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暫住人員管理作業程序.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16249
2024-09-21
6頁
25.50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龍湖地產ISO9000物管資料專題資料包下載
1、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1.0 目的 規范社區內的出租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的管理工作,確保良好的生活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出租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閑游逗留的三無人員的管理. 3.0 職責 3.1 主管經理負責以社區內的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證件辦理的審批工作. 3.2 護衛處主管負責社區內的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 3.3 安全處班/組長,隊員負責按適用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具體實施對社區內的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的管理. 3.4 安全內勤協助主管經理,2、安全處主管辦理有關證件及各類資料的存檔工作. 4.0 程序要點 4.1 基本原則 4.1.1依法辦事的原則.主管經理和安全處在管理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時必須按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有關法律條文依法管理,依法辦事. 4.1.2 文明服務的原則,安全管理人員在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的檢查,辦證,管理時必須要文明服務,文明執勤. 4.1.3時效性原則.安全管理人員在對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檢查,辦證,管理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 4.2 社區內出租屋暫住人員的管理 4.2.1出租屋和暫住人員的及的辦理: a) 護衛處主管/副主管應對社區轄區內的出3、租屋業主和暫住人員在入住社區7天內通知其到安全處辦理及; b) 安全內勤對業主填寫的及業主與租屋方簽訂析租屋合同和或暫住人員填寫的的有產辦證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后呈交主管經理審批; c) 主管經理按,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審批及辦理社區內暫住人員的及辦理社區內暫住人員的及社區業主的; d) 安全內勤將主管經理審批辦證的有關申請資料及證用工本費統一送交當地派出所辦理; e) 安全內勤從業主或暫住人員的辦證申當天起,15天內辦好,3天內辦好;內勤將已辦的證件進行登記存檔,將證件的年審期限及過期補辦的信息資料反饋給安全處主管/副主管; f)的有效期分為一年,半年兩種;的有效期分為3個月,半年一年三種. 4.4、2.2的年審及的過期補辦工作: a)安全處主管/副 主管根據安全內勤反饋的信息資料在到期年審或到期的7天前通知業主年審或暫住人員補辦 b)安全內勤對業主填寫的或暫住人員補辦過期暫住證填寫的的有關辦證資料進行辦理,整理后呈主管經理審批; c)主管經理按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出租屋租賃期的治安管理情況進行審查;按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審批暫住人員補辦過期暫住證填寫的. d)安全內勤按本標準作業規程4.2.1d.e的標準辦理及存檔. 4.2.3 管理: a)安全處各班長對社區內分管片區的出租屋暫住人員的分布及流動情況要準確掌握并登記存檔; b)安全處班組長.隊員對轄區內的出租屋及暫住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將檢5、查結果填寫后反饋給安全內勤.安全處在對出租屋及暫住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時,必須經安全處主管批準,并要求兩人以上同時檢查,嚴禁單獨一人對被檢查對象進行檢查; c) 護衛班組長對轄區內的出租屋及暫住人員的搬遷情況要及時掌握: _ 通過安全內勤辦理證件登記情況的反饋; _ 通過各封閉社區崗亭安全員登記情況的反饋. d) 協助公安機關對轄區內的出租屋暫住人員進行清查, 對漏辦 的對象督促其辦理,; e)出租屋的衛生,用電安全,租住人員變動,責任等實施管理,對租住人或暫住人員的活動情況要掌握,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4.3 社區內施工人員申請的辦理 4.3.1 申請辦理程序: a) 護衛處主管/副主管通知6、社區內的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在其入駐社區施工的當天到安全處辦理; b)安全內勤檢查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填寫的與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的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經核實后呈交主管經理審批; c)主管經理審批當天安全內勤辦好. 4.3.2 管理 a) 護衛處主管/副主管對社區內的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地點,住宿地點,住宿情況的分布及流動情況要準確掌握,并作登記存檔; b) 對施工單位宿舍的衛生,用電安全。滅火器配備實施管理,對施工人員的活動情況要掌握,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4.4 對社區內閑游逗留的三無人員的管理 4.4.1 安全處按對社區轄區內的三無人員進行依法管理: a) 將清查社區三無人員的工作納入安全處日常巡7、邏工作中的一項基本任務; b) 協助公安機關工作,對轄區內的三無人員進行管理.將社區轄區內違反的三無人員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4.4.2護衛組采取不定時或有針性方式對社區內的主要公共場所,交通道路 (如停車場所,交通道路(如停車場,食街,商業街等)進行清查: a)對社區轄區內閑游,逗留的乞討人員及派單人員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鬧事等妨礙社區治安秩序的人員徹底清查并將其驅逐出轄區外; b)對于在住宅社區擾亂社區治安秩序,屢教不改或不聽勸阻的三無人員,將其帶回護衛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并作記錄存檔. 4.5 記錄存檔 4.5.1 安全內勤對社區業主,暫住人員,施工人員揚辦理的,的辦證資料及證件有效期等進行歸檔于三無人員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的,應填寫查獲三無人員情況一覽表登記存檔. 4.5.2 安全內勤根據,住宅社區建筑施工證的存檔資料,及時將證件的有效期限反饋給安全處主管/副主管,督促有關人員補辦或年審有關證件. 4.5.3安全內勤對,及三無人員處理的有關資料保管存檔,保存期為兩年. 5.0 記錄 5.1 5.2 5.3 5.4 5.5 6.0 相關支持文件 6.1 6.2
物業資料
上傳時間:2021-01-13
1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