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沾益縣望海寺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文本說明書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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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沾益縣望海寺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 第一章 總則1-0-1 為指導沾益縣望海寺新區的開發建設,統籌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設施、環境容量等提供技術依據和措施,特制定本規劃。1-0-2 本規劃編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按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制定。1-0-3 本規劃以沾益縣城總體規劃為依據進行編制。1-0-4 望海寺新區位于沾益縣城南部,緊靠現狀建設用地,東靠機場用地,西至鐵路,北起環城南路,南至農場以北,面積約為1.95平方公里。1-0-5 在本規劃范圍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城市建設,均應服從本規劃的規定和要求。1-0-6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說明書和圖2、則組成。1-0-7 本規劃的解釋勸屬沾益縣城鄉建設局。第二章 土地使用分類與用地兼容性2-0-1本規劃的土地使用分類,依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用地分類、代碼均與該標準相一致。2-0-2用地兼容性,即城市用地與建筑互適性,規劃確定了使用性質的某一地塊中,某些性質的建筑允許建設,對用地及環境沒有干擾和影響;而另一些性質的建筑在某種條件下才被允許建設。本規劃范圍內用地兼容性分為可相容和有條件相容兩類(具體規定見附表)。第三章 規劃設計原則3-0-1新區的用地功能,道路系統、景觀環境要與總體規劃相互銜接,協調一體。3-0-2按照新區所處位置及發展潛勢,總體規劃所確定功能與規模定位,配置與組3、織設施與空間。3-0-3充分利用和照顧建設現狀,組織到新區整體結構之中。3-0-4集約利用土地,成街成片緊湊開發,提高土地效用。3-0-5生態原則乃是21世紀的主題、新區要從營造高效的生態環境的高度,尊重自然環境、分配空間、確定分項指標和組織綠地系統。3-0-6 21世紀也是文化世紀,新區要爭取成為建設文化的新標志,同時加強文化設施的配置和新區的文化內涵的素質。3-0-7規劃設計要高起點、高標準,但也要考慮到可能性與可行性,注重可操作性。第四章 性質與功能定位4-0-1根據望海寺新區所處位置及總體規劃用地布局,確定望海寺新區的性質與功能定位如下:縣城除黨政機關外的政府辦公、相應配套的商業和文化4、娛樂等公共設施、部分居住及教育設施。第五章 布局結構5-0-1根據望海寺新區用地特點及與總體的關系,確定本區規劃結構特點為三軸、三心。第一節 軸線5-1-1規劃在本區中部規劃南北向軸線作為本區發展的主軸線,也做為與舊區聯系、呼應的軸線。由此軸線帶動全區的功能配置。5-1-2規劃沿320國道改線段形成新區副軸線,以此帶動行政、辦公、商業的延伸。5-1-3規劃在新區中部東西向干道以北設商業地帶,由東西向軸線將三個地塊自然貫穿。第二節 中心5-2-1 行政綠化中心 在軸線北端,布置綠化廣場,圍繞廣場布置行政、辦公設施尤其是中部綠地更是整個新區的中心。5-2-2 文化商業中心 在軸線中部,規劃文化廣場5、,圍繞廣場安排圖書館、博物館及商業設施。5-2-3 居住教育中心 新區南部為居住區,居住區中部為居住區服務設施,接合新區整體功能配置并安排職業中學,形成居住教育中心。第六章 用地布局第一節 公共建筑用地6-1-1行政辦公用地行政辦公建筑是本區建設的重點,行政辦公用地主要位于新區北部,與新建黨政機關辦公大樓相呼應,圍繞廣場及中心綠地布局。6-1-2文化設施文化設施主要集中在新區中部,并與商業設施適當混合,在新區中部,中心綠地以南,圍繞廣場布置博物館、圖書館,并在其兩側的商業地塊內布置電影院、音樂廳。另外,廣播影視中心、新聞出版中心等及其它一些小型文化娛樂設施結合行政辦公建筑布置。6-1-3商業服6、務設施在320國道以北,沿街布置部分商業設施,并可安排少量賓館、金融建筑;在新區中部安排兩塊大型商業設施,分別位于11、13地塊內,并結合商業廣場布置電影院、音樂廳等文化設施。6-1-4文化教育設施在新區南部,結合居住區中心,布置職業中學一所。6-1-5體育運動設施在10號地塊,靠近南盤江處布置體育健身中心,包括田徑場、健身中心等。第二節 居住用地6-2-1新區居住用地主要位于南部,根據城市總體所確定路網,將其分為四個居住組團,其同構成居住小區。6-2-2由于城市道路的分割,將新區南部居住地段劃分為6個地塊,除去一個職業中學外,面積共有33.7ha。6-2-3依據有關規范,結合沾益縣的實際情況7、,本次規劃建議適當降低開發強度、降低住宅建筑的層數,以提高生活質量、改善城區環境,居住建筑以5層為主,適當安排一些4層、6層建筑以豐富空間環境。6-2-4居住小區總容積率控制在1.0左右,平均建筑密度25%左右。根據沾益現狀居住狀況及未來對居住建筑的要求,確定本區戶均建筑面積采用100m2;則本區可容納約2500戶左右,按戶均3.5人計算,可容納約9800人。6-2-5承接新區南北主軸線,本次規劃將小區公共服務設施如小學、幼托、購物中心安排在中部,其余四個組團圍繞其布置。各組團設中心廣場、綠地;以建筑的圍合形成街坊,增強居民之間的交往及豐富居住區外部空間。6-2-6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用地包括住8、宅用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綠地等四項用地,各項用地占居住總用地的比例應根據有關規范要求,以滿足居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用地平衡指標控制表用地構成居住小區居住組團住宅用地(%)55-6560-75公共服務設施用地(%)18-276-18道路用地(%)7-135-12公共綠地(%)8-155-10總用地(%)1001006-2-7根據小區規模考慮同時內新區內其它地區混雜的居民服務。本小區設小學、幼托各一所。6-2-8在園區中部設購物中心,并可配建集貿市場。每處面積為3000-5000m2。建筑形式可采用底層商業或單獨建造兩種方式,小區管理設施可與商業中心合并建設,各組團9、內設居民委員會,每處建筑面積60-100m2。6-2-9居住小區機動車道路面寬度控制表 道路類別道路紅線寬度路面寬度小區道路12組團道路宅前道路6-2-10居住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建公共停車位指標表類別單位機動車自行車商業服務設施車位/100m2建筑面積0.54行政管理設施車位/100m2建筑面積0.28小學車位/100學生0.28-10中學車位/100學生0.430-50第三節 綠化系統6-3-1規劃原則6-3-1-1望海寺新區綜合利用各種綠化手段,既突出城市中心區的現代鎮,又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原則。6-3-1-2綠化設施體現系統化思想,以點帶線、以軸帶面,與原有自然景觀資源共同構筑精晰完整10、的綠化網絡,達到處處見綠、處處滲綠。6-3-1-3綠化與各類廣場相交融、體現新區設計“以人為本”。6-3-1-4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戰略思想6-3-1-5在整體功能結構布局中體現復合功能整合發展的生態原則,達到新區建設和功能完善的有機性。6-3-2 綠地系統6-3-2-1規劃強調效益并以生態型城區作為園區建設的目標,規劃綠化用地52.70公頃占總用地的26.97%。6-3-2-2根據總體設計,本次規劃在新區中部設大型公園,作為全區的中心。各地塊及功能中心圍繞廣場展開,廣場均要求有較高的綠化率,形成綠化點。另外,結合現狀地形在各地塊及居住區內部安排街頭綠地或組團綠地。6-3-2-3規劃強調道路綠化11、的配置,沿主要干道兩側均安排綠化帶,并在新區兩側南盤江及鐵路兩側安排生態的防護林帶,形成帶狀綠化系統。6-3-2-4規劃將水引入區內,規定溝渠斷面不低于10米,沿溝渠兩側安排綠化,形成濱水綠帶。6-3-2-5按照生態型新城區的建設目標,要求本區有較高的綠化率,各單位內部增加綠化用地,形成“綠化面”,與“綠化點”和“綠化線”一起構成本區的綠化網絡。第四節 道路交通規劃6-4-1道路交通用地 本區規劃道路交通用地為44.381ha,占總用地的22.7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6.78ha,社會停車場用地為1.60ha,廣場用地為6.00ha。6-4-2道路系統6-4-2-1本區承接總體規劃所訂交通網12、絡,以方格網為主,按照道路分類,可劃分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個等級。6-4-2-2位于新區北部的環城南路,規劃中將其拓寬,形成貫穿城區的東西向快速干道,并將接上高速公路,規劃斷面為60米。6-4-2-3本區內主干路結構為“二縱二橫”二縱為新區東西兩側的道路,道路斷面分別為40米和34米,其中東側濱江路是城市環路的組成部分,二橫分別是新320國道及商業區南部道路、斷面分別為34米和42米,這兩條路是新區與鐵路的西側聯系的交通通道。6-4-2-4次干路主要是除快速路和主干路以外的總體規劃所確定道路,斷面以24米為主,其中中心綠地兩側道路為體現其禮儀性,適當增加綠化帶及人行道寬度,斷面為60米。13、6-4-2-5支路為聯系各主干路、次干路之間的道路,寬度為12至15米。6-4-2-6考慮分期建設,未來將現有320國道改造成為步行通道。6-4-3廣場系統6-4-3-1 市政廣場 位于軸線莊端,承接黨政機關辦公大樓,以較工整、圖案化的大片綠地為主,形成莊重、壯觀的氣氛。6-4-3-2綠化廣場 位于新 320國道以南,以綠化為主,并作為中心綠地入口。6-4-3-3文化廣場 位于中心綠地南端,結合圖書館、博物館的分布,通過綠化,硬地與其中的雕塑、小品有機的結合,形成富有層次和文化內涵的景地。6-4-3-4商業廣場位于兩個商業街區中部,以硬地為主,結合柱廊等小品。6-4-3-5居住區中心廣場位于各14、居住組團之中,結合綠化,安排兒童游戲、老人活動場地,形成居民活動的中心。6-4-4停車設施在4號地塊內安排大型停車場,在體育中心、商業中心內設公共停車場,各居住組團內安排小型停車場。結合停車場,設車輛維修、加油等設施各地塊內配建相應停車位。6-4-5長途汽車站改造現有汽車站,增加其用地,增建候車室。6-4-6 道路沿線建筑后退考慮道路能行及景觀要求,本次規劃對建筑后退紅線做出控制,具體數值見各地塊控制指標。第七章、市政公用設施規劃7-0-1沾益縣望海寺新區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給水、排水、電力、電訊、燃氣以及管線綜合工程規劃、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和消防規劃。7-0-2充分重視市政工程設施15、對新區發展的物原支撐作用。認識到新區市政設施的現代化,既是新區現代化的必要條件之一,又是新區現代化的主要內容和主要標志,更是新區招商引資必備的硬環境。因此,同步甚至超前建設完備的新區市政設施,是創造新區良好的發展環境,提高新區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物質保障條件。第一節 給水工程規劃7-1-1規劃主要原則7-1-1-1給水工程規劃應保證供應所需水量,并符合水質水壓要求;7-1-1-2給水工程考慮近遠期結合,超前作好新區建設準備,與周邊地區(如配套住宅區)協調考慮、增強給水能力;7-1-1-3嚴格保護水源,加強水源水質的監測管理;7-1-1-4節約用水,統籌協調好新區生活、生產的不同需要;工業生產用16、水應充分考慮重復使用。7-1-2用水預測 望海寺新區規劃總用水量為1.18萬噸/日。7-1-3水源及管網規劃7-1-3-1望海寺新區的城市供水主要由城北自來水廠提供, 該區所需水量應由全縣統一協調供給。縣城水源主要來自牛過河水庫。7-1-3-2新區的給水管網考慮分區的分期建設,留有適當余地,并采用分片供水,各分片間以連通干管相連。片區給水管網采用環狀布置方式,供水主干管結合道路建設分期形成供水環,具體給水管網布置詳見規劃圖。第二節 排水工程規劃7-2-1規劃原則7-2-1-1排水系統充分考慮區內自然地形、水系,進行合理分片,雨水7-2-1-2應就近排入水體,污水送至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7-17、2-1-3 管網布置簡捷,排水管布置于地形坡降適當、集水區內較低地段,節約工程造價及經營費用;7-2-1-4 整理新區內河網水系,蓄排結合,拓寬部分河道寬度,并適當開辟水體;7-2-1-5 近遠期結合,分期建設實施。7-2-2排水體制 按照高起點高標準建設新區的要求,并與沾益縣城總體規劃協調,新區內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體制,即用管道分別收集雨水和污水,各自獨立形成一系統,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污水經各級污水管收集后送至城市污水處理廠達標后排入河道。7-2-3雨水排水系統7-2-3-1沾益縣望海寺新區內有良好的雨水排放條件,區內雨水根據自流原則,由各級雨水管網逐步匯集,就近排入水體,并最終匯流至城市水18、網。7-2-3-2雨水量計算采用曲靖市暴雨公式。7-2-3-3新區雨水干管順道路坡降,由北向南鋪設。在新區東側各主干管排水口處加設小型提升泵站,保證雨水順利排放。7-2-4污水管網規劃7-2-4-1新區污水總量為0.96萬噸/日。污水處理廠位于新區的東南側。7-2-4-2污水管道采用枝狀網布置,順道路坡降由北向南鋪設,收集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在新區東北角設置污水提升泵站,保證污水輸送。第三節 電力工程規劃7-3-1規劃主要原則7-3-1-1 新區內電源點的布置在確定了電源的類型和容量后,綜合新區內的具體條件和發展的要求,合理選擇電源點的位置;7-3-1-2 線路走廊盡量集中,以避免新區內19、電力線走向混亂,影響美觀。7-3-2用電負荷預測新區最大供電負荷為4.03萬KVA,同時系數取0.7, 功率因素取0.8, 則新區10KV變電所容量為3.53KVA以上。7-3-3電力建設規劃根據負荷預測,在各個地塊內分別設置10KV變電站,裝機容量根據實際建筑量相應設置。電源及配電線路:新區的用電電源來自新區南部的35KV變電站,10KV配電線路采用環狀網布置,地埋敷設,分別通至各地塊內的10KV變電站。第四節 電訊工程規劃7-4-1規劃原則7-4-1-1 郵電設施建筑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協調,合理確定新區內郵電設施配置標準;7-4-1-2 郵電設施布局同用地發展一致,與道路建設同步進行,道路開20、辟的同時,預埋電訊電纜管道,并合理進行電訊分區;7-4-1-3充分考慮利用現有郵電設施基礎,近遠期相結合。7-4-2郵政規劃 規劃在新區西部建設郵電通訊中心一處,含郵政中心與電話局。7-4-3電信規劃7-4-3-1本區市話裝機容量為8000門左右。7-4-3-2新區與其它電訊交換區之間以局間中繼多芯光纜相聯系。區內電訊電纜采用管道敷設,與道路建設同步進行。重要的主干路由應采用迂回線路,構成環形網絡,以保證通訊要求。7-4-3-3新區內除發展通常的電訊業務外,還應積極發展移動通訊和無線尋呼業務,引進先進通訊設備,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此外,工業園區內還應積極發展公用電話,提高電訊服務水平,園區內21、按200米的服務半徑設置公用電話,在公共中心等人流集聚量大的地段,可適當提高密度至50米服務半徑。第五節 燃氣工程規劃7-5-1規劃主要原則7-5-1-1按照新區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合理確定新區燃氣供應標準;7-5-1-2 近遠期結合,一次規劃,分期實施;7-5-1-3近期供氣以民用為主,遠期逐步擴大供氣范圍;7-5-1-4 輸氣干管應以遠期的供氣需要確定管徑,并考慮與周邊地區的協調。7-5-2用氣量預測 氣源采用天然氣,新區用氣量由全縣城統一協調供給。規劃近期燃氣供應應以液化石油氣為主。規劃用氣耗熱量為5250萬兆焦/年,折合規劃用氣量為145萬立方米/年。7-5-3供氣管網及設施 規劃燃氣輸22、配系統采用中低壓兩級系統,燃氣中壓管網以環網結構為主,低壓管網相對分片。在新區南部設置燃氣中低壓調壓站。具體管網及設施分布詳見規劃圖。第六節 管線綜合規劃7-6-1規劃主要原則7-6-1-1各階段相結合,安排管線空間時,要考慮留有余地,對可能發展的管線,應留相應的空間;7-6-1-2 管線的埋深要滿足各種管線的最小覆土深度,管線與建筑物,道路與管線及管線與管線之間要保留一定的水平和垂直距離,以滿足技術,衛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7-6-1-3各種管線的設計要采用統一的坐標系統和標高系統,以避免發生混亂和互不銜接;7-6-1-4 新區地下管線和道路建設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以避免重復投資和開挖路面23、等。7-6-2管線綜合 沾益縣望海寺新區內各種管線的布置從建筑紅線向中心線方面平行布置次序為:在道路的西、北側,依次為電訊電纜、污水管道;在道路的東、南側,依次為電力電纜、給水管道、燃氣管道、雨水管道。第七節 環境衛生設施規劃7-7-1規劃目標7-7-1-1大氣環境:自然保護區,風景游覽區達到國家一級標準,城市達到國家二類標準。7-7-1-2地表水環境:各供水水庫引入渠等水源保護國家二類標準,城市河湖達到四級標準;城市以外下游水體保持農田灌溉標準。7-7-1-3城市環境衛生: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達到90%。7-7-1-4環境噪聲、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及城區交通噪聲低于國家標準。此外,要控制電磁輻射污24、染,實行有關防護規定和安全衛生標準。第八節 環衛設施規劃7-8-1垃圾收運與處理 新區日產生活垃圾量約為20噸。居民生活垃圾清運率要達到100%。規劃垃圾收集方式為垃圾箱收集袋裝垃圾,通過密封式垃圾車運至新區南部垃圾中轉站并最終送至城市垃圾處理場處理。垃圾收集箱的服務半徑為80200米,垃圾中轉站的服務半徑為1500米。中心區主要商業街道按每2550米,次干道和支路每5080米,主干道80100米的標準設置廢物箱。7-8-2公共廁所 規劃在新區內按不大于400500米的服務半徑布置公共廁所,在中心區及人流量大的地段適當提高公廁密度,公廁采用水沖式。選址應定在隱蔽處,使不有礙城市景觀,又較易尋找25、。規劃住宅區應設化糞池,糞便經無害化處理后可排入新區污水管網,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第九節 消防規劃7-9-1按消防規范要求,按五分鐘責任服務半徑設置消防站。在中心區主要道路兩側按每120米設置消防栓,居住區內按150米間距配置。消防栓采用地上式,宜靠近交叉路口,消防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給水管網系統合并,消防用水主要由城市給水管網供給,緊急情況可發揮新區內河流水網的優勢,作為后備消防水源。7-9-2新區內的主、次干道和支路為消防車的主要通道。新區內新建各類建筑物應充分考慮消防要求,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防火規范,滿足消防間距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第八章、經濟技術指標沾益縣望海寺新區規劃用地平衡26、表序號用地代號用地名稱面積(ha)比例(%)1R居住用地28.2914.492C公共建筑用地60.7531.09其中行政辦公用地23.68-商業金融用地15.51-文教體衛用地21.56-3T對外交通用地1.210.624S道路廣場用地44.3822.71其中道路用地36.78-廣場用地6.00-社會停車場用地1.60-5U市政設施用地2.471.266G綠化用地52.7026.97其中公共綠地33.23-防護綠地19.47-7E河流水域用地5.582.86合 計總用地195.38100.0沾益縣望海寺新區規劃建筑量匯總表序號項 目建筑面積(m2)比例(%)1住宅建筑30680033.49其中27、居住區公建10000-2公共建筑58010063.32其中行政辦公建筑289900-商業金融業建筑233200-體育建筑3000文化娛樂建筑34000-教育科研建筑20000-3對外交通建筑72000.794市政設施建筑220002.405合計9161001000第九章、規劃控制9-0-1為合理利用土地,利于土地開發與建設管理,本規劃對每一地塊作出地塊編號、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化率的控制。第一節 用地控制9-1-1用地使用控制是指對建設用地上的建設內容、位置、面積和邊界范圍等方面做出規定。本次規劃內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質、用地邊界、用地面積等。9-1-2城市用地按照所擔負的不同28、城市功能,劃分為為同性質的用途類型,如居住、公建、工業、倉儲等。各地塊詳細用地性質詳見地塊控制一覽表。9-1-3用地邊界是指用以界定和區分相鄰地塊使用的界線,通常由道路紅線、地塊界線及山體、湖泊、江海等自然界線組成。9-1-4用地面積指由道路紅線和地塊界線圍合而成的水平投影面積,是規劃地塊細劃后用地性質明確的地塊面積。各地塊面積詳見地塊控制一覽表。9-1-5考慮到土地的適用性與土地市場的需求,允許按兼容用途的原則,通過規劃管理過程進行調控。第二節 環境容量控制9-2-1環境容量控制是為了保證良好的城市環境質量,按照建設用地所能容納的建設量和人口聚集量,對土地開發做出合理的控制和引導。其控制指標29、包括:容積率、建筑面積、建筑密度、綠地率等。9-2-2容積率(far)是指某一地塊上指定性質建筑面積總和與地塊面積的比值。它直觀地反映了該地的土地開發強度。far=sa/sfar容積率sa該地塊上的建筑面積總和s該地塊土地面積9-2-3規劃區內各地塊的規劃容積率依照地塊控制一覽表中容積率的規定。開發者對該地塊的開發強度不得超過該地塊的容積率指標要求。9-2-4容積率的有關特別規定:9-2-4-1容積率可以轉讓,轉讓只能在相鄰地塊進行(相鄰地塊是指同一街坊的地塊);轉讓只能在同種性質地地塊或性質相容的地塊之間進行,轉讓的額不得大于兩地塊中容各率較小地塊的40。9-2-4-2容積率的獎勵補償:每提30、供1平方米的開放空間,獎勵建筑面積1-2.4平方米;在達到本地塊綠地率指標外,每提供1平方米的公共綠地,獎勵建筑面積1-5平方米或由規劃主管部門核定執行。9-2-4-3對于總面積大于3公頃的大地塊,在開發過程中如進一步劃分小地塊(小于1公頃)時,其開發強度可按規定進行調整細分后小地塊的建筑面積總和不得超過原大地塊所規定的限度。9-2-4-4對于沿街道、城市廣場等開闊地段的小地塊,其容種率可適當提高。由規劃主管部門核定執行。9-2-5建筑密度是指地塊內建筑影而與地塊總面積的比值。地塊建設中建筑密度只能小于或等于地塊控制一覽表中關于建筑密度的規定值。9-2-6綠地率是指規劃用地中綠化用(即用于栽植31、樹木、花草和布置園苑、水面等的用地)面積與該建筑項目規劃用地面積之比。包括綠地、鋪裝地面及水面等。規劃范圍內各地塊綠地率指標按照地塊控制一覽表的有關規定制定,不得低于綠地率指標的規定值。規劃范圍內對向公眾提供開放空間和進行平臺綠化、豎向綠化的建設項目實施建筑面積補償。具體措施由當地規劃部門規定。第三節 建筑建造控制9-3-0本規劃區中對建設項目進行建筑后退的控制,分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紅線和后退該項目的用地邊線兩各情況控制。后退城市道路紅線按道路系統規劃中的規定,后退用地邊線按以下規定執行:9-3-1大人流建筑、影劇院,、文化活動中心等,為滿足人流集散,須設置集散廣場。其后退道路紅線不小于規定的232、倍,或由規劃主管部門核定執行。9-3-2當邊界外為非道路的未建設區進,南北向后退距離為建筑高度的0.9倍,東西向為0.3倍。9-3-3當邊界外是河流、湖泊、永久性綠地、高壓線走廊時,由規劃主管部門參照有關規定核定其后退距離。9-3-4高層建筑與用地邊界的南北向間距,在建筑高度小于60米時,按建筑物高度的0.5倍后退(裙房按其高度的0.6倍后退);超過60米以上部分,建筑物每加一層,其后退紅線增加1米,且與邊界間距須大于12米。高層建筑與用地邊界在東西向的側距,建筑高度小于60米時,按建筑高度的0.25倍后退(裙房按其高度的0.32倍后退);建筑物每增加1層,其間距遞增0.50米,且距邊界最小距33、離大于6.5米。第四節 交通指標控制9-4-1出入口方位:9-4-1-1出入口離主干路交叉口(主主)不得小于100米,離主次干路交叉口(主次)不得小于70米,離次干路義叉口(次次)不得小于50米;且出入口相互間距(包括非機動四和機動車出入口)在主干路上不得小于10米;或不大于10米;在次干路上不得小于7米,或不大于5米,否則只許右轉。9-4-1-2大人流量公建如影劇院、大禮堂、體育館等布置在次干路交叉口附近時須采取措施,使人流、車流出入口距交叉口不小于80米。9-4-2停車位: 各類用地需按其使用性和開發強度設置足夠的停車位和公共停車場(庫)。公共停車場在各類公建附近的停車位規劃值參照道路交通34、規劃設計規范中有關規定取值。9-4-2-1機動車停車場用地面積按當量小汽車停車位計算。露天停車場按每車位25-30平方米計;室內停車庫每車位30-35平方米計,自行車停車場按每車位1.5平方米計。9-4-2-2公共停車場(庫)出入口位置按下列規定行: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出入口不宜設在主干路交叉點附近,且距離交叉口大于50米;自行車公共停車場的出入口應設在次干路和支路上。9-5-1控制指標一覽表。第十章、城市設計框架第一節 原則10-1-1本區的景觀設計滿足現代功能要求,創造宜人的現代化城市形態。體現新區中心標志性景觀環境和城市“窗口”形象。10-1-2尊重自然,城市以自然環境為背景,多層次有機的布35、置人工構筑物,達到建筑與自然的融合,并形成宜人的建筑體量與尺度,求得人城市自然的和諧統一,創造生態型的城市環境。10-1-3保持和發展城市文化特色,增強市民的認同感、場所感和歸屬感。10-1-4人是城市活動的主體,城市設計中考慮以人為中心設計綠地、廣場開放空間與建筑群體,創造宜人尺度的公共活動環境和人引以為豪的心理環境。第二節 框架10-2-1城市特色景觀區10-2-1-1行政辦公建筑景觀區 位于新區北部,以行政辦公建筑為主,建筑設計注重行政辦公建筑莊重感,體現本區為行政中心的城市意象,其中320國道以北建筑考慮與舊區的協調,建筑以傳統風格為主,以南則以現代風格為主,體現現代化新城區的面貌。136、0-2-1-2商業景觀區 位于新區中部,11、13號地塊,體現城市現代化標志,建筑以廣場為中心,大容量開發為主,籍此形成整個新區的視覺焦點,體現新區繁華、富有活力的城市意象。10-2-1-3居住建筑景觀區 位于新區南部,以富有特色的建筑通過多種圍合手段,形成多個街坊、共同構成居住組團、小區、建筑以4-6層為主,形式可考慮在現代化的基礎上適當收入一些民族化、地方化的符合,以創造富有人情味、文化氛圍的居民小區。10-2-1-4 綠化及文化景觀區 位于新區南北主軸線上,以廣場綠化、低密度的文化建筑構成,是新區以“綠心”也是居民休閑娛樂的主要場所,建筑設計注重文化內涵,體現與自然環境的交融。10-2-37、2軸線 本區為一主軸、二次軸結構,沿軸線兩側建筑應注重建筑原外在形式及群體關系,塑造良好的對外城市形象,同時軸線也構成了本區的景觀通道。10-2-3城市景觀節點10-2-3-1本設計利用容積分配塑造中心地標,標志此地段作為城市中心之意象,并考慮其做為交通動線端景來確定其位置。從此設計構思出發于北部行政中心廣場西側、中部中心綠地兩側設立高層建筑,并以此為視覺焦點建立視覺走廊,籍此增強場所識別性和完善地區指認系統。10-2-3-2區內有三條橫向道路穿越鐵路與城市其它部分連通,是新區的入口空間設計加強此地段之門戶感,以突出本地段作為入口節點的城市意象。另外,在軸線北端,也作為本區的門戶區域,以承接北38、部黨政辦公大樓,建立明確的入口意向。10-2-3-3本次規劃強調廣場空間的營造,圍繞中心軸線、設立不同性質的廣場,具體見“道路交通”中“廣場”一節。第三節 城市人文景觀與文化特色10-3-1本設計貫徹“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尊重地方風貌和人文環境,發展城市文化特色,使市民產生確認同心理,達到對人的關懷,創造滿足生理、心理需求的城市環境。10-3-2人文景觀 主要為人文活動景觀,包括市民的休閑活動、商業購物活動、文化娛樂活動和節假日旅游活動等,設計中充分考慮市民人文活動的需要,為市民活動提供良好的空間環境。10-3-3文化特色 主要是城市的文化內涵,包括城市的民俗活動、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市民傳統心態特色、文化觀念等;設計中考慮本地區文化特色構成的城市特有的人文景觀,并反映在城市物質環境中,形成本地區具有文化性的建筑形式與風格、空間組織等。