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MOP04-018機務代表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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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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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務代表管理編號:ETMOP04-018日期:20141130版本:01-00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1.1 主題內容本程序闡述了東航技術機務代表的選派及管理。1.2 適用范圍 飛機維修部 附件部 工程部 動力裝置部 培訓部 安全質量部 業務發展部 市場銷售部 人力資源部 行政部1.3 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程序責任主體部門飛機維修部程序責任人飛機維修部總經理1.4 編者首版次編寫者呂亮評審者本版次修訂者N/A評審者N/A2 引用文件和術語2.1 引用文件無2.2 術語1) 國際機務代表指派駐國際及地區的飛機整機放行人員。2) 國內機務代表指派駐在非維修主/分地點的飛機維修/整機放行人員。3) 派駐站2、點負責人:本程序指兩個(含)以上維修人員派駐點,由派遣單位臨時指定某一名維修人員為該派駐點負責人。4) 駐外營業部:指運營人在國際及地區成立的營銷管理機構。3 人員崗位及部門職責3.1 所需的人員崗位序號人員崗位所屬部門1航線維修管理飛機維修部2專用設備管理飛機維修部3飛機維修飛機維修部4飛機整機放行飛機維修部5維修計劃與控制飛機維修部6適航管理安全質量部7維修培訓管理培訓部8適航資料管理工程部9航材管理附件部10員工配置管理人力資源部11綜合行政行政部3.2 部門職責3.2.1 飛機維修部職責1) 負責規劃維修地點新增機務代表方案,評估并制定派遣計劃。2) 負責機務代表的選拔和派遣。3) 負3、責國際機務代表的業務管理和國內機務代表行政及業務管理。4) 負責國內機務代表派駐站點的前期考察工作。5) 負責落實國內機務代表食宿及交通等的后勤保障工作;6) 負責國內派駐機務代表住宿賓館協議的簽署和有效性控制。7) 負責評估派駐點維修資源狀況,合理制定配置/撤回機務代表、工裝設備及航材需求。8) 負責配置機務代表所需的工裝設備及對其實施持續性管理。3.2.2 安全質量部1) 負責航線維修能力的適航申請(按需)。2) 負責控制機務代表維修人員資質。3.2.3 培訓部1) 負責制定并發布機務代表年度培訓計劃。2) 負責實施機務代表初始培訓及復訓。3.2.4 附件部1) 負責配置機務代表所需的航材4、及持續性管理。2) 負責按要求撤回派駐點配置的航材。3.2.5 工程部1) 負責機務代表所需資料的配備及有效性控制。3.2.6 人力資源部1) 負責組織選拔新增國際機務代表。2) 負責辦理派遣國際機務代表的相關行政手續。3) 負責建立國際機務代表后備庫清單。3.2.7 行政部1) 負責國內機務代表除食宿及交通外的后勤保障工作。4 規定4.1 機務代表選派依據4.1.1 依據運營人外站航班密度、執行的機型情況,航班到達時間、航班間隔時間、工作安排及結合經濟效益等綜合因素,經評估按需選派機務代表。4.1.2 依據委托單位維修保障能力狀況,經評估按需選派機務代表。4.1.3 其它特殊生產運行保障需要5、。4.1.4 在確定該站點需派駐機務代表時,應指定機務代表選派計劃并按需向安全質量部提出派駐的維修能力申請工作。4.2 機務代表選派4.2.1 國內派駐點機務代表由航線維修管理人員根據各維修地點人力資源狀況及人員資質情況選派,并按需指定派駐點負責人;同時向工程部適航資料管理人員提出資料配備需求及向培訓部培訓管理人員提出培訓需求。4.2.2 國際或地區機務代表,由航線維修管理人員書面向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人員提出新增計劃代表需求;4.2.3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公開選拔國際機務代表并建立機務代表人才庫;4.2.4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從人才庫中選派符合資質和派駐點要求的國際或地區機務代表并向人力資源部提6、出書面申請。4.2.5 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人員名單并按照運營人的相關規定走行政審批手續。4.2.6 待國際或地區機務代表行政手續辦理完成后,航線維修管理人員按需向適航資料管理人員提出資料配發及人員培訓需求。4.2.7 培訓部維修培訓管理人員及工程部適航資料管理人員按指令要求完成的日期落實相關的培訓內容及配發符合要求的維修手冊。4.2.8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依據ETESM04-014人員資格評估和授權管理要求,按需向運營人提出授權申請。4.3 機務代表職責4.3.1 負責實施所派駐點的航線維護及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安全責任。4.3.2 負責監督管理委托維修單位。4.3.3 負責派駐站點維修記錄和適7、航性文件管理。4.3.4 負責針對派駐站點突發事件進行協調處置,及時電話或傳真(以傳真為準)上報飛機維修部。根據授權的范圍,與代理方聯系商洽,提供人力、技術、器材等支援服務。4.3.5 負責派駐站點航材、工具設備、資料、固定資產的保管;4.3.6 負責確認并審核委托維修單位提供的收費服務及賬單。4.3.7 負責所管轄范圍內使用非本單位人員的管理、監控及授權申請工作。4.4 國內派駐站點負責人4.4.1 負責派駐站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相應安全責任。4.4.2 負責組織實施派駐站點航線維修工作。4.4.3 負責派駐站點行政管理。4.4.4 負責監督委托維修單位的工作。4.4.5 負責派駐站點維修8、記錄和適航性文件管理。4.4.6 負責派駐站點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及時電話或傳真(以傳真為準)上報飛機維修部。根據授權的范圍,與代理方聯系商洽,提供人力、技術、器材等支援服務于。4.4.7 負責派駐站點航材、工具設備、資料、固定資產的保管。4.4.8 負責組織輪換人員學習派駐站點特殊管理要求。4.4.9 負責派駐人員的考核。4.4.10 負責全面掌握派駐站點各類信息,按規定報告。4.4.11 負責確認委托維修單位提供的收費服務及賬單審核。4.5 后勤保障管理規定4.5.1 飛機維修部航線維修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國內機務代表的食宿及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4.5.2 行政部負責落實國內機務代表機坪通行證9、辦公設備及辦公場所租借等相關后勤保障工作。4.5.3 駐外營業部負責國際機務代表的后勤保障工作。4.6 委托單位情況介紹4.6.1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在機務代表派駐前,應將當地委托方的情況、當地站點的航班量、航班情況及協議委托內容向機務代表進行介紹,以便機務代表對當地的情況有個初步的了解,方便日后工作。4.7 委托方式發布4.7.1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需確認機務代表已到位,機坪通行證已辦理完成、培訓已完成、資料配發已到位、機務代表已獲得運營人授權、工作單已配備到位等情況后,通過維修管理信息平臺發布機務代表工作任務安排及新的保障方式。4.8 機務代表日常管理4.8.1 首次抵達派駐點要求:首次到達10、派駐點后,在3個工作日內按需將在派駐點的聯系方式書面反饋飛機維修部維修資源中心。4.8.2 工作小結管理要求:機務代表每半年向飛機維修部維修資源中心提交一份工作總結報告,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之前交。4.8.3 機務代表行政及業務管理要求:國內機務代表的行政及業務歸飛機維修部負責管理;國際機務代表應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行政歸當地營業部管理,業務歸飛機維修部管理。4.8.4 培訓管理要求:1) 培訓部負責編制機務代表年度培訓計劃并發布;2) 飛機維修部根據培訓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并結合航線維修任務生產需要,與培訓部共同協商確定具體培訓日期并安排機務代表按期參加培訓。3) 培訓部根據協11、商確定的日期評估培訓課程并發布實施培訓計劃。4) 國內機務代表由航線維修管理人員組織實施培訓;5) 國際機務代表需征詢駐外營業部意見,待駐外營業部根據本辦事處實際工作安排,簽署是否同意機務代表如期回國,在得辦事處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國際機務代表培訓4.8.5 授權管理要求:機務代表在授權到期前一月,應主動按安全質量部授權要求遞交授權所需材料。4.8.6 休假管理要求:1) 國內機務代表休假時,需填寫休假申請表,報飛機維修部航線維修管理人員申請休假。2) 國際機務代表休假時,需填寫休假申請表或按辦事處要求的文件格式,經駐外營業部/辦事處領導書面批準同意后,報飛機維修部航線維修管理人員申請休假。3)12、 應急情況下,機務代表臨時休假需通報飛機維修部航線維修管理崗位人員申請休假,并通報MCC大廳PPC值班席位人員申請航班保障方式變更。4)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接到機務代表休假通知后,應評估維修人力資源狀況與維修工作的匹配性,待滿足時方可落實機務代表的休假。5) 在確定機務代表休假時,應通過維修信息管理系統公布機務代表回國休假及不在位信息并公布因機務代表不在位情況下的保障方式。6)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做好機務代表年度休假控制工作。4.8.7 機務代表輪換原則:輪換人員應采用先到后走的原則,以確保維修生產任務的需要。4.9 機務代表撤回4.9.1 國際機務代表按照運營人人力資源部頒發的手冊執行;4.9.13、2 國內機務代表撤回規定:1)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根據運營人航班運行情況、派駐成本等綜合因素評估國內機務代表是否撤回,在確定國內機務代表撤回后創建人力資源調配需求單并發人力資源部、行政部、派遣單位及國內機務代表。2) 人力資源部接收需求后,做好人事備案工作。3) 行政部綜合行政管理人員接收指令后,按指令執行日期對國內機務代表相關證件進行注銷并組織機務代表清理所配發的辦公設備設施用品,制定回收計劃并跟蹤落實結果。4) 國內機務代表負責按照指令要求日期撤回,并協助行政部做好相關的辦公用品的清理回收工作。5) 航線維修管理人員落實國內機務代表撤回工作,在確定國內機務代表離開后,必須核實維修管理信息平臺14、的保障方式,并按需更改保障方式的變更。5 流程圖5.1 機務代表選派維修工作程序頁次: 4-18-8機務代表管理編號:ETMOP04-018日期:20141130版本:01-005.2 機務代表管理(培訓和授權)5.3機務代表管理(休假)5.4 國內機務代表撤回維修工作程序頁次: 4-18-11機務代表的管理編號:ETMOP04-0018日期:20141130版本:01-006 程序 無7 記錄與歸檔序號表格號記錄名稱保管期限保管部門1FETM0P 04-018-01機務代表休假申請表1年飛機維修部2FETM0P 04-018-02機務代表工作總結報告1年飛機維修部8 表格8.1 FETMOP04-018-01 機務代表休假申請表8.2 FETMOP04-018-02機務代表工作總結報告9 附錄 無維修工作程序頁次: 4-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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