議采用高強塑料制作,要求其材料強度不得低于40MPa。壓力分散型預應力錨索內錨頭所使用擠壓套要求進行現場擠壓抽樣試驗,一般抽樣數量為12,并要求試驗荷載不小于200KN;外錨頭所用錨具也必須進行抽樣試驗,一般抽樣數量為35,并滿足相關技術指標。對于壓力分散型錨索,各單元錨索應有明確可靠標記,以便采用差異分步張拉。對于各個單元錨索,在張拉端用紅油漆作出標記。3.3 錨筋體防腐:錨筋體自由段的防腐與隔離應嚴格按照設10、計要求施做。當前錨筋體防腐與隔離一般采用首先刷防銹油漆,然后涂脫水黃油,最后外套塑料套管處理。刷防銹油漆要刷蓋均勻,不見黑底,待油漆干潔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涂脫水黃油要求完全覆蓋和填充錨筋材料與外環層之間的空間。外套塑料管之內端,即自由段與錨固段分界處,應纏繞膠布進行固接和密塞處理,纏繞長度伸入兩側不得小于100mm,以防止注漿時漿液進入。(對錨筋體的防腐宜采用無粘結預應力筋和壓力分散型錨頭等新技術,提高自由段的防腐等級,改善錨固段的工作態。)3.4 隔離支架:隔離支架應由鋼質、塑料或其他對錨筋體無損害的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質隔離支架。3.5 塑料套管:塑料套管的材質、規格和型號應滿足設計要求11、,具有足夠強度,保證其在加工和安裝過程中不致損壞。盡量避免剪斷和接頭,如有接頭應綁接牢固并作密封處理,確保不產生拉脫和破損現象。塑料套管內徑宜大于筋股外徑510mm,確保穿套順利、編束方便和防止張拉脹裂。塑料套管應具有抗水性和化學穩定性,與水泥砂漿和防腐劑接觸無不良反應。3.6 注漿管:注漿管應滿足設計要求,應采用25PVC管,PVC管具有足夠強度,保證在注漿施工過程中注漿順利,不堵塞、爆管或破損拉斷。一次注漿管捆扎在錨筋體中軸部位,注漿管頭部距錨筋體末端宜為50100mm。若采用二次注漿,須另置注漿管。二次補充注漿管捆扎在防腐塑料套管外側,二次高壓注漿管與一次注漿管一起捆扎或采用同一管路,管12、口要求用膠布封堵嚴實,并按設計要求預留花管孔眼和安放止漿裝置。3.7 錨筋體長度:錨筋體長度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制作,錨固段長度制作允許誤差為50mm,自由段長度除滿足設計要求外,應充分考慮張拉設備和施工工藝要求,一般預留超長1.01.5m。3.8 錨筋體檢驗:在錨筋體制作完成后,應進行外觀檢驗和錨筋體各部件檢查。錨筋筋股的排列分布與編束應符合設計要求,筋股順直,不扭不叉,互不貼接,排列均勻,綁扎牢固。錨筋自由段防銹漆、防腐油和各項纏繞密封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防銹漆刷蓋均勻,不見黑底;防腐油完全覆蓋和填充錨筋材料與外環層之間的空隙;纏繞密封牢固嚴實。錨筋自由段的塑料套管、注漿套管、隔離(對中)支13、架、緊箍環、以及導向尖殼綁扎捆架應符合設計要求,塑料套管綁扎穩固密塞,具有足夠強度,外觀完好,無破損修補痕跡;注漿管安裝位置正確,捆扎勻稱,松緊適度;隔離(對中)支架、緊箍環和導向尖殼等分布均勻、定位準確,綁扎結實穩固。并且,應按錨筋體長度和規格型號進行編號掛牌,使用前需經現場監理工程師認可。3.9 錨筋體的儲存、運輸與吊裝:錨筋體的儲存、運輸與吊裝應因地制宜擬定方案。組裝完成的錨筋體應順直地分開擺放在通風干燥處,露天儲存或制作時,不得直接與地面接觸,應用枕木墊高,并應采用覆蓋措施。水平運輸時,各支點間距不得大于2m,錨筋體的彎轉半徑不宜太小,以不改變和損傷錨筋體結構為限。垂直運輸時,除主吊點14、外,其他吊點應使錨筋體快速、安全脫鉤。在運輸和吊裝過程中,應細心操作,不得損傷錨筋體及其防護介質和組成部件。3.10 錨筋體安裝:錨筋體放入錨孔前,應檢查錨筋體制作質量,確保錨筋體組裝滿足設計要求,并經現場監理工程師認可。錨孔內及孔外周圍雜物要求清除干凈。錨筋體長度應與設計錨孔深度相符并比設計錨孔長11.5米,錨筋體應無明顯彎曲、扭轉現象,錨筋防護介質無損傷,凡有損傷的必須修復。入孔安放錨筋體時,應防止錨筋體擠壓、彎曲或扭轉,錨筋體入孔傾角和方位應與錨孔的傾角和方位一致,要求平順推送,嚴禁抖動、扭轉和串動,防止中途散束和卡阻。錨筋體入孔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錨筋體安裝完成后,不得隨意敲擊,不得懸15、持重物。4 注漿施工4.1 注漿設備:注漿設備應根據設計要求采用的注漿材料、注漿方式和注漿壓力,并結合實際錨固地層情況,綜合確定選用相應注漿設備。4.2 注漿材料:注漿材料應按照設計要求確定,一般宜選用灰砂比1:11:2,水灰比0.380.45的水泥砂漿或水灰比0.40.45的純水泥漿,必要時可以加入一定量的膨脹劑或摻加劑。注漿所用的水泥凈漿或砂漿配合比由試驗室提供,并嚴格按配合比施工。4.3 原材料要求: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不得使用高鋁水泥。細骨料應選用粒徑小于2mm的中細砂;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計不得大于3%;砂中所含云母、有機質、硫化物及硫酸鹽等有害物質的含量,按重量計不宜大于1%。拌16、合水中不應含有影響水泥正常凝結與硬化的有害物質,不得使用污水;永久性錨固工程不得使用PH值小于4.0的酸性水和硫酸鹽含量按SO4計算超過水重1%的水。必要時,水泥漿中可加入控制泌水或延緩凝結等外加劑,但必須符合產品標準;水泥漿中氯化物的總含量不得超過水泥重量的1%;除二次高壓注漿(劈裂注漿)和自由段二次注漿(補充注漿)外。4.4 注漿準備:注漿準備工作除嚴格認真備制原材料配比和必要設備外,在注漿作業開始和中途停止較長時間再作業時,宜用水或水泥漿潤滑注漿泵及注漿管路。4.5 注漿漿液:注漿漿液應嚴格按照配合比攪拌均勻,隨攪隨用,漿液應在初凝前應完,并嚴防石塊、雜物混入漿液。注漿漿體強度規定為:預17、應力錨索注漿漿液強度不小于40MPa,預應力錨桿注漿漿液強度不小于30MPa。4.6 注漿結束:錨孔灌漿作業一般宜為孔底返漿方式注漿,直至錨孔孔口溢出漿液或排氣管停止排氣時,方可停止注漿。注漿結束后,應將注漿管、注漿槍和注漿套管清洗干凈。4.7 注漿記錄與試驗:注漿作業過程應做好注漿記錄。同時,每次注漿都應制作漿體試件,且不得小于兩組,當監理工程師有特殊要求時,應根據施工需要令行制作和養護漿體試件,保證滿足設計漿體強度要求和張拉要求。4.8 一次常壓注漿:一次常壓注漿分為錨固段注漿和全段一次性注漿兩種注漿方式。一般常采用全段一次性注漿,自由段帶套管的預應力筋采用一次性全段注漿。4.9 二次補充18、注漿:二次補充注漿適用于一次常壓錨固段注漿的情況,即在預應力張拉鎖定工序完成之后,對錨固體的自由段進行補充充填注漿。其優點可使施加預應力盡量傳遞至錨固段,但其施工工藝和工序相對復雜,非設計特殊要求情況,一般不予采用。4.10 二次高壓注漿(劈裂注漿):根據設計要求,為提高錨固段的抗拔能力,宜采用二次高壓注漿,即劈裂注漿。二次高壓注漿的注漿材料宜選用水灰比0.450.5的純水泥漿。一次常壓注漿作業從孔底開始,直至孔口溢出漿液,即全段一次性注漿;一次常壓注漿結束后,應將注漿管、注漿槍和注漿套管清洗干凈。對止漿密封裝置的注漿應待孔口溢出漿液后進行,注漿壓力不宜低于2.5MPa。對錨固體的二次高壓注漿19、應在一次注漿形成的水泥結石體強度達到5.0MPa進行,注漿壓力、注漿數量和注漿時間可根據錨固體的體積及錨固地層情況確定,并分段依次由下至上進行。5 張拉鎖定與封錨5.1 張拉鎖定設備:錨筋的張拉必須采用專用設備,并在張拉作業前對張拉機具設備進行標定,錨筋鎖定工作應采用符合技術要求的機具。對錨桿的張拉鎖定,根據設計要求,亦可使用簡易張拉方式和相應鎖定器具。5.2 錨筋張拉:錨筋張拉應遵守下列規定:5.2.1 錨斜托臺座的承壓面應平整,并與錨筋的軸線方向垂直。5.2.2 錨具安裝應與錨墊板和千斤頂密貼對中,千斤頂軸線與錨孔及錨筋體軸線在一條直線上,不得彎壓或偏折錨頭,確保荷載均勻同軸,必要時用鋼質20、墊片調整滿足。5.2.3 錨固體與臺座砼強度均達到設計強度的80%以上時,方可進行張拉。(如為抽驗錨孔,應在達到設計強度的條件下,待驗收試驗結束后進行)5.2.4 錨筋張拉應按一定程序進行,錨筋張拉順序,還應考慮鄰近錨孔的相互影響。5.2.5 錨筋正式張拉之前,應取0.2倍設計張拉力值對錨筋進行12次預張拉,確保錨固體各部分接觸密貼,錨筋體順布平直。5.3 錨筋張拉程序:錨筋張拉程序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作業,常用張拉作業順序和技術要求如下:5.3.1 邊坡錨固工程之錨筋張拉宜采用超張拉,超張拉力值為設計拉力值的1.11.2倍。錨筋張拉力值宜分兩次張拉作業施加,第一次張拉作業力值為設計張拉力值的一21、半,第二次張拉作業直至超張拉力值。每次張拉宜分為56級進行,除第一次張拉需要穩定30分鐘外,其余每級持荷穩定時間為5分鐘,并分別記錄每級荷載對應錨筋體的伸長量,并做好記錄。張拉時錨筋體受力要均勻,發現異常情況應分析原因,并及時處理解決。若為壓力分散型預應力錨索或荷載分散型預應力錨索,應按照設計張拉要求對各單元錨索分別進行張拉,當各單元錨索在同等荷載條件下因自由段長度不等而引起的彈性伸長差得以補償后,再同時張拉各單元錨索。5.3.2 對同一結構單元上的錨筋張拉原則要求同步進行,確保結構受力均勻,避免局部變化和相互影響。如果因施工設備和結構條件限制,亦應結合上述兩次張拉作業,根據結構單元受力特點與22、規律,按照合理的方式進行循環張拉。5.3.3 如采用循環張拉,在第一次張拉作業時,宜按照先左右后中間,先上下后中間和先對角后中間的作業原則進行,結合具體結構單元受力特點和錨孔布置情況,合理擬定張拉方案,報請設計和監理部門審核認可后,方可作業施工。第二次張拉作業,即按照第一次張拉作業順序循環張拉作業,直至張拉滿足設定最大張拉荷載值。5.4 錨筋鎖定:錨筋張拉至設計最大張拉荷載值后,應持荷穩定1015分鐘,然后卸荷進行鎖定作業。鎖定使用錨具和夾片應符合技術標準與質量要求。若發現有明顯預應力損失,應及時進行補償張拉。5.5 錨孔封錨:錨筋鎖定后,須用砂輪切割機切割余露錨筋,嚴禁電弧燒割,并應留長5123、0cm外露錨筋,以防拽滑。最后用水泥凈漿注滿錨墊板及錨頭各部分空隙,并按設計要求封錨處理,宜用不低于30MPa的砼封閉,防止銹蝕和兼顧美觀。四、施工質量控制1 錨固工程開工前應對錨索(桿)進行性能試驗(破壞性抗拔試驗),以確定錨索(桿)的極限承載力,檢驗錨索(桿)在超過設計拉力并接近極限拉力條件下的工作性能和安全程度,以便在正式使用前調整錨索(桿)結構參數或改進錨索(桿)的制作工藝,保證施工質量。2 進場的無粘結鋼絞線和高強精軋螺紋鋼筋必須驗明其產地、生產日期、出廠日期、型號規格、并核實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書及其各項力學性能指標,同時必須進行抽樣檢驗,確保其各項參數達到錨固施工要求。3 施工中應按24、程序報檢,施工過程中應檢驗其錨筋體的長度,施工后進行抗拔力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補充注漿及封錨。4 按設計要求選擇水泥漿體材料,并對進場水泥復查物理及力學能。5 錨孔檢驗標準(如下表):項次檢查項目規定值或允許偏差檢驗方法及頻率1孔位坡面水平向50mm用經緯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孔口標高100mm用水準儀或拉線和尺量檢查2孔向傾角用測角儀或地質羅盤檢查方位角用測角儀或地質羅盤檢查孔底偏斜用鉆孔測斜儀檢查3孔徑不小于設計孔徑驗孔或尺量檢查4孔深不小于設計孔深驗孔或尺量檢查6 錨索張拉前應對張拉設備進行鑒定,孔口支撐墩尺寸和混凝土強度應滿足張拉要求,張拉過程中應仔細觀察錨索應力的變化,如發現明顯的松25、弛,應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7 壓漿過程中應詳細的記錄水泥漿用量,一般實際用量應高于計算用量的20%,孔口應流出灰漿。如用漿量太大,應做好記錄,根據實際情況,判別是否由巖層裂隙或空洞造成。8 張拉施加荷載和觀測變形的時間如下表:張拉荷載觀測時間張拉荷載觀測時間砂質土粘性土砂質土粘性土0.1Nt551.0Nt550.25Nt551.11.2Nt10100.50Nt55鎖定荷載10100.75Nt55注:Nt為錨索設計拉力,即最終鎖定荷載。五、施工注意事項1 錨桿施工1.1 錨桿施工時鉆孔孔徑為 mm,錨孔的傾角控制在 度向下,鉆孔時應保持干鉆,在插入錨桿之前應用高壓風將錨孔清吹干凈。錨桿體應每隔 26、m設置托架,以保證鋼筋有足夠的保護層,保護層厚度不小于 cm。為保證錨孔鉆孔深度,鉆孔時一般超鉆20cm;錨桿入孔時,如遇孔壁掉塊,必須把錨桿取出,將孔內巖塊清除后再下錨桿,保證錨桿的入孔深度。1.2 錨孔內壓力灌注水泥砂漿或水泥凈漿,水泥砂漿強度不低于30MPa,應通過試驗確定水灰比,一般控制在0.40.6,灌漿壓力不得低于1.0MPa,應保證錨孔內灌滿水泥砂漿,當坡體較破碎或節理裂隙較發育時,應采取孔口臨時密封措施,確保灌漿壓力穩定在1.0MPa以上。1.3 錨桿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澆注框架混凝土,待其強度到70%以上時,方可進行錨桿張拉。1.4 錨桿正式張拉前,取20%的設計張拉荷載,對其27、預張拉12次,使其各部位接觸緊密。1.5預應力錨桿張拉分 級進行,分級荷載為 ,每級張拉持續時間不小于5min,錨桿鎖定荷載應超過設計荷載的10%。1.6 錨桿張拉鎖定48h后,若發現應力損失超過錨桿拉力設計值的10%時,應進行補償張拉。1.7 張拉完成后開始對錨桿自由段回填灌漿施工,灌漿采用純水泥漿,確認排氣通暢后,才能夠進行孔內自由段注漿,自由段注漿應飽滿,當排氣孔不再排氣,并有漿液溢出時,可結束自由段注漿,漿體凝固前,不得敲擊、碰撞和拉拔桿體。1.8 預應力錨桿體內的綁扎材料不宜采用鍍鋅材料。1.9 錨桿施工前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相應的工藝性試驗。2 預應力錨索施工2.1 錨索施工時鉆28、孔孔徑為 ,錨孔的傾角控制在 向下,鉆孔過程中為保證錨孔深度,鉆孔時一般超鉆20cm;錨索入孔時,如遇孔壁掉塊,必須把錨索取出,將孔內巖塊清除后再下錨索,保證錨索的入孔深度。預應力錨索采用15.24mm,強度1860MPa的高強度低松弛無粘結鋼絞線。2.2 錨索采用無粘結鋼絞線,錨索制作時,其長度應增加11.5米的張拉段,錨索孔位、孔徑、孔深和布置形式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鋼絞線切斷時應至少留出錨頭10cm,防止滑曳,鋼絞線需采用切割機切斷。2.3 錨孔成孔并清孔完成后,應立即放置錨索體并注漿,注漿壓力不小于 MPa,錨孔內安裝錨索注漿后,不得隨意敲擊,冠梁(腰梁)強度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進行錨索張拉,水泥砂漿強度不低于 MPa,水灰比按試驗確定,一般不低于 之間。2.4 錨索鉆孔應采用風動干鉆,不能采用水鉆,鉆孔完畢后,應采用高壓風清孔。2.5 錨索張拉分 級進行,分級荷載為 ,每級張拉持續時間不小于5min,錨索鎖定荷載應超過設計荷載的10%2.6 施工時應根據巖體情況對預應力錨索進行補償張拉,間隔時間一般為每次張拉完成后3045天,補償張拉后即可封錨。2.7 錨索施工前,應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進行相應的工藝性試驗。3錨索施工完成后,應及時澆注冠梁(腰梁)混凝土,待其強度到70%以上時,方可進行錨索張拉。接受交底 部 門接受交底人(簽字)備 注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